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村庄
鲍尔温坐在有些简陋狭小的酒馆内,陪着小哈,听着周围的酒鬼喝醉后说着胡话。
果然不愧是曾经街上的无业游民,很快就进入了状态,这位叫丘比的精瘦男子,好像已经喝醉,满脸通红,很快就和周围酒鬼打成一片,一起吹牛打屁,好像他本就是村里的人。
村里的人对于突然多出来的人也没有意识到。
正如鲍尔温猜测那样,这里不少青壮男子都进城拼搏去了,留在村子里的只有一些不上进混日子的青年、上了年纪的老人、女人,包括少妇,也有还未出嫁的少女。
像丘比这样的醉鬼更是不会引起怀疑。出去打拼的青年也不乏被大城市的现实拍打得明明白白,失去自信,回到村里混日子的人。
没有收入,眼高手低,为了生存,要不啃老成为酒鬼,要不做些缺德事成为小偷。
鲍尔温有些无聊地转起了杯中的鲍克兰白葡萄酒,鲍尔温的酒量并不算好,但酒馆只卖酒。
相比于其他酒,鲍尔温比较能接受这样的白葡萄酒,即使是这样,他也只能小口小口地喝。
小哈两只爪子撑着桌子,现在它只能勉强够得到。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鲍尔温手里的白葡萄酒,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嘴唇。
白葡萄酒闻起来好香,它渴了。
“汪汪!”
小哈很乖巧地看着鲍尔温,伸出一只爪子指着鲍尔温的酒,它的尾巴摇摆得很欢快。
它已经学乖了,不要跟主人抢吃的,他会抢回去。因此,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卖萌。
鲍尔温也注意到了小哈的举动,不禁笑了笑,将小哈抱进怀里说道:“啊?你也要喝酒?嘿嘿,好啊!”
小哈很配合地张开自己的嘴,鲍尔温拿起酒杯,将酒液准确地倒入小哈嘴里。
即使他已经控制了量,但还是有不少酒从小哈嘴里漏出,幸好他躲得足够快,直接将小哈放在了桌子上。
它很喜欢嘴里传来的味道,好奇地多吧唧了几下嘴,有些摇摇晃晃地在桌子上打转。
鲍克兰是南方帝国陶森特地区最大的省会城市,也就是前陶森特王国的首都,以其葡萄酒闻名。
他们的白葡萄酒担得上如此盛名。酒液呈果绿色,清澈透明,气味清爽,酒香浓郁,回味深长。
“汪汪!”即使有些摇晃,小哈还是想再次感受那种味道。
无聊的鲍尔温自然会满足小哈的愿望,他也好奇,狗子会不会喝醉。
“鲍尔温,我的天啊,你怎么能给小狗喝酒!”
小哈凭借可爱再一次收获一枚粉丝——酒馆老板娘。
……
“温妮,温妮!我完成送酒的任务回来了,快给我准备点喝的!”
这女声在嘈杂的酒馆中也显得很突兀。
它的主人很快穿越狭小嘈杂的走廊,无视周围男人如饥似渴、冒着绿光的眼神。
她直接来到柜台,找到了酒馆老板娘——温妮,一位相貌平凡,有些显老的中年胖女士。
酒馆老板很快就倒好一杯酒,递给这位大大咧咧的年轻女子,然后叉着腰,有些不满。
“薇丝!我警告过你多少次?你需要变得淑女一些,明白吗?淑女!你这样是什么样子,有谁敢娶你?”
薇丝毫无悔改之意,接过酒,毫无顾忌地将右腿搭在木长凳上,为了舒服还移动了一下木长凳,舒服后,才迎头巨饮,配上她金色的单马尾,颇有女侠风范。
她甚至没有考虑坐在同一根木凳另一侧鲍尔温的感受。
些许酒液顺着她修长白皙的鹅颈流下,经过锁骨,路过雪白,消失不见。由于她豪迈的坐姿,本就玲珑有致的身材更加火辣。
若忽略那美丽容貌下嚣张的表情,肯定是一位很有魅力的活泼少女。
可惜,鲍尔温没有任何感觉,可惜他知道她长了张嘴。
他甚至还有些嫌弃,觉得坐得有些不舒服。
“你看边上那些男人的眼神,我像是嫁不出去的人吗?只要我愿意,想娶我的人能从家门口排到隔壁村。”
像喝饮料一样喝完酒,薇丝也不擦掉酒渍,就这样放肆地笑着说道。
温妮也知道那些男人的野心,那眼神毫不掩饰,他们无非就是馋薇丝的身子!
这一点薇丝也明白,她不过是开个玩笑。她可瞧不起那些臭男人,一天天除了正事什么都干。
薇丝从小生活在村子里。现在已经16岁了,快到该嫁人的年纪,可她并没有考虑过这些,一直我行我素。
她早就发现了坐在左手边,喂小哈喝酒的鲍尔温,像是熟人一样和他打招呼。
“哟,鲍尔温,你今天又没有接委托,在酒馆浪费生命呢?你也就欺负欺负自己的狗狗了。”她看向鲍尔温的眼神满是戏谑。
转过头又对着喝得迷迷糊糊,坐在桌子上的小哈打着招呼:
“小哈!你也好,今天还是这么可爱!少喝点,别像你的主人一样。”
至于薇丝为何对鲍尔温如此态度,这就要从鲍尔温来村子的第一天说起了。
他来到这的第一天,接下的委托就是帮助酒馆老板娘温妮送酒。
就是在这过程中,鲍尔温认识了同样接下委托的薇丝。
薇丝见到同为竞争者的鲍尔温,心中就燃起了斗志。
鲍尔温一次性送多少份,她就在这基础上再加上一份。
搞得鲍尔温很是莫名巧妙,不知道是哪里招惹到了这个女孩子。
攀比心太强了!现在连送货都需要卷了吗?
鲍尔温暂时也不缺钱,没必要和一个小女孩为一个任务计较。
因此薇丝经常能在路上看到懒懒散散,提着几瓶酒的鲍尔温,与一旁背着酒的哈士奇聊天。
这是鲍尔温特地为小哈准备的,不仅能装东西,还能起到防护的作用。
“汪汪汪!”
“什么,再慢点?小哈,你怎么这么懈怠!唉,身为主人,必须照顾好你,那我再慢点!”
这样的对话出现不是一次两次了。
即使小哈跑到前面,任它如何拉扯鲍尔温,他都像大老爷遛街一样,这儿看看那儿看看,这儿唠唠嗑,那儿打打招呼,根本没有跟上的欲望。
小哈又不能抛弃鲍尔温,只能跟在他身边,不时“汪汪”几声。
而薇丝也从未放慢脚步,只不过对鲍尔温露出冷笑嘲讽。
连带着对一旁背着酒的哈士奇印象深刻!
她最瞧不起村里这样的废物了,即使是外来者也不例外,她就是看不起碌碌无为不求上进的人。
鲍尔温一趟就看到了薇丝好几次,直到她迈着沉重的步伐,喘着粗气多次与鲍尔温擦肩而过,于是她被无聊的鲍尔温盯上了。
他悄悄地跟上了离开的薇丝,想要一探究竟。
他就这样和薇丝保持一样的距离,远远地跟着她,跟着她到了一所简陋的,屋顶铺着稻草的木屋。
薇丝直接推门走了进去,鲍尔温没有进去,他只是爬上了附近一棵较高的树,他尝试了一下,视角很好,能够观察到薇丝。
他发出指令,让小哈自己去玩,不要打扰他。
果然不愧是曾经街上的无业游民,很快就进入了状态,这位叫丘比的精瘦男子,好像已经喝醉,满脸通红,很快就和周围酒鬼打成一片,一起吹牛打屁,好像他本就是村里的人。
村里的人对于突然多出来的人也没有意识到。
正如鲍尔温猜测那样,这里不少青壮男子都进城拼搏去了,留在村子里的只有一些不上进混日子的青年、上了年纪的老人、女人,包括少妇,也有还未出嫁的少女。
像丘比这样的醉鬼更是不会引起怀疑。出去打拼的青年也不乏被大城市的现实拍打得明明白白,失去自信,回到村里混日子的人。
没有收入,眼高手低,为了生存,要不啃老成为酒鬼,要不做些缺德事成为小偷。
鲍尔温有些无聊地转起了杯中的鲍克兰白葡萄酒,鲍尔温的酒量并不算好,但酒馆只卖酒。
相比于其他酒,鲍尔温比较能接受这样的白葡萄酒,即使是这样,他也只能小口小口地喝。
小哈两只爪子撑着桌子,现在它只能勉强够得到。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鲍尔温手里的白葡萄酒,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嘴唇。
白葡萄酒闻起来好香,它渴了。
“汪汪!”
小哈很乖巧地看着鲍尔温,伸出一只爪子指着鲍尔温的酒,它的尾巴摇摆得很欢快。
它已经学乖了,不要跟主人抢吃的,他会抢回去。因此,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卖萌。
鲍尔温也注意到了小哈的举动,不禁笑了笑,将小哈抱进怀里说道:“啊?你也要喝酒?嘿嘿,好啊!”
小哈很配合地张开自己的嘴,鲍尔温拿起酒杯,将酒液准确地倒入小哈嘴里。
即使他已经控制了量,但还是有不少酒从小哈嘴里漏出,幸好他躲得足够快,直接将小哈放在了桌子上。
它很喜欢嘴里传来的味道,好奇地多吧唧了几下嘴,有些摇摇晃晃地在桌子上打转。
鲍克兰是南方帝国陶森特地区最大的省会城市,也就是前陶森特王国的首都,以其葡萄酒闻名。
他们的白葡萄酒担得上如此盛名。酒液呈果绿色,清澈透明,气味清爽,酒香浓郁,回味深长。
“汪汪!”即使有些摇晃,小哈还是想再次感受那种味道。
无聊的鲍尔温自然会满足小哈的愿望,他也好奇,狗子会不会喝醉。
“鲍尔温,我的天啊,你怎么能给小狗喝酒!”
小哈凭借可爱再一次收获一枚粉丝——酒馆老板娘。
……
“温妮,温妮!我完成送酒的任务回来了,快给我准备点喝的!”
这女声在嘈杂的酒馆中也显得很突兀。
它的主人很快穿越狭小嘈杂的走廊,无视周围男人如饥似渴、冒着绿光的眼神。
她直接来到柜台,找到了酒馆老板娘——温妮,一位相貌平凡,有些显老的中年胖女士。
酒馆老板很快就倒好一杯酒,递给这位大大咧咧的年轻女子,然后叉着腰,有些不满。
“薇丝!我警告过你多少次?你需要变得淑女一些,明白吗?淑女!你这样是什么样子,有谁敢娶你?”
薇丝毫无悔改之意,接过酒,毫无顾忌地将右腿搭在木长凳上,为了舒服还移动了一下木长凳,舒服后,才迎头巨饮,配上她金色的单马尾,颇有女侠风范。
她甚至没有考虑坐在同一根木凳另一侧鲍尔温的感受。
些许酒液顺着她修长白皙的鹅颈流下,经过锁骨,路过雪白,消失不见。由于她豪迈的坐姿,本就玲珑有致的身材更加火辣。
若忽略那美丽容貌下嚣张的表情,肯定是一位很有魅力的活泼少女。
可惜,鲍尔温没有任何感觉,可惜他知道她长了张嘴。
他甚至还有些嫌弃,觉得坐得有些不舒服。
“你看边上那些男人的眼神,我像是嫁不出去的人吗?只要我愿意,想娶我的人能从家门口排到隔壁村。”
像喝饮料一样喝完酒,薇丝也不擦掉酒渍,就这样放肆地笑着说道。
温妮也知道那些男人的野心,那眼神毫不掩饰,他们无非就是馋薇丝的身子!
这一点薇丝也明白,她不过是开个玩笑。她可瞧不起那些臭男人,一天天除了正事什么都干。
薇丝从小生活在村子里。现在已经16岁了,快到该嫁人的年纪,可她并没有考虑过这些,一直我行我素。
她早就发现了坐在左手边,喂小哈喝酒的鲍尔温,像是熟人一样和他打招呼。
“哟,鲍尔温,你今天又没有接委托,在酒馆浪费生命呢?你也就欺负欺负自己的狗狗了。”她看向鲍尔温的眼神满是戏谑。
转过头又对着喝得迷迷糊糊,坐在桌子上的小哈打着招呼:
“小哈!你也好,今天还是这么可爱!少喝点,别像你的主人一样。”
至于薇丝为何对鲍尔温如此态度,这就要从鲍尔温来村子的第一天说起了。
他来到这的第一天,接下的委托就是帮助酒馆老板娘温妮送酒。
就是在这过程中,鲍尔温认识了同样接下委托的薇丝。
薇丝见到同为竞争者的鲍尔温,心中就燃起了斗志。
鲍尔温一次性送多少份,她就在这基础上再加上一份。
搞得鲍尔温很是莫名巧妙,不知道是哪里招惹到了这个女孩子。
攀比心太强了!现在连送货都需要卷了吗?
鲍尔温暂时也不缺钱,没必要和一个小女孩为一个任务计较。
因此薇丝经常能在路上看到懒懒散散,提着几瓶酒的鲍尔温,与一旁背着酒的哈士奇聊天。
这是鲍尔温特地为小哈准备的,不仅能装东西,还能起到防护的作用。
“汪汪汪!”
“什么,再慢点?小哈,你怎么这么懈怠!唉,身为主人,必须照顾好你,那我再慢点!”
这样的对话出现不是一次两次了。
即使小哈跑到前面,任它如何拉扯鲍尔温,他都像大老爷遛街一样,这儿看看那儿看看,这儿唠唠嗑,那儿打打招呼,根本没有跟上的欲望。
小哈又不能抛弃鲍尔温,只能跟在他身边,不时“汪汪”几声。
而薇丝也从未放慢脚步,只不过对鲍尔温露出冷笑嘲讽。
连带着对一旁背着酒的哈士奇印象深刻!
她最瞧不起村里这样的废物了,即使是外来者也不例外,她就是看不起碌碌无为不求上进的人。
鲍尔温一趟就看到了薇丝好几次,直到她迈着沉重的步伐,喘着粗气多次与鲍尔温擦肩而过,于是她被无聊的鲍尔温盯上了。
他悄悄地跟上了离开的薇丝,想要一探究竟。
他就这样和薇丝保持一样的距离,远远地跟着她,跟着她到了一所简陋的,屋顶铺着稻草的木屋。
薇丝直接推门走了进去,鲍尔温没有进去,他只是爬上了附近一棵较高的树,他尝试了一下,视角很好,能够观察到薇丝。
他发出指令,让小哈自己去玩,不要打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