第51章 拖鞋遇驾
时间已经是九月中旬了,天气却还是那般热。
周显今日没有去县城,肥皂铺子已经步入正轨,有周应看着,他完全可以当个甩手掌柜。
自二百多两银子拿回来后,老娘和老爹喜不自胜,短短时间,肥皂铺子就赚了这么多钱,骇得他们又惊又喜。
当然,两人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没有大声嚷嚷到整个村子都知道,而是把银子藏得严严实实的。
周显不清楚两老把银子藏在什么地方,只隐约听到他们房里半夜传来搬动什么大件家具以及挖掘的声音。
龙头山脚下的公主别院昨日就已经落成了,开阳河水也引了过来,村民们欢天喜地,把河水引入久旱的田地里,一夜之间,庄稼似乎都变了颜色,原本趋于枯黄,今天看时,竟有了绿意。
村民们对公主感恩戴德,若不是公主在此处修建别院,他们的庄稼最终会枯死,今年别想过下去了。
不止是龙田村村民,附近十里八村,包括从开阳河中一路引流过来所经过的村庄城镇,全都感念公主的恩德,家家恨不得都给公主立长生牌位。
唯一遗憾的大概只有村中的孩童们,因为不能再去“蹭饭”了。
吃罢午饭,周显没有闲着,他准备给自己做一双拖鞋。
因为平时穿布鞋太热了,也不舒服,还是拖鞋凉爽。
做拖鞋不需要什么技术活,老娘纳的鞋底很结实耐用,就用来做拖鞋的鞋底,至于鞋面,周显没有设计成夸张的人字拖,而是中规中矩的两条宽布片。
等到布片被老娘巧手纳好,一双拖鞋就完成了。
周显试穿了穿,果然轻快凉爽,比布鞋舒服多了。
“黯奴,你这穿起来舒服吗?”娘亲李氏是第一次接触拖鞋,若不是儿子的提议,她从未想象过,鞋子还可以这么做。
“娘,这叫拖鞋,你看是不是很轻便?想脱就脱,想穿就穿,还能省下不少布料呢。”周显在她面前显摆了一番拖鞋的妙用。
李氏一听,能节省布料,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忙从里间拿了两双大号鞋底出来,似乎打算给老爹和符叔也一人做一双。
老爹和符叔下地干活去了,因为田里有水了,两人成天待在田地里,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活可干。
周显穿着拖鞋,出门溜达,顺便显摆。
平日里,小屁孩虿奴早就等候在门外,不过最近都没见他,原因是被他姐姐关起来读书认字了。
经过半个多月的练习,囡囡写字再不是歪歪扭扭,瘦金体居然学得似模似样,果然不愧为女学神,学什么都快。
村人已经习惯了他“小官人”的身份,就算在村中遇见他,也不像当初他受赏赐时那般惊异和敬畏,渐渐地也有人敢直呼他“黯奴”了。
周显都会一一回礼,出了村外,远远地见到一队人马从远处的官道上而来,长长的队伍,里面有好几辆马车,还有一列身穿明光铠甲的护卫随行。
周显一惊之后便反应了过来,估计是公主来了,整个龙田村,也只有她有这样的排场,身穿明光铠甲的护卫,更是只有皇室贵胄才敢用。也对,别院都建成了,人家这是来“验收”的。
周显没有吓得缩回村中,而是主动避让到一旁,准备等公主的队伍经过之后,再继续溜达。
随着公主队伍的临近,当头的一辆马车也印入眼帘,周显颇觉眼熟,很像当初见到的那辆公主“御驾”。
车座上有两个车夫,一个是身形彪悍的壮汉,另一个是身着紫袍、头戴高冠的老者,那老者不是别人,正是打过交道的內监老伯。
周显一身月白长衫,长身玉立,道路上又仅他一人,最是显眼不过。
头戴高冠的陈朝恩也瞧见了他,眼睛顿时一亮:“是征事郎!”
声音惊动了马车里的人,随着里面的人一声令下,马车在周显身前不远停下。
“老伯安好。”周显没有听到车内人的声音,朝车座上的陈朝恩行了一礼。
陈朝恩笑眯眯地从车座上下来,接着车帘拉开,一个头戴凤冠金钗的宫装妇人露出大半个身躯来,正是当初送了他一颗明珠的那位公主。
“见过殿下。”周显不敢怠慢,立即行礼。
“征事郎无须多礼。”吴秀英看着眼前的小郎,似乎更觉风采胜往昔,眼里的欣赏溢于言表。
周显站直身体,又见公主身旁探出两颗小脑袋来,一个十四五岁的样子,一个只有五六岁,那十四五岁的少女与公主有**分相似,可能是她妹妹,五六岁的小姑娘有些婴儿肥,却极其可爱,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你是千里郎?”小姑娘双眼闪闪发光地看着他,似乎他身上有什么令她感兴趣的东西。
“千里郎?”周显不由一怔,这是个官职?
见他迷茫不知,吴秀英笑着说道:“征事郎送千里镜与陛下贺寿,所以蝉娘才唤你千里郎。”
原来如此。
周显哭笑不得,这个称呼倒也别致,不过听公主溺爱地叫小姑娘蝉娘,可能是她女儿?
谁知这个念头刚起,就听那小姑娘对公主道:“姑姑,千里郎的鞋子好怪哩。”说着话,她用小手指着周显的拖鞋,因为马车高大,居高临下,她可以看到周显的全身。
几人顿时朝周显的脚上看去,果然见到了一双古怪的鞋,竟然是露出了脚指头和大半个脚的。
十四五岁的少女有些害羞,看了一眼,便撇开了目光,倒是小姑娘很感兴趣,盯着他的脚不放。
周显颇为讪讪地道:“天气热,布鞋又闷,所以临时起意,做了这双拖鞋。”
“拖鞋?”吴秀英倒没有认为粗鄙,反而也觉得有趣,“这也是征事郎独创的?”
“大约是。”周显有些不好意思,原本是穿来在村民前显摆的,说不定能引领一阵“拖鞋潮流”,不想遇到了公主殿下。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征事郎若无事,可到龙山别院一聚。”吴秀英大概很欣赏他,说话尤其客气。
“恭敬不如从命。”公主殿下相邀,周显自然不会拒绝。
“起驾!”
陈朝恩高呼一声,却没有上车,而是与周显并肩行走。
周显今日没有去县城,肥皂铺子已经步入正轨,有周应看着,他完全可以当个甩手掌柜。
自二百多两银子拿回来后,老娘和老爹喜不自胜,短短时间,肥皂铺子就赚了这么多钱,骇得他们又惊又喜。
当然,两人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没有大声嚷嚷到整个村子都知道,而是把银子藏得严严实实的。
周显不清楚两老把银子藏在什么地方,只隐约听到他们房里半夜传来搬动什么大件家具以及挖掘的声音。
龙头山脚下的公主别院昨日就已经落成了,开阳河水也引了过来,村民们欢天喜地,把河水引入久旱的田地里,一夜之间,庄稼似乎都变了颜色,原本趋于枯黄,今天看时,竟有了绿意。
村民们对公主感恩戴德,若不是公主在此处修建别院,他们的庄稼最终会枯死,今年别想过下去了。
不止是龙田村村民,附近十里八村,包括从开阳河中一路引流过来所经过的村庄城镇,全都感念公主的恩德,家家恨不得都给公主立长生牌位。
唯一遗憾的大概只有村中的孩童们,因为不能再去“蹭饭”了。
吃罢午饭,周显没有闲着,他准备给自己做一双拖鞋。
因为平时穿布鞋太热了,也不舒服,还是拖鞋凉爽。
做拖鞋不需要什么技术活,老娘纳的鞋底很结实耐用,就用来做拖鞋的鞋底,至于鞋面,周显没有设计成夸张的人字拖,而是中规中矩的两条宽布片。
等到布片被老娘巧手纳好,一双拖鞋就完成了。
周显试穿了穿,果然轻快凉爽,比布鞋舒服多了。
“黯奴,你这穿起来舒服吗?”娘亲李氏是第一次接触拖鞋,若不是儿子的提议,她从未想象过,鞋子还可以这么做。
“娘,这叫拖鞋,你看是不是很轻便?想脱就脱,想穿就穿,还能省下不少布料呢。”周显在她面前显摆了一番拖鞋的妙用。
李氏一听,能节省布料,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忙从里间拿了两双大号鞋底出来,似乎打算给老爹和符叔也一人做一双。
老爹和符叔下地干活去了,因为田里有水了,两人成天待在田地里,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活可干。
周显穿着拖鞋,出门溜达,顺便显摆。
平日里,小屁孩虿奴早就等候在门外,不过最近都没见他,原因是被他姐姐关起来读书认字了。
经过半个多月的练习,囡囡写字再不是歪歪扭扭,瘦金体居然学得似模似样,果然不愧为女学神,学什么都快。
村人已经习惯了他“小官人”的身份,就算在村中遇见他,也不像当初他受赏赐时那般惊异和敬畏,渐渐地也有人敢直呼他“黯奴”了。
周显都会一一回礼,出了村外,远远地见到一队人马从远处的官道上而来,长长的队伍,里面有好几辆马车,还有一列身穿明光铠甲的护卫随行。
周显一惊之后便反应了过来,估计是公主来了,整个龙田村,也只有她有这样的排场,身穿明光铠甲的护卫,更是只有皇室贵胄才敢用。也对,别院都建成了,人家这是来“验收”的。
周显没有吓得缩回村中,而是主动避让到一旁,准备等公主的队伍经过之后,再继续溜达。
随着公主队伍的临近,当头的一辆马车也印入眼帘,周显颇觉眼熟,很像当初见到的那辆公主“御驾”。
车座上有两个车夫,一个是身形彪悍的壮汉,另一个是身着紫袍、头戴高冠的老者,那老者不是别人,正是打过交道的內监老伯。
周显一身月白长衫,长身玉立,道路上又仅他一人,最是显眼不过。
头戴高冠的陈朝恩也瞧见了他,眼睛顿时一亮:“是征事郎!”
声音惊动了马车里的人,随着里面的人一声令下,马车在周显身前不远停下。
“老伯安好。”周显没有听到车内人的声音,朝车座上的陈朝恩行了一礼。
陈朝恩笑眯眯地从车座上下来,接着车帘拉开,一个头戴凤冠金钗的宫装妇人露出大半个身躯来,正是当初送了他一颗明珠的那位公主。
“见过殿下。”周显不敢怠慢,立即行礼。
“征事郎无须多礼。”吴秀英看着眼前的小郎,似乎更觉风采胜往昔,眼里的欣赏溢于言表。
周显站直身体,又见公主身旁探出两颗小脑袋来,一个十四五岁的样子,一个只有五六岁,那十四五岁的少女与公主有**分相似,可能是她妹妹,五六岁的小姑娘有些婴儿肥,却极其可爱,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你是千里郎?”小姑娘双眼闪闪发光地看着他,似乎他身上有什么令她感兴趣的东西。
“千里郎?”周显不由一怔,这是个官职?
见他迷茫不知,吴秀英笑着说道:“征事郎送千里镜与陛下贺寿,所以蝉娘才唤你千里郎。”
原来如此。
周显哭笑不得,这个称呼倒也别致,不过听公主溺爱地叫小姑娘蝉娘,可能是她女儿?
谁知这个念头刚起,就听那小姑娘对公主道:“姑姑,千里郎的鞋子好怪哩。”说着话,她用小手指着周显的拖鞋,因为马车高大,居高临下,她可以看到周显的全身。
几人顿时朝周显的脚上看去,果然见到了一双古怪的鞋,竟然是露出了脚指头和大半个脚的。
十四五岁的少女有些害羞,看了一眼,便撇开了目光,倒是小姑娘很感兴趣,盯着他的脚不放。
周显颇为讪讪地道:“天气热,布鞋又闷,所以临时起意,做了这双拖鞋。”
“拖鞋?”吴秀英倒没有认为粗鄙,反而也觉得有趣,“这也是征事郎独创的?”
“大约是。”周显有些不好意思,原本是穿来在村民前显摆的,说不定能引领一阵“拖鞋潮流”,不想遇到了公主殿下。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征事郎若无事,可到龙山别院一聚。”吴秀英大概很欣赏他,说话尤其客气。
“恭敬不如从命。”公主殿下相邀,周显自然不会拒绝。
“起驾!”
陈朝恩高呼一声,却没有上车,而是与周显并肩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