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口述的浪漫,听起来很不错
有关林素生平第一次喝醉之后,有没有做过什么奇怪事情的话题在陆恒的笑而不说中,逐渐变成女孩的打闹和娇羞。
接下来摆在林素面前的事情是怎么悄无声息的从男生宿舍中潜逃出去。
毕竟对于一个看重面子的女生来说,在男生寝室过夜,传出去名声可不太好。
不过对于陆恒来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昨晚他背着林素回来的时候,已经熄灯关门了,没人看见过林素。
今天只要表现得正常一点,就当做白天进入宿舍一般,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就没事了。
毕竟在大学里面,女生偶尔进入男生寝室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前不久,林素就来过一次呢。
午饭在宿舍里吃,是陆恒专门出去买的午餐。
午饭后一点到两点的时间,基本算是午休时间,这个点太阳最大,温度最高,到处闲逛的人也少。
陆恒收拾好了几本书,就和林素大大方方的从宿舍里面离开。
偶尔楼梯间有人惊异林素的存在,也大多是惊叹于她的美貌,甚少往其他方面想。
“去图书馆泡一下午?”陆恒提议道。
林素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看了看自己还没换下来的黑色长礼裙,“等我一会儿,我先回宿舍换套衣服,待会见!”
陆恒点点头,看着林素迈着小碎步往宿舍里跑去,对于旁边来来往往女生们的目光视若无睹,偶尔还会微笑着对她们眨眨眼。
不一会儿,林素就背着一个小包从宿舍里跑出来了。
由原来的黑色长礼裙,换成了一身粉白的连衣裙,她很喜欢粉红色,这个是陆恒知道的。
只要是私下不太正式的场合,林素从来不介意穿这种少女风格很浓的颜色,对她而言,外人的目光着实对她没什么影响。
相对来说,陆恒其实挺喜欢看女孩子穿严肃的黑色,或者纯粹的白色、蓝色,因为这种颜色正经中都会带着一缕缕诱惑。
不过当打量的目光落到林素身上,陆恒基本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只要够漂亮了,不管穿什么都让人赏心悦目。
林素看见陆恒欣赏的目光,跺了跺白色的高跟凉鞋,直接走在了前方。
陆恒笑了笑,连忙跟上。
临近十月的天气是一年温度达到最高的时候,若是过了月关,估计气温就会开始回落。
那时候,走在绿色松柏道路上的就不是这些明晃晃的大腿,而会变成一片片的黑丝、白丝长腿,当然这是在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情况下。
陆恒和林素并肩而行,从身高差来说,并不是最适合的,也不是最萌的。
但无疑,二人走在一起,就是会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仿佛二人就是该天生这样并肩。
林素一边走,一边给陆恒介绍着一些有关清大的情况,人文历史、风水景色,学业科研,社团组织,几乎林素知道的,并且认为对陆恒有用的,她都会挑出来给陆恒说。
来清大看似快一个月了,但像这样一种底蕴深厚的大学,没有一两年的就读沉淀,很难理解到位,甚至很多学生在清大读完四年,脚印都没走遍过。
林素将自己知道的告诉陆恒,也是帮助他尽快融入。
在二楼寻了个靠窗的位子,林素坐了下来,已经过了正午,太阳偏斜向了另外一端,即使只是靠窗,也没有刺目的阳光。
陆恒去买饮料了,林素干脆就拿了一本有关哲学的书悠哉悠哉的看着。
若是往常,她一个人来到图书馆的时候,大多是拿专业相关的金融书籍,此时不知道为什么,就拿了本很少关注的哲学书。
有鼓起勇气上前,想在林素对面坐下的男生,肤色呈现小麦色,看来是前不久才军训完的大一新生。
或许是在迎新会的时候,见过这个气质优雅的学姐,所以想过来套一套近乎。
学姐对他笑了,新生心中砰砰的跳,仿佛春天要来了一般。
然而话声传到耳根里的时候,止不住的僵了脸。
“同学,这里有人了。”
“喔,打扰学姐了。”
新生尴尬笑着离开,只不过视线还是不住的往这边放。
直到陆恒捧着两杯薄荷奶茶坐到林素对面的时候,新生一颗心都碎裂了。
“那是谁啊?”陆恒好奇的问道。
林素捋了捋发丝,轻笑道:“一个小学弟而已,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有本书的英文版在你们学校图书馆找不到吗,清大这里有,等我去给你找来。”
陆恒点点头,怡然自得坐在椅子上,等着林素去给他找书。
不远处的新生看到这一幕,一脸心疼,怎么可以这么支使学姐呢,不该是含在嘴里怕化了吗?
书找来了,陆恒和林素一人一本书各自看着,偶尔看累了会闲下来喝口奶茶。
大学里的恋爱其实真的很简单,哪里会有那么多浪漫,那么多惊喜,至于车祸、堕胎这些,并不会频繁的发生在每个人的青春里面。
起码在陆恒看来,除开最开始身份地位的差距,他和林素的相处就是那么简简单单。
在晨曦初升的时候一起吃早餐,课程相同的时候一起上课,放假了陪着她逛逛街,时间长一点,可以策划一次旅游。
即使在别人看来最艰难的告白这一关,对于陆恒来说,也不过是一句“我们恋爱吧”那么简单。如果换做更直白的,也可以说“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有时候,想要追求一个女孩/男孩,在学校的时候,真的可以不用顾忌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只要勇敢一些就可以了。
或许,对陆恒来说,难的是怎么将这一段感情维持下去。
他心里年龄已经不小了,三十早过了,放到以后,面临的会是各种各样的相亲,催婚,甚至本人也会相当渴望稳定。
他没心思也没想法去经历更多的爱情,对于他来说,他不是毛头小子,贪念青春萌动的爱情滋味。
他更喜欢,找到一个心仪的女孩,然后维系着这段感情,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
很幸运,陆恒觉得直到现在,自己做得还算不错。
这足足一年的交换生生活,陆恒不渴求什么轰轰烈烈的校园爱情,只需要就这么闲暇时候一起看看书,散散步,看一两场刚出的电影就够了。
林素眨了眨眼,看着陆恒发呆的模样,不由含着笑意抿起了微润的嘴唇。
“想什么呢?”
陆恒恍然惊醒,单手撑着下巴说道:“我在想今晚吃什么,要不去吃烛光晚餐吧!买一束玫瑰花插在洁白的餐桌上,摆放有致的刀叉,鲜香可口的小牛排,来点轻柔的音乐,应该会很浪漫吧!”
“傻瓜,说出来就一点不浪漫了。”林素笑嗔,不过想了想,饶有兴趣的说道:“好像听起来还不错哈!”
陆恒兴奋的站起来,看着夕阳的余晖,伸了个懒腰。
“走,我们现在就去,吃起来更不错喔!”
(未完待续。)
接下来摆在林素面前的事情是怎么悄无声息的从男生宿舍中潜逃出去。
毕竟对于一个看重面子的女生来说,在男生寝室过夜,传出去名声可不太好。
不过对于陆恒来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昨晚他背着林素回来的时候,已经熄灯关门了,没人看见过林素。
今天只要表现得正常一点,就当做白天进入宿舍一般,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就没事了。
毕竟在大学里面,女生偶尔进入男生寝室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前不久,林素就来过一次呢。
午饭在宿舍里吃,是陆恒专门出去买的午餐。
午饭后一点到两点的时间,基本算是午休时间,这个点太阳最大,温度最高,到处闲逛的人也少。
陆恒收拾好了几本书,就和林素大大方方的从宿舍里面离开。
偶尔楼梯间有人惊异林素的存在,也大多是惊叹于她的美貌,甚少往其他方面想。
“去图书馆泡一下午?”陆恒提议道。
林素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看了看自己还没换下来的黑色长礼裙,“等我一会儿,我先回宿舍换套衣服,待会见!”
陆恒点点头,看着林素迈着小碎步往宿舍里跑去,对于旁边来来往往女生们的目光视若无睹,偶尔还会微笑着对她们眨眨眼。
不一会儿,林素就背着一个小包从宿舍里跑出来了。
由原来的黑色长礼裙,换成了一身粉白的连衣裙,她很喜欢粉红色,这个是陆恒知道的。
只要是私下不太正式的场合,林素从来不介意穿这种少女风格很浓的颜色,对她而言,外人的目光着实对她没什么影响。
相对来说,陆恒其实挺喜欢看女孩子穿严肃的黑色,或者纯粹的白色、蓝色,因为这种颜色正经中都会带着一缕缕诱惑。
不过当打量的目光落到林素身上,陆恒基本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只要够漂亮了,不管穿什么都让人赏心悦目。
林素看见陆恒欣赏的目光,跺了跺白色的高跟凉鞋,直接走在了前方。
陆恒笑了笑,连忙跟上。
临近十月的天气是一年温度达到最高的时候,若是过了月关,估计气温就会开始回落。
那时候,走在绿色松柏道路上的就不是这些明晃晃的大腿,而会变成一片片的黑丝、白丝长腿,当然这是在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情况下。
陆恒和林素并肩而行,从身高差来说,并不是最适合的,也不是最萌的。
但无疑,二人走在一起,就是会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仿佛二人就是该天生这样并肩。
林素一边走,一边给陆恒介绍着一些有关清大的情况,人文历史、风水景色,学业科研,社团组织,几乎林素知道的,并且认为对陆恒有用的,她都会挑出来给陆恒说。
来清大看似快一个月了,但像这样一种底蕴深厚的大学,没有一两年的就读沉淀,很难理解到位,甚至很多学生在清大读完四年,脚印都没走遍过。
林素将自己知道的告诉陆恒,也是帮助他尽快融入。
在二楼寻了个靠窗的位子,林素坐了下来,已经过了正午,太阳偏斜向了另外一端,即使只是靠窗,也没有刺目的阳光。
陆恒去买饮料了,林素干脆就拿了一本有关哲学的书悠哉悠哉的看着。
若是往常,她一个人来到图书馆的时候,大多是拿专业相关的金融书籍,此时不知道为什么,就拿了本很少关注的哲学书。
有鼓起勇气上前,想在林素对面坐下的男生,肤色呈现小麦色,看来是前不久才军训完的大一新生。
或许是在迎新会的时候,见过这个气质优雅的学姐,所以想过来套一套近乎。
学姐对他笑了,新生心中砰砰的跳,仿佛春天要来了一般。
然而话声传到耳根里的时候,止不住的僵了脸。
“同学,这里有人了。”
“喔,打扰学姐了。”
新生尴尬笑着离开,只不过视线还是不住的往这边放。
直到陆恒捧着两杯薄荷奶茶坐到林素对面的时候,新生一颗心都碎裂了。
“那是谁啊?”陆恒好奇的问道。
林素捋了捋发丝,轻笑道:“一个小学弟而已,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有本书的英文版在你们学校图书馆找不到吗,清大这里有,等我去给你找来。”
陆恒点点头,怡然自得坐在椅子上,等着林素去给他找书。
不远处的新生看到这一幕,一脸心疼,怎么可以这么支使学姐呢,不该是含在嘴里怕化了吗?
书找来了,陆恒和林素一人一本书各自看着,偶尔看累了会闲下来喝口奶茶。
大学里的恋爱其实真的很简单,哪里会有那么多浪漫,那么多惊喜,至于车祸、堕胎这些,并不会频繁的发生在每个人的青春里面。
起码在陆恒看来,除开最开始身份地位的差距,他和林素的相处就是那么简简单单。
在晨曦初升的时候一起吃早餐,课程相同的时候一起上课,放假了陪着她逛逛街,时间长一点,可以策划一次旅游。
即使在别人看来最艰难的告白这一关,对于陆恒来说,也不过是一句“我们恋爱吧”那么简单。如果换做更直白的,也可以说“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有时候,想要追求一个女孩/男孩,在学校的时候,真的可以不用顾忌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只要勇敢一些就可以了。
或许,对陆恒来说,难的是怎么将这一段感情维持下去。
他心里年龄已经不小了,三十早过了,放到以后,面临的会是各种各样的相亲,催婚,甚至本人也会相当渴望稳定。
他没心思也没想法去经历更多的爱情,对于他来说,他不是毛头小子,贪念青春萌动的爱情滋味。
他更喜欢,找到一个心仪的女孩,然后维系着这段感情,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
很幸运,陆恒觉得直到现在,自己做得还算不错。
这足足一年的交换生生活,陆恒不渴求什么轰轰烈烈的校园爱情,只需要就这么闲暇时候一起看看书,散散步,看一两场刚出的电影就够了。
林素眨了眨眼,看着陆恒发呆的模样,不由含着笑意抿起了微润的嘴唇。
“想什么呢?”
陆恒恍然惊醒,单手撑着下巴说道:“我在想今晚吃什么,要不去吃烛光晚餐吧!买一束玫瑰花插在洁白的餐桌上,摆放有致的刀叉,鲜香可口的小牛排,来点轻柔的音乐,应该会很浪漫吧!”
“傻瓜,说出来就一点不浪漫了。”林素笑嗔,不过想了想,饶有兴趣的说道:“好像听起来还不错哈!”
陆恒兴奋的站起来,看着夕阳的余晖,伸了个懒腰。
“走,我们现在就去,吃起来更不错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