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八百三十一章:我的极品儿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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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你在开玩笑吧,注资一两个亿,你能拿得出一两个亿现金吗?

    你别拿不值钱的外币糊弄我。”

    面对乔木的这番豪言。

    周雪的第一想法就是不相信。

    觉得乔木在胡说,骗她。

    原身当年结婚的时候,因为她弟弟还没有接管家业,她父母也还没有分家之类的,所以明面上的嫁妆只有百分之三的公司股份分红。

    以及一些固定资产之类的。

    后来正式分家的时候也并没有光明正大分,只是私底下分了下。

    其他人没问。

    原身也没有到处宣传。

    所以不论是原身的儿女还是原身的丈夫,其实一直都以为原身只拿刘氏集团百分之三的股份分红。

    每年收入估计就只够花。

    哪能存下多少钱?

    除此之外,周雪不相信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在于她明面上也能算是个身家过亿的人,可是他们公司里的流动资金,想凑一千万都难。

    别看很多人资产多少多少亿。

    实际上刨除固定资产后。

    能拿出本身资产十分之一现金的人,就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而且公司越大,花销也越大。

    每个月的员工工资和房租之类的,就不是个小数目,这一部分资金即便在账目上,也不能随便动。

    因为这代表着公司稳定。

    一旦工资迟发。

    必然会人心惶惶。

    “一个亿的现金又算得了什么?

    我拿刘氏集团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分红已经拿了二十多年了,年份最差的时候一年也能有七八千万。

    我这些年又没怎么用钱,少说二十个亿现金,还是拿得出来的。

    说实话,你们两个要是正经大学毕业,或者说得个硕士博士学位要创业,创业项目也积极些的话。

    我也不可能就给那点创业金。

    但你们兄妹太让我失望了。

    所以,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钱在自己手里,乔木又不担心会有人来抢,所以,当即坦诚道。

    “呃,让我再想想吧。

    晚点给您回复……”

    说实话,周雪现在并没有完全相信乔木的话,依旧十分的将信将疑,所以她打算先拖一拖,好让自己有足够的时间调查乔木所言是真是假,比如说打电话问一下舅舅。

    以及查看刘氏集团股权所有人信息,确定具体股权持有人身份。

    因此,说完她就赶紧挂断了电话,然后一边打电话给她舅舅,一边上专业网站查找资料,很快她就得到了她舅舅肯定的回复,同时还在网络上查到了,刘氏集团百分之九十的股份都掌握在两个刘姓人手里,其中掌握了百分之四十股份的那个人,旗下同时还有另一家公司百分之三十八的股份,那家公司是他们家的公司,准确来讲是她爸创办的,也就是周洪阳创办的公司。

    这些信息凑到一起。

    哪还用得着疑惑啥?

    于是当天晚上,周雪十分难得的失眠了,她开始思索乔木给她的那两个选择,并且在内心不断的犹豫纠结着,虽然她本人十分倾向于获得乔木注资的那个选择,但是她又担心那么选之后会被人耻笑,会让旗下艺人觉得她怂了之类的,说不定以后那些艺人会更加的难管。

    毕竟有些人一旦尝到好处。

    就会得寸进尺。

    今天闹一闹,把原来一九分的分成改成三七分,或者五五分,过段时间,他们就有可能更加贪心的想要七三分,甚至于九一分分成。

    不过虽然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担心,权衡过利弊后的周雪,最终还是决定同意乔木提出的那些要求。

    如果真能得到一两个亿现金投资,对旗下艺人好点也没什么的。

    做好决定后,第二天早上七点多一点,周雪就赶紧打了个电话给乔木,表示自己愿意改合同,并且对以前的事情概不追究,但是合同具体怎么改,还得进行再次协商。

    对此乔木也表示了同意。

    当天便坐飞机去了周雪那。

    下午三点就与她正式会面。

    “你先把你们公司以前的合同拿给我看看,然后再商量新的合同!”

    乔木到目前为止,依旧不知道周雪跟她旗下那些艺人签的是什么合同,即便以前的合同乔木打算直接废弃,但她还是好奇的想看看。

    那么多事都妥协了,要看一看合同又有什么不能妥协的,所以周雪当然没有拒绝,而是立刻吩咐李助理拿了份合同过来,厚厚一沓。

    估计就算是懂行的,从头到尾看完,也得花上好几个小时,不懂行的,三两天都不一定能理清楚。

    好在乔木也不是要把整个合同从头到尾看一遍,她只是着重看了一下待遇,分成比和公司付出等。

    然后,不敢置信的看向周雪:

    “我原以为网上的那些人说你是周扒皮是夸张,现在看来他们还是说轻了,分成比一比九,这个比例我就不说什么了,毕竟高丽那边有些娱乐公司也是这么压榨艺人的。

    可税务全部自负。

    公司分成税务由艺人承担……

    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指,艺人获得的那一成分红,不但要缴纳自己分红的那部分税,还需要缴纳公司获得的那九成收入的税,我没记错的话,娱乐圈很多收入的底线就是两成税吧。

    高的能达到四成以上。

    感情签了你这合同,不但一分钱赚不到,有时候还得倒贴点啊!

    不给他们安排工作。

    反倒是在帮他们咯……

    还有后面,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但艺人必须听从公司的安排。

    这么一小条重点,夹杂在一大堆让人看的头晕目眩的条款中间。

    你这跟诈骗有什么区别?

    你这跟卖身契又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你该坐牢。

    把你当人贩子判我都没意见。”

    乔木以为自己已经能想象合同是什么样的了,可当她切切实实的看到合同里的内容时,她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自己女儿的残忍和底线。

    这哪是扒皮呀?

    这分明是敲骨吸髓。

    骨灰还得拿出去卖掉施肥。

    “妈,合同上虽然是这么写,可是我也从来没严格按合同进行啊。

    虽然明面上写的是一九分。

    可实际我都是按三七分来的。

    缴完税之后,他们大多数都是不欠我钱的,还能稍微拿一点呢……”

    “所以还得感谢你大发慈悲了?

    你可要点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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