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八章:天下第一暗器,砂漠之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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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这里,李承风不由浅笑的看向李世民,笑道:“父皇,说实话,儿臣手中,现在就有一个超级厉害的武器,要不,给你试试?”

    “哦?超级厉害的武器?快快快,快拿出来给朕瞧瞧!”

    李世民一听,顿时就来劲了。

    李承风发明的物品,可是好东西啊。

    就比如说,什么镜子啊,香水啊,还有铁皮炸殚啊,都是好东西。

    镜子和香水,都是女人喜欢的东西。

    就上次吧,长乐给长孙皇宫弄了几瓶香水,长孙皇后用完之后,都说好得不得了,问长乐说,这种香水,是从哪里搞来的。

    长乐当然说,是李承风给的了。

    长孙皇宫当即就笑道,以后有空,在去你风儿弟弟哪里弄两瓶来给我。

    女人天生爱美,哪有女人,不爱香水?

    包括长孙皇宫也是一样的。

    她知道,李丽质和李承风这两姐弟的关系,好的不得了。所以让李丽质去找李承风给自己要两瓶香水过来,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结果当晚,长孙皇后身上的香水味道,就把李世民给迷的不要不要的。

    李世民当即便入迷了。

    说这玩意是李承风发明的?也难怪这小子最近在镇王府内搞东西,不出门呢,原来窝在家里,发明香水这种东西了?

    此刻,李世民一听闻李承风手上还有好东西,所以他怎么可能不心动呢?

    于是,众人都满眼期待神色的看向李承风,心想着,李承风又能拿出什么好玩意来!

    ……

    很快,李承风就伸出小手儿,在裤兜里掏啊掏,掏啊掏了起来。

    众人虽然纳闷,但也早就习惯了。

    李承风有什么东西,都是放在他的那个小裤兜里的。

    别看那裤兜小,但什么东西都能放。

    最奇葩的是,李承风以前在里面,放了十几个小本本,而且走路还不颠裤脚呢。

    “哈哈哈,来来来,风儿,让朕看看,你这次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

    李世民期待的笑道。

    “啪嗒!”

    “拿出来了,就是这个玩意!”

    四角方桌之上,李承风骤然从口袋之中,掏出了一把银色的闪亮手枪!

    这便是李承风从第三层系统之内,花费一万点淘气值,购买的手枪,砂漠之鹰。

    这玩意,哪怕是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是杀伤力超强的手枪啊。

    若是放在古代,那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了。

    方桌之上,众人大眼瞪小眼,基本上都是满脸疑惑神情的看向李承风。

    李世民皱眉,首先开口,道:“风儿,你拿出的这个玩意,是什么东西啊?铁块不像是铁块,刀刃不像是刀刃,这不就是一个铁块疙瘩吗?它会爆炸吗?”

    李世民还以为,这是一种类似于铁皮炸殚之类的东西呢。

    所以他现在还不敢去碰砂漠之鹰手枪。

    李承风笑了笑,道:“嘿嘿,放心吧父皇,这玩意不会爆炸,但是单体伤害惊人,超级厉害的!”

    “单体伤害惊人?有多厉害啊?”

    李世民狐疑了。

    “既然不会爆炸,那这玩意拿出去怎么打架啊?丢人我都嫌费劲呢,还不如一块石头来的好用,长得还奇奇怪怪的,放裤兜肯定膈应!”

    李世民说道。

    但这玩意既然是李承风拿出来的,那肯定就是一个好东西了。

    李承风道:“父皇,这玩意叫做手枪,肯定不是拿出去丢人的了!”

    “而且,我李承风敢放话出来,我制造的这枚手枪啊,乃是天下第一的暗器!距离的话,手枪打中一个人,基本上必死无疑了!但只要你的枪法够好,200米开外,打死一个人也不是问题的!”

    “噗,多少,二百米开外?风儿,你可别说大话了,有什么暗器能打200米的?就算一些厉害的弓箭手,能在50米之内,有效射中目标,就算是超级厉害了,你这个200米之内能打死人,有点厉害了!不过,我认为你是在吹牛,吹牛!”

    李世民不信了。

    武器,自然是伤害越大,距离越远越厉害了。

    目前,大唐最厉害的远攻武器,就是弩箭了。

    长弩是攻城用的,有效攻击距离,也有几百米远。

    但却无法精准进攻目标,只能齐发乱射,达到谁,谁倒霉。

    而且,一把大型弩箭,起码要三个人,才能操作,费时费力,一把小小的手枪,怎么可能和弩箭媲美呢?

    李承风道:“父皇,这就是你见识不够了!你又没有见过这把手枪的威力,怎么就能断定,它做不到呢?”

    “那,朕可以拿起来,看看吗?”

    “可以啊!你随便拿起来看!”李承风信心十足的道。

    李世民若有所思,有些担忧和顾忌,道:“那,这玩意不会像炸殚一样爆炸吧?风儿,可别忘了,上次你制造的炸殚,可是差点在御花园那边,把朕给炸死了啊!”

    “不会的父皇,手枪不会爆炸。上次在御花园,我使劲叫你丢,你就是不丢,怪我咯?”

    “哦,那就好,那,朕就拿起来看看吧!”

    说罢,李世民慢慢拿起桌子上的手枪,细细观摩了起来。

    “嗯?不错,还挺沉的!不过风儿,话说这个手枪,该怎么使用,怎么发出暗器伤人啊?”

    李世民拿着手枪,坐看又看。

    “诶,这里还有一个小孔?这是干嘛的啊?”

    李世民拿起手枪,用眼睛对着枪口,观察了起来。

    众人看的也是满脸好奇,李承风看的是那个提心吊胆啊。

    用眼睛看枪口?恐怕也就只有李世民敢这么做了。

    这个人,可真是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啊。

    “诶,还有一个扣的,能扣吗?我试试!”

    “噗,父皇,别扣啊,你要死啊!”

    李承风刚喝下一口茶水,就被李世民的操作给惊呆了。

    这个人,要对着自己的眼睛,扣动扳机?

    他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李世民可把李承风给吓坏了。

    砂漠之鹰的威力有多大?传闻是一枪可以打死大象的,狗熊也可以打死。

    一百米开外,可以打死驯鹿。

    若是李世民零距离对着自己的眼睛开枪,那是必死无疑,整个脑瓜子,都要被炸裂啊。

    但结果呢,李世民还是扣动扳机了。

    “啪嗒!”

    手枪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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