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偶遇大歌星(下)
林佰诚和邓俪君聊了会后,算是熟悉了起来。
“邓小姐,你怎么一个坐飞机啊?没有保镖或者助理跟着吗?”
聊着聊着,林佰诚有些不解的问道。像邓俪君这样的大明星,出行不应该只有她一个人才对,怎么也要有人跟着才说的过去。
邓俪君道:“我带了助理的,她在普通舱。”
“我说呢。”
林佰诚点了点头,其实他的保镖也没在头等舱这里,而是在比普通舱稍好一点,比头等舱又稍差一点的商务舱。到了飞机上,林佰诚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真要是发生劫机这种事,就算有保镖在旁边也没用。
“邓小姐,你有没有想过进入影视圈发展啊?”
“以前有想过,后来放弃了。”
邓俪君摇了摇头:“以前我主演过舞台剧,当时也想过进入影视圈发展,可惜我的演技不是很好,加上表演需要深入学习,唱歌已经占了我绝大多数时间了,所以后来只能放弃进入影视圈。让我帮忙客串参演一下还可以,主演的话,我就不行了。”
“那真是太可惜了。”
林佰诚有些惋惜的道:“相对于歌星来说,影视明星更容易被观众们记住,因为观众们可以通过影视时常看到明星。歌星的话,除了演唱会之外,距离观众们太远了。以邓小姐你的人气,只要下决心钻研演技的话,一定能在影视圈大放光彩的。那时你将是影视歌三栖巨星,必将成为一代传奇。”
邓俪君摇头道:“人的精力有限,那样活的太累了,我不喜欢。”
“这倒也是,活得轻松自在一些也好。再者说了,只要在某个行业做到极致,照样能在几十年后留名。”
“对了,我差点忘了。”
聊着聊着,林佰诚差点忘了一件事,他道:“邓小姐,可以请你给我一个签名吗?我妹妹她非常喜欢你,你可是她的偶像呢,要是她知道我在飞机上遇到你却没有给她求到你的签名,我非得被她埋怨死不可。”
“只要一个签名吗?这么说林先生你不是我的粉丝了。”
邓俪君闻言开了个玩笑,从包包中拿出纸笔来,有粉丝偶遇到她向她要签名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所以纸笔她是随身携带。
“相较于签名,下次要是还能有缘再见的吧,我更希望邓小姐能够和我合个影。”
林佰诚笑着说道,其实他并不追星的,只要明星们演的电影电视好看,唱的歌好听,那他就都喜欢。
“好啊,能够和林先生你合影,也是我的荣幸。”
邓俪君也不拒绝,应下后,问道:“林先生,你妹妹她叫什么名字,年纪多大啊?”
林佰诚道:“她叫林沁,三点水外加一个心字,今年15岁,还在读中学。”
“祝林沁妹妹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心想事成---邓俪君!”
邓俪君写下祝福语,附上签名,然后撕下纸张递给林佰诚。
“谢谢你,邓小姐,我妹妹她拿到后肯定会非常开心的。”
林佰诚出声道谢,然后拿出一张他的名片来:“邓小姐,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方便交换个联系方式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没有印制名片就是了。”
邓俪君接过名片,重新在纸张上写下两个电话号码,分别是她在香江和弯岛的联系方式。像林佰诚这样年轻有为的老板,她自然乐意结识。
林佰诚将邓俪君的联系方式收了起来,想着接下来要是不忙,邓俪君又正好在香江的话,倒是可以多多联系,结交一番。
此时此刻,对于邓俪君这个大明星,林佰诚还真没有追她拿下她的念头。
实事求是的说,在林佰诚看来,邓俪君长的是挺漂亮的没错,但和关之琳、王组贤、李佳欣之类的大美女相比,多少还是有差距的。因此,他现在对邓俪君还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林佰诚单纯的想和邓俪君交个朋友,同时有可能的话,以后将邓俪君挖到他的唱片公司中。有邓俪君这个巨星在,唱片公司的发展绝对是一片坦途。
虽然林佰诚现在还没有唱片公司,但这是早晚的事,一家传媒集团肯定少不了唱片公司。别说唱片公司了,电影公司,院线,图书出版公司,报社等等,这些等有钱之后,林佰诚都会一一组建。
时间在聊天中不知不觉过去,几个小时过去,飞机即将在香江的机场降落。
在飞机即将降落之前,邓俪君将墨镜和帽子重新戴上,这样就不那么容易被认出来了。
在机场中,林佰诚和邓俪君就各自分开,他倒是乐意送邓俪君一程,但邓俪君说已经有人来接她了,他自然不好坚持,毕竟两人今天才刚认识而已,连‘熟悉’二字都谈不上。太过献殷勤,可不一定会讨人喜欢。
来机场接林佰诚的是他留在香江的保镖,回来后的第一时间,他选择回家去。
林父林母都在家里,除了他们外,还有几个以前的街坊邻居被他们叫到家里来打麻将,打发时间。住在别墅这里,唯一不好的是没有邻居,对老人家来说会比较孤单。
林佰诚觉得明年他要是去美国的话,有必要带二老也去,让他们在美国旅游,多走走看看,总比经常呆在家里要好。
“哥,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当天放学回来,林沁从林佰诚那里接过邓俪君的签名后,高兴疯了,欢呼雀跃。
“哥,邓俪君小姐她是不是和海报上的一样漂亮啊?她亲不亲切啊?她好说话吗?你说我以后有机会见到她吗?”
林沁的一连串问题让林佰诚很是头疼,他觉得自己完全是自作自受,为了避免被林沁骚扰,他答应林沁找机会带她去和邓俪君见上一面,这才将高兴大呼的林沁轰走。
平常林沁看起来挺文静的,没想到也有这样的一面,看来她还真是铁粉了,和林佰诚这种路人粉完全不一样。
“邓小姐,你怎么一个坐飞机啊?没有保镖或者助理跟着吗?”
聊着聊着,林佰诚有些不解的问道。像邓俪君这样的大明星,出行不应该只有她一个人才对,怎么也要有人跟着才说的过去。
邓俪君道:“我带了助理的,她在普通舱。”
“我说呢。”
林佰诚点了点头,其实他的保镖也没在头等舱这里,而是在比普通舱稍好一点,比头等舱又稍差一点的商务舱。到了飞机上,林佰诚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真要是发生劫机这种事,就算有保镖在旁边也没用。
“邓小姐,你有没有想过进入影视圈发展啊?”
“以前有想过,后来放弃了。”
邓俪君摇了摇头:“以前我主演过舞台剧,当时也想过进入影视圈发展,可惜我的演技不是很好,加上表演需要深入学习,唱歌已经占了我绝大多数时间了,所以后来只能放弃进入影视圈。让我帮忙客串参演一下还可以,主演的话,我就不行了。”
“那真是太可惜了。”
林佰诚有些惋惜的道:“相对于歌星来说,影视明星更容易被观众们记住,因为观众们可以通过影视时常看到明星。歌星的话,除了演唱会之外,距离观众们太远了。以邓小姐你的人气,只要下决心钻研演技的话,一定能在影视圈大放光彩的。那时你将是影视歌三栖巨星,必将成为一代传奇。”
邓俪君摇头道:“人的精力有限,那样活的太累了,我不喜欢。”
“这倒也是,活得轻松自在一些也好。再者说了,只要在某个行业做到极致,照样能在几十年后留名。”
“对了,我差点忘了。”
聊着聊着,林佰诚差点忘了一件事,他道:“邓小姐,可以请你给我一个签名吗?我妹妹她非常喜欢你,你可是她的偶像呢,要是她知道我在飞机上遇到你却没有给她求到你的签名,我非得被她埋怨死不可。”
“只要一个签名吗?这么说林先生你不是我的粉丝了。”
邓俪君闻言开了个玩笑,从包包中拿出纸笔来,有粉丝偶遇到她向她要签名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所以纸笔她是随身携带。
“相较于签名,下次要是还能有缘再见的吧,我更希望邓小姐能够和我合个影。”
林佰诚笑着说道,其实他并不追星的,只要明星们演的电影电视好看,唱的歌好听,那他就都喜欢。
“好啊,能够和林先生你合影,也是我的荣幸。”
邓俪君也不拒绝,应下后,问道:“林先生,你妹妹她叫什么名字,年纪多大啊?”
林佰诚道:“她叫林沁,三点水外加一个心字,今年15岁,还在读中学。”
“祝林沁妹妹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心想事成---邓俪君!”
邓俪君写下祝福语,附上签名,然后撕下纸张递给林佰诚。
“谢谢你,邓小姐,我妹妹她拿到后肯定会非常开心的。”
林佰诚出声道谢,然后拿出一张他的名片来:“邓小姐,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方便交换个联系方式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没有印制名片就是了。”
邓俪君接过名片,重新在纸张上写下两个电话号码,分别是她在香江和弯岛的联系方式。像林佰诚这样年轻有为的老板,她自然乐意结识。
林佰诚将邓俪君的联系方式收了起来,想着接下来要是不忙,邓俪君又正好在香江的话,倒是可以多多联系,结交一番。
此时此刻,对于邓俪君这个大明星,林佰诚还真没有追她拿下她的念头。
实事求是的说,在林佰诚看来,邓俪君长的是挺漂亮的没错,但和关之琳、王组贤、李佳欣之类的大美女相比,多少还是有差距的。因此,他现在对邓俪君还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林佰诚单纯的想和邓俪君交个朋友,同时有可能的话,以后将邓俪君挖到他的唱片公司中。有邓俪君这个巨星在,唱片公司的发展绝对是一片坦途。
虽然林佰诚现在还没有唱片公司,但这是早晚的事,一家传媒集团肯定少不了唱片公司。别说唱片公司了,电影公司,院线,图书出版公司,报社等等,这些等有钱之后,林佰诚都会一一组建。
时间在聊天中不知不觉过去,几个小时过去,飞机即将在香江的机场降落。
在飞机即将降落之前,邓俪君将墨镜和帽子重新戴上,这样就不那么容易被认出来了。
在机场中,林佰诚和邓俪君就各自分开,他倒是乐意送邓俪君一程,但邓俪君说已经有人来接她了,他自然不好坚持,毕竟两人今天才刚认识而已,连‘熟悉’二字都谈不上。太过献殷勤,可不一定会讨人喜欢。
来机场接林佰诚的是他留在香江的保镖,回来后的第一时间,他选择回家去。
林父林母都在家里,除了他们外,还有几个以前的街坊邻居被他们叫到家里来打麻将,打发时间。住在别墅这里,唯一不好的是没有邻居,对老人家来说会比较孤单。
林佰诚觉得明年他要是去美国的话,有必要带二老也去,让他们在美国旅游,多走走看看,总比经常呆在家里要好。
“哥,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当天放学回来,林沁从林佰诚那里接过邓俪君的签名后,高兴疯了,欢呼雀跃。
“哥,邓俪君小姐她是不是和海报上的一样漂亮啊?她亲不亲切啊?她好说话吗?你说我以后有机会见到她吗?”
林沁的一连串问题让林佰诚很是头疼,他觉得自己完全是自作自受,为了避免被林沁骚扰,他答应林沁找机会带她去和邓俪君见上一面,这才将高兴大呼的林沁轰走。
平常林沁看起来挺文静的,没想到也有这样的一面,看来她还真是铁粉了,和林佰诚这种路人粉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