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想翻身,得搏命!
1643年4月15日,汉洲,宋城(今澳洲凯瑟琳市)东北,六角屯。
傍晚时分,孙成杰扛着一把锄头,一脸疲惫地随着众多新移民朝屯上的大食堂走去。每到这个时候,是所有新来移民最为放松和享受的一刻。他们可以坐在大食堂里,舒舒服服地吃一顿丰盛的晚餐。
在食堂里,屯上的管工就不会像在农田里或者建筑工地上那般大声呵斥他们,以及催促他们快点吃饭,快点赶工。并且,晚餐相较于早上和中午,要丰盛许多。热腾腾的玉米馒头,玉米棒子,稠稠的红薯稀饭,以及每人碗里有一条手指宽的鱼肉,偶尔也会有一顿可见肉粒的土豆炖牛肉。
不说这里每顿饭都能让所有移民吃饱,更让这些来自大明的饥民惊喜地是,这里居然是一日三餐!
天老爷嘞,吃三顿饭,那是以前村里地主家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呀!这汉洲老爷,还真的把所有移民当做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
在那个靠近柬埔寨王国的小岛上滞留的时候,就有当地的官人说了,到了汉洲本土,所有人都可以吃饱饭,劳作五年,还可以分田地,分房子。
初时,他们这些移民全都抱着怀疑的心态。背井离乡,远走海外,无非就是能讨一口饭,勉强地苟活下去。吃饱,穿暖,分田,分房,那多半是这些来自海外的人在编织一个美丽的谎言,以便可以使他们规规矩矩地坐船前往那个遥远的汉洲大陆。
如今,来到了汉洲,这里的官人和书吏,竟然真的让他们吃饱饭了。
所以,即使开垦荒地也好,新修水利也罢,就算是基肥掏粪,不管多苦多累多脏的活计,所有的移民都毫无怨言。人家汉洲本地的官爷,可是将咱们的肚子填饱了的。
到了大食堂,所有的新移民都很守规矩地排成几列,有秩序地进入食堂。旁边站了几个轮值的乡兵,腰下挎着刀,手里掂着一根短棍,四下走动着,维持用餐秩序。
刚来汉洲本土时,这些新来的移民对这些身着灰色军服的兵爷还是非常畏惧。因为在移民路线上各个中转补给点短暂停留时,都是这些身着灰衣制服的兵爷协助几个官人在管理和引导他们做事、防疫和宿营。对于一些稍不尊守规矩,甚至不听从官人吩咐的移民,他们会直接将其拖到一边,狠狠地打五到十记军棍,然后会饿他几顿,以儆效尤。
后来到了汉洲本土,随着对这里的一些情况逐渐了解,这些移民才知道,身着灰色军服的兵爷,并不是齐国真正的兵丁。他们平日里也是跟他们新来移民一样,都是普通百姓,有种地的,有放牧的,也有城里作工的。每半年,被征召的乡兵会轮值十天到半个月时间,充任当地的武装护卫力量。那些海外领地的乡兵,可能还会配合齐国的经制军伍--陆战队,与周边敌对势力进行作战。
同时,按照规定,齐国的所有成年男丁,每年都会进行至少十五天的军事训练,从冷兵器搏杀,到火枪排射,以及刺刀冲锋对阵,均要进行演练。
所以,在理论上来说,此时的汉洲,目前的齐国,可谓是真正的军国,整体的动员能力和战争潜力远远超出南洋那些土邦王国。
今日轮值来的数名乡兵,很明显都不怎么尽职,只是随意的巡视一圈后,便个人凑在一起,小声的嘀咕着。
“阿牛,陆战队征召新兵,你要去吗?”
“当然要去。”一个矮壮的乡兵答道:“俺就怕选不上。听说陆战队的新兵筛选比以前要严得多了,测试项目也增加了许多。”
“怕什么!”一个瘦高个子的乡兵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道:“队列,射击,跑步,格斗,我们私下里也练习了许久,我就不信,选不上我们。”
“你以为只有我们在私下里练习过?说不定内陆几个县镇的乡兵,也在攒着劲想努力加入陆战队。而且,这次征召新兵,数额只有一百二十名。抢的人,可多了!”
孙成杰在旁边听着这些乡兵讨论的话语,心中惊讶不已。俗话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在大明,凡是有一份正经事情操弄的人,是不会想着去加入官军。只有实在活不下去了,或者一些好勇斗狠的奸邪之徒,才会想着加入大明官军。怎的,这汉洲的人,都挤着抢着,要加入那个什么陆战队。
“嘿,你这什么眼神?”那个矮壮的乡兵扭头看到孙成杰流露出的鄙夷神情,不由出声训斥道:“你们这些新来的土包子,懂什么?在俺们大齐王国,水师部队的官兵,不仅地位高,而且饷银丰厚,战场私人缴获也多。俺也就是吃亏不在海边,习不了操船,要不然,就去当船上的水手了。如今,俺只愿能入得了陆战队。嘿嘿,三年服役下来,至少让老子少奋斗十年。咋的,你这是瞧不上俺们大齐水师陆战队?”
“当兵打仗,那是要死人的。”孙成杰低声地说道。
“打仗死人,那是个人运气不好。”另一个乡兵接过话题说道:“俺们大齐水师陆战队,那可算是身经百战,无一败绩。即使有战损,那也是轻微得很。若是三年服役期满,别说分田分房,就是在乡镇村屯,或者政府官衙里,也能谋一个不错的出身。每日管理你等的屯长,就是两年前服役的陆战队老兵。”
“就是,像你们这些土包子,拼命苦干三年,才有机会分得一块土地,取得自己的屋宅,但要经营好自己的那份田地,少不了还要欠民政府一屁股债,起码得花五六年,甚至十年才能还清。若是能入得了陆战队,那田地和屋宅不仅是免费分配,就是连媳妇也给你发,自己的腰包里还能攒一大笔银钱。你说说,那多划算呀!所以呀,想翻身,就得搏命!”
“……可是,打仗是要死人的呀。”孙成杰喃喃地说道。
作为一名曾经的流贼,因为被官军打散了,孙成杰惊恐之下,一路逃亡,跑到了运河附近,又变成一个流民。可是,随着建奴肆虐河北山东,兵锋直指胶西地区。他又继续往东边跑,到了蓬莱,遇到了汉洲人。为了不被饿死,领了一块饼子,就上了船。
到了此地,虽然干活辛苦了一点,但不用害怕再打仗和到处流亡,肚子也能吃饱。此刻,孙成杰是发自内心地感谢汉洲人,准备安安心心地种一辈子地,若是能再有个媳妇,安个家,那就一切都非常圆满了。
怎么听这些乡兵现在说及,当兵入伍,杀场搏命,居然在汉洲是最为捷径的翻身通道。一时间,孙成杰有些呆住了。
—————————
就在一群乡兵盘算着如何才能加入陆战队,以试图快速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时候,宋城一座食肆店里,三个孔武有力的男子正在一张饭桌前,一边大口地喝酒吃肉,一边热络地聊着。
“水根,前几日跟你说的事,考虑好没?”董占魁喝了一小口高粱烧酒,立时,一股辛辣从嗓子眼一直通到胃里,仿佛身上每根毫毛都要竖立起来,随后,他抓起筷子,挑了一块鳄鱼肉塞到嘴里,使劲地嚼着。
“老长官,你的话,俺是信服的。可是,俺们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家里有婆娘,有孩子,城外还有数十亩土地,干嘛还要出海呢?”吴水根说道:“算起来,俺们现在过的日子,要比起四五年前在大明的时候,那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
“嗤!”董占魁嗤笑一声,“水根,你家里有两个娃了吧。以后是不是还得生几个?就凭你在军中服役期间积攒的那些银钱,到时候,如何给几个娃子置办家业?是,以后娃子成年了,民政府会给他授田,耕种七八年,也能积存一些财产。但是,你和你的后人就愿意一辈子如此吗?有时候呀,人要搏一把,给自己和后人积累更多的财富,如此,我们的后人才能在更高的基础上,上升到那个什么……更高的社会阶层。对,就是要做人上人!”
“老董说的是。”金少波放下筷子,替董占魁的杯子倒满酒,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慢慢的抿了一口,“老子算是光着身子从大明来到汉洲,凭着几年军中的厮杀,积存下如今的家业。虽然比起国中大部分民众要强出一点,但我觉得,这远远不够。就说娶媳妇吧,有钱的,可以给那些明人家里的小娘子下重聘,娶一个汉家媳妇。没钱的,只能等着政府发放那些土人婆姨,运气好,也可以领回来一个安南的妇人。所以呀,这银钱是越多越好。为了翻身,咱们还得继续搏命!”
“可是那个印度在哪里,俺们都不晓得。去了那里,真的能发财?”吴水根心里有一丝意动。
“咱们不知道印度在什么地方,没关系。只要那些登州元老晓得就足够了。”董占魁笑着说道:“再说了,咱们又不是去操船跑海。跟以前在军中一般,拿着刀,端着枪,护卫那些大人物一路的安全,听从他们的吩咐,打杀敢于反抗我们的所有敌人。我可听那些大人物说了,印度,遍地都是金银!”
“遍地都是金银,那岂不是去了后,随便捡些回来,就能发财。”吴水根带着一丝怀疑,“不会真的有如此好事吧?”
“你还不信?”董占魁有些急眼了,“你晓得不,咱们加入的那个印度商社,我们齐国的大王都在其中占有股份,另外,还有水师、民政府、登州元老,还有许多大人物,都参与其中了。你以为,我在军中好好的一个排长不做,反而去这个商社充当一个护卫队长,是为了什么?”
“真能发财?”
“肯定能发财!”
“干了!”吴水根端起一杯酒,“既然俺们那么多大人物都要掺和印度的贸易,成立这个印度商社,那定然不会有错了。狗日的,为了以后能彻底翻身,去搏一把!”
傍晚时分,孙成杰扛着一把锄头,一脸疲惫地随着众多新移民朝屯上的大食堂走去。每到这个时候,是所有新来移民最为放松和享受的一刻。他们可以坐在大食堂里,舒舒服服地吃一顿丰盛的晚餐。
在食堂里,屯上的管工就不会像在农田里或者建筑工地上那般大声呵斥他们,以及催促他们快点吃饭,快点赶工。并且,晚餐相较于早上和中午,要丰盛许多。热腾腾的玉米馒头,玉米棒子,稠稠的红薯稀饭,以及每人碗里有一条手指宽的鱼肉,偶尔也会有一顿可见肉粒的土豆炖牛肉。
不说这里每顿饭都能让所有移民吃饱,更让这些来自大明的饥民惊喜地是,这里居然是一日三餐!
天老爷嘞,吃三顿饭,那是以前村里地主家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呀!这汉洲老爷,还真的把所有移民当做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
在那个靠近柬埔寨王国的小岛上滞留的时候,就有当地的官人说了,到了汉洲本土,所有人都可以吃饱饭,劳作五年,还可以分田地,分房子。
初时,他们这些移民全都抱着怀疑的心态。背井离乡,远走海外,无非就是能讨一口饭,勉强地苟活下去。吃饱,穿暖,分田,分房,那多半是这些来自海外的人在编织一个美丽的谎言,以便可以使他们规规矩矩地坐船前往那个遥远的汉洲大陆。
如今,来到了汉洲,这里的官人和书吏,竟然真的让他们吃饱饭了。
所以,即使开垦荒地也好,新修水利也罢,就算是基肥掏粪,不管多苦多累多脏的活计,所有的移民都毫无怨言。人家汉洲本地的官爷,可是将咱们的肚子填饱了的。
到了大食堂,所有的新移民都很守规矩地排成几列,有秩序地进入食堂。旁边站了几个轮值的乡兵,腰下挎着刀,手里掂着一根短棍,四下走动着,维持用餐秩序。
刚来汉洲本土时,这些新来的移民对这些身着灰色军服的兵爷还是非常畏惧。因为在移民路线上各个中转补给点短暂停留时,都是这些身着灰衣制服的兵爷协助几个官人在管理和引导他们做事、防疫和宿营。对于一些稍不尊守规矩,甚至不听从官人吩咐的移民,他们会直接将其拖到一边,狠狠地打五到十记军棍,然后会饿他几顿,以儆效尤。
后来到了汉洲本土,随着对这里的一些情况逐渐了解,这些移民才知道,身着灰色军服的兵爷,并不是齐国真正的兵丁。他们平日里也是跟他们新来移民一样,都是普通百姓,有种地的,有放牧的,也有城里作工的。每半年,被征召的乡兵会轮值十天到半个月时间,充任当地的武装护卫力量。那些海外领地的乡兵,可能还会配合齐国的经制军伍--陆战队,与周边敌对势力进行作战。
同时,按照规定,齐国的所有成年男丁,每年都会进行至少十五天的军事训练,从冷兵器搏杀,到火枪排射,以及刺刀冲锋对阵,均要进行演练。
所以,在理论上来说,此时的汉洲,目前的齐国,可谓是真正的军国,整体的动员能力和战争潜力远远超出南洋那些土邦王国。
今日轮值来的数名乡兵,很明显都不怎么尽职,只是随意的巡视一圈后,便个人凑在一起,小声的嘀咕着。
“阿牛,陆战队征召新兵,你要去吗?”
“当然要去。”一个矮壮的乡兵答道:“俺就怕选不上。听说陆战队的新兵筛选比以前要严得多了,测试项目也增加了许多。”
“怕什么!”一个瘦高个子的乡兵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道:“队列,射击,跑步,格斗,我们私下里也练习了许久,我就不信,选不上我们。”
“你以为只有我们在私下里练习过?说不定内陆几个县镇的乡兵,也在攒着劲想努力加入陆战队。而且,这次征召新兵,数额只有一百二十名。抢的人,可多了!”
孙成杰在旁边听着这些乡兵讨论的话语,心中惊讶不已。俗话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在大明,凡是有一份正经事情操弄的人,是不会想着去加入官军。只有实在活不下去了,或者一些好勇斗狠的奸邪之徒,才会想着加入大明官军。怎的,这汉洲的人,都挤着抢着,要加入那个什么陆战队。
“嘿,你这什么眼神?”那个矮壮的乡兵扭头看到孙成杰流露出的鄙夷神情,不由出声训斥道:“你们这些新来的土包子,懂什么?在俺们大齐王国,水师部队的官兵,不仅地位高,而且饷银丰厚,战场私人缴获也多。俺也就是吃亏不在海边,习不了操船,要不然,就去当船上的水手了。如今,俺只愿能入得了陆战队。嘿嘿,三年服役下来,至少让老子少奋斗十年。咋的,你这是瞧不上俺们大齐水师陆战队?”
“当兵打仗,那是要死人的。”孙成杰低声地说道。
“打仗死人,那是个人运气不好。”另一个乡兵接过话题说道:“俺们大齐水师陆战队,那可算是身经百战,无一败绩。即使有战损,那也是轻微得很。若是三年服役期满,别说分田分房,就是在乡镇村屯,或者政府官衙里,也能谋一个不错的出身。每日管理你等的屯长,就是两年前服役的陆战队老兵。”
“就是,像你们这些土包子,拼命苦干三年,才有机会分得一块土地,取得自己的屋宅,但要经营好自己的那份田地,少不了还要欠民政府一屁股债,起码得花五六年,甚至十年才能还清。若是能入得了陆战队,那田地和屋宅不仅是免费分配,就是连媳妇也给你发,自己的腰包里还能攒一大笔银钱。你说说,那多划算呀!所以呀,想翻身,就得搏命!”
“……可是,打仗是要死人的呀。”孙成杰喃喃地说道。
作为一名曾经的流贼,因为被官军打散了,孙成杰惊恐之下,一路逃亡,跑到了运河附近,又变成一个流民。可是,随着建奴肆虐河北山东,兵锋直指胶西地区。他又继续往东边跑,到了蓬莱,遇到了汉洲人。为了不被饿死,领了一块饼子,就上了船。
到了此地,虽然干活辛苦了一点,但不用害怕再打仗和到处流亡,肚子也能吃饱。此刻,孙成杰是发自内心地感谢汉洲人,准备安安心心地种一辈子地,若是能再有个媳妇,安个家,那就一切都非常圆满了。
怎么听这些乡兵现在说及,当兵入伍,杀场搏命,居然在汉洲是最为捷径的翻身通道。一时间,孙成杰有些呆住了。
—————————
就在一群乡兵盘算着如何才能加入陆战队,以试图快速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时候,宋城一座食肆店里,三个孔武有力的男子正在一张饭桌前,一边大口地喝酒吃肉,一边热络地聊着。
“水根,前几日跟你说的事,考虑好没?”董占魁喝了一小口高粱烧酒,立时,一股辛辣从嗓子眼一直通到胃里,仿佛身上每根毫毛都要竖立起来,随后,他抓起筷子,挑了一块鳄鱼肉塞到嘴里,使劲地嚼着。
“老长官,你的话,俺是信服的。可是,俺们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家里有婆娘,有孩子,城外还有数十亩土地,干嘛还要出海呢?”吴水根说道:“算起来,俺们现在过的日子,要比起四五年前在大明的时候,那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
“嗤!”董占魁嗤笑一声,“水根,你家里有两个娃了吧。以后是不是还得生几个?就凭你在军中服役期间积攒的那些银钱,到时候,如何给几个娃子置办家业?是,以后娃子成年了,民政府会给他授田,耕种七八年,也能积存一些财产。但是,你和你的后人就愿意一辈子如此吗?有时候呀,人要搏一把,给自己和后人积累更多的财富,如此,我们的后人才能在更高的基础上,上升到那个什么……更高的社会阶层。对,就是要做人上人!”
“老董说的是。”金少波放下筷子,替董占魁的杯子倒满酒,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慢慢的抿了一口,“老子算是光着身子从大明来到汉洲,凭着几年军中的厮杀,积存下如今的家业。虽然比起国中大部分民众要强出一点,但我觉得,这远远不够。就说娶媳妇吧,有钱的,可以给那些明人家里的小娘子下重聘,娶一个汉家媳妇。没钱的,只能等着政府发放那些土人婆姨,运气好,也可以领回来一个安南的妇人。所以呀,这银钱是越多越好。为了翻身,咱们还得继续搏命!”
“可是那个印度在哪里,俺们都不晓得。去了那里,真的能发财?”吴水根心里有一丝意动。
“咱们不知道印度在什么地方,没关系。只要那些登州元老晓得就足够了。”董占魁笑着说道:“再说了,咱们又不是去操船跑海。跟以前在军中一般,拿着刀,端着枪,护卫那些大人物一路的安全,听从他们的吩咐,打杀敢于反抗我们的所有敌人。我可听那些大人物说了,印度,遍地都是金银!”
“遍地都是金银,那岂不是去了后,随便捡些回来,就能发财。”吴水根带着一丝怀疑,“不会真的有如此好事吧?”
“你还不信?”董占魁有些急眼了,“你晓得不,咱们加入的那个印度商社,我们齐国的大王都在其中占有股份,另外,还有水师、民政府、登州元老,还有许多大人物,都参与其中了。你以为,我在军中好好的一个排长不做,反而去这个商社充当一个护卫队长,是为了什么?”
“真能发财?”
“肯定能发财!”
“干了!”吴水根端起一杯酒,“既然俺们那么多大人物都要掺和印度的贸易,成立这个印度商社,那定然不会有错了。狗日的,为了以后能彻底翻身,去搏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