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触类旁通的微观联系(25)
18.25</p>
尽管对老曹的资金来源和具体收购难以有更多了解,然其中牵扯他很大一个亲友关系网,任凭资金来源仰或是收购对象,有不少过程是上不得桌面的。老曹以不到面额30%所获得的债券,尚存在一定隐形成本。</p>
若以面额50%比例的现金被迫老曹转让部分债券,意味着他一个转身,就轻易获得他数年工资所不能企及的一笔净收益。即或这些债券不再继续发行,只要他稍微提高收购比例,弥补三五百张的空缺,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如此条件结合拿捏着他的软肋,迫使老曹忍痛转让部分债券,他就无法说个不字。</p>
在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前提下,本人只能依靠抵押借贷才行。可债券发行不满一年的,银行只能提供面额30%以下的抵押贷款额度,这游戏是本人所玩不转的。</p>
据悉,一些民间人士也在提供此类债券的抵押借贷,且抵押额度和利息也更加灵活。但是,债券抵押借贷的最大风险,是放贷方携债券跑人。与正规银行不同的是,民间人士的不动产、可信度等参差不齐,若没有一个深入细致了解,大额交易的后果,往往是借贷小额的现金,丢失大额的债券。</p>
对于老曹的草拟协议,能拖一天是一天,一方面随着发行日期的积累,有利于提高抵押借贷的额度;另一方面,利用化工厂业务之便,可以接触到更多民间提供抵押借贷的人士。</p>
城郊的张先生为人直爽坦诚,名下有两栋住宅楼房和一处商用楼房(餐饮住宿零售)的不动产,价值不下两百万。为稳妥起见,首次从老曹处拿来十张连号债券进行抵押借贷(此时的债券发行期快满一年),原本可以抵借三千元现金,但考虑到再怎么都会产生一定利息负担,加之多一千少一千似乎也没啥影响,因而只是抵借了两千元现金。</p>
该抵押借支合同约定期限三年:一年内归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若超过一年但不满三年归还,则按银行三年贷款率计息。这样的借贷合同,主要出于本人拥有流动资金可调剂,归还并赎回债券后,可立即再行抵押借贷,从而始终可享受同期贷款利率的低成本融资待遇,还能通过密切往来预防对方携债券跑人的风险。</p>try{ggauto();} catch(ex){}
只要债券发行时间超过两年,将可以转向正规银行抵押借贷,最起码银行不存在携债券跑人的风险。</p>
接下来一系列的意外致使资金彻底断流,在另外300~500张债券尚未到手之前,就被迫与老曹摊牌。而那十张用于试水的债券,也就成为与老曹唯一的一次交易。</p>
更为出乎意料的是,晓晖是按六千五百元的高利贷合同金额偿还的。按该合同就算不追究老曹那一千五百元(空头息)未履行合同责任的违约金一万,最起码也该扣除那一千五百元空头数和已支付的一千三百元,大不了再归还三千二百元。如今钱已到别人手中,主动权尽失,前前后后累计给对方支付了七千八百元。</p>
那十张债券在数月前已期满五年,到期后连本带息可兑换八千余元现金。按那十张债券抵押借支合同约定期计,距今已经逾期一年多时间,如果债券尚在的话,哪怕按五年的最高贷款利率计息,连本带息也超不过三千五百元钱,哪怕就是用四、五千元赎回十张债券,那是要兑换八千多元的现金啊。</p>
拨通电话,庆幸对方热情满满接听了,可对方的回应却令人听出个透心凉。“四处找不到你的踪迹,那些债券在一年多前已贱价处理。”呜呼哀哉,尽管对方有些不讲交情,可从合同关系来说,却没有丝毫过错。一年多前,对比同期国库券,不说地级交易市场,仅小商贩收购价就达面额的80%以上。对方再怎么“贱价”,十张债券预计也不低于四千元。</p></div>
尽管对老曹的资金来源和具体收购难以有更多了解,然其中牵扯他很大一个亲友关系网,任凭资金来源仰或是收购对象,有不少过程是上不得桌面的。老曹以不到面额30%所获得的债券,尚存在一定隐形成本。</p>
若以面额50%比例的现金被迫老曹转让部分债券,意味着他一个转身,就轻易获得他数年工资所不能企及的一笔净收益。即或这些债券不再继续发行,只要他稍微提高收购比例,弥补三五百张的空缺,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如此条件结合拿捏着他的软肋,迫使老曹忍痛转让部分债券,他就无法说个不字。</p>
在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前提下,本人只能依靠抵押借贷才行。可债券发行不满一年的,银行只能提供面额30%以下的抵押贷款额度,这游戏是本人所玩不转的。</p>
据悉,一些民间人士也在提供此类债券的抵押借贷,且抵押额度和利息也更加灵活。但是,债券抵押借贷的最大风险,是放贷方携债券跑人。与正规银行不同的是,民间人士的不动产、可信度等参差不齐,若没有一个深入细致了解,大额交易的后果,往往是借贷小额的现金,丢失大额的债券。</p>
对于老曹的草拟协议,能拖一天是一天,一方面随着发行日期的积累,有利于提高抵押借贷的额度;另一方面,利用化工厂业务之便,可以接触到更多民间提供抵押借贷的人士。</p>
城郊的张先生为人直爽坦诚,名下有两栋住宅楼房和一处商用楼房(餐饮住宿零售)的不动产,价值不下两百万。为稳妥起见,首次从老曹处拿来十张连号债券进行抵押借贷(此时的债券发行期快满一年),原本可以抵借三千元现金,但考虑到再怎么都会产生一定利息负担,加之多一千少一千似乎也没啥影响,因而只是抵借了两千元现金。</p>
该抵押借支合同约定期限三年:一年内归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若超过一年但不满三年归还,则按银行三年贷款率计息。这样的借贷合同,主要出于本人拥有流动资金可调剂,归还并赎回债券后,可立即再行抵押借贷,从而始终可享受同期贷款利率的低成本融资待遇,还能通过密切往来预防对方携债券跑人的风险。</p>try{ggauto();} catch(ex){}
只要债券发行时间超过两年,将可以转向正规银行抵押借贷,最起码银行不存在携债券跑人的风险。</p>
接下来一系列的意外致使资金彻底断流,在另外300~500张债券尚未到手之前,就被迫与老曹摊牌。而那十张用于试水的债券,也就成为与老曹唯一的一次交易。</p>
更为出乎意料的是,晓晖是按六千五百元的高利贷合同金额偿还的。按该合同就算不追究老曹那一千五百元(空头息)未履行合同责任的违约金一万,最起码也该扣除那一千五百元空头数和已支付的一千三百元,大不了再归还三千二百元。如今钱已到别人手中,主动权尽失,前前后后累计给对方支付了七千八百元。</p>
那十张债券在数月前已期满五年,到期后连本带息可兑换八千余元现金。按那十张债券抵押借支合同约定期计,距今已经逾期一年多时间,如果债券尚在的话,哪怕按五年的最高贷款利率计息,连本带息也超不过三千五百元钱,哪怕就是用四、五千元赎回十张债券,那是要兑换八千多元的现金啊。</p>
拨通电话,庆幸对方热情满满接听了,可对方的回应却令人听出个透心凉。“四处找不到你的踪迹,那些债券在一年多前已贱价处理。”呜呼哀哉,尽管对方有些不讲交情,可从合同关系来说,却没有丝毫过错。一年多前,对比同期国库券,不说地级交易市场,仅小商贩收购价就达面额的80%以上。对方再怎么“贱价”,十张债券预计也不低于四千元。</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