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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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贤的估算倒是没有出错,他那元神不长不短,前前后后一共养了一周的时间。

    这一周里白柯和林桀的日子可过得不轻松。每天除了最基本的修习之外,还时不时被花生米遛得满秘境跑。

    最开始是他们追着花生米,但是由于花生米身形太快,路线风骚诡异,上天下地钻山入林,灵敏程度和它庞大得看起来有些笨拙的体型成反比。追得林桀和白柯恨不得糊它一头一脸狗血。

    而且林桀和白柯本身修为基础相差颇多,即便白柯根骨资质奇特,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超过林桀,尤其是身法这种需要勤加修炼的基础问题。用同一种方式锻炼衡量他们实在有些不靠谱。

    于是“遛人”的法子实行了一天就被霍君宵和余贤紧急叫停,两人商量了不足一盏茶的功夫,便拍板决定把“遛”改成“撵”。

    “……”白柯听到的时候,只觉得荒唐极了,人权这种高深前卫的东西想必这两个活了几千年的中华鳖精是不懂的,不然怎么能让他堂堂一个人整天不是被一头兽放风筝似的遛,就是像鸡崽子一样被追在屁股后面的货撵呢?!

    林桀最开始倒是觉得不错,毕竟他们追着花生米的时候,那蠢兽跑得太快太远,差距太大会导致连追的都没有,反倒会刺激消极情绪。让花生米在他们身后追倒是不错,毕竟花生米也不是真蠢。

    那看起来死蠢的禽兽,居然把自己的速度控制得恰到好处,慢一点儿白柯和林桀就会有机会放松,再快一点这俩就会产生过度反应,容易弄巧成拙,伤筋动骨。

    “但是尼玛祖宗你能不能不要撵着撵着就把我俩当玩具啊!”林桀每次被撵得满秘境乱窜的时候总想这么咆哮。

    可是往往他还没咆哮出来,下一秒就会觉得自己整个人被花生米那货一爪子抄底,撩到空中,翻个跟头,然后那货总会“嗷呜”一口叼住他的领口,撒了欢儿似的在秘境里癫一气,逗弄够了再轻轻巧巧一松口,林桀就会在头晕目眩中冷不丁地自由落体。

    那酸爽,简直无法相信!就差没哭了。

    试想一下自己被绑在火箭筒上,以极高的速度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乱窜的感觉——

    眼看着自己的鼻子就要拍上树干了,那货一个紧急转弯,树干堪堪擦着鼻梁过;眼看着就要被扔进水里了,下一秒就觉得屁股一麻,已经又被花生米用毛茸茸的大尾巴不轻不重地抽上了天……

    这特么不止考验身手还特么考验心脏好么!

    他原本以为白柯的待遇能比自己好不少,毕竟最开始见到余贤的时候,他可是听见那老祖宗说花生米原本是白柯养的宠物。那祖宗和君宵一个两个的都语焉不详,除了偶尔没头没尾的只言片语,没提过更多白柯和他们的关系,以至于林桀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其中关窍,没法理解他们的意思,也没八卦地追问,但是光看花生米平时恨不得化身狗皮膏药就此黏在白柯身上撕都撕不下来的状态,就知道余贤那句话可不是随口说说的。

    既然是疑似宠物和主人的关系,那花生米对白柯总要温柔体贴乖巧可人一点儿吧,总不至于像对待自己这么毛手毛脚肆无忌惮胆大妄为。

    准确地说,这么想的不止他一个,就连白柯自己心里也有过这种想法。

    不过真正被“撵”的时候,白柯就发现自己和林桀的想法真是蠢得离谱。他们怎么能蠢到以常人的想法去揣摩一个蛇精病兽的举动呢?!

    花生米显然觉得自己玩得越疯癫,被玩的人就越能体会到当中的乐趣,互动就越亲密。

    于是白柯被玩得更惨。

    他平时遇事淡定得甚至有些不似常人,少年老成,稳重自持,明明是刚成年的人居然隐隐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颜色不变的气度,极少失态。用林桀的话来说,除了天性淡漠外,大概骨子里有种“不装逼毋宁死”的精神在作祟。

    这样的人,在被花生米撵着追着玩上一个时辰后,重回君宵的小屋,都会身形狼狈地倚着石桌,两腿软上个一盏茶的功夫,才能缓过劲儿来。至于林桀,更是不要形象地直接抱着桌脚小儿麻痹般地瘫在地上。

    不过比起被花生米撵,还有更让白柯头疼的功课。

    每日君宵会根据他们的情况,从他那无底洞一般的书箱里翻出一两册古籍经卷,丢给他们让他们去抠着字眼理解里面的内容。

    林桀虽然号称“只适合看野史,一看正经书就会孕吐”,但这么多年被各式各类的经卷耳濡目染,应付君宵的古籍虽然有难度,但也不是完全啃不动。

    但是白柯就不同了。

    他从小跟着胖姨学的是盲文,读书靠摸。后来眼睛能看到光影轮廓后,胖姨每天会开个小灶,教他认识正常的字。

    虽然起步相对正常的小孩来说晚了几岁,而且字形对白柯来说模糊了一些,想要看清非常吃力,但是他不用心便罢了,一旦用起心来简直是疯魔的状态,学这些的进度甚至比大多正常孩子还要快,接受度还要高。那阵子他相对同龄人本就瘦小一些的身材更是瘦得厉害,盯着书看久了太过耗费心神,以至于晚上两边太阳穴一抽一抽地疼,胖姨他们看着都心疼。

    不过好歹没有白费功夫,花了小几年的功夫,啃完了胖姨书房里大半的书。

    不过,这都是相对普通孩子而言。跟林桀比起来,还是差远了,毕竟没有哪个普通孩子从小便浸淫在各种修道经卷术语里的。

    白柯第一次翻开君宵给他的那本不知哪个年代流传下来的破烂儿时,就被那满篇鬼画符糊了一头一脸的血。

    他不甘心地用食指一个个划过那些字,从页头划到页尾,一字未漏,就差没整个儿埋进书里跟那些字脸对脸了,结果还是绝望地发现自己没一个认识的!

    整整一页!

    没有一个字是认识的!

    白柯觉得自我认知再次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真的是个文盲。

    不过林桀有句话没说错,白柯除了那份天生的淡漠,骨子里有股子“不装逼毋宁死”的味道。

    他正襟危坐、面无表情地和桌上摊开的书脸对脸,僵持了整整一炷香的时间,然后一声不吭地站起身,以一种修为未到,气场先满的姿态拎着那,掸了掸袖子上不存在的灰,不紧不慢地走到霍君宵身边。

    当时君宵正倚着一株古木、抱着手臂,以一种闲散却安逸地姿态看了白柯一整个晌午没挪过地儿。

    眼看着白柯瘦高的身影迈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走来,在逆光的片刻恍惚中,他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当年修为已有大成、身为玉生门掌门的白聆尘。不过下一秒,阳光微移,白柯和白聆尘不甚肖似的面容便清晰起来,眼角四周的血红色胎记也重新映入君宵眼中,看得君宵神色一黯。

    他倒不是纠结些有的没的,只是心疼而已。

    虽说初见白柯时,他确实就是在透过这个清瘦少年的身影,去看五千多年前那个总是站在云浮之巅、清霜玉雪的玉生掌门。

    可是接连几日的相处已经让他重新认识了一遍白柯。他和白聆尘在很多时候并不一样。白柯是白柯,玉生掌门是玉生掌门。他们从长相到性格再到生活中的习惯和偏好,都有或多或少的差别。

    可是毫无疑问,他们有着共同的魂魄。那不同的皮囊躯壳之下,包着的是同一个芯子。不管他是叫白聆尘还是叫白柯,亦或是别的什么,不管他是做了掌门,成了大能,自由来去天地间,还是生成了一个普通人,生活艰辛,窝缩在一隅之地。对君宵来说都是他钦慕爱恋了千百年的那个人。

    这不过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纪、不同的身份环境下,表现出来的不同状态而已,归根到底都是他。

    君宵记得很多很多年前,因为他的命数,白聆尘说过的话……

    他说那些人之所以会有那样的结局,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怪不得别人,也怨不得别人,更不是因为什么克尽周遭亲近之人的荒唐预言。

    他说那些人即便换个身份,换个地位,换掉许许多多的东西,在碰到某些事情的时候,大概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他们骨子里的一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而那不会变质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命数。

    君宵看着走到自己面前来的白柯,再次想到了那些话。

    不管这人以什么模样生在这个世间,骨子里总有些东西是不会更改的,哪怕中间隔了几千年的沧海桑田碧落黄泉。

    这也是他的命数。

    就在他以深不见底的眸子看着白柯,张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就见这个清瘦高挑的少年面无表情地拎起手里的书,举到君宵面前,冷着一张脸,用一种凉丝丝的,略有些僵硬的声音道:“抱歉,不识字。”

    君宵:“……”沧海桑田碧落黄泉以及那狗屁的命数把他那高岭之花似的掌门师父活生生炼成了这样,现在逆天还来不来得及?!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香草扔的手榴弹!!!【卧槽好贵!

    谢谢小棉袄的地雷!!!【你都扔多少个了!

    破费了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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