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汗血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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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夏死了,他带来的那五千黄巾军,也好不到哪去。

    在猫科小分队,以及泰坦鸟、史前螳螂等敏捷型巨兽的袭击下,黄巾军伤亡惨重。

    再加上远古巨猿的捶杀,板齿犀等犀牛的践踏,一个个黄巾贼纷纷毙命, 变成了肉酱。

    这时,黄忠率领的三百夷陵新兵也赶了过来,加入了杀敌的阵营。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黄忠高喊道。

    这些黄巾贼,大多都是一些青壮年,是一笔不菲的劳动力。

    就这么把他们灭杀了,十足有些可惜,倒是不如收编了他们,让其为己所用。

    这是黄忠在出军前, 易鹏在他耳边的吩咐。

    当年,曹操便是收编了青州的黄巾,弄出了一支青州兵,而实力大增的。

    这五千黄巾军死的死,伤的伤,投降的投降,不一会儿,巨兽新兵练兵,便把他们全部制服了。

    黄忠派出一些士卒打扫战场,把一些值钱的物品,如兵器,马匹,衣服等,收缴上来,随后便让人把这些尸体, 全部焚烧了。

    尸体如果不烧了,是很容易引起瘟疫的。

    把战场打扫清楚之后, 黄忠把此行的收获,报告给了易鹏。

    这一次, 除了收获了大量兵器、衣服、各种金银铜钱之外,最大的惊喜,是俘获了一匹汗血宝马。

    这匹宝马,是孙夏从何府中抢夺过来的。

    何府,就是当朝大将军何进的老家。

    曾经,何进不过是一个卖猪肉的屠夫,但是因为他的妹妹,何氏,长的貌美如花,入宫之后,很快便受到了刘宏的宠幸,被封为皇后,史称何皇后。

    汉朝有一个特点,那便是外戚掌权,一旦有女子受到皇帝青睐,她全家便鸡犬升天,瞬间手握高权。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比如卫子夫被封为皇后之后, 她的哥哥卫青便被汉献帝拜将封侯, 卫氏一家显赫一时。

    正是因为这个特点, 汉朝的外戚, 是历朝历代中,最显赫最有权势的一拨人。

    何进的老家,就在南阳宛城,随着何氏被封后,何进官拜大将军,何氏一族自然水涨船高,成为了当地第一权贵。

    张曼成打下宛城之后,知道何家富庶,他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抄没了何家,把何家珍藏的一应宝物,全部洗劫一空,这一匹汗血宝马,便是何家人,花费了重金,从西域大宛购买的绝世宝马。

    如今这匹马,兜兜转转的,竟然到了他易鹏的手中。

    汗血宝马,这可是好东西,比如,大名鼎鼎的马中王者,赤兔马,便是属于汗血宝马中的一员。

    易鹏的这匹宝马,虽然不及赤兔马,但是也远超一般战马,名列千里马的行列。

    看着这匹神俊的宝马,易鹏想了没想,便把他赠送给了黄忠。

    为什么?

    因为他不需要。

    他能够驯化史前巨兽,就算要骑乘,也是骑上他的巨兽兄弟,他与这些巨兽心有灵犀,相互之间可以沟通,那不比骑着这些陌生马匹要安全舒心多了?

    易鹏已经给自己选好了坐骑,那便是锯齿虎。

    之所以选择锯齿虎,一个,是它够大,够威武。

    谷榄

    易鹏的这头锯齿虎,肩高超过一米,个头比美洲狮略大,体重在300公斤左右,它最擅长的,便是速度快,敏捷高,善于躲闪伤害,而且粗大的脚掌,能够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在机动性上,它远比马匹要强太多。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它相比起作战,指导能力更高。

    它性格睿智谨慎,拥有领导能力,和战术大师的特点,在战场上,一般充当指挥者的作用,并不需要身先士卒去战斗,这正好可以用来,被易鹏骑乘。

    黄忠没有想到易鹏这么大方,竟然把这么一匹价值千金的汗血宝马,就这么送给了他,这令他意外之余,心里有些被感动了。

    这可是从遥远的西域,弄过来的绝世宝马,世间罕见,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了绝品宝物,竟然就这么随随便便送人了,而且,他还并没有表示,效忠易鹏,他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暂代县尉罢了。

    等到他儿子的病好了之后,他是会随时回宛城的。

    难道对方不怕白送了一匹绝世宝物吗?

    所谓无功不受禄,黄忠不是贪图便宜的小人,因此他连连拒绝了,觉得自己的功劳,不足以获得如此高额奖励。

    易鹏笑道:“常言道,宝马赠英雄,也只有黄叔这样的英雄豪杰,才配得上这样的绝世宝马。黄叔不要推辞了,这是在下的一片心意。”

    易鹏与黄忠,在年龄上,相差了十五岁,为了表示亲昵,易鹏都称呼他为叔,而不是部将。

    这也算是另一种笼络人的手段吧。

    最终,在推辞了两三次之后,黄忠终于还是接受了这匹宝马。

    就像是现代男人,大多喜欢名车一样,古代武将,最看重的,便是神兵和宝马。

    这匹汗血宝马,对于黄忠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有了这匹宝马,他马战的能力,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在易鹏看来,这是双赢。

    当晚,易鹏举办了一场更为盛大的庆功宴,庆祝这一次抵御黄巾军入侵的胜利。

    除了将士之外,易鹏还邀请了卞氏一家。

    这段时间一来,易鹏除了忙活自己的事情之外,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卞氏待在一起。

    两人常常在饭后,坐着马车,到城外散步。

    一边游山玩水,一边畅谈诗词歌赋,以及人生理想。

    女人嘛,最喜欢的,都是有才华的男人。

    曾经有个测试,测试全球女性,男人身上哪一些优点,更吸引她们。

    其中排第一的,是才华。

    第二的,是上进心。

    第三是金钱。

    第四是容貌,英俊帅气。

    第五是身材,是否强壮。

    ……

    可见,女孩大多数,还是更喜欢有才华的男人。

    这个才华,其实包括很多方面,但是在古代,大多指的是文采。

    不然,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风流才子,以及才子佳人的故事呢。

    作为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知识爆炸的饱读青年,易鹏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各种诗词,他信手捻开,文不加点,听的卞氏如痴如醉,全程痴迷的看着他,眼神中冒着少女特有的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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