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夜袭枹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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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朝的酒,让刘云相当的诟病。

    人生在世,不管承不承认,口舌之福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

    在马岱轮番劝了几樽之后,刘云还是放弃了喝马岱的酒,而是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蒸馏酒。经过蒸馏升华之后的酒,不但口感变了,酒香也更加的醇厚。

    当然,酒精度肯定是提高了数倍的。

    于是,在这安故城下,两军阵前,画面慢慢的变得有些诡异。

    马岱喝的脸红脖子粗,说话舌头都捋不直了,而刘云开始洗脑。

    “罗素·罗兰曾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他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便是在认清生活的本质之后,依旧热爱生活。啥意思能听得懂吧?其实说来说去的道理都很简单,关键就在于,你如何去看待,又如何去做!”

    刘云一口羊肉下去,就着一口酒,对马岱说道。

    马岱睁着迷迷瞪瞪的眼睛,嘟囔道:“这……罗罗是何人?为何岱从未听闻。”

    “嘿,我忽然间有几分对牛弹琴的意思,你甭管这罗罗是谁,总之是一位大能,你听我这番话的意思便是了。大汉朝步入了寒冬,每个手握权柄的家伙,都觉着自个儿就是这救世的英雄,别人是这么说的,起码在表面上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他们真正的内心呢?谁不想把那些攥在手中的权柄攥的更久一些?谁不想在手中有权的时候,将自己和亲人的日子过的更好一些,更奢华一些?董肥肥入洛阳,连自家刚出生的小孩子都大封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认为自个儿是英雄。”

    “在历史的评判书下来之前,他们都觉着自个儿做的很棒,没错。于是,便有了满地的诸侯,他们都觉着自己是下一个救世大能。但是,事情都是这个样子了,你还需要有所动作吗?应该有!而且必须要有。这造孽的世道,你还就必须用手中的刀剑去存活。”

    刘云唾沫横飞的说着,微微有点感觉的酒精,让他忽然间变得才华横溢,词藻连绵。

    马岱单手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手中酒樽却是未松,还一口一口的抿着。

    刘云口干舌燥的说了一箩筐,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几个字。

    拍了下马岱的肩膀,刘云凑过去说道:“我这番话是不是格外的有道理,那献了安故称如何?”

    马岱猛的一个激灵,将迷迷瞪瞪的眼睛挣得溜圆。

    “府君不是那等落井下石之人,我阿翁甚是欣赏你,以弱冠的年纪,作出如此惊天动地之大事,实属难得一见的俊秀才杰。”马岱摇摇晃晃的说道。

    刘云轻笑了一声,这小子看着像是喝醉了,问到关键的,竟还是这么的机警。

    真特么小贼一个!

    之前刘云还有几分怀疑马岱在城中有伏军,现在这个担忧倒是没有了,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

    这安故城,是拿还是不拿呢?刘云现在很是发愁。

    马岱都成了这般模样,只需大军掩杀过去,这安故城就唾手可得了。

    可万一马岱说的都是真的,如果这样做了,那就很不好看了。

    酒肉虽好,这也不能一直这么下去,这眼瞅着马上就要天黑了。

    王治附在刘云耳边,低声说道:“主公,依末将看,攻城吧。”

    刘云有这样的烦恼,王治也有这样的考虑。

    思虑了一下,刘云说道:“先埋锅做饭吧。”

    王治瞥了一眼喝的颠三倒四的马岱,命令士兵,埋锅做饭。

    刘云的军队,在这个时期,绝对是少有的,能吃的上热饭的军队。

    卓钢打造出来的大铁锅,一口可以满足五十人同时吃饭。

    虽然因为实力有限,有许多的士兵还没有甲,刀枪也层次不齐,有好有坏。

    但毫无疑问,这是一支正在朝着正规化发展的军队。

    安故城上的守军,呼吸着飘散全城的饭香,看着城外的敌军在那一口口黑乎乎的东西里面做饭,一个个满眼茫然的羡慕。

    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他们想吃热饭。

    热乎的饭菜,几乎是萦绕在他们心头的梦想。

    自当兵打仗以来,吃过最好的,也仅仅只是胡饼。

    为了那一口热乎饭菜,他们都想献城了,跟着谁打仗他们并不在意。

    能吃上热饭的行军打仗,绝对是幸福的。

    几匹快马自北边的小道上奔驰而来,越过军阵,来到了刘云的面前。

    “主公,公孙先生亲笔信。”密探拜倒在地,呈上了一封信。

    等了这许久,可算是来消息了。

    刘云接过信封,打开一看,心中顿时安定了下来。

    原来马岱所说的事情,都是真的。

    马超确实是在佯攻首阳,庞德也从榆中撤出了大量的兵力,目的就是迷惑韩遂。

    这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倒是被这俩人给玩的挺溜。

    而实际的情况下,庞德在榆中城内设置了大量的伏兵与陷阱,恭候着韩遂攻城。

    马超佯攻首阳,故意将这一情况泄露给韩遂,好让他有所动作。

    等韩遂中计,兵出金城,马超、马岱两路兵马便会急速北上。攻打金城。

    庞德也会转眼间,杀个回马枪。

    而在这个计策中,宋建起着一个非常关键的作用。

    他是促使韩遂能够将这一切信以为真的纽带。

    他虽偏安一隅,但北连韩遂,两人的关系比马腾与韩遂的关系要好很多。

    这计策,只所以能定下,还是因为他的缘故。

    宋建想要攻打刘云,便派人联系马腾,想让马腾出兵。

    马腾佯作答应,和公孙策一商量,两人便定下了这计策。

    等韩遂出兵,马腾便会亲率兵马攻打宋建。

    而在原本的计划中,首阳城中的盖勋所部,是会同马腾攻打宋建的。

    只是昨夜负责传信的密探,出了问题,没有将信息传递出来。

    这才闹了这么大一个乌龙。

    但是看完信之后的刘云却有些迷瞪了,那么……他干嘛去?

    “公孙先生可还有其他的交代?”刘云问道。

    密探叩首回道,“公孙先生并没有嘱咐其他,只是建议主公,宜及早攻下枹罕、河关地区!”

    “我知道了,下去吧。”刘云抬手说道。

    一个送信的密探出了事儿,导致他起了全郡兵马,出来拉练?

    情报的传输还需要再想想办法,更高效,更安全一些。

    真特么愁人!

    “王治,整合军马,进攻枹罕。”刘云冲不远处的王治喊道。

    王治快步走了过来,疑惑问道:“主公,这安故城不打了?”

    “你瞧瞧吧,这是公孙先生刚刚送来的信,这老家伙跟马腾联合起来,不知道有没有把韩遂耍到,反正是先把我们给耍了。”刘云将信递给王治,很是惆怅的说道。

    王治快速的看完,不由得苦笑了起来,“那姜正的一万兵马该如何处置?”

    刘云随口说道:“就让他先陪马腾演演戏吧,马超攻打首阳,姜正围攻狄道,这样看起来才像是我们两边真的打起来了。”

    “喏!”王治应了一声。

    随后传令全军开拔,进攻枹罕。

    夜幕渐渐笼罩,冬日里的夜来的格外的早,黄昏像是只停留一个眨眼的功夫,整个天地间便全黑了。

    被刘云灌的迷迷瞪瞪的马岱被人扶进了城,他今晚还能不能领兵北上,这刘云就很难猜到了。反正解酒的方法,他给那些亲兵已经教过了。

    尚未抵达安故的步兵后军,和城中那些热情高涨的百姓,被刘云传令返回冀县。

    只是攻打枹罕,显然用不到这么多的兵马。

    更何况姜正在狄道还有一万人马,两倍于敌,这一仗要是打不下来,刘云大概就可以歇着了,他这个穿越者的面子,也就别要了。

    火把如游龙蜿蜒在黑夜笼罩的茫茫群山间,大军奔腾的声音,像是巨大的野兽横行。

    未被污染的天空上,群星像是一颗颗的宝石,格外璀璨,一仰头,便会坠入无尽的迷幻。

    绕过大夏城,便到了宋建所据守的地盘。

    一座烽火台出现在了堪堪目所能及的山巅上,在璀璨的星空和黑漆漆的大地的对比下,高山之巅的烽火台,突出的像是一座灯塔,在这样的夜里,格外的显眼。

    刘云在山麓上勒停了坐下战马,遥望着远山之巅的烽火台,嘴角含笑。

    宋建倒是一个有想法的人!

    凉州大地群雄并起,然而基本所有人都只顾着眼前的好处,鲜有人有土地意识。

    就连韩遂与马腾这样的大佬,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好像在哪里都能安身,任何地方都可以作为大本营。

    但这个宋建就很不同了,他他娘的边境线上竟然还弄了烽火台。

    “王治,派几个人过去,把那个台子给我踹了。”刘云手中马鞭指向了远处的烽火台,对王治吩咐道。

    王治信手一点,便有一队人马策马奔了出去。

    王治拿出了手绘地图,对刘云说道:“主公,此地向西南约五十里路便到了枹罕城,再向西南是白石城,枹罕城便是宋建王城所在。”

    刘云拿过地图,一边看着一边说道:“按照时间推算,二宫的人应该已经抵达枹罕城了,你觉得他们能不能成功?”

    王治一愣,有些意外的说道:“原来主公竟还有另外一手的准备,二宫的人马便是主公安排在出云山上秘密训练的那些人?我觉得恐怕很难,正如主公你所说,任何一个渺小的敌人,我们都不应该轻视。”

    “我倒是看好他们,他们本就是行走世间,被那些士族名士所瞧不起的刺客。我只是想办法让他们变得更诡异,变得更与这样的黑暗融合。即便无法杀掉宋建,但祸乱宋建那所谓的王国,应该不在话下。”刘云说道,“我们不能轻视任何一个敌人,但也不能轻视我们的手足。”

    王治无所谓的摇了摇头,笑道:“那些人手我并没有见过,但末将以常理度之,他们毕竟只是刺客。”

    王治坚持自己的看法,刘云也没想着硬劝,事实会证明谁说的是错的。

    “不如,你我打个赌如何?”刘云说道。

    王治颇感兴趣的问道:“主公打算如何赌?”

    “如果我赢了,你就管管云儿那丫头,一个姑娘家家的学的什么打铁,学点女红不好吗?”刘云拉起了马缰绳,说道,“如果我输了,你就看着说吧,我是不会输的。”

    王治策马跟上刘云,说道:“好,末将便跟主公赌了。”

    那座烽火台,在悄无声息间失去了它的作用。

    宋建弄了烽火台,但他手下的这些将士,似乎并没有把烽火台当一回事。

    这才刚刚入夜,里面的将士竟然已经睡着了,然后就被屠了个干净。

    当将士向刘云汇报这件事情的时候,刘云听到了杀猪的声音。

    手握屠刀,手起刀落,那座烽火台便被踩在了脚下。

    或许,猪还会蹬几脚,而那座烽火台里面的将士,睡的似乎挺安逸。

    这个时间的间隔,正好让战马啃了几口蹄下的荒草,顺带歇了口气。

    一声声的呼喝再起,吞吐着白雾的战马,再度撒开了四蹄。

    枹罕城并不大,起码当刘云甩着一身热汗,冲到跟前的时候,是这么认为的。

    勉强也就半个冀县城的大小吧。

    在这黑夜里,整个城池黑灯瞎火的,活像一座鬼城。

    从下方向上眺望,连一个活着的士兵都看不见。

    “王治,瞅瞅看,怎么打?对于步兵而言骑兵是人肉收割机,可对于没有攻城装备的骑兵而言,这城池大概就是个王八壳子。”刘云念念叨叨的问王治。

    王治很认真的在听刘云说,但也就听了个一知半解的大概。

    “主公,下次能否别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了,末将实在是难以理解。”王治嘟囔道。

    刘云摆手说道:“其他都不要紧,你只需说说,该怎么打?你觉着我说话奇怪,我还觉着你们说话奇怪呢,多听着就明白了,毕竟都是一脉流传而来的。”

    王治忽然嘿嘿一笑,说道:“主公不是早已备好了天火嘛!”

    “我说的意思是不用那些黑火药,你知道那东西来的很不容易的。我们应该省着点用。”刘云没好气的说道,这家伙倒是鸡贼的很,看来是一直惦记着黑火药呢。

    王治笑呵呵的捋了一把几乎纵贯整张脸的大胡子,说道:“主公,其实用不了太多,往那城门上扔几个,便可以了!城门一塌,直接杀进去就完了!”

    “你绝对是我所见过的最粗糙的将军!那就照你说的做吧。”刘云说道。

    王治乐的牙龈都出来了,当兵打仗半辈子,直到他遇见了刘云这位真命主子。

    这才猛然间发现,原来战争还可以这么打。

    那像沙子一般的黑火药,如今可是他的心头所好。

    为此,他连对宝刀的喜爱都下降了许多,现在是彻底的恋上了黑火药。

    恨不得把那些陶瓮,大石头当成自己的媳妇,每天抱着睡觉。

    得了刘云的命令,王治点了一队人马,在夜色的掩映下,摸向了城门。

    刘云一直在盯着城墙上的动静,但真的是奇了怪了,直到这个时候,城楼上还是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这很不科学!

    这上面的守城士兵,应该不至于跟烽火台里面的士兵一般睡着了。

    轰!轰!轰!

    接连几声剧烈的爆炸响起,掀的地面都有些晃动。

    垒土而起的枹罕城,城墙上出现了一道道的裂缝,城门在一阵浓烟中应声倒地。

    用人头般大小的石头代替了陶瓮之后,爆炸的效果增加了数倍。

    城墙上终于出现了慌乱的士兵身影,原来是有人的。

    王治高居马上,拎起了那把重达四十斤的大刀。

    “杀!”

    瞪圆了眼睛,王治一声大吼,率领众军策马杀了进去。

    杀声如雷动,转眼间便沸腾了枹罕城。

    刘云并没有进城,他和自己的亲兵呆在城外,负责看戏。

    虽然刘云也想身先士卒,可现在如果他进去,只会有更多的人来保护他,事情就不太像是你死我活的打仗了。

    而且,现在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了。

    不论是王治还是手下的将士,对待刘云的态度,大概就像是对待一块宝。

    大家第一时间的反应是,先保证刘云的安危。

    看着犹如缺牙老太太般褶皱纵横的城门,刘云现在完全能够明白,为什么西班牙人能在16世纪纵横海上,殖民地遍布全球。

    武器,哪怕只是一点点的进步,胜负的天秤便会倾斜。

    在大汉朝的末年,刘云绝对是第一个将黑火药运用到战争上的人。

    而一切的事实证明,效果显著。

    用少量的兵力战胜了数倍于己的梁兴,拿下汉阳郡,又奇袭金城,安然无恙的逃离。

    这一切胜利的背后,都有黑火药绝对的功劳。

    就如眼前,城门被破,刘云已胜了三成。

    当骑兵入城,以有心战无心,结果无论如何以不会太糟糕。

    因为刘云的横空出世,黑火药必将在这个时代大放光彩。

    刘云倒是挺期待,能将黑火药延伸,制造出现代武器的人物,会是谁。

    一个新兴事物的兴起,总会牵出一连串的聪明人,这是绝对的。

    虽然目前刘云将黑火药的配方捂的死紧,但刘云也想的透彻,这个配方传出去应该是迟早的事儿。

    枹罕城头,那面象征着刘云,象征着汉阳,象征着这一支军队的虎头刘字旗竖立了起来。

    刘云心头一正,拨转马头,在亲兵的簇拥下向着枹罕城走去,

    该去见一见那位传说中,想要他称臣的宋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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