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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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季国亮救回来了?”

    中午,陆叶家的饭桌上,叶元秋看着坐在桌旁,扒拉着米饭的陆火兴,满是好奇地问道。

    陆火兴夹了桌上的一块胡萝卜,放在嘴里,一口吞咽下去,这才说道:“救回来了,不过还留在卫生院观察住院,医生说还好催吐得早,不然再拖一会就真没用了。”

    叶元秋摇头叹息了一声:“一个大男人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真要没了命,不说他老婆,他两个儿女怎么办呢?”

    她从国道边回来后,已经从邻里听说了事情,对于季国亮的遭遇真的有些说不上来,这种村里为了一点小事闹的矛盾极多,更不必说夫妻俩吵架打架,可一个正当壮年的大男人想不开寻死觅活,其实还是少见的。

    “两公婆过得下去就过,过不下去就离,鬼知道季国亮在想什么。”陆火兴扒拉完米饭,颇有些嗤之以鼻,“他老婆平时脾气就差,估计是平常就没少受他老婆的气,性子上来了。”

    “唉,这闹的呀。”叶元秋端起桌上的饭碗,又瞥了一眼桌边的陆叶,突然眉头皱起,“你下次碰到这个事,跑远点喊人就好了,别靠那么近晓得没?”

    “没错。”陆火兴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发出清脆的响声,“下回有事别过去看,直接和爸妈说。”

    叶元秋又谆谆嘱咐道:“那喝了农药有些人是会发癫的,会伤了你。还有要是有人落水了,你也别去拉,赶快去喊人,家里的农药都是不能碰的,会吃死的,不能碰。”

    “知道了。”陆叶端着碗,看着饭桌中间风炉上沸腾的泥锅,轻轻点头。

    叶元秋还是不放心,又补充了一句,“要记住啊!”

    “嗯。”陆叶又应了声。

    他没觉得父母说的有什么问题,反而能听得出里面浓浓的关心。

    像喝农药自尽这种情况,临死之前是会遭受巨大的痛苦,强烈求生欲会让人丧失理智,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随便磕碰一下都极有可能受伤。先前季国亮已经意识模糊昏迷过去,可当陆叶一催吐,也被季国亮推了一把。

    还有人落水救人,小孩子在河边洗澡钓鱼炸鱼,其中一个掉下去,另外一个去救,结果两人都没能上来。这种事情陆叶从小到大也听过不少,甚至他还经历过一次。

    初中的时候他和一个同学去河里洗澡,那同学不太会水,两人就在河边不远,水也就到腰部胸口位置,但水流稍微急了一些。

    陆叶一个没留心,他同学立足不稳就被水冲走,人漂浮在水上站不起来。等陆叶急忙跑过去将对方拉起,他的这个同学仿佛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几乎整个人都压在了陆叶身上,当时的情况也就是水浅,两人都才没事。

    可从那时起,陆叶就真正知道,在水里被淹是什么情况,见到有人落水,如果没有那个技术千万别逞能。

    “不过,我儿子是真聪明。”陆火兴从桌边站起身,伸手摸了下正低头扒饭的陆叶,脸上颇有些骄傲之情,“季任要不是你,他以后就没爸爸了。”

    “我儿子聪明还要你说。”叶元秋听到陆火兴的夸陆叶,白了陆火兴一眼,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救人一命,不论如何都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爸,你别影响我吃饭了。”陆叶推开陆火兴的手,故作嫌弃。

    他其实在听到陆火兴说,人救下来之后,心中也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成就感,或者精神上的某种满足,总之,这会在午饭上吃的分外香甜。

    “臭小子,慢慢吃,急什么。”陆火兴笑骂一句,也没再逗弄陆叶,脸上的表情同样开心。

    陆叶又专心致志地盯着面前的锅,不断伸长手和脖子,从泥锅里夹菜。

    今天中午吃的是胡萝卜炖肉,肉是上午叶元秋回来买的半斤肥肉。肥肉切片切丁,在铁锅里稍微过火熬过一些荤油,然后胡萝卜切片,一起翻炒过火,之后加了油盐酱米酒和干辣椒葱蒜,再用炉火慢炖。

    这样肥肉既不显得油腻,汤汁也有油水,胡萝卜炖的稀烂,浸透了汤汁,吃起来香辣可口,又带着丝丝的甜味。红红火火的一锅,比起单独的炖五花肉更合陆叶口味,也更下饭。

    说起这胡萝卜,陆叶记得后来有个朋友进入县政府工作,和他吃饭的时候还聊起过。说是汉X县的特色食材里,黄毕洋的酸菜和阳信镇的胡萝卜,都是上等的。

    陆叶对此倒不是特别能分辨,毕竟不是什么老饕,大概也就能吃出来比很多市场上卖的要强。

    他小时候和彭凌云等小伙伴在外面玩,看到栽种的胡萝卜,拔出来到溪边洗了泥,咔嚓咔嚓就吃得香甜无比。

    “你下午有没事情?帮我去集市里买个风炉和铁锅回来。”

    坐在饭桌上吃饭的叶元秋,见陆火兴吃完又要拍拍屁股走人,突然开口说了句。

    “买那个东西干嘛?”陆火兴一时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旋即又些讶然道,“你真要在‘大运头’摆摊呢?这……真能挣到钱?”

    那天陆叶炫耀式的说卖热水挣了十块钱,他自然还是记得的。但当时没往心里去,只当是一时运气。

    这几天叶元秋早起又是弄灯盏糕,又是做清明糕烧热水什么的,他也看在眼里。他其实对于这些事情都不太上心,甚至觉得可能叶元秋就是瞎折腾。

    国道那边一天总会有一些大货车过,这个谁都知道,但总感觉算不上很多。那边都是稻田,又没人住,一直也没人将主意打在那边。

    只是——

    这会儿听着妻子的口气,陆火兴突然觉得,很有可能有个不错的收益。

    “你说呢?”叶元秋拿筷子在胡萝卜炖肉的泥锅里敲了敲,“昨天和今天的肉是你买的?”

    “老婆买的老婆买的。”陆火兴嘿嘿笑了起来,“还真是想不到啊,还是我老婆有眼光。对了,挣了多少钱?”

    叶元秋根本不接话茬,说到底挣了多少钱,反而道:“上回就和你说了,看能不能把‘大运头’那边的地包下来,那位置好。”

    “这事情……”

    陆火兴这回倒没有像上一次陆叶问的一样,敷衍过去,反而稍稍沉吟了一下,“过段时间不是要重新分地,我到时候看看。对了,那你是要买什么样的,趁着今天是赶集,估计好多商贩还没走,我骑自行车过去。”

    “就买他们那种摆摊的……”叶元秋说着顿了顿,忽然放下筷子,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十块三张五块,还有七七八八几毛一块的零钱,差不多有四十块左右,递给了陆火兴,“再帮我买个烧热水的壶,大个一点,有年货什么的你看着买。”

    “这……这么多?”

    陆火兴手中捻着一堆纸币,眼神有些吃惊。

    “所以跟你说,让你回头把‘大运头’那地看看能不能包下来。”叶元秋没好气地回了一句,语气里却透着几分得意。

    陆火兴郑重地点点头:“行,这事我记着了。”

    这摆摊才几天,他估计能有个二三十块顶天了,可叶元秋一给他就是四十。

    他是知道叶元秋的,以叶元秋的性格,会给到他手里四十,起码手头还捏个二三十块是有的。

    陆火兴口袋里也就十几块,是今年卖稻谷拿到钱的零头。

    一年大头的收入其实就是卖稻谷,还了化肥和农药,还有人工欠债之外,其实留下的就只有三百。

    这三百没敢去动,年关将近,家里的年货还没置办,过年又要百年,还有一场喜酒,此外春节后陆叶下学期的学费,以及来年的稻谷种子,细算起来三百根本都不够用。

    每年的情况差不多都是如此,今年还算是不错的,年关手头能留下个几百块,换做其他时候,家能看到的余钱也就几十块。难的时候,可能三五块钱,都要找邻里借。

    忽然,陆火兴抬头注意到饭桌边一道目光望向他,一下叫了起来,“看什么呢?我要去赶集,你要不要去?”

    陆叶撇了撇嘴,他本想拒绝,乡村赶集有什么可看的,但转念一想,这日子真的有些无聊,下午在家也不知干什么,走走也好,当即说道:“要去。”

    “要去就快点吃饭。”陆火兴将一堆纸币折叠好,揣进口袋,“等会回来我还有事。”

    说着,又朝叶元秋道,“那个河堤的承包,我们是准备承包下来了。不要出本钱,到时候可能河堤修完还有钱分。”

    “嗯?”陆叶一边扒饭,一边竖起耳朵。

    一个晚上过去,看来事情应该是有进展了。

    仔细想想也是,修河堤是提上日程的事,谁修谁来修,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些河沙鹅卵石,如果村人不采取动作,早晚不是被偷挖,其实就是被其他人以各种名义,低价承包走。

    黄秋苟这位老支书,在陆叶看来,只要能拿出办法,他也不愿意将修河堤的工程承包给外人。

    如果以村民集体的形式,进行开挖出售,然后售卖所得再修河堤,这种方式对于黄秋苟并不陌生,应该是可以的。

    当然,其实这里面扯皮的东西也会有不少,比如河滩归属是国家,还是村集体,或者彭严处两个小队。

    不过这个事情和陆叶没关系,他只是看到陆火兴掺和了进去,点拨了一句,具体要如何操作,就看他老子和其他人了。

    “我懒得管你。”

    叶元秋对于陆火兴说着承保河堤的事情,并不关心。

    换做以前,她肯定会问上几句,但现在她一心想着的是在“大运头”那里如何更好地摆摊挣钱,这短短的几天里,在她看来是真的又来钱又省力。

    对于陆火兴要干什么,她没有什么心思去理会,反正这个男人有点事情做,总比懒着强。

    只是一边吃饭,一边补充了一句,“你不要借钱贷款什么的就可以。”

    “这个分寸我会没有。”陆火兴不在意地摆摆手,又瞥了一眼陆叶,“你快点了,吃完了没有?”

    “吃完了。”陆叶胡乱扒拉完碗里的饭,扔下筷子,下了饭桌。

    陆火兴又看了一眼陆叶的吃干净的空碗,笑了说了一句本地的俗语,“闻到荤腥气,饭桶挖到底。”

    陆叶跟着也咧嘴笑了起来,这话后世其实已经没有人说了,那时候鱼肉不缺,哪怕条件差些,不说顿顿吃腻,但隔山差五总没什么问题。

    但在这个时候,还是流传广泛,大多数人饭桌上摆着的还是蔬菜居多,偶尔吃上一两顿荤腥,一个个米饭都能多吃上一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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