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第一千五百零四章 人在江湖(上)
当赵凤声见到王道伟的时候,已经看不出他是个“人”。
头发剃掉,满脸都是血痂,嘴巴豁出一个大口,脖颈间还有烫伤后的印记。这仅仅是头部而已,如果剥开沾满血渍的破旧军服,不一定会看到什么场景。
两人默默对视,赵凤声点了一根烟,直到燃烧至过滤嘴发出海绵烧焦的味道,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话。赵凤声熄灭烟蒂,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低头一笑,“我以为我够惨了。”
王道伟张大嘴巴,从喉咙里翻滚出类似于开水沸腾的声音,隐约能听到:“过粗了。”
赵凤声竖起耳朵,猜测了半天,询问道:“你是在说,你错了?”
王道伟轻轻点头。
赵凤声明白他为什么说这句话。
当初劝他离开金三角,王道伟还抱有幻想,认为自己仍是火家军一员,摇摆在信仰和友情之间,最终,王道伟抛弃了赵凤声,给火家军通风报信,将赵凤声彻底出卖。可惜事实给了他一次惨痛的教训,这些伤痕,这些屈辱,都是他信仰的神明给予的恩赐。
赵凤声搓着双手,柔声道:“人生的无数条岔路,都是自己的选择,无所谓对错,能够承受就好。曾寿年死了,我那三个队友也死了,你还活着,说明火帅念及旧情,这对你来说,结局并不是特别糟糕。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安常胜的主意,是他将你视为敌人,而不是火帅授意,或许心里更好受一些。”
王道伟合住眼皮,颤声道:“杀,杀了我吧。”
赵凤声好笑道:“我师兄好不容易把你救出来,可不是为了亲手杀你。你决意求死,是不是觉得欠我好几条命?实话实说,大可不必,你没害我的心,火帅也没觉得我是祸害,是安常胜那王八蛋一意孤行,最终导致我的几个朋友身死他乡。这笔帐,我不会记在你的头上。”
对于王道伟这个人,赵凤声的感情很复杂,说朋友不是朋友,说兄弟不是兄弟,可能两人年纪相仿,共同经历过苦难,多了那么一点惺惺相惜的友情。
“安心养伤,等你能下地了,离开还是留下,我会再次尊重你的决定。”
赵凤声轻手轻脚关上房门,转身走进了另一间套房,迈克和阿米娅表情庄重站在床前,上面躺着泰坦一样的巨汉莫洛斯。
他的外伤不多,只是回来后始终陷入昏迷状态,医生诊断过后,说他可能服用过对大脑刺激的药物,才导致长眠不醒。
“还没反应?”赵凤声揉了揉鼻子,心怀愧疚。
如果不是他一意孤行,非要留在金三角执行任务,几人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经过血液检查,他昏迷前注射过毒品,而且剂量很大。”迈克沉声说道。
注射毒品?
莫洛斯可不是瘾君子。
赵凤声眉头一皱,“安常胜那小王八犊子心黑手辣,十足的变态杀人狂,他放着莫洛斯不杀,肯定另有隐情。”
阿米娅撩开床单,露出布满针眼的粗壮大腿,“我猜测,应该是安常胜见到莫洛斯体格健壮,拿他当成了小白鼠,在实验一些新型毒品。金三角虽然是毒品的摇篮,但新型毒品的研发却没那么成功,国际市场一直是由北美和欧洲在当风向标,他们喜欢拿动物和罪犯当作试验品,来测试毒品的性能。莫洛斯身体素质非常好,适合他们反复试验,用来探测人类对于新型毒品的极限。”
“安,常,胜!”赵凤声双目赤红,狠声道:“操他姥姥!”
自从回国后,那种杀人的欲望,从未像今天如此躁动过,上一次,还是在巴格达亲眼目睹战友被残忍杀害的时候。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师弟,切记。”
房间内又响起齐长歌醇厚的声音。
“师兄,我才三十出头,能够做到不争不狂已经很不错了,不武不怒,那是神仙才能够达到的境界。”赵凤声压着怒火说道。
“参禅悟道不分年龄,修为心性不论尊卑,你肩负着家族和师门的使命,任重而道远,不能够跟普通人相提并论。”齐长歌摇头说道。
“家族的使命,不就是跟人争来斗去吗?为了钱,为了利,腹黑诡诈,无所不用其极。至于师门,有什么使命?”赵凤声疑惑道。
“传宗接代。”齐长歌仰起大葫芦,喝了一口酒,含笑道。
“上面有你,下面有奉先,我是最蠢,天分最差,最没用的一个,教弟子没耐心,看人又看不准,传宗接代这种事轮不到我。”赵凤声快步走到齐长歌面前,凛然说道:“师兄,我要杀安常胜!”
“杀什么杀,你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回国,好好替我孝敬师父。”
齐长歌瞪了他一眼,“火家军在此地经营了几十年,树大根深,枝繁叶茂,你觉得杀掉火帅唯一的独苗以后,能够完好无损离开吗?即便你逃回到武云,按照我对火帅的了解,他会散尽家财,不惜一切代价帮儿子报仇。你希望你的妻子和孩子,天天活在被人追杀的恐惧中吗?”
一想到小燕雀和二妮的生命遭到威胁,赵凤声立刻沉默不语。
他不怕死,但决不允许亲人出事。
复仇的火焰和亲人的安危,在胸中反复煎熬。
“人在江湖,哪能一次不吃亏呢?”齐长歌轻叹道:“你又不是我,了无牵挂,为了老婆孩子,算了吧。”
“我不杀他。”
赵凤声猛地瞪圆双眼,指着身后的莫洛斯,“但至少要像他一样,否则我没办法交代给几条人命交代!”
齐长歌挑起眉毛,不满道:“见过坑爹的,这坑师兄的,你是头一个。”
头发剃掉,满脸都是血痂,嘴巴豁出一个大口,脖颈间还有烫伤后的印记。这仅仅是头部而已,如果剥开沾满血渍的破旧军服,不一定会看到什么场景。
两人默默对视,赵凤声点了一根烟,直到燃烧至过滤嘴发出海绵烧焦的味道,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话。赵凤声熄灭烟蒂,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低头一笑,“我以为我够惨了。”
王道伟张大嘴巴,从喉咙里翻滚出类似于开水沸腾的声音,隐约能听到:“过粗了。”
赵凤声竖起耳朵,猜测了半天,询问道:“你是在说,你错了?”
王道伟轻轻点头。
赵凤声明白他为什么说这句话。
当初劝他离开金三角,王道伟还抱有幻想,认为自己仍是火家军一员,摇摆在信仰和友情之间,最终,王道伟抛弃了赵凤声,给火家军通风报信,将赵凤声彻底出卖。可惜事实给了他一次惨痛的教训,这些伤痕,这些屈辱,都是他信仰的神明给予的恩赐。
赵凤声搓着双手,柔声道:“人生的无数条岔路,都是自己的选择,无所谓对错,能够承受就好。曾寿年死了,我那三个队友也死了,你还活着,说明火帅念及旧情,这对你来说,结局并不是特别糟糕。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安常胜的主意,是他将你视为敌人,而不是火帅授意,或许心里更好受一些。”
王道伟合住眼皮,颤声道:“杀,杀了我吧。”
赵凤声好笑道:“我师兄好不容易把你救出来,可不是为了亲手杀你。你决意求死,是不是觉得欠我好几条命?实话实说,大可不必,你没害我的心,火帅也没觉得我是祸害,是安常胜那王八蛋一意孤行,最终导致我的几个朋友身死他乡。这笔帐,我不会记在你的头上。”
对于王道伟这个人,赵凤声的感情很复杂,说朋友不是朋友,说兄弟不是兄弟,可能两人年纪相仿,共同经历过苦难,多了那么一点惺惺相惜的友情。
“安心养伤,等你能下地了,离开还是留下,我会再次尊重你的决定。”
赵凤声轻手轻脚关上房门,转身走进了另一间套房,迈克和阿米娅表情庄重站在床前,上面躺着泰坦一样的巨汉莫洛斯。
他的外伤不多,只是回来后始终陷入昏迷状态,医生诊断过后,说他可能服用过对大脑刺激的药物,才导致长眠不醒。
“还没反应?”赵凤声揉了揉鼻子,心怀愧疚。
如果不是他一意孤行,非要留在金三角执行任务,几人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经过血液检查,他昏迷前注射过毒品,而且剂量很大。”迈克沉声说道。
注射毒品?
莫洛斯可不是瘾君子。
赵凤声眉头一皱,“安常胜那小王八犊子心黑手辣,十足的变态杀人狂,他放着莫洛斯不杀,肯定另有隐情。”
阿米娅撩开床单,露出布满针眼的粗壮大腿,“我猜测,应该是安常胜见到莫洛斯体格健壮,拿他当成了小白鼠,在实验一些新型毒品。金三角虽然是毒品的摇篮,但新型毒品的研发却没那么成功,国际市场一直是由北美和欧洲在当风向标,他们喜欢拿动物和罪犯当作试验品,来测试毒品的性能。莫洛斯身体素质非常好,适合他们反复试验,用来探测人类对于新型毒品的极限。”
“安,常,胜!”赵凤声双目赤红,狠声道:“操他姥姥!”
自从回国后,那种杀人的欲望,从未像今天如此躁动过,上一次,还是在巴格达亲眼目睹战友被残忍杀害的时候。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师弟,切记。”
房间内又响起齐长歌醇厚的声音。
“师兄,我才三十出头,能够做到不争不狂已经很不错了,不武不怒,那是神仙才能够达到的境界。”赵凤声压着怒火说道。
“参禅悟道不分年龄,修为心性不论尊卑,你肩负着家族和师门的使命,任重而道远,不能够跟普通人相提并论。”齐长歌摇头说道。
“家族的使命,不就是跟人争来斗去吗?为了钱,为了利,腹黑诡诈,无所不用其极。至于师门,有什么使命?”赵凤声疑惑道。
“传宗接代。”齐长歌仰起大葫芦,喝了一口酒,含笑道。
“上面有你,下面有奉先,我是最蠢,天分最差,最没用的一个,教弟子没耐心,看人又看不准,传宗接代这种事轮不到我。”赵凤声快步走到齐长歌面前,凛然说道:“师兄,我要杀安常胜!”
“杀什么杀,你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回国,好好替我孝敬师父。”
齐长歌瞪了他一眼,“火家军在此地经营了几十年,树大根深,枝繁叶茂,你觉得杀掉火帅唯一的独苗以后,能够完好无损离开吗?即便你逃回到武云,按照我对火帅的了解,他会散尽家财,不惜一切代价帮儿子报仇。你希望你的妻子和孩子,天天活在被人追杀的恐惧中吗?”
一想到小燕雀和二妮的生命遭到威胁,赵凤声立刻沉默不语。
他不怕死,但决不允许亲人出事。
复仇的火焰和亲人的安危,在胸中反复煎熬。
“人在江湖,哪能一次不吃亏呢?”齐长歌轻叹道:“你又不是我,了无牵挂,为了老婆孩子,算了吧。”
“我不杀他。”
赵凤声猛地瞪圆双眼,指着身后的莫洛斯,“但至少要像他一样,否则我没办法交代给几条人命交代!”
齐长歌挑起眉毛,不满道:“见过坑爹的,这坑师兄的,你是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