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弹命无忌
车行两日,已进入虹州最北的麓城,离燕城的云府也就是一日的车程。
官道旁的一家店面很大的茶馆内。
“说起‘摄魂令’,那可得从二十年前说起。当年,一行人以‘烟云涧’作为名号,一夜之间在江湖上出现,他们博古通今,武艺超群,为各派系、各势力排忧解难,无所不能。不过是半年的光景,烟云涧的名号在江湖上已经是如雷贯耳。”
“听起来,这烟云涧倚靠自身的实力打响名声,很正派呀?”一位性格开朗的江湖过客忍不住评价说。
“就是!老和尚,你这故事的一开头,可就跟我们从小听说的不一样呢。”一位衣服光鲜的子弟忙附了一句同意。
“喂——喂——你别打岔,老师父正讲着呢!”一旁的江湖小混混看起来深知故事的关键正要开启,他使劲敲着桌子,催促老和尚快些讲来。
“摄魂令呢?摄魂令是怎么回事?”江湖小混混的同伴也耐不住性子,问道。
“呵呵——老衲这就继续,施主们莫着急。”
一个衣着朴素,面相和善的老和尚手持念珠,继续说道:“烟云涧的人有一样武器,或者称其为法器更合适,就是‘摄魂令’。在江湖人眼中,摄魂令代表的是神秘和神圣,没有人见过它是如何实施作用,人们唯一知道的,是它只出现在最关键的时刻,它的出现能够让最固执己见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转变观点,犹如烟云涧所形容的那样,‘摄魂令以令为引,摄取魂魄,斗转乾坤’。”
“在极短的时间内转变观点?这不就是像被下了迷魂药一样?”问话的还是那位江湖小混混,也许他深谙此道。
老和尚赞赏的点点头:“实质正是如此,但是因为被施用摄魂令的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能言能语,甚至还能思考,所以无人怀疑。烟云涧在江湖上纵横了近五年,才被有心人察觉出他们手段的狠毒。摄魂令中藏有异香,在烟云涧秘术的控制之下,被实施者如人偶一般被操控。”
“可惜,可惜,摄魂令如此厉害,若是能得此物、能得此术,那么在商场上、官场上岂不一路顺风、平步青云?”衣服光鲜的子弟遗憾的摇头说。
“这位施主说的也在点子上,摄魂令的威力太大,有斗转乾坤的效果,所以它的存在,必定破坏江湖上的各种秩序,打破各类平衡。那就一定要彻底铲除。”老和尚说到最后,神情和语气变得凝重,正气凛然。
“十五年前,当时的青年才俊云玥琅、闻人思等人追查到烟云涧的所在,率众攻入,彻底清除了烟云涧。自此,江湖又恢复了原有的秩序。”
“云盟主果真是时代先锋,说其是天下武林第一人,也不为过!”江湖小混混的目光中流露出仰慕之情,不吝言辞的赞美云玥琅。
老和尚点头赞同,又继续说:“可惜时隔了十五年,如今摄魂令再现江湖,不知道是否又会引出一场魂魄间的血雨腥风。”
“难道当年,烟云涧还有后人?”有人问道。
老和尚难得的摇摇头:“无从得知。”
“老和尚,当年的烟云涧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州?”衣服光鲜子弟突然问道。
“阿弥陀佛,云盟主当时决定不公开烟云涧的所在,也是为了断绝世人的念想。”老和尚微笑说道。
“老师父,您所说的这些,也是听来的?”
“非也,非也。”
“十五年前,烟云涧倾覆后,云盟主等人正要深入清理之时,突然地动山摇。老衲虽未亲眼见,却识得它的厉害:风云变动,山崩地裂,烟云涧沉入地下,就连四周的飞禽走兽都没有幸免于难,被山土山石瞬间掩埋。罪过啊,真是罪过啊!”老和尚想必是又想起了当年惨烈的情景,忙念起超度咒,为死去的人们还有动物超度。
我在一旁喝着小茶,本是有心无心的听着,说到有趣的时候就跟着乐,也没怎么特别往心里去。没想到这老和尚却突然说到十五年前的那次震动,看来他当年即使没有参加对烟云涧的剿灭,也离得不远。这也说明了他所说的未必都只是自己揣度的。
“老和尚说笑了吧,又是地动山摇,又是那些动物、鸟儿什么的全死光,这是多么大的事儿啊!怎么江湖上一点儿传闻都没有?至少当地的老百姓总知道吧,可是也没有听谁说起过啊?我看啊,多半是你这老和尚自个儿想出来,专门吓唬吓唬我们这些做晚辈的!”衣服光鲜之人忽然笑着说道,眼神满是玩笑。
“善哉善哉,这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信则有,不信则无。老衲也不须在此跟你争辩,要是各位施主能亲眼目睹那惨烈的场面,就能明白老衲所说是千真万确的了。那是个魔域,绝对是个魔域……”
老和尚说完,像是感激佛祖赐予他继续生命的福泽,右手放下茶杯,掐了一个手势,然后口中念念有词,想必也是些感激的佛语。
“都是传说,听了也有些收获。”江湖小混混拍了拍衣裤,起身回到角落的桌边坐下,又要了一碟花生米,哼着小调,摇着头自我享受着。
远远看着老和尚那诚惶诚恐的表情,我没忍住,差点儿笑出来:能将一个最简单的手势摆得那么僵硬,江湖上很难再找出第二个老和尚出来。这位是江湖第一弹命指的花酒大和尚无忌。无忌和尚的中指天生残缺,硬是比食指短上一截,所以掐起手势的样子一向特别而奇怪。
可就是这个总让人觉得好笑的中指,练成了世间最骇人听闻的弹命指,“银姑的头发,花和尚的指”这是许多年前吓唬小孩最有效的话。
没想到银姑离世之后,这老和尚还是耐不住与世隔绝的寂寞,又重回江湖,自恃着认识他的人都快死绝了,跑到这个小店里忽悠起后生来,这老和尚还真的有点儿意思。
“那大概的位置您老应该还记得吧,”衣服光鲜子弟饶有兴趣的看着老和尚,一心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是哪个州?是咱们现在的虹州?还是那个被灭门的玉苍派所在的北州?又或者是那风情万种、醉人心脾的柳州?”
我听着乐了:没想到这子弟是块儿料,竟可以把柳州形容得如此婀娜。心中不禁对这个子弟大增好感。
“天机不可泄露。”
无忌和尚拨着念珠煞有介事的说道:“老衲今日说得太多了,恐怕佛祖怪罪。缘生缘灭,这一切都要看施主的缘分啊。”
子弟见问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暂且作罢,让小二给老和尚上了一坛好酒,一盘下酒菜,寒暄了几句,便带着随行小厮离开了。
正遗憾那老和尚又落了单,突然门外几声马嘶后,风尘仆仆进来了一行衣着不俗的五人。
这是一群不讨人喜欢的人,不,确切的说,是他们腰上系的佩剑不讨人喜欢:好好的一把剑,上面非要镶嵌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太浮夸。这种事情除了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那个喜欢炫耀自己财富的无趣之人,江湖上还真找不出第二人来。
在黎州府,我曾遇到北齐山庄的四名蒙面先行客,他们因调查我而来。让我认出他们身份的,是其中领头人佩戴的北齐刺刀。
几个大的家族、山庄大多有各自的特色,北州的北齐山庄以豪为标识,黎州的闻思山庄独好淡雅,柳州的潘府雍容华贵。
在北齐山庄,嫡系的弟子拥有镶嵌宝石的佩剑,并根据宝石的大小区分等级。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属于稀少的珍品,眼前这五人在山庄的地位,非常尊贵。
黎州的四人为我而来,眼前的这五人进门后环顾四周,却并未多看我,想必我不是他们的目标。我还注意到同行中有一个与他们极其不搭调的小女孩,看她的年纪也不过六七岁,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像是曾在土堆里挣扎过一番,满身满脸都是土灰儿。很有可能是被这五人不知从什么地方给掳来的。
我很欣赏那女孩的眼神:虽然她表现出恐惧,可是她的眼睛里却透着亮光,那是一种混合着四分镇静,五分机灵,还有一分不屑的亮光。即使她小巧的脸上和着泥土,那与生俱来的灵气却是掩盖不了。这让我非常喜欢她。
我也开始另眼相看那五个中看不中用的人:他们至少是识货的,竟然能挑出这么独特的女孩。不过他们的选择可别是误打误撞的,要不我会失望的。继而,我觉得他们那些花哨的佩剑也还凑合,挺滑稽可爱的。
但是,我对他们毫无好感,因为这世界上最无辜的就是孩子了。所有的孩子生下来都是一样的纯洁、好奇,可是在遇到不同的人和事以后,他们就会成长为不同的人。我不希望这五个人给小女孩带来什么不好的回忆。所以我静观其变,想伺机去救下这个可爱的女孩。
小女孩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她的瞳孔里又出现一道彩光。她并没有选择马上奔向我,而是继续表现出害怕的样子,战战兢兢的坐在桌角旁。
难道她也是等待一个时机?这就无从得知了。
“来,小妹妹,不要怕嘛,告诉小哥哥,你想吃什么?吃完了,小哥哥就带你去买新衣裳,还有好多好玩的!”
说话的是小女孩身边的一个小白脸,正色迷迷的看着小女孩。设想如果不是因为此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必定生吞活咽了小女孩。
真让人恶心。
我喝到嘴里茶顺着喉咙都流不下去,试想以后这个女孩的童年回忆里多了这么一张牛头马面的脸,真是大煞风景。
我的余光朝那小白脸斜去,那人五官长得是不错,可惜耳朵上竟然一点儿耳垂都没有,像是被人用刀削掉一样。按照迷信的说法,那表示此人没有福气。嗯,不知道这个小白脸会是怎么个没有福气法?
眼珠一转,我想到了:自然是他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的遇到了他祖奶奶我了呗!不过我才不要做这种人的祖奶奶,甚是晦气。
我想了想,偷偷一笑:“半耳”张千,你等着,姐姐过会儿就帮你把脖子上的肉往耳朵上堆点儿,让你也长长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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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摄魂令’,那可得从二十年前说起。当年,一行人以‘烟云涧’作为名号,一夜之间在江湖上出现,他们博古通今,武艺超群,为各派系、各势力排忧解难,无所不能。不过是半年的光景,烟云涧的名号在江湖上已经是如雷贯耳。”
“听起来,这烟云涧倚靠自身的实力打响名声,很正派呀?”一位性格开朗的江湖过客忍不住评价说。
“就是!老和尚,你这故事的一开头,可就跟我们从小听说的不一样呢。”一位衣服光鲜的子弟忙附了一句同意。
“喂——喂——你别打岔,老师父正讲着呢!”一旁的江湖小混混看起来深知故事的关键正要开启,他使劲敲着桌子,催促老和尚快些讲来。
“摄魂令呢?摄魂令是怎么回事?”江湖小混混的同伴也耐不住性子,问道。
“呵呵——老衲这就继续,施主们莫着急。”
一个衣着朴素,面相和善的老和尚手持念珠,继续说道:“烟云涧的人有一样武器,或者称其为法器更合适,就是‘摄魂令’。在江湖人眼中,摄魂令代表的是神秘和神圣,没有人见过它是如何实施作用,人们唯一知道的,是它只出现在最关键的时刻,它的出现能够让最固执己见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转变观点,犹如烟云涧所形容的那样,‘摄魂令以令为引,摄取魂魄,斗转乾坤’。”
“在极短的时间内转变观点?这不就是像被下了迷魂药一样?”问话的还是那位江湖小混混,也许他深谙此道。
老和尚赞赏的点点头:“实质正是如此,但是因为被施用摄魂令的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能言能语,甚至还能思考,所以无人怀疑。烟云涧在江湖上纵横了近五年,才被有心人察觉出他们手段的狠毒。摄魂令中藏有异香,在烟云涧秘术的控制之下,被实施者如人偶一般被操控。”
“可惜,可惜,摄魂令如此厉害,若是能得此物、能得此术,那么在商场上、官场上岂不一路顺风、平步青云?”衣服光鲜的子弟遗憾的摇头说。
“这位施主说的也在点子上,摄魂令的威力太大,有斗转乾坤的效果,所以它的存在,必定破坏江湖上的各种秩序,打破各类平衡。那就一定要彻底铲除。”老和尚说到最后,神情和语气变得凝重,正气凛然。
“十五年前,当时的青年才俊云玥琅、闻人思等人追查到烟云涧的所在,率众攻入,彻底清除了烟云涧。自此,江湖又恢复了原有的秩序。”
“云盟主果真是时代先锋,说其是天下武林第一人,也不为过!”江湖小混混的目光中流露出仰慕之情,不吝言辞的赞美云玥琅。
老和尚点头赞同,又继续说:“可惜时隔了十五年,如今摄魂令再现江湖,不知道是否又会引出一场魂魄间的血雨腥风。”
“难道当年,烟云涧还有后人?”有人问道。
老和尚难得的摇摇头:“无从得知。”
“老和尚,当年的烟云涧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州?”衣服光鲜子弟突然问道。
“阿弥陀佛,云盟主当时决定不公开烟云涧的所在,也是为了断绝世人的念想。”老和尚微笑说道。
“老师父,您所说的这些,也是听来的?”
“非也,非也。”
“十五年前,烟云涧倾覆后,云盟主等人正要深入清理之时,突然地动山摇。老衲虽未亲眼见,却识得它的厉害:风云变动,山崩地裂,烟云涧沉入地下,就连四周的飞禽走兽都没有幸免于难,被山土山石瞬间掩埋。罪过啊,真是罪过啊!”老和尚想必是又想起了当年惨烈的情景,忙念起超度咒,为死去的人们还有动物超度。
我在一旁喝着小茶,本是有心无心的听着,说到有趣的时候就跟着乐,也没怎么特别往心里去。没想到这老和尚却突然说到十五年前的那次震动,看来他当年即使没有参加对烟云涧的剿灭,也离得不远。这也说明了他所说的未必都只是自己揣度的。
“老和尚说笑了吧,又是地动山摇,又是那些动物、鸟儿什么的全死光,这是多么大的事儿啊!怎么江湖上一点儿传闻都没有?至少当地的老百姓总知道吧,可是也没有听谁说起过啊?我看啊,多半是你这老和尚自个儿想出来,专门吓唬吓唬我们这些做晚辈的!”衣服光鲜之人忽然笑着说道,眼神满是玩笑。
“善哉善哉,这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信则有,不信则无。老衲也不须在此跟你争辩,要是各位施主能亲眼目睹那惨烈的场面,就能明白老衲所说是千真万确的了。那是个魔域,绝对是个魔域……”
老和尚说完,像是感激佛祖赐予他继续生命的福泽,右手放下茶杯,掐了一个手势,然后口中念念有词,想必也是些感激的佛语。
“都是传说,听了也有些收获。”江湖小混混拍了拍衣裤,起身回到角落的桌边坐下,又要了一碟花生米,哼着小调,摇着头自我享受着。
远远看着老和尚那诚惶诚恐的表情,我没忍住,差点儿笑出来:能将一个最简单的手势摆得那么僵硬,江湖上很难再找出第二个老和尚出来。这位是江湖第一弹命指的花酒大和尚无忌。无忌和尚的中指天生残缺,硬是比食指短上一截,所以掐起手势的样子一向特别而奇怪。
可就是这个总让人觉得好笑的中指,练成了世间最骇人听闻的弹命指,“银姑的头发,花和尚的指”这是许多年前吓唬小孩最有效的话。
没想到银姑离世之后,这老和尚还是耐不住与世隔绝的寂寞,又重回江湖,自恃着认识他的人都快死绝了,跑到这个小店里忽悠起后生来,这老和尚还真的有点儿意思。
“那大概的位置您老应该还记得吧,”衣服光鲜子弟饶有兴趣的看着老和尚,一心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是哪个州?是咱们现在的虹州?还是那个被灭门的玉苍派所在的北州?又或者是那风情万种、醉人心脾的柳州?”
我听着乐了:没想到这子弟是块儿料,竟可以把柳州形容得如此婀娜。心中不禁对这个子弟大增好感。
“天机不可泄露。”
无忌和尚拨着念珠煞有介事的说道:“老衲今日说得太多了,恐怕佛祖怪罪。缘生缘灭,这一切都要看施主的缘分啊。”
子弟见问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暂且作罢,让小二给老和尚上了一坛好酒,一盘下酒菜,寒暄了几句,便带着随行小厮离开了。
正遗憾那老和尚又落了单,突然门外几声马嘶后,风尘仆仆进来了一行衣着不俗的五人。
这是一群不讨人喜欢的人,不,确切的说,是他们腰上系的佩剑不讨人喜欢:好好的一把剑,上面非要镶嵌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太浮夸。这种事情除了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那个喜欢炫耀自己财富的无趣之人,江湖上还真找不出第二人来。
在黎州府,我曾遇到北齐山庄的四名蒙面先行客,他们因调查我而来。让我认出他们身份的,是其中领头人佩戴的北齐刺刀。
几个大的家族、山庄大多有各自的特色,北州的北齐山庄以豪为标识,黎州的闻思山庄独好淡雅,柳州的潘府雍容华贵。
在北齐山庄,嫡系的弟子拥有镶嵌宝石的佩剑,并根据宝石的大小区分等级。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属于稀少的珍品,眼前这五人在山庄的地位,非常尊贵。
黎州的四人为我而来,眼前的这五人进门后环顾四周,却并未多看我,想必我不是他们的目标。我还注意到同行中有一个与他们极其不搭调的小女孩,看她的年纪也不过六七岁,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像是曾在土堆里挣扎过一番,满身满脸都是土灰儿。很有可能是被这五人不知从什么地方给掳来的。
我很欣赏那女孩的眼神:虽然她表现出恐惧,可是她的眼睛里却透着亮光,那是一种混合着四分镇静,五分机灵,还有一分不屑的亮光。即使她小巧的脸上和着泥土,那与生俱来的灵气却是掩盖不了。这让我非常喜欢她。
我也开始另眼相看那五个中看不中用的人:他们至少是识货的,竟然能挑出这么独特的女孩。不过他们的选择可别是误打误撞的,要不我会失望的。继而,我觉得他们那些花哨的佩剑也还凑合,挺滑稽可爱的。
但是,我对他们毫无好感,因为这世界上最无辜的就是孩子了。所有的孩子生下来都是一样的纯洁、好奇,可是在遇到不同的人和事以后,他们就会成长为不同的人。我不希望这五个人给小女孩带来什么不好的回忆。所以我静观其变,想伺机去救下这个可爱的女孩。
小女孩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她的瞳孔里又出现一道彩光。她并没有选择马上奔向我,而是继续表现出害怕的样子,战战兢兢的坐在桌角旁。
难道她也是等待一个时机?这就无从得知了。
“来,小妹妹,不要怕嘛,告诉小哥哥,你想吃什么?吃完了,小哥哥就带你去买新衣裳,还有好多好玩的!”
说话的是小女孩身边的一个小白脸,正色迷迷的看着小女孩。设想如果不是因为此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必定生吞活咽了小女孩。
真让人恶心。
我喝到嘴里茶顺着喉咙都流不下去,试想以后这个女孩的童年回忆里多了这么一张牛头马面的脸,真是大煞风景。
我的余光朝那小白脸斜去,那人五官长得是不错,可惜耳朵上竟然一点儿耳垂都没有,像是被人用刀削掉一样。按照迷信的说法,那表示此人没有福气。嗯,不知道这个小白脸会是怎么个没有福气法?
眼珠一转,我想到了:自然是他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的遇到了他祖奶奶我了呗!不过我才不要做这种人的祖奶奶,甚是晦气。
我想了想,偷偷一笑:“半耳”张千,你等着,姐姐过会儿就帮你把脖子上的肉往耳朵上堆点儿,让你也长长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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