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还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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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黎筱雨这里吃的亏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这次黎筱雨不动了,任我宰割了,我反而更怂了。
我就停下了手,再一次确认道:“筱雨,我真的摸了啊?”
黎筱雨回过头,那小嘴儿不高兴的撅着:“你!你管我叫什么?”
“筱雨啊,咋了?在公司我当然要叫你黎总,可是现在是下班时间,又没有别的人,我管你叫啥重要吗?”
黎筱雨白了我一眼:“那也不行!你要是叫习惯了怎么办?就要叫黎总!”
“好好好,黎总,黎总。那我摸了啊?”
“刘芒,你要是敢跟别人说,你看我不剪了你的舌头!”说完之后,黎筱雨就把头转了过去,小脸红的仿佛能滴出水来一样。
但是我也收到了信号,那就是这件事,黎筱雨真的答应了!那我要是再怂,还是男人吗?我一只手绕过了她的腋下,放在了她的腹部,十分平滑,没有一丝赘肉。另一只手,有些哆嗦的放在了她雪白滑腻的大腿上。
触手,肉感十足。
在黎筱雨之前,我还认真的摸过两个人的大腿,一个是苏然,一个是五年前的梁念情。
梁念情虽然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我直到现在还是无法在心里将她根处。可是那五年前的感受,我早就忘了差不多了。至于苏然,她的腿摸起来肯定比黎筱雨的手感要好点,因为她比黎筱雨更丰腴一点。可是黎筱雨的皮肤更好,所以摸上去像是柔顺的玲珑绸缎。
就算是没什么文化的我,这一刻脑子里也想到了很多形容词。什么肤若凝脂,什么吹弹可破,什么我又硬了。
说真的,我做梦都没想到,我居然可以像现在这样堂堂正正的摸黎筱雨的大腿!在我摸索的同时,黎筱雨的身体也轻轻一颤。她身上的幽香就像另外一只手,抓着我的衣服领子,让我朝她靠近。
我没忍住,做了一个挺过分的举动,放在她小腹上的手稍一用力,让她的身体和我紧紧的贴在一起。
“啊”黎筱雨嗔了一声,身体忍不住的颤抖了两下,两瓣香臀几乎夹住了小刘芒:“刘芒,你别太过分”
黎筱雨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但是就连制止都有气无力的,那分明是没想制止。我的大手就继续游弋在她的美腿之上,春心荡漾。
虽然穿着高跟鞋的黎筱雨,将身高撑到了一米八,好在我的身高也不矮,一低头,下巴搭在了黎筱雨的香肩上。眼下,便是两座秀美的山峦。美中不足的是黎筱雨穿衬衫比较保守,扣子一定要扣到最上面。
我当然不敢用自己的脸贴上黎筱雨的脸,但是我俩脸蛋的距离明明还隔着五六厘米,我却还是能感觉到黎筱雨脸蛋上的热度。这女人也太容易害羞了吧?
说真的,下次再有这样的好机会,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呢!就凭黎筱雨对我厌烦的程度,我必须把每一次都当作最后一次。所以我的手也不满足于大腿上的滑腻,开始向上进攻。
黎筱雨虽然穿的是工装的套裙,但是却很紧身,所以我的手向上滑去,才刚触碰到裙摆,黎筱雨就有所感受。
我本想继续,黎筱雨却好像突然睡醒了一般的摁住了我的手,然后眼神委屈,冲我晃了晃脑袋。这一刻,黎筱雨那双美眸似水般流动传神,我居然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我咽了口唾沫,这才算放开了黎筱雨。放开以后,黎筱雨的小手不禁捂住了胸口,楼道里十分安静,我似乎可以听到黎筱雨的心跳声。她的心不狂跳就怪了,一向性子保守的她,什么时候被人这么侵犯过?
她张开了粉嫩的小嘴儿,两排洁白的贝齿咬着嘴唇,表情好像是在说:我刚才怎么让这个流氓给摸了大腿?
我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跟她说道:“嘿嘿,筱雨,你的腿真软啊。”
黎筱雨脸上的绯红已经传到了脖颈,她指着我,有些气愤的说道:“好了!你已经如愿以偿了!记住你答应我的,这件事可不准跟别人说!而且,明天不准去上班!”
说完之后,黎筱雨如同一个怀春的少女,捂着自己红得发烫的小脸就从我身边跑开了,只留下阵阵体香还在我身边萦绕。特么的,这女人也太有味道了吧?可千万别让老子找到机会,要不然,非把你那啥的直喊疼!
虽然之前被周芷默摆了一道,给我弄得灰头土脸的。但是现在摸了黎筱雨的大腿,我着实是心情大好,于是往家走。不过我还是没搞清楚,黎筱雨到底为什么明天不让我去公司呢?
正所谓好奇害死猫,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我的好奇心倒是没那么多,奈何对象是黎筱雨?还是勾起了我一肚子的疑惑。是不是明天公司有什么不能让我碰见的人呢?有谁是不能让我碰见的呢?难道是我心里闪过了开旅行社的那爷俩。
看来,就算出现了我这么一个人,那个张伟轩还是没有放弃对黎筱雨的追求。黎筱雨可能是怕我们再见到,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不惜被我摸大腿的代价,也不让我去公司。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其它的原因了。
而她越是这样,我就越要去。我虽然不喜欢黎筱雨,但是也不能让癞蛤蟆惦记她。有我这么一个癞蛤蟆惦记她,就够了。
楼底下,我看见了唐诗的大众。我心里一惊,多亏刚才留了个心眼,领黎筱雨去的是隔壁的楼道。要不然,还不被唐诗给撞个正着啊?
唉,我之前还说高宇不是人。其实我又好到哪去?还不是吃锅望盆的?所以唐诗不答应我,我真的是连伤心的资格都没有。我自嘲着,开始往楼上走。
我家距离黎筱雨家距离也就不到两公里,黎筱雨走着回家也不过十分钟的距离。以往她肯定是选择走着回家的,但是这次她选择迅速打车回家。
回家以后,她第一件事就是换衣服,而且不光是外衣,而是从里到外。她大惊失色,难怪感觉异样,原来那里已经泥泞不堪了。
她面色潮红,自言自语道:“我怎么会这样这要是到了周六,这个臭流氓还了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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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黎筱雨这里吃的亏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这次黎筱雨不动了,任我宰割了,我反而更怂了。
我就停下了手,再一次确认道:“筱雨,我真的摸了啊?”
黎筱雨回过头,那小嘴儿不高兴的撅着:“你!你管我叫什么?”
“筱雨啊,咋了?在公司我当然要叫你黎总,可是现在是下班时间,又没有别的人,我管你叫啥重要吗?”
黎筱雨白了我一眼:“那也不行!你要是叫习惯了怎么办?就要叫黎总!”
“好好好,黎总,黎总。那我摸了啊?”
“刘芒,你要是敢跟别人说,你看我不剪了你的舌头!”说完之后,黎筱雨就把头转了过去,小脸红的仿佛能滴出水来一样。
但是我也收到了信号,那就是这件事,黎筱雨真的答应了!那我要是再怂,还是男人吗?我一只手绕过了她的腋下,放在了她的腹部,十分平滑,没有一丝赘肉。另一只手,有些哆嗦的放在了她雪白滑腻的大腿上。
触手,肉感十足。
在黎筱雨之前,我还认真的摸过两个人的大腿,一个是苏然,一个是五年前的梁念情。
梁念情虽然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我直到现在还是无法在心里将她根处。可是那五年前的感受,我早就忘了差不多了。至于苏然,她的腿摸起来肯定比黎筱雨的手感要好点,因为她比黎筱雨更丰腴一点。可是黎筱雨的皮肤更好,所以摸上去像是柔顺的玲珑绸缎。
就算是没什么文化的我,这一刻脑子里也想到了很多形容词。什么肤若凝脂,什么吹弹可破,什么我又硬了。
说真的,我做梦都没想到,我居然可以像现在这样堂堂正正的摸黎筱雨的大腿!在我摸索的同时,黎筱雨的身体也轻轻一颤。她身上的幽香就像另外一只手,抓着我的衣服领子,让我朝她靠近。
我没忍住,做了一个挺过分的举动,放在她小腹上的手稍一用力,让她的身体和我紧紧的贴在一起。
“啊”黎筱雨嗔了一声,身体忍不住的颤抖了两下,两瓣香臀几乎夹住了小刘芒:“刘芒,你别太过分”
黎筱雨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但是就连制止都有气无力的,那分明是没想制止。我的大手就继续游弋在她的美腿之上,春心荡漾。
虽然穿着高跟鞋的黎筱雨,将身高撑到了一米八,好在我的身高也不矮,一低头,下巴搭在了黎筱雨的香肩上。眼下,便是两座秀美的山峦。美中不足的是黎筱雨穿衬衫比较保守,扣子一定要扣到最上面。
我当然不敢用自己的脸贴上黎筱雨的脸,但是我俩脸蛋的距离明明还隔着五六厘米,我却还是能感觉到黎筱雨脸蛋上的热度。这女人也太容易害羞了吧?
说真的,下次再有这样的好机会,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呢!就凭黎筱雨对我厌烦的程度,我必须把每一次都当作最后一次。所以我的手也不满足于大腿上的滑腻,开始向上进攻。
黎筱雨虽然穿的是工装的套裙,但是却很紧身,所以我的手向上滑去,才刚触碰到裙摆,黎筱雨就有所感受。
我本想继续,黎筱雨却好像突然睡醒了一般的摁住了我的手,然后眼神委屈,冲我晃了晃脑袋。这一刻,黎筱雨那双美眸似水般流动传神,我居然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我咽了口唾沫,这才算放开了黎筱雨。放开以后,黎筱雨的小手不禁捂住了胸口,楼道里十分安静,我似乎可以听到黎筱雨的心跳声。她的心不狂跳就怪了,一向性子保守的她,什么时候被人这么侵犯过?
她张开了粉嫩的小嘴儿,两排洁白的贝齿咬着嘴唇,表情好像是在说:我刚才怎么让这个流氓给摸了大腿?
我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跟她说道:“嘿嘿,筱雨,你的腿真软啊。”
黎筱雨脸上的绯红已经传到了脖颈,她指着我,有些气愤的说道:“好了!你已经如愿以偿了!记住你答应我的,这件事可不准跟别人说!而且,明天不准去上班!”
说完之后,黎筱雨如同一个怀春的少女,捂着自己红得发烫的小脸就从我身边跑开了,只留下阵阵体香还在我身边萦绕。特么的,这女人也太有味道了吧?可千万别让老子找到机会,要不然,非把你那啥的直喊疼!
虽然之前被周芷默摆了一道,给我弄得灰头土脸的。但是现在摸了黎筱雨的大腿,我着实是心情大好,于是往家走。不过我还是没搞清楚,黎筱雨到底为什么明天不让我去公司呢?
正所谓好奇害死猫,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我的好奇心倒是没那么多,奈何对象是黎筱雨?还是勾起了我一肚子的疑惑。是不是明天公司有什么不能让我碰见的人呢?有谁是不能让我碰见的呢?难道是我心里闪过了开旅行社的那爷俩。
看来,就算出现了我这么一个人,那个张伟轩还是没有放弃对黎筱雨的追求。黎筱雨可能是怕我们再见到,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不惜被我摸大腿的代价,也不让我去公司。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其它的原因了。
而她越是这样,我就越要去。我虽然不喜欢黎筱雨,但是也不能让癞蛤蟆惦记她。有我这么一个癞蛤蟆惦记她,就够了。
楼底下,我看见了唐诗的大众。我心里一惊,多亏刚才留了个心眼,领黎筱雨去的是隔壁的楼道。要不然,还不被唐诗给撞个正着啊?
唉,我之前还说高宇不是人。其实我又好到哪去?还不是吃锅望盆的?所以唐诗不答应我,我真的是连伤心的资格都没有。我自嘲着,开始往楼上走。
我家距离黎筱雨家距离也就不到两公里,黎筱雨走着回家也不过十分钟的距离。以往她肯定是选择走着回家的,但是这次她选择迅速打车回家。
回家以后,她第一件事就是换衣服,而且不光是外衣,而是从里到外。她大惊失色,难怪感觉异样,原来那里已经泥泞不堪了。
她面色潮红,自言自语道:“我怎么会这样这要是到了周六,这个臭流氓还了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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