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取枪
王芳摆摆手:“我都安排好了。有人配合你行动,有人掩护你撤离,万无一失。”
曹宁心中骂道:“配合你妈,掩护你奶奶!你的配合就是我单兵深入,你的掩护,就是让我炸死。要不是提前知道你的计划,老子可真的是有去无回。”
不过,曹宁的表面上没有异常:“是!什么时候行动?”
“今天晚上。这是目标的照片。”
王芳递过来一张照片。
曹宁接过照片,看了几分钟后,将照片退还给王芳。
王芳将照片烧掉:“这次行动,使用无声手枪。晚上七点半,在大舞厅的对面的书店中,你去找一本厚皮书《风云》,枪就在那内。”
说完后,王芳便离开了小店。
王芳走后,曹宁在想,王芳会用什么办法在自己的身上安放炸弹。
对于一个受过特工训练的人来说,是不会轻易地让人暗算自己,那么王芳不可能偷偷塞东西在自已身上,那样的话,自己就能发现。
只有用一个合理的方法,才能让东西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样的话,她就能在完成任务后,引爆炸弹。
于此来说,这个东西应该会合法的交给自己。
什么东西能做到交给自己而不被自已怀疑呢?
突然,曹宁想到了一件事。
枪。
王芳不是说,要给自己一支手枪吗?对,是无声手枪。
当然,执行暗杀任务,是不能让枪声去大肆宣扬。无声手枪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当然是最好的武器。
一般的情况下,曹宁是没有无声手枪的。
王芳给无声手枪曹宁执行任务,是合理的。
一下子,曹宁马上清楚了。
到了晚上,曹宁对自已作了化装。
化装后的他,已经不象真正的自已了。
化装后的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那斜扬的嘴角,那色狼的两眼,那一身名牌,向世人宣告:别惹我。
按照事先约好的,曹宁来到了蓝带大酒店。
蓝带大酒店内,设有蓝带大舞厅,专供有钱人娱乐。
很方便地来到了蓝带大酒店对面的一个书店,这个书店叫王氏书屋。
曹宁来回走了一趟,确认在蓝带大酒店的对面,只有这一家书店,于是他进去了。
曹宁进书店时,柜台那边的老板看了曹宁一眼,便又低下头,去看书去了。
书店中,有三四个客人,他们分布在各处,借着灯光,在看书。
曹宁向着后面的书架走去,一路找着,都没有看到《风云》。
这时,靠在后面书架上的一个男青年,正准备向着书架放书。而且,故意让曹宁看到。
那就是《风云》,一本厚封面的厚书。
曹宁走到了那男青年的身边时,那人说道:“拿着书直接走,不要去收银台。”
曹宁一楞,马上明白,这人是送枪的人。
他一直都拿着那,是不想书放回书架,会被其他的读者翻看。
直到曹宁来了,他才装着将书放回书架。
曹宁马上伸手,拿起了那本《风云》。
这很沉。当然,一把枪带手弹,不会轻的。
在那个男青年走的时候,曹宁马上知道了他是谁。
王芳,女扮男装的王芳。
曹宁熟悉她的身上的香味。这个香味,是不容易抹掉的。
王芳向着柜台走去,手上拿了一,应该是去交钱。
曹宁则是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曹宁对门口的一个店员晃了晃手上的书:“这不是书店的书。”
店员看了看曹宁手上的书:“知道。我们店没有进这书,先生慢走。”
书店的老板也看了看,之后便不理会,正好这时王芳要求买书,他忙那去了。
曹宁拿着书,向着书店的左边走去。
那里有一个公共厕所。
厕所内没有人,曹宁便打开书封,里面有一个被挖掘的深孔,深孔中,藏有一支手枪。
枪是勃郎宁手枪,枪的口上套有一个消音器。
除了这两样外,再也没有发现其他的东西。
曹宁将检查过的书丢进了厕所的便池中。相信很快,那书会沉下去。
再一次观察,发现厕所外面没有人,曹宁便掏出了手枪。
这支枪很正常,消音器也很正常。
曹宁拆开弹夹,发现弹夹中有子弹。
曹宁将子弹一颗一颗拆下,发现装有七颗子弹。
突然,曹宁感到有一颗子弹的重量不同。
这颗子弹是弹夹中的最后一颗子弹,它的重量要重于其他的子弹。重很多,这才让曹宁发现。
有着两世经验的曹宁,马上知道这是一颗爆弹。
爆弹,就是特工们留在枪中的最后一颗子弹。紧急情况下,脱不了身,随时会被捕,特工就可以开枪走出这颗子弹,引爆了压缩炸弹,可以让方园一米内的人死亡。
这种子弹,在前世,主要是日本特务使用。到了四五年后,随着日本投降,这种子弹,才暴露出来。
如果曹宁不是活过了一世,那么,他肯定不会知道有这爆弹存在。
王芳可能有两种打算,给曹宁七颗子弹,也许曹宁会将这弹夹的子弹打光。那么,打到最后的一颗子弹,就会引爆。那么,曹宁就会死去。
曹宁估计,王芳可能还有另一手。她不是说由她引爆吗,那么,这颗子弹,可以接受外部的引爆。
这颗子弹,对于曹宁来说,是一个随身炸弹,时刻威胁到他的生命。
幸好,后世的人想到了对付这种爆弹办法。
曹宁马上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小瓶子,那里面有曹宁配置的胶水。叫做绝缘胶。
这颗子弹的弹座上,有一个击发点。如果将绝缘胶水涂在上面,就可以绝缘,不产生火花,不引爆子弹内的炸药。
这个方法在45年后便被研究出来。许多的特工,身上带有这种子弹,为了防止意外,他们便用胶水暂时封住击发点,到便用时,再去掉胶水。
在厕所中做完了这一些,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相信王芳看到了曹宁去厕所,那是正常的。曹宁拿了书,不可能直接去蓝带酒店,那样会被人怀疑的。哪有来玩的人,手上还带着一?
曹宁心中骂道:“配合你妈,掩护你奶奶!你的配合就是我单兵深入,你的掩护,就是让我炸死。要不是提前知道你的计划,老子可真的是有去无回。”
不过,曹宁的表面上没有异常:“是!什么时候行动?”
“今天晚上。这是目标的照片。”
王芳递过来一张照片。
曹宁接过照片,看了几分钟后,将照片退还给王芳。
王芳将照片烧掉:“这次行动,使用无声手枪。晚上七点半,在大舞厅的对面的书店中,你去找一本厚皮书《风云》,枪就在那内。”
说完后,王芳便离开了小店。
王芳走后,曹宁在想,王芳会用什么办法在自己的身上安放炸弹。
对于一个受过特工训练的人来说,是不会轻易地让人暗算自己,那么王芳不可能偷偷塞东西在自已身上,那样的话,自己就能发现。
只有用一个合理的方法,才能让东西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样的话,她就能在完成任务后,引爆炸弹。
于此来说,这个东西应该会合法的交给自己。
什么东西能做到交给自己而不被自已怀疑呢?
突然,曹宁想到了一件事。
枪。
王芳不是说,要给自己一支手枪吗?对,是无声手枪。
当然,执行暗杀任务,是不能让枪声去大肆宣扬。无声手枪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当然是最好的武器。
一般的情况下,曹宁是没有无声手枪的。
王芳给无声手枪曹宁执行任务,是合理的。
一下子,曹宁马上清楚了。
到了晚上,曹宁对自已作了化装。
化装后的他,已经不象真正的自已了。
化装后的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那斜扬的嘴角,那色狼的两眼,那一身名牌,向世人宣告:别惹我。
按照事先约好的,曹宁来到了蓝带大酒店。
蓝带大酒店内,设有蓝带大舞厅,专供有钱人娱乐。
很方便地来到了蓝带大酒店对面的一个书店,这个书店叫王氏书屋。
曹宁来回走了一趟,确认在蓝带大酒店的对面,只有这一家书店,于是他进去了。
曹宁进书店时,柜台那边的老板看了曹宁一眼,便又低下头,去看书去了。
书店中,有三四个客人,他们分布在各处,借着灯光,在看书。
曹宁向着后面的书架走去,一路找着,都没有看到《风云》。
这时,靠在后面书架上的一个男青年,正准备向着书架放书。而且,故意让曹宁看到。
那就是《风云》,一本厚封面的厚书。
曹宁走到了那男青年的身边时,那人说道:“拿着书直接走,不要去收银台。”
曹宁一楞,马上明白,这人是送枪的人。
他一直都拿着那,是不想书放回书架,会被其他的读者翻看。
直到曹宁来了,他才装着将书放回书架。
曹宁马上伸手,拿起了那本《风云》。
这很沉。当然,一把枪带手弹,不会轻的。
在那个男青年走的时候,曹宁马上知道了他是谁。
王芳,女扮男装的王芳。
曹宁熟悉她的身上的香味。这个香味,是不容易抹掉的。
王芳向着柜台走去,手上拿了一,应该是去交钱。
曹宁则是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曹宁对门口的一个店员晃了晃手上的书:“这不是书店的书。”
店员看了看曹宁手上的书:“知道。我们店没有进这书,先生慢走。”
书店的老板也看了看,之后便不理会,正好这时王芳要求买书,他忙那去了。
曹宁拿着书,向着书店的左边走去。
那里有一个公共厕所。
厕所内没有人,曹宁便打开书封,里面有一个被挖掘的深孔,深孔中,藏有一支手枪。
枪是勃郎宁手枪,枪的口上套有一个消音器。
除了这两样外,再也没有发现其他的东西。
曹宁将检查过的书丢进了厕所的便池中。相信很快,那书会沉下去。
再一次观察,发现厕所外面没有人,曹宁便掏出了手枪。
这支枪很正常,消音器也很正常。
曹宁拆开弹夹,发现弹夹中有子弹。
曹宁将子弹一颗一颗拆下,发现装有七颗子弹。
突然,曹宁感到有一颗子弹的重量不同。
这颗子弹是弹夹中的最后一颗子弹,它的重量要重于其他的子弹。重很多,这才让曹宁发现。
有着两世经验的曹宁,马上知道这是一颗爆弹。
爆弹,就是特工们留在枪中的最后一颗子弹。紧急情况下,脱不了身,随时会被捕,特工就可以开枪走出这颗子弹,引爆了压缩炸弹,可以让方园一米内的人死亡。
这种子弹,在前世,主要是日本特务使用。到了四五年后,随着日本投降,这种子弹,才暴露出来。
如果曹宁不是活过了一世,那么,他肯定不会知道有这爆弹存在。
王芳可能有两种打算,给曹宁七颗子弹,也许曹宁会将这弹夹的子弹打光。那么,打到最后的一颗子弹,就会引爆。那么,曹宁就会死去。
曹宁估计,王芳可能还有另一手。她不是说由她引爆吗,那么,这颗子弹,可以接受外部的引爆。
这颗子弹,对于曹宁来说,是一个随身炸弹,时刻威胁到他的生命。
幸好,后世的人想到了对付这种爆弹办法。
曹宁马上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小瓶子,那里面有曹宁配置的胶水。叫做绝缘胶。
这颗子弹的弹座上,有一个击发点。如果将绝缘胶水涂在上面,就可以绝缘,不产生火花,不引爆子弹内的炸药。
这个方法在45年后便被研究出来。许多的特工,身上带有这种子弹,为了防止意外,他们便用胶水暂时封住击发点,到便用时,再去掉胶水。
在厕所中做完了这一些,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相信王芳看到了曹宁去厕所,那是正常的。曹宁拿了书,不可能直接去蓝带酒店,那样会被人怀疑的。哪有来玩的人,手上还带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