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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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凤声和崔亚卿第二天下午赶回了武云市。

    昨天俩人折腾了半宿,赵凤声直到现在还头晕眼花,腿酸脚麻。

    这个“折腾”不是说俩人在大床上颠鸾倒凤,而是崔大小姐像打了兴奋剂的母老虎要霸王硬上弓,来回躲藏犹如惊弓之鸟的赵凤声宁死不从,直到佛晓时分,累的没有一丁点力气的崔大美女才肯放过他,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这滋味,真他娘不好受。

    任谁碰见这样的绝色尤物勾引自己,不得神魂颠倒?不去强行推倒美人就不错了,但是被女神逆推的赵凤声硬生生抗了大半宿,到了现在,还有点佩服自己坚如磐石的意志力。

    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算个毛啊!

    老子被女神逆推了4个小时,宁死不从!

    哎!

    好男人,不好当啊。

    赵凤声刚回到桃园街还未走进家门,就被姑奶奶赛金枝堵在胡同里,老人家脸上洋溢着喜意,站在赵凤声面前笑呵呵说道:“生子,别回去了,中午来姑奶奶家吃饭,我小孙子正好从老家过来了,你俩认识认识,亲近亲近。”

    孙子?

    这可是土匪老太太家第一次来亲戚,赵凤声很好奇土匪世家的后人是什么模样,答应一句“没问题”,急不可耐地走向赛金枝家中。还没进门,就看到一副夸张到极致的背影,即便是坐在那里,也把整个院门堵得结结实实。

    背对大门的男子似乎察觉到了有人窥探的目光,转过身,一张眉眼端正却又憨憨傻傻的脸庞呈现出来,看样子也就二十出头,对赵凤声咧了咧嘴,挺傻。

    姑奶奶端着一盆菜从厨房走出来,冲孙子嚷道:“瘪犊子,傻不拉几坐那嘎哈,不知道喊人?这你生子哥。”

    小孙子猛然站起身,比起门楣都要高出一截,话语间一股浓郁的苞米茬子味,声音也和身躯一样霸道:“生子哥!”

    赵凤声抬了抬手,想拍拍他肩膀想表达一下亲近,却发现距离有些不够,只能尴尬向前迈了一步,这才够着他的肩头,笑道:“这体格,真唬人,得有一米九多吧,叫啥名?”

    “周奉先!”

    长相傻乎乎的小子不止口音重,嗓门还奇大,把赵凤声耳朵都震的嗡嗡作响。

    虎筋弦响弓开处,雕羽翅飞箭到时。

    豹子尾摇穿画戟,雄兵十万脱征衣。

    听到他的名字,赵凤声不由得想起赫赫有名的三国第一猛人吕布吕奉先,好家伙,哪怕天下无双的吕温侯在世,比起这傻小子的体格的强不了哪里去吧。

    “我叫赵凤声,你叫周奉先,咱俩名字里都有个重音字,也算是缘分了。”赵凤声坐在马札上,拎起根黄瓜,一口咬掉半拉,仔细打量周奉先后,才发现他裸露在外的骨骼极为宽大,比起常人大出好几圈,一双大脚穿着双破旧解放鞋,最少得五十码。

    周奉先挠着后脑勺,傻傻一笑:“生子哥,俺奶奶跟俺说起过,你是个好人。”

    好人?

    赵凤声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夸奖自己,发自肺腑笑了笑,不过比起对面出自巨匪世家的祖孙两人,自个恐怕还真能算是好人。

    姑奶奶已经忙活完,桌上摆了三盘菜,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洗的干干净净的整根黄瓜,虽然菜少,但份量极足,盛菜用的盆子比起别人家的洗脸盆都差不了哪里去,赵凤声看着傻小子吓人的体魄,再看到姑奶奶准备份量十足的菜肴,联想到了周奉先绝对是个吃货。

    姑奶奶指着桌子吆喝道:“生子,尝尝鲜,这都是奉先从老家那边扛过来的,野生的,绝对正宗。”

    赵凤声尝了口蘑菇,果然鲜嫩爽口,不由赞叹道:“真地道。”

    姑奶奶摩挲着兜,看样子是想掏烟,一边开心道:“好吃那就多吃点,在咱这可弄不到这么好的东西。”

    赵凤声很有眼色地掏出软中华,给姑奶奶递过一根,问道:“奉先来着玩多长时间?”

    姑奶奶打火点燃,使劲抽了口高档香烟,眉宇间浮现一抹阴霾,沉声道:“不是来玩的,以后就住这不走了。”

    赵凤声心思活泛,瞧见往日里什么事都不往心里去的老太太竟然会发愁,也猜中了八九不离十,皱眉问道:“家里出事了?”

    姑奶奶点了点头,长叹口气解释道:“哎!~生子,不瞒你说,他爹在他出世没多久就被枪毙了,他二叔在去年被仇家砍了脑袋,死的挺惨,老三为了报仇,前一段栽进去了,恐怕这辈子再也出不来。家里就剩一些远房亲戚,靠不住,于是我就像让他待在我身边,也好给我养老送终。”

    “有些家丑我也跟你实话实说,他爷爷娶了三个媳妇,我是压寨大夫人,他爹是我亲儿子,老二老三呢,是二房那个狐狸精生的。我脾气犟,和其他人不怎么对付,儿子死了后就跑到这里落了脚,没想到儿媳妇肚子里还留了种,直到前几年我才知道有这么个亲孙子。”

    赵凤声轻笑道:“我说您现在天天挺高兴的,原来捡回个大孙子。晚上我去订个像样的饭店,给您好好道一道喜,也给我奉先兄弟接风洗尘。”

    傻小子周奉先一口扒拉进去半碗米饭,傻傻一笑。

    姑奶奶神情有些黯淡,拍着赵凤声手背,轻声道:“生子,我老了,恐怕没几天日子可活,如果换成是以前,死就死了,大不了找他爷爷干架去,身边也算有个死鬼陪着。可现在有了这个小崽子,我心里有些放不下。生子,这条街里,姑奶奶我没几个看上眼的,你爷爷不用说,是咱国家的英雄,头挨着天脚挨着地,死了都让人竖大拇指。还有一个就是天天神神叨叨的李老头,虽说那家伙看起来不太靠谱,但有真本事,姑奶奶文化不高,但是看人贼准,那老家伙绝对是个肚子里有货的高人。”

    “再有一个,就是生子你了,别你小子天天吊儿郎当的,但能看出来你心好,为人仗义。姑奶奶这辈子没求过你啥事,今天就豁出去老脸,求你以后帮我照顾好奉先。这傻小子从山沟里刚爬出来,啥玩意都不懂,你得教他为人处世的道理,教他善恶是非,教他适应这个社会,他要敢不听话,你就收拾他,他敢还手,你就抱着我骨灰盒放到他跟前,看臭小子敢不敢动手。”

    傻小子放下大碗,挺直了身躯,一本正经大喊道:“奶奶,您放心,俺以后肯定听生子哥的话,他让俺干啥就干啥,俺要是说话跟放屁一样,就是大棒槌!”

    赵凤声知道姑奶奶的习惯,又给她续上一根烟,道:“您老这体格少说还能活个五六十年,没准我都得走您头里,咋老说晦气的话。等过几天我给他找个活干,再让二妮寻摸寻摸,看能给奉先找个对象不,对了奉先,你今年多大了?”

    傻小子听到找对象,马上羞涩起来,红着脸道:“俺二十。”

    赵凤声混了这么多年社会,哪能看不出来他是个懵懂小初哥,坏笑道:“放心,哥过几天先带你去快活快活。”

    傻小子脸更红了。

    姑奶奶见到他们俩相处融洽,也浮现出宽慰笑容,用手指点着小孙子的头,笑骂道:“看那没出息的样!你爷十六岁就把我扛进了山,你爹十八岁就拐了你娘进门,你个傻小子都二十了,还没碰过闺女,丢不丢人!”

    小奉先饭也不吃了,搓了搓大手,无辜道:“山里面都是山跳大野猪,哪有啥闺女啊……”

    赵凤声听到他是从大山中走出的,于是感兴趣问道:“你家在哪座山里住呢?”

    傻小子高声答道:“老白山!”

    “老白山?”赵凤声诧异道:“光听说过长白山,还有老白山呢?”

    “有啊!”周奉先手舞足蹈比划着:“俺那嘎哒老漂亮了,青山绿水的,生子哥,有空了你跟俺回老家,那里随时能打猎,有狐狸,有狼,还有鹿,最难碰的就是熊瞎子,我来的时候就碰见个大灰熊,得有6、700斤,但是肉太膻,没法吃,只能把熊掌蒸了吃。”

    赵凤声挑了挑眉:“你打过棕熊?”

    傻小子很严肃答道:“昂。”

    赵凤声心神一凛,这种陆地食物链顶端的狂躁猛兽,绝对是堪称恐怖的存在,前臂和牙齿力量极大,可以轻易摧毁树木,自制的土枪都未必能击穿厚厚的皮肉脂肪,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不太敢对棕熊下手。而眼前的傻小子说起来兴致勃勃,仿佛没把捕熊当成太危险的事?

    “那么大的玩意,你咋把它弄死的?”赵凤声出生在城市,很好奇住在大山里的人们怎样狩猎,是用现代化机器制作出来的精致复合弓弩,还是传统一些堪称弓箭巅峰之作的牛角弓,再或者就是利用脑力技巧制造出各种陷阱,来捕捉那么大的家伙。

    傻大个又笑了,露出松花江水灌溉出的白瓷牙齿,答案只有两个字。

    “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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