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四十三章:精神病院正常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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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两人接管公司不到半年的时候,原身就怀孕了,而且还是因为原身工作过于疲倦的原因,有了轻微流产流血的迹象,这才发现。

    为了避免孩子出问题。

    不论是原身的丈夫还是原身的父母,都不让原身她继续上班了。

    强行让她在家里养胎。

    怀胎九月,原身就在家里休息了将近八个月,直到临近生产的时候,才被她父母送到医院去待产。

    顺利的生下了一个男孩。

    生完孩子后原身母爱迸发,不再像先前那样一直想着去公司上班之类的,坐完月子,非但没有如原先计划的那般直接回公司,反倒选择了离职,准备在家安心的陪伴孩子,希望孩子能够有个美好童年。

    对此原身父母是反对的。

    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可以帮原身带孩子,原身不能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一切,这样会与时代脱轨。

    同时,他们对原身的丈夫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放心,他们有些担心原身彻底放弃公司的职务,回头她丈夫要是生出点私心的话,就算她手握股份,恐怕也很难稳定局面。

    人的心思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们倒是相信自家女婿没有什么私心杂念,应该不会背叛女儿。

    但是这也只是一时的。

    一年两年不会,可十几二十年等他们死了之后,谁又敢保证呢?

    所以,他们当然还是希望自己女儿能够立住,自己立不住,太过于愚蠢,别人生出私心也算正常。

    但是原身就是不依。

    她觉得,自己小时候最渴望而不可求的就是来自于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因为在她初中之前父母是双职工,每天都要上班,也就只有早上中午和晚上那会有点见面时间。

    那点见面时间,他们也是各自都有事情要忙,她要做作业背书。

    父母要忙着做家务之类的。

    下岗后,她父母为了经商拉业务之类的,更是忙的有时候都夜不归宿,连原来仅有的那点见面时间都没有了,而原身对于这点其实是很遗憾,也很渴望的,只是没说。

    如今她自己有了孩子,推己及人,她自然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像自己那样,从小就没有父母的陪伴。

    她丈夫不可能离职来陪,但是她可以啊,反正家里又不像过去那样,必须每日都为了金钱奔忙了。

    她不上班又有什么的呢?

    她相信她丈夫不会背叛她的。

    于是他们家的情况就变成了原身在家专门带孩子,她丈夫在公司执掌公司的大小事务,原身父母则是偶尔帮忙带带孩子,偶尔去公司看看情况,生怕自家女婿生心思。

    不过因为表现的并不明显,再加上他们以前也没事去公司看看。

    所以倒也没冒出啥家庭矛盾。

    但是,意外发生在第二年。

    原身在带孩子出门,亲自前往母婴店,打算给孩子买点比较贴身的衣物玩具的路上,因为鞋带散了蹲下来系了下鞋带,然后她就发现她推着的婴儿车里的孩子不见了。

    一时间,她那是肝胆俱裂。

    并且一边疯狂尖叫,一边焦急无比的左右打量,想要找人,甚至于激动不已的看到抱孩子的就过去抓人家,也不管人家抱的那孩子外面穿着的衣物和孩子的大小,与她家的孩子一致不一致,就非去看。

    这么情绪混乱的一番操作。

    真正偷孩子的人早就跑了。

    后来即便他们有报了案,也有花钱雇人寻找,甚至于悬赏之类。

    但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毕竟那个时代监控设备之类的各方面公共设施,都不是很全面。

    一旦离开了本地。

    那真是人海茫茫,无从寻觅。

    因为原身本身对孩子就倾注了很多的感情,再加上孩子又是在她手里丢掉的,所以在孩子失踪一天一夜之后,她就内疚痛苦的开始咳血,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散了大半。

    这对于原身的父母而言,那真的是双方面的悲痛,一方面悲痛于自家外孙的丢失,另一方面又悲痛于自己女儿,然而外孙丢了暂时是真的找不回来,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女儿这边,却还有些救。

    所以他们只能强忍住悲痛,先行安慰女儿,请医生想办法救救女儿之类的,医生那边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原身当时并不是受伤或生病,要真说有病的话,也是心病。

    心病难医可不是说笑。

    有人因悲喜交加而疯癫,有人因惊喜过度而痰迷,有人因忧郁相思而魂断,有人因悲痛交加而身心死,还有人因内疚交杂而愧死呢。

    所以医生那边最终给的解决办法是最好能把孩子找回来,孩子找回来,病自然就好了,实在找不回来的话,如果能让她怀孕,说不定也能是个寄托,这是上策和中策。

    至于说下策的话。

    那当然是骗她。

    至少先让她度过这一难关。

    先活下来再说。

    虽然原身父母和丈夫本身也都是更倾向于上策和中策,但是上策那边暂时实在是没有什么消息,中策的话,最近原身都不让她丈夫近身,又怎么可能让她再次怀孕呢?

    而且原身也撑不下去了。

    事情实在拖不得。

    因此,最终原身父母和原身丈夫只能无奈选择下策,那就是哄骗原身孩子找到了,孩子毕竟才刚满一周岁没多久,并没有彻底长开。

    想要找类似的领养并不难。

    不过,因为让原身夫妻领养的话,需要原身出面并且签字,而且他们两个也并不符合领养的标准。

    所以最后是原身父母出面,出面在孤儿院找了一个与原身儿子的年纪相仿佛,模样也算近似,只是比原身儿子瘦了些黑了点的孩子。

    将那孩子记在他们名下领养。

    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打算用这个孩子替代原身的儿子,让原身以为自己的儿子找了回来,但是实际上,户口本上这个孩子是记在了原身父母的名下,是算原身的弟弟。

    只是当原身的儿子养。

    刚见面的时候原身是感觉有那么点不对劲,但是想到自己的儿子被人拐走了那么多天,瘦了点黑了点,受了些苦也算正常,内心只有心疼,那还顾得上不对劲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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