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节 骄傲的小昆莫
微微定神后,张越就下令:“全体列队,呈战斗状态,迎接‘尊贵的客人’,让‘客人’仔细瞧瞧王师的威严!”
“诺!”左右军官轰然应命!
而所有士兵,则都开始撑起腰杆,端平了手中巨大的武器。
这些兵器是如此之重,以至于就算是他们,其实拿着也很吃力。
不过,不要紧,这几天他们已经接受了专门的训练和实际的考验。
就如两天前,滇王入朝,他们在长安城外迎接,就很好的让刚刚上表内附的滇王君臣,领略到了上国王师的威武姿态——当场就让滇王高呼:此真天兵也!
至于更早前的夜郎王入朝,更是被他们镇的纳头就拜,一见天子就三叩九拜,恭顺如孝子见老父。
这让太常卿和大鸿胪都非常满意。
所以,太常卿和大鸿胪已经决定了,自己掏钱,各自打造一直专业的铁甲仪仗骑兵,用于迎接外藩使者或者郡国入朝的诸侯王、列侯。
非壮丽无以重威嘛!
萧相国的指导思想,万万不能丢!
当然,这两位九卿,私底下到底有没有打着‘先练仪仗队,练着练着,练出一支可用于实战的重甲骑兵’,然后某天带着他们上阵的想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而这对羽林卫和期门军来说,这是天籁之音啊!
两支重甲骑兵,哪怕只是用于仪仗性质。
对于他们来说,都能积攒宝贵的经验。
万一将来,技术发达了,重骑兵有了使用的可能,那就赚大发了。
即使不能,也能总结出失败的教训,仔细想想,为何重骑兵不可行?
这依旧是宝贵的,不能用财富来衡量得失的经验。
只有尝试过,才知道错在那里!
没有尝试的话,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什么这样不行!
张越命令一下,全军立刻就展开。
两百重甲骑兵,每骑分隔三步,缓缓加速。
重新制作的高桥马鞍和马蹄铁,比起最初粗制滥造的应急用具,无论是舒适性还是可靠性,都有了非常大的进步。
而经过多日磨合与训练,胯下的汗血马,也都基本熟悉了与骑手的配合。
由是,在萧关的城楼下,在乌孙使团上百人的注视下,这支骑兵猛然加速,进入了冲刺状态。
两百步的距离,不过须臾而已,就已经跨过。
带着疾风,骑兵们端着的马槊和举着的斩马剑,形成了四个箭头。
乌孙人看的胆战心惊,甚至有人惊呼出声!
没办法,重骑兵的冲锋,哪怕放在后世,也是非常有观赏性的。
而在如今,只能用‘坚不可摧’来形容。
在距离乌孙使团前方一百步左右,这两百骑缓缓减速,最终停滞下来。
直到这时,他们的姿态和队列,和冲锋前,几乎没有区别!
一百柄马槊被缓缓放下,一百柄斩马剑被矗立起来。
一边是如林的马槊,一边是高举的钢铁刀阵。
每一个乌孙人的脸上,都充满了震撼之色。
“汉朝人的这些骑兵可以冲锋????”泥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梦魇在他心里发芽。
他已经无法想象,若汉朝人将这些铁甲怪物,成编制的放到战场上,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了?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些重骑兵,不可能用于实战。
因为现在能驼动如此重的骑兵的战马,只有汗血宝马,而且是最好的汗血宝马!
而汉室有汗血宝马的马场只有三个,总马匹在栏量不过一千余匹。
而可堪一用的,也就这两百匹!
纵然如此,这些马匹的马力,也只够冲刺两次。
虽然,并非不可能用于实战。
但太贵了!
贵到太常卿和大鸿胪,想再搞两个类似的仪仗队,也是咬紧牙关才做出的决定。
装备和维持一支这样规模的重骑兵的资源,足够军队训练出两千甚至更多的轻骑兵了。
而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却根本比不上两千精骑。
更与汉军现在的作战体系,格格不入!
但,拿来哄哄外藩夷狄,吓唬吓唬他们,却是完全足够了!
这些天,将士们已经见惯了入朝夷狄君王的失态和震惊。
所以,对于乌孙使团的神色,已经习以为常。
“恭迎乌孙来使!”一位羽林卫的校尉,策马而出,翻身下马,微微作揖拜道:“请使者上前,我皇钦使,已在萧关之下,略备酒宴,为使者接风洗尘!”
由于这一次来汉出使的乌孙正使的身份,极为敏感。
所以,在整个汉室,哪怕是高层,都少有人能知道,这位正使的来历,只隐约知道来的是乌孙国内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而为了安全,泥靡当然也不会大咧咧的告诉别人,他是乌孙小昆莫。
事实上,此番出使,连乌孙国内的权贵,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除了昆莫翁归靡、大相和左右大将外,其他人只被告知,小昆莫率军前往康居,去交涉康居去年无故袭杀汉朝商旅一事了。
这个事情是不会有人怀疑的。
因为,过去十余年,负责保护和为汉朝商人讨还公道的,就是乌孙骑兵。
乌孙人做这种事情,是非常有动力的。
这不仅仅是因为昆莫翁归靡本人的坚决态度。
更和乌孙的利益息息相关。
汉人给乌孙作为保护和庇护自己商旅、使者的报酬,非常丰厚!
通常都是以丝绸为谢礼!
更不提,这是汉-乌孙联盟之所以能存在的根基。
是汉朝愿意向乌孙提供相对廉价的铁器供应的基础。
所以,哪怕是亲匈奴的部族,也不介意,为汉朝人去找康居蛮子的麻烦。
反正,康居小受,武力差,不禁揍!
说实话,哪怕汉朝人不请求,乌孙人自己也会找借口,翻过葱岭去打康居人的草谷。
甚至,就连匈奴单于庭,对乌孙人主动保护汉朝商旅、使者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匈奴现在对乌孙唯一的战略诉求就是——不要出兵和汉朝夹击自己!
故而,泥靡此行,连匈奴单于庭也不知道。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泥靡走上前去,用乌孙人的礼节,双手抚胸,微微低头,大礼道:“还请将军带路!”
“请!”校尉微微一笑,就领着乌孙使团,从列队的重甲骑兵组成的通道穿过,然后,两翼的骑兵纷纷调转马头,簇拥着乌孙使团,缓缓向前。
这当然没安好心!
因为,当重甲骑兵集群从纵队变成环队时,他们的兵器是向外侧展开的。
这样被簇拥的使团,实际上得以近距离的接触和看到他们厚实的甲片,甚至能听到甲片碰撞的时候发出的金属声。
而向外展开的马槊和斩马剑,巨大的枪头和刀刃,更是充满了视觉冲击力。
这样的阵列,已经在入朝的西南夷夜郎王君臣和滇王君臣身上得到了良好的反馈。
泥靡当然也是一样。
他一边跟着那位校尉,一边仔细打量着周围的汉骑。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两侧隆起的马鞍,一种似乎被钉在马掌上的奇怪物体?
当然,吸引他所有注意力的,还是那钢铁铸造的甲片与兵器。
“汉之强,竟至于斯啊!”他观察着那些甲片和兵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
在乌孙时,他经常听右夫人,那个汉朝公主说起一些汉朝典故。
所以他知道,汉朝有一句话叫做‘从一个管子里看到一个斑纹,就能知道豹子的全貌’。
现在也是如此!
从这些骑兵身上,他看到了许多他前所未见的东西!
就连这些骑兵的武器,哪怕是随身携带的小刀,也是用钢制造的!
而钢制武器,全乌孙,仅有三十把!
其中二十把是两代汉朝和亲公主带到乌孙的嫁妆,另外十把里有七把是匈奴人送的,而其他三把是乌孙花费重金从居延购回的。
这三十柄钢制武器,在乌孙是大贵族才能拥有的宝物。
哪怕是他,也仅五件而已。
每一件,他都视若珍宝!
但,这些汉朝骑兵,却随身携带。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即使汉朝人特意炫耀,祂的钢产量,恐怕也比想象中要多的多!
更不提……
在事实上来说,这一路上,他已经见过了汉朝人将铁用到许多地方。
他甚至见过汉朝的平民,用铁器挖掘路面。
也见过汉朝小孩,背着铁制的武器。
这些乌孙国的珍惜资源,在这里似乎随处可见。
想着这些事情,泥靡内心之中的震撼,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至于使团其他人?
更是目瞪口呆,不能自已。
每一个人都已经确信了,汉朝,是一个在国力上百倍千倍于乌孙的超级帝国。
甚至,还有人在心里冒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想法。
“或许,汉朝人其实并没有对匈奴用尽全力……”
这个念头只是刚刚升起,立刻就扑灭了。
因为,他们不敢,也不愿相信这个事情。
因为,若此事是真的。
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一旦这个国家认真,用尽全力,那么已知世界没有能抵抗和抵御他们的力量!
乌孙人也好,匈奴人也罢。
对他们来说,只是顺手为之的产品。
这个念头太可怕,太匪夷所思了。
泥靡沉默片刻后,追上前方带路的校尉,用匈奴语问道:“请问将军,贵国天子此番是派谁为使来迎接我和我的使团?”
“若我没有记错的话,贵国的贰师将军和解忧公主,都保证过,迎接和招待我的,一定是贵国最强的年轻大臣!”
这也是他出使前,翁归靡与右夫人亲口答应的事情。
更是李广利拍着胸脯做出来的保证!
而他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是基于自身的骄傲!
他希望,通过此番出使,折服和镇服汉朝最年轻的大臣,从而达到彰显自己地位,塑造形象的目的。
就像他去年,前往匈奴王庭,与匈奴的于靬王共游,得到对方的赞许和拜服后回国一样。
这是他加强自己地位的一种策略。
对于乌孙人来说,若是自己的昆莫,曾经折服过匈奴和汉朝这两个超级帝国的年轻贵族,那么昆莫的神圣与伟大,自然毋庸置疑!
而在现在,这个念头,在泥靡心里,已经变得比所有事情都大了。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希望,能够尽快与汉朝最强的年轻贵族交手了。
他必须通过这样的方法,告诉自己和自己的大臣——乌孙不比任何人差!
汉朝是强大,是富裕!
但乌孙人有他,伟大的狼神后裔。
汉朝的强大与富裕,未必能和团结在他麾下的乌孙骑兵抗衡!
而对于自身的优秀,泥靡有着十足的信心!
他是谁?
一代天骄猎骄靡的嫡系子孙,身体里更流着匈奴冒顿单于的血液!
自小开始,就以勇武和聪慧,闻名国内和匈奴。
十六岁就已经在马背上,能够开弓,甚至射下了天空中翱翔的大雁,荣膺射雕手的美誉!
十八岁就能带着一百多人,穿越大漠和戈壁,找到匈奴王庭所在,与匈奴的狐鹿姑单于谈笑风生,与匈奴单于的弟弟于靬王比试射术,甚至还曾得到了匈奴的右校王和丁零王的赞誉。
每一个人都说,小昆莫真的是天才!
纵然是乌孙国内,那些不服他的部族首领,也不得不承认,他——泥靡,确实是先昆莫猎骄靡最优秀的子孙,乌孙最强的勇士!
今年,他已经二十岁,身强力壮,发育的非常强壮!
无论是体格,还是智慧,都已经远超常人!
他现在甚至已经学会了如何统计部族的人口和牲畜,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算出,一个部族的牛羊存栏量和奶酪产量。
如今,他决定,再次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武,为乌孙赢得声誉与颜面!
汉朝人再强,再富,还能有血统比自己还高贵,武力和智慧比自己还强大的人?
怎么可能呢!
对吧!
匈奴冒顿单于和乌孙昆莫猎骄靡的血统,何等的高贵啊?
汉朝,有这样的存在吗?
绝不可能有!
所以……
“我必将获胜,带着汉朝人敬畏和尊崇的神色,从汉朝光荣回国!”
心中想到这里,泥靡就不由得跃跃欲试了起来。
就听着那位汉朝将军以匈奴话回答道:“回禀使者,我主陛下,自然已经清楚并且明白了使者的意思,故而,弊国侍中领新丰令,钦命全权除疫大使张公讳毅,奉命招待贵使,并陪同贵使,巡游汉家大地……”
“他很厉害?”泥靡凝神问道。
“当然!”校尉骄傲无比的道:“张侍中乃是我朝少见的全才,几乎可与古代的名臣相提并论了!”
“坊间已经有人以为张侍中乃是管仲、南仲这样的名臣……”
管仲?
南仲?
泥靡不知道他们是谁?
但不要紧!
很快,汉朝人就会知道,谁才是这个世界最强的勇士!
“是吗?”泥靡呵呵的笑着:“既然如此,本使非常期待与贵国的这位张大臣会面……”
“诺!”左右军官轰然应命!
而所有士兵,则都开始撑起腰杆,端平了手中巨大的武器。
这些兵器是如此之重,以至于就算是他们,其实拿着也很吃力。
不过,不要紧,这几天他们已经接受了专门的训练和实际的考验。
就如两天前,滇王入朝,他们在长安城外迎接,就很好的让刚刚上表内附的滇王君臣,领略到了上国王师的威武姿态——当场就让滇王高呼:此真天兵也!
至于更早前的夜郎王入朝,更是被他们镇的纳头就拜,一见天子就三叩九拜,恭顺如孝子见老父。
这让太常卿和大鸿胪都非常满意。
所以,太常卿和大鸿胪已经决定了,自己掏钱,各自打造一直专业的铁甲仪仗骑兵,用于迎接外藩使者或者郡国入朝的诸侯王、列侯。
非壮丽无以重威嘛!
萧相国的指导思想,万万不能丢!
当然,这两位九卿,私底下到底有没有打着‘先练仪仗队,练着练着,练出一支可用于实战的重甲骑兵’,然后某天带着他们上阵的想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而这对羽林卫和期门军来说,这是天籁之音啊!
两支重甲骑兵,哪怕只是用于仪仗性质。
对于他们来说,都能积攒宝贵的经验。
万一将来,技术发达了,重骑兵有了使用的可能,那就赚大发了。
即使不能,也能总结出失败的教训,仔细想想,为何重骑兵不可行?
这依旧是宝贵的,不能用财富来衡量得失的经验。
只有尝试过,才知道错在那里!
没有尝试的话,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什么这样不行!
张越命令一下,全军立刻就展开。
两百重甲骑兵,每骑分隔三步,缓缓加速。
重新制作的高桥马鞍和马蹄铁,比起最初粗制滥造的应急用具,无论是舒适性还是可靠性,都有了非常大的进步。
而经过多日磨合与训练,胯下的汗血马,也都基本熟悉了与骑手的配合。
由是,在萧关的城楼下,在乌孙使团上百人的注视下,这支骑兵猛然加速,进入了冲刺状态。
两百步的距离,不过须臾而已,就已经跨过。
带着疾风,骑兵们端着的马槊和举着的斩马剑,形成了四个箭头。
乌孙人看的胆战心惊,甚至有人惊呼出声!
没办法,重骑兵的冲锋,哪怕放在后世,也是非常有观赏性的。
而在如今,只能用‘坚不可摧’来形容。
在距离乌孙使团前方一百步左右,这两百骑缓缓减速,最终停滞下来。
直到这时,他们的姿态和队列,和冲锋前,几乎没有区别!
一百柄马槊被缓缓放下,一百柄斩马剑被矗立起来。
一边是如林的马槊,一边是高举的钢铁刀阵。
每一个乌孙人的脸上,都充满了震撼之色。
“汉朝人的这些骑兵可以冲锋????”泥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梦魇在他心里发芽。
他已经无法想象,若汉朝人将这些铁甲怪物,成编制的放到战场上,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了?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些重骑兵,不可能用于实战。
因为现在能驼动如此重的骑兵的战马,只有汗血宝马,而且是最好的汗血宝马!
而汉室有汗血宝马的马场只有三个,总马匹在栏量不过一千余匹。
而可堪一用的,也就这两百匹!
纵然如此,这些马匹的马力,也只够冲刺两次。
虽然,并非不可能用于实战。
但太贵了!
贵到太常卿和大鸿胪,想再搞两个类似的仪仗队,也是咬紧牙关才做出的决定。
装备和维持一支这样规模的重骑兵的资源,足够军队训练出两千甚至更多的轻骑兵了。
而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却根本比不上两千精骑。
更与汉军现在的作战体系,格格不入!
但,拿来哄哄外藩夷狄,吓唬吓唬他们,却是完全足够了!
这些天,将士们已经见惯了入朝夷狄君王的失态和震惊。
所以,对于乌孙使团的神色,已经习以为常。
“恭迎乌孙来使!”一位羽林卫的校尉,策马而出,翻身下马,微微作揖拜道:“请使者上前,我皇钦使,已在萧关之下,略备酒宴,为使者接风洗尘!”
由于这一次来汉出使的乌孙正使的身份,极为敏感。
所以,在整个汉室,哪怕是高层,都少有人能知道,这位正使的来历,只隐约知道来的是乌孙国内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而为了安全,泥靡当然也不会大咧咧的告诉别人,他是乌孙小昆莫。
事实上,此番出使,连乌孙国内的权贵,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除了昆莫翁归靡、大相和左右大将外,其他人只被告知,小昆莫率军前往康居,去交涉康居去年无故袭杀汉朝商旅一事了。
这个事情是不会有人怀疑的。
因为,过去十余年,负责保护和为汉朝商人讨还公道的,就是乌孙骑兵。
乌孙人做这种事情,是非常有动力的。
这不仅仅是因为昆莫翁归靡本人的坚决态度。
更和乌孙的利益息息相关。
汉人给乌孙作为保护和庇护自己商旅、使者的报酬,非常丰厚!
通常都是以丝绸为谢礼!
更不提,这是汉-乌孙联盟之所以能存在的根基。
是汉朝愿意向乌孙提供相对廉价的铁器供应的基础。
所以,哪怕是亲匈奴的部族,也不介意,为汉朝人去找康居蛮子的麻烦。
反正,康居小受,武力差,不禁揍!
说实话,哪怕汉朝人不请求,乌孙人自己也会找借口,翻过葱岭去打康居人的草谷。
甚至,就连匈奴单于庭,对乌孙人主动保护汉朝商旅、使者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匈奴现在对乌孙唯一的战略诉求就是——不要出兵和汉朝夹击自己!
故而,泥靡此行,连匈奴单于庭也不知道。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泥靡走上前去,用乌孙人的礼节,双手抚胸,微微低头,大礼道:“还请将军带路!”
“请!”校尉微微一笑,就领着乌孙使团,从列队的重甲骑兵组成的通道穿过,然后,两翼的骑兵纷纷调转马头,簇拥着乌孙使团,缓缓向前。
这当然没安好心!
因为,当重甲骑兵集群从纵队变成环队时,他们的兵器是向外侧展开的。
这样被簇拥的使团,实际上得以近距离的接触和看到他们厚实的甲片,甚至能听到甲片碰撞的时候发出的金属声。
而向外展开的马槊和斩马剑,巨大的枪头和刀刃,更是充满了视觉冲击力。
这样的阵列,已经在入朝的西南夷夜郎王君臣和滇王君臣身上得到了良好的反馈。
泥靡当然也是一样。
他一边跟着那位校尉,一边仔细打量着周围的汉骑。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两侧隆起的马鞍,一种似乎被钉在马掌上的奇怪物体?
当然,吸引他所有注意力的,还是那钢铁铸造的甲片与兵器。
“汉之强,竟至于斯啊!”他观察着那些甲片和兵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
在乌孙时,他经常听右夫人,那个汉朝公主说起一些汉朝典故。
所以他知道,汉朝有一句话叫做‘从一个管子里看到一个斑纹,就能知道豹子的全貌’。
现在也是如此!
从这些骑兵身上,他看到了许多他前所未见的东西!
就连这些骑兵的武器,哪怕是随身携带的小刀,也是用钢制造的!
而钢制武器,全乌孙,仅有三十把!
其中二十把是两代汉朝和亲公主带到乌孙的嫁妆,另外十把里有七把是匈奴人送的,而其他三把是乌孙花费重金从居延购回的。
这三十柄钢制武器,在乌孙是大贵族才能拥有的宝物。
哪怕是他,也仅五件而已。
每一件,他都视若珍宝!
但,这些汉朝骑兵,却随身携带。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即使汉朝人特意炫耀,祂的钢产量,恐怕也比想象中要多的多!
更不提……
在事实上来说,这一路上,他已经见过了汉朝人将铁用到许多地方。
他甚至见过汉朝的平民,用铁器挖掘路面。
也见过汉朝小孩,背着铁制的武器。
这些乌孙国的珍惜资源,在这里似乎随处可见。
想着这些事情,泥靡内心之中的震撼,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至于使团其他人?
更是目瞪口呆,不能自已。
每一个人都已经确信了,汉朝,是一个在国力上百倍千倍于乌孙的超级帝国。
甚至,还有人在心里冒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想法。
“或许,汉朝人其实并没有对匈奴用尽全力……”
这个念头只是刚刚升起,立刻就扑灭了。
因为,他们不敢,也不愿相信这个事情。
因为,若此事是真的。
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一旦这个国家认真,用尽全力,那么已知世界没有能抵抗和抵御他们的力量!
乌孙人也好,匈奴人也罢。
对他们来说,只是顺手为之的产品。
这个念头太可怕,太匪夷所思了。
泥靡沉默片刻后,追上前方带路的校尉,用匈奴语问道:“请问将军,贵国天子此番是派谁为使来迎接我和我的使团?”
“若我没有记错的话,贵国的贰师将军和解忧公主,都保证过,迎接和招待我的,一定是贵国最强的年轻大臣!”
这也是他出使前,翁归靡与右夫人亲口答应的事情。
更是李广利拍着胸脯做出来的保证!
而他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是基于自身的骄傲!
他希望,通过此番出使,折服和镇服汉朝最年轻的大臣,从而达到彰显自己地位,塑造形象的目的。
就像他去年,前往匈奴王庭,与匈奴的于靬王共游,得到对方的赞许和拜服后回国一样。
这是他加强自己地位的一种策略。
对于乌孙人来说,若是自己的昆莫,曾经折服过匈奴和汉朝这两个超级帝国的年轻贵族,那么昆莫的神圣与伟大,自然毋庸置疑!
而在现在,这个念头,在泥靡心里,已经变得比所有事情都大了。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希望,能够尽快与汉朝最强的年轻贵族交手了。
他必须通过这样的方法,告诉自己和自己的大臣——乌孙不比任何人差!
汉朝是强大,是富裕!
但乌孙人有他,伟大的狼神后裔。
汉朝的强大与富裕,未必能和团结在他麾下的乌孙骑兵抗衡!
而对于自身的优秀,泥靡有着十足的信心!
他是谁?
一代天骄猎骄靡的嫡系子孙,身体里更流着匈奴冒顿单于的血液!
自小开始,就以勇武和聪慧,闻名国内和匈奴。
十六岁就已经在马背上,能够开弓,甚至射下了天空中翱翔的大雁,荣膺射雕手的美誉!
十八岁就能带着一百多人,穿越大漠和戈壁,找到匈奴王庭所在,与匈奴的狐鹿姑单于谈笑风生,与匈奴单于的弟弟于靬王比试射术,甚至还曾得到了匈奴的右校王和丁零王的赞誉。
每一个人都说,小昆莫真的是天才!
纵然是乌孙国内,那些不服他的部族首领,也不得不承认,他——泥靡,确实是先昆莫猎骄靡最优秀的子孙,乌孙最强的勇士!
今年,他已经二十岁,身强力壮,发育的非常强壮!
无论是体格,还是智慧,都已经远超常人!
他现在甚至已经学会了如何统计部族的人口和牲畜,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算出,一个部族的牛羊存栏量和奶酪产量。
如今,他决定,再次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武,为乌孙赢得声誉与颜面!
汉朝人再强,再富,还能有血统比自己还高贵,武力和智慧比自己还强大的人?
怎么可能呢!
对吧!
匈奴冒顿单于和乌孙昆莫猎骄靡的血统,何等的高贵啊?
汉朝,有这样的存在吗?
绝不可能有!
所以……
“我必将获胜,带着汉朝人敬畏和尊崇的神色,从汉朝光荣回国!”
心中想到这里,泥靡就不由得跃跃欲试了起来。
就听着那位汉朝将军以匈奴话回答道:“回禀使者,我主陛下,自然已经清楚并且明白了使者的意思,故而,弊国侍中领新丰令,钦命全权除疫大使张公讳毅,奉命招待贵使,并陪同贵使,巡游汉家大地……”
“他很厉害?”泥靡凝神问道。
“当然!”校尉骄傲无比的道:“张侍中乃是我朝少见的全才,几乎可与古代的名臣相提并论了!”
“坊间已经有人以为张侍中乃是管仲、南仲这样的名臣……”
管仲?
南仲?
泥靡不知道他们是谁?
但不要紧!
很快,汉朝人就会知道,谁才是这个世界最强的勇士!
“是吗?”泥靡呵呵的笑着:“既然如此,本使非常期待与贵国的这位张大臣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