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霍云骁怎么可能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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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霍云骁怎么可能自杀
沈暮将陈媛一个人扔在了公园,开车离开了这里。
她左思右想仍不放心,陈媛给程鸢做过一年的助理,对程鸢的习惯都了如指掌。
这次她泼硫酸没有成功,万一下次再做点别的什么,程鸢这辈子就都毁了。
她思来想去,还是应该适当的提醒一下程鸢小心这个人才对。
可她现在身份不同了,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出面,一时还没想好对策。
沈暮开车回到别墅,南柯正提着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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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吓了一跳:“你上哪去啊?”
南柯看到沈暮,眼中的焦急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他快步上前,一把将沈暮拉进了怀里,声音都带着后怕。
“丫头,你去哪里了?”
沈暮一脸茫然,她不大适应南柯这么热情。
沈暮潜意识的拒绝了南柯的拥抱,便从他怀里退出来。
“我饿了出去吃早饭啊”
南柯的怀里落了空,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我还以为你”
“以为什么?”
南柯摇摇头,对她笑了笑:“没什么,我以为你不会起这么早,想着我办完事回来和你一起吃饭,时间应该正好的。”
沈暮耸耸肩:“醒得早就出去吃了,你还没吃饭是吧?那再出去吃点?”
南柯摇头:“不用,我不饿,就在家里吧。”
南柯回到沙发上一屁股坐下来,沈暮问:“找到保险箱了吗?”
“没有,早上去了纪衡言的宅子,他人不在,看样子应该出国有一段时间了。”
南柯看着沈暮欲言又止的表情,说:“晚上我去探霍云骁的地方。”
沈暮倒水的手顿了一下,点头:“嗯。”
南柯打量着她,问:“你出去见到谁了?”
沈暮抿唇:“程鸢,路上遇到了,但是她没认出我。”
沈暮的表情淡然,可眼中的伤感十分明显。
程鸢是她在滨海最好的朋友,如今她却不能正大光明去相认。
南柯叹了口气,说:“你想见她,去见就是了,如果她能保守你在k洲死而复生的秘密。”
沈暮摇摇头:“不了,秦暮和沈暮终归是不一样的,现在去见她,只会给她带来危险。”
到了晚上,夜幕降临后,南柯再次出门。
沈暮则打算去给程鸢提个醒,至少让程鸢提起警惕性。
按照行程,程鸢今天应该在剧组拍戏。
沈暮便直接到了程鸢的公寓,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门。
沈暮想着,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程鸢的房子里搞些破坏,留下些陈媛的痕迹,将事情栽在陈媛身上。
以程鸢的性格,也不会去找这个跟了她一年的小助理的麻烦,更不至于暴露沈暮来过的事实。
她轻轻的推开门,玄关处十分昏暗,沈暮靠着记忆力蹑手蹑脚的走进去。
结果,昏暗的房子里突然传来“砰”的一声!
是礼花炸开的声音,而后众人欢呼着:“生日快乐!”
沈暮吓得怔住,险些以为这是冲她来的。
可是转念一想,她的生日已经过了啊!
沈暮立刻闪身到旁边的隔档后面,正准备开门离开。
千算万算,竟没算到今天程鸢在家里开party,要是撞个正着才尴尬。
沈暮的手落在门把手上,听到客厅传来唐羽的声音。
“程鸢,你高兴点啊,过生日呢!”
然后是欧瑾和霍云宸起哄的声音:“是不是单身太久想谈恋爱啊?程鸢,前几天还看到你和那个男明星的热搜哦!”
程鸢终于被逗笑了,无奈道:“那都是假的,我跟他可没关系!”
“好了好了,许愿了!”
“吹蜡烛吹蜡烛!唐羽你拿盘子过来!”
“欧瑾不是带了酒吗?现在就打开碰杯啊!”
屋内欢声笑语,那是沈暮在滨海市最亲近的一群人,而现在,她再也没有资格和身份可以融入他们。
程鸢将一杯酒一口气灌了下去,跌坐在沙发上,突然出声。
“我以为我今天看见沈暮了。”
话音一落,整个房间都安静下来了。
“今天有个黑粉朝我泼硫酸,被一个粉丝挡下来了,我突然想,上一个这样保护我的人是沈暮。”
欧瑾努力的笑着:“你这个想法不健康啊,你竟然想让沈暮替你挡硫酸。”
程鸢摇摇头:“不是。”
“我只是想,我终于爬到高处了,终于也可以保护她了,可她离开我了。”
沈暮的眼眶酸涩,又想哭,又欣慰的想笑。
那个她从老旧的筒子楼里捡回来的十八线小透明,终于站上了巅峰。
霍云宸叹了口气,说:“别提了,今天你过生日我们还能聚一聚,过两天就是我哥的生日,我怎么过啊?”
“自从嫂子去世,我哥就跟换了个人一样,一个多月了吧?我就没见他笑过!”
“原本别人就说他难以接近,现在好了,他跟个冰块似的,连我都不敢靠近了。”
程鸢安慰着:“霍先生还好好地生活就很好了,沈暮的死对他是多大的打击啊,当时我们都以为他会自杀呢!”
沈暮听得心中一震,自杀?
霍云骁那样沉稳的男人,怎么可能为了她的死自杀?
更何况,她临死前和霍云骁通过电话,霍云骁对她的厌恶再明显不过了!
欧瑾摆摆手,说:“自杀不至于,但是云骁现在这样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估计至少也要一两年才能缓过来。”
“所以生日这个事就别想了,他不会过生日的,他原本就不喜欢人多闹腾,都是陪着沈暮才跟我们折腾。”
沈暮蓦的想起从前的霍云骁,是那般的高冷尊贵。
可无论沈暮说去哪里,霍云骁都点头应着。
于是他陪她去商场、去照相馆、去公园、去寺庙、甚至去喧闹的小吃街。
那高高在上的神祇落入红尘,沾上了世俗的烟火气。
“哎,说起来,泼硫酸的会不会是对家啊?或者跟你有仇什么的,现在黑粉也不至于这么偏激的。”
“对对对,这个事要好好查查,说不定是仇家!”
“要是沈暮在就好了,她在这里,我什么都不怕。”
“要是沈暮在,我哥也会在这里,阖家团圆,皆大欢喜。”
那一句句充满希冀的话传入沈暮的耳朵,都如同细细密密的针刺着她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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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霍云骁怎么可能自杀
沈暮将陈媛一个人扔在了公园,开车离开了这里。
她左思右想仍不放心,陈媛给程鸢做过一年的助理,对程鸢的习惯都了如指掌。
这次她泼硫酸没有成功,万一下次再做点别的什么,程鸢这辈子就都毁了。
她思来想去,还是应该适当的提醒一下程鸢小心这个人才对。
可她现在身份不同了,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出面,一时还没想好对策。
沈暮开车回到别墅,南柯正提着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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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吓了一跳:“你上哪去啊?”
南柯看到沈暮,眼中的焦急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他快步上前,一把将沈暮拉进了怀里,声音都带着后怕。
“丫头,你去哪里了?”
沈暮一脸茫然,她不大适应南柯这么热情。
沈暮潜意识的拒绝了南柯的拥抱,便从他怀里退出来。
“我饿了出去吃早饭啊”
南柯的怀里落了空,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我还以为你”
“以为什么?”
南柯摇摇头,对她笑了笑:“没什么,我以为你不会起这么早,想着我办完事回来和你一起吃饭,时间应该正好的。”
沈暮耸耸肩:“醒得早就出去吃了,你还没吃饭是吧?那再出去吃点?”
南柯摇头:“不用,我不饿,就在家里吧。”
南柯回到沙发上一屁股坐下来,沈暮问:“找到保险箱了吗?”
“没有,早上去了纪衡言的宅子,他人不在,看样子应该出国有一段时间了。”
南柯看着沈暮欲言又止的表情,说:“晚上我去探霍云骁的地方。”
沈暮倒水的手顿了一下,点头:“嗯。”
南柯打量着她,问:“你出去见到谁了?”
沈暮抿唇:“程鸢,路上遇到了,但是她没认出我。”
沈暮的表情淡然,可眼中的伤感十分明显。
程鸢是她在滨海最好的朋友,如今她却不能正大光明去相认。
南柯叹了口气,说:“你想见她,去见就是了,如果她能保守你在k洲死而复生的秘密。”
沈暮摇摇头:“不了,秦暮和沈暮终归是不一样的,现在去见她,只会给她带来危险。”
到了晚上,夜幕降临后,南柯再次出门。
沈暮则打算去给程鸢提个醒,至少让程鸢提起警惕性。
按照行程,程鸢今天应该在剧组拍戏。
沈暮便直接到了程鸢的公寓,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门。
沈暮想着,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程鸢的房子里搞些破坏,留下些陈媛的痕迹,将事情栽在陈媛身上。
以程鸢的性格,也不会去找这个跟了她一年的小助理的麻烦,更不至于暴露沈暮来过的事实。
她轻轻的推开门,玄关处十分昏暗,沈暮靠着记忆力蹑手蹑脚的走进去。
结果,昏暗的房子里突然传来“砰”的一声!
是礼花炸开的声音,而后众人欢呼着:“生日快乐!”
沈暮吓得怔住,险些以为这是冲她来的。
可是转念一想,她的生日已经过了啊!
沈暮立刻闪身到旁边的隔档后面,正准备开门离开。
千算万算,竟没算到今天程鸢在家里开party,要是撞个正着才尴尬。
沈暮的手落在门把手上,听到客厅传来唐羽的声音。
“程鸢,你高兴点啊,过生日呢!”
然后是欧瑾和霍云宸起哄的声音:“是不是单身太久想谈恋爱啊?程鸢,前几天还看到你和那个男明星的热搜哦!”
程鸢终于被逗笑了,无奈道:“那都是假的,我跟他可没关系!”
“好了好了,许愿了!”
“吹蜡烛吹蜡烛!唐羽你拿盘子过来!”
“欧瑾不是带了酒吗?现在就打开碰杯啊!”
屋内欢声笑语,那是沈暮在滨海市最亲近的一群人,而现在,她再也没有资格和身份可以融入他们。
程鸢将一杯酒一口气灌了下去,跌坐在沙发上,突然出声。
“我以为我今天看见沈暮了。”
话音一落,整个房间都安静下来了。
“今天有个黑粉朝我泼硫酸,被一个粉丝挡下来了,我突然想,上一个这样保护我的人是沈暮。”
欧瑾努力的笑着:“你这个想法不健康啊,你竟然想让沈暮替你挡硫酸。”
程鸢摇摇头:“不是。”
“我只是想,我终于爬到高处了,终于也可以保护她了,可她离开我了。”
沈暮的眼眶酸涩,又想哭,又欣慰的想笑。
那个她从老旧的筒子楼里捡回来的十八线小透明,终于站上了巅峰。
霍云宸叹了口气,说:“别提了,今天你过生日我们还能聚一聚,过两天就是我哥的生日,我怎么过啊?”
“自从嫂子去世,我哥就跟换了个人一样,一个多月了吧?我就没见他笑过!”
“原本别人就说他难以接近,现在好了,他跟个冰块似的,连我都不敢靠近了。”
程鸢安慰着:“霍先生还好好地生活就很好了,沈暮的死对他是多大的打击啊,当时我们都以为他会自杀呢!”
沈暮听得心中一震,自杀?
霍云骁那样沉稳的男人,怎么可能为了她的死自杀?
更何况,她临死前和霍云骁通过电话,霍云骁对她的厌恶再明显不过了!
欧瑾摆摆手,说:“自杀不至于,但是云骁现在这样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估计至少也要一两年才能缓过来。”
“所以生日这个事就别想了,他不会过生日的,他原本就不喜欢人多闹腾,都是陪着沈暮才跟我们折腾。”
沈暮蓦的想起从前的霍云骁,是那般的高冷尊贵。
可无论沈暮说去哪里,霍云骁都点头应着。
于是他陪她去商场、去照相馆、去公园、去寺庙、甚至去喧闹的小吃街。
那高高在上的神祇落入红尘,沾上了世俗的烟火气。
“哎,说起来,泼硫酸的会不会是对家啊?或者跟你有仇什么的,现在黑粉也不至于这么偏激的。”
“对对对,这个事要好好查查,说不定是仇家!”
“要是沈暮在就好了,她在这里,我什么都不怕。”
“要是沈暮在,我哥也会在这里,阖家团圆,皆大欢喜。”
那一句句充满希冀的话传入沈暮的耳朵,都如同细细密密的针刺着她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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