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什么跟什么(第二更)
沉默良久,空中并未有人回答沈崇一句话。
林知书扭头过去,敏锐的在沈崇眼角看到缕莹莹泪光。
她倒没觉得太奇怪。
因事生情,实乃人之常情。
但等沈崇一招手,林达礼一路小跑上来,送上个保温盒。
沈崇将这保温盒打开,递给林知书,“情况特殊,就一切从简了。按照我老家的习俗,我把你接回家之后,本来该我妈烧水给你煮汤圆,你得吃一碗汤圆。但现在你看,我爸妈不在身边,这地儿也不方便烧水,所以其实这碗汤圆是我出门前自己做的,现在怕是有点糊了,你将就着吃,好不?”
林知书接过盒子,低头往里看去,还真没说错,是糊了。
不过她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沈崇终于拿出点他老家的习俗。
这就是沈崇的个人失误了。
他之前并未去刻意的了解过,其实结婚吃汤圆的习俗在这世界的蜀川并不怎么流行,这在林知书看来很新鲜。
她吹了吹,然后舀出一勺,再吹吹气,轻轻呡进嘴里。
说真的,糊了的汤圆味道不怎么好。
可怎么就这么甜呢?
“在你老家,汤圆有什么含义?”
“寓意团团圆圆。”
“挺好。”
欣欣看妈妈吃得香,在下面拉着拽着喊着,“我也要吃!我要吃!”
林知书把保温盒藏到身后,问沈崇,“这能给她吃吗?你老家习俗里,肯定没考虑到我们这种情况吧?有讲究没?”
沈崇给她这句问倒了。
这还真是罕见的孤例!
普通的结婚当然不可能还带个娃。
如果是二婚,那往往互相也都不是亲生的。
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办酒。
正常办酒按照习俗应该也不会让别人分吃汤圆。
可欣欣的确是两人的娃,不是别人,是绝对的自己人,分着吃好像也没什么不合理的。
沈崇将信将疑着,“可……可以……”
欣欣得了允许,一蹦三尺高。
“哇,真好吃!爸爸做的芝麻糊最好吃了!”
沈崇翻白眼,才发现其实这汤圆糊得不是一点,是全糊。
他有点尴尬的看孩子妈。
他突然意识到,以前一直觉得是自己在将就孩子妈,孩子妈从未委屈过她什么。
现在看来他错了。
生活里的点点滴滴真分不出谁让谁,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不是朋友交际,相处的时间太多,会发生的事太多。
老喜欢去在乎谁占了便宜谁吃了亏,那日子过不下去。
“爸爸你也吃呀!”
欣欣完全不知道这碗汤圆的含义,几口下去吃掉不少,才想起给沈崇分享一点。
沈崇寻思反正已经乱了规矩,索性自己也吃吧。
不远处的秦芸看着默默点头,倒认为沈崇老家这是好习俗,结婚吃汤圆,挺应景的。
下山时林知书问沈崇,“对了,我爸现在还没来,你没生气吧?”
沈崇哪敢和已经知道了身份的老丈人生气,连连摆手,“没有的事,我可不是小肚鸡肠的人。”
林知书点头,“多谢理解啊。我从小就不知道我爸到底在忙些什么,总神神秘秘的,时常一消失就是好些天,也没见他管过升林集团的事,我妈竟从不说他。”
沈崇心知肚明,那怕是岳父大人正在外面宰人吧!
沈大校掐指一算,就自己这点阅历,提升到玄三品的过程中手头都没少沾染性命。
别看老丈人那不声不响的样子,绝非省油的灯!
不知不觉一上午过去,正午十二点,所有人都聚集到海岛酒店中央大楼后方的大草坪上。
没什么繁文缛节,更没有西式婚礼里的神父,就林幼月派了个国内超一线的顶尖女主持上去,照本宣科的念叨一通台词,然后话筒便交到了沈崇手上。
他这新郎官该说点什么。
公开演讲实在非他所长,幸好如今他也是有团队协作的人。
早在昨晚时梁仔就把演讲稿给了沈崇。
他看过一眼,然后牢牢记住,这会儿只需要站上台,然后照着念,完事。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各位同事,欢迎大家莅临本人的婚礼。感谢大家!当然,我最要感谢的是另一个人……”
“恰逢夏未央,秋意浅,在这遥遥大海之上,亿万星河之中,你我二人经历过无数的偶然,终成为人,终能相遇,这是宇宙的奇迹,是生命的恩赐!我感谢你……”
不愧专业代练狗,梁仔显然下过番苦工,这篇演讲稿声情并茂辞藻华丽,堪称感人肺腑,用情至深。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专业代笔训练,如今的梁仔也算得上文采飞扬妙笔生花的硬笔头。
让它写小说可能有点难度,但换位思考到沈崇的角度,替沈哥写婚礼演讲却没丝毫问题。
“这小子,看着挺内敛一人,对知书感情倒是挺真诚的。这些话,当初我们结婚时,我要有勇气对你说就好了。”
人群一角,秦芸的身边响起个沉稳的声音,不知道林九天是何时出现,何时站到了她的身边。
秦芸早已习惯男人的神出鬼没,笑道:“你就得了吧,让你想这些甜言蜜语出来,你倒宁愿去杀一百个邪道。”
“知我者,秦芸也。”
秦芸又问,“这女婿你可还满意?”
林九天道,“满意能怎样,不满意又能怎样?只要她喜欢就好,开心就好。”
言必,他旋即又迅速释然,“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秦芸点头,“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做得很好了。”
等沈崇在台上终于说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目测也是最后一次婚礼演讲后,伴随着庄严肃穆的音乐声,林九天与秦芸分别搀扶着林知书的左右手,走过长长的红毯,站到沈崇的面前。
林达礼在旁边猛的起哄,“亲一个!”
林知书转身回头右脚一抖,高跟鞋打着旋儿起飞,鞋跟准确从下往上敲在林达礼下巴上。
作妖的小舅子外加不合格伴郎林达礼捂嘴败退,下面众人顿时哄堂大笑。
林九天先环视一圈,场上又莫名的迅速安静。
哪怕不知道他身份的,也会对他有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畏惧。
老丈人一左一右分别拉起小两口的手,将女儿的手放进沈崇宽大的手掌内。
他再将沈崇五指按紧,拍拍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沈崇,我女儿就交给你了。”
林九天轻声说道。
“好!”
翁婿俩心照不宣,林知书云里雾里。
不知不觉夜渐深,二人略显尴尬的同向坐着。
两人中间是个圆形茶几,茶几上摆着两杯早已凉却的茶水。
不知不觉,这房间里竟已沉默了一个多小时。
如果有人问他们尴尬不?
沈崇和林知书肯定得异口同声的回答,咱这不叫尴尬,是想死!
二人真是各怀鬼胎各有心思。
孩子妈脑子里一直在回忆着昨晚母亲的“教导”,有点期待,但更多的却是手足无措与惶恐。
她心想,总不能我主动吧?
这不合理吧!
沈崇你这混蛋就不能干脆点给我个准信?
如果你不要,就老实睡觉。
如果你要,你……
沈崇却一直在苦恼,自己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不动声色名正言顺的让她乖乖献出她背上的痣。
叮当。
墙上挂钟发出声提示,已到夜里十点。
沈崇深吸口气。
林知书心肝狂跳,他要说话了!
“欣欣应该已经在阿姨,呃,妈那边睡着了吧?”
林知书觉得头好疼,都这时候了,你都在说些什么跟什么啊!
林知书扭头过去,敏锐的在沈崇眼角看到缕莹莹泪光。
她倒没觉得太奇怪。
因事生情,实乃人之常情。
但等沈崇一招手,林达礼一路小跑上来,送上个保温盒。
沈崇将这保温盒打开,递给林知书,“情况特殊,就一切从简了。按照我老家的习俗,我把你接回家之后,本来该我妈烧水给你煮汤圆,你得吃一碗汤圆。但现在你看,我爸妈不在身边,这地儿也不方便烧水,所以其实这碗汤圆是我出门前自己做的,现在怕是有点糊了,你将就着吃,好不?”
林知书接过盒子,低头往里看去,还真没说错,是糊了。
不过她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沈崇终于拿出点他老家的习俗。
这就是沈崇的个人失误了。
他之前并未去刻意的了解过,其实结婚吃汤圆的习俗在这世界的蜀川并不怎么流行,这在林知书看来很新鲜。
她吹了吹,然后舀出一勺,再吹吹气,轻轻呡进嘴里。
说真的,糊了的汤圆味道不怎么好。
可怎么就这么甜呢?
“在你老家,汤圆有什么含义?”
“寓意团团圆圆。”
“挺好。”
欣欣看妈妈吃得香,在下面拉着拽着喊着,“我也要吃!我要吃!”
林知书把保温盒藏到身后,问沈崇,“这能给她吃吗?你老家习俗里,肯定没考虑到我们这种情况吧?有讲究没?”
沈崇给她这句问倒了。
这还真是罕见的孤例!
普通的结婚当然不可能还带个娃。
如果是二婚,那往往互相也都不是亲生的。
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办酒。
正常办酒按照习俗应该也不会让别人分吃汤圆。
可欣欣的确是两人的娃,不是别人,是绝对的自己人,分着吃好像也没什么不合理的。
沈崇将信将疑着,“可……可以……”
欣欣得了允许,一蹦三尺高。
“哇,真好吃!爸爸做的芝麻糊最好吃了!”
沈崇翻白眼,才发现其实这汤圆糊得不是一点,是全糊。
他有点尴尬的看孩子妈。
他突然意识到,以前一直觉得是自己在将就孩子妈,孩子妈从未委屈过她什么。
现在看来他错了。
生活里的点点滴滴真分不出谁让谁,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不是朋友交际,相处的时间太多,会发生的事太多。
老喜欢去在乎谁占了便宜谁吃了亏,那日子过不下去。
“爸爸你也吃呀!”
欣欣完全不知道这碗汤圆的含义,几口下去吃掉不少,才想起给沈崇分享一点。
沈崇寻思反正已经乱了规矩,索性自己也吃吧。
不远处的秦芸看着默默点头,倒认为沈崇老家这是好习俗,结婚吃汤圆,挺应景的。
下山时林知书问沈崇,“对了,我爸现在还没来,你没生气吧?”
沈崇哪敢和已经知道了身份的老丈人生气,连连摆手,“没有的事,我可不是小肚鸡肠的人。”
林知书点头,“多谢理解啊。我从小就不知道我爸到底在忙些什么,总神神秘秘的,时常一消失就是好些天,也没见他管过升林集团的事,我妈竟从不说他。”
沈崇心知肚明,那怕是岳父大人正在外面宰人吧!
沈大校掐指一算,就自己这点阅历,提升到玄三品的过程中手头都没少沾染性命。
别看老丈人那不声不响的样子,绝非省油的灯!
不知不觉一上午过去,正午十二点,所有人都聚集到海岛酒店中央大楼后方的大草坪上。
没什么繁文缛节,更没有西式婚礼里的神父,就林幼月派了个国内超一线的顶尖女主持上去,照本宣科的念叨一通台词,然后话筒便交到了沈崇手上。
他这新郎官该说点什么。
公开演讲实在非他所长,幸好如今他也是有团队协作的人。
早在昨晚时梁仔就把演讲稿给了沈崇。
他看过一眼,然后牢牢记住,这会儿只需要站上台,然后照着念,完事。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各位同事,欢迎大家莅临本人的婚礼。感谢大家!当然,我最要感谢的是另一个人……”
“恰逢夏未央,秋意浅,在这遥遥大海之上,亿万星河之中,你我二人经历过无数的偶然,终成为人,终能相遇,这是宇宙的奇迹,是生命的恩赐!我感谢你……”
不愧专业代练狗,梁仔显然下过番苦工,这篇演讲稿声情并茂辞藻华丽,堪称感人肺腑,用情至深。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专业代笔训练,如今的梁仔也算得上文采飞扬妙笔生花的硬笔头。
让它写小说可能有点难度,但换位思考到沈崇的角度,替沈哥写婚礼演讲却没丝毫问题。
“这小子,看着挺内敛一人,对知书感情倒是挺真诚的。这些话,当初我们结婚时,我要有勇气对你说就好了。”
人群一角,秦芸的身边响起个沉稳的声音,不知道林九天是何时出现,何时站到了她的身边。
秦芸早已习惯男人的神出鬼没,笑道:“你就得了吧,让你想这些甜言蜜语出来,你倒宁愿去杀一百个邪道。”
“知我者,秦芸也。”
秦芸又问,“这女婿你可还满意?”
林九天道,“满意能怎样,不满意又能怎样?只要她喜欢就好,开心就好。”
言必,他旋即又迅速释然,“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秦芸点头,“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做得很好了。”
等沈崇在台上终于说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目测也是最后一次婚礼演讲后,伴随着庄严肃穆的音乐声,林九天与秦芸分别搀扶着林知书的左右手,走过长长的红毯,站到沈崇的面前。
林达礼在旁边猛的起哄,“亲一个!”
林知书转身回头右脚一抖,高跟鞋打着旋儿起飞,鞋跟准确从下往上敲在林达礼下巴上。
作妖的小舅子外加不合格伴郎林达礼捂嘴败退,下面众人顿时哄堂大笑。
林九天先环视一圈,场上又莫名的迅速安静。
哪怕不知道他身份的,也会对他有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畏惧。
老丈人一左一右分别拉起小两口的手,将女儿的手放进沈崇宽大的手掌内。
他再将沈崇五指按紧,拍拍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沈崇,我女儿就交给你了。”
林九天轻声说道。
“好!”
翁婿俩心照不宣,林知书云里雾里。
不知不觉夜渐深,二人略显尴尬的同向坐着。
两人中间是个圆形茶几,茶几上摆着两杯早已凉却的茶水。
不知不觉,这房间里竟已沉默了一个多小时。
如果有人问他们尴尬不?
沈崇和林知书肯定得异口同声的回答,咱这不叫尴尬,是想死!
二人真是各怀鬼胎各有心思。
孩子妈脑子里一直在回忆着昨晚母亲的“教导”,有点期待,但更多的却是手足无措与惶恐。
她心想,总不能我主动吧?
这不合理吧!
沈崇你这混蛋就不能干脆点给我个准信?
如果你不要,就老实睡觉。
如果你要,你……
沈崇却一直在苦恼,自己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不动声色名正言顺的让她乖乖献出她背上的痣。
叮当。
墙上挂钟发出声提示,已到夜里十点。
沈崇深吸口气。
林知书心肝狂跳,他要说话了!
“欣欣应该已经在阿姨,呃,妈那边睡着了吧?”
林知书觉得头好疼,都这时候了,你都在说些什么跟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