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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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琦急道:“王爷,臣的意思是我军与他们打迂回,不要正面相抗衡,不断边路骚扰,令其烦不胜烦,使杨太素弄不清我军主要目的,届时在突然出击,定能取得胜利。”

    汉王思量片刻,点头道:“可以。”他转而对着传令兵道:“速令萧道衍分出三万骑兵南下抵挡杨太素援军。”

    传令兵得令而去。

    长安城,代王府。

    自从汉王谋反的消息传到长安以后,代王妃郑氏就病倒了,原因很简单,她的儿子正在叛军手中生死不知。

    郑氏也曾去过皇宫求皇帝救回代王世子,但是皇帝只告诉她,大军既发,个人生死岂能与天下安危相比较。

    代王府佛堂,郑氏跪在佛像前,口中喃喃念诵着什么,一旁的乐平郡主也没有了以往的活泼,认认真真的跟着郑氏为阿兄祈福,希望阿兄能脱离险境。

    “咳咳。”郑氏咳嗽两声,感到胸腔闷痛,停下念诵。

    “阿娘。”乐平郡主面带忧色的看向她。

    郑氏摇摇头,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说道:“娘没事,没事。”

    乐平郡主知道郑氏情况,安慰道:“阿兄一定会没事的,爹爹一定回去救阿兄的。”

    郑氏勉强露出一丝笑容,点点头。她不是普通的妇人,她知道,若是没有皇帝的旨意,代王是不能擅自率军南下的。但是她心中忧虑,现在每拖一日,姜承枭便危险几分。

    这时候,有侍女在外禀告:“王妃,顺国公府上来人拜见。”

    赵郡外三十里的平原上,一行十八人的马队如同疾风一般狂飙,所过之处尘雾弥漫,行人退散。

    他们个个身着玄甲,腰佩弯刀,脸带面罩,头蒙黑巾只露双眼,外身披着黑色长披风好似穿着黑袍一般,其脚踏胡人马靴,马靴中藏有匕首,十八人皆背负大弓,每人负箭三十六只。此外,人手一杆银色长枪,枪头制有回戟,摸样甚为怪异。

    其胯下乃是突厥纯种战马,日行千里不在话下,马身皆装有战甲,密不透风。

    其领头二人纵马并肩。

    “还有两日,便可抵达齐郡。”

    “慢了,一日之内必须抵达齐郡。”

    “是。”

    齐郡,汉王府。

    汉王谋反的消息,姜承枭是第一批知道的,因为在汉王谋反的前几天,整个历城戒严,关闭城门,任何人不得外出,同时城外的人也不准进来,而姜承枭也被彻底的软禁在汉王府。

    “禀告世子,代王世子吵着要女人。”一名家将站在书房中,躬身向姜义成禀告。

    “女人?”

    姜义成冷哼一声,一开始的时候他以为姜承枭是个聪明人,在故意装糊涂,因此不断试探,后来的几日他发现是自己想多了,这个代王世子不过是个酒色之徒,整天除了女人就是酒,短短几日中将整个历城的青楼逛了个遍,连带着那些金吾卫都有些乐不思蜀的意味。

    “天天要女人,看来这位代王世子弄不清楚现在的情况,阶下囚还有心情要女人。”姜义成道:“走,咱们去看看这个阶下囚。”

    姜义成带着家将,来到姜承枭所在的院落,一打开门就是冲天的酒气,随后便看见代王世子抱着酒壶睡在榻上,胸前被酒液打湿一片。他的随身家奴亦喝的酩酊大醉,裹着被子睡在地上。

    “真是虎父犬子,代王何等人物,怎么就有这样一个儿子呢。”

    姜义成抬起脚步走到姜承枭身边,蹲下身子,碰了碰他,“起来了。”

    闻言,姜承枭没什么反应,但是睡在地上的家奴南八徒然暴起,在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一只手抓着姜义成脖子,一只手拿着匕首抵在他胸口。

    变化来的太快,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姜义成已经被南八控制住。

    “住手,快放了我家世子。”一名家将怒喝,守在外面的人闻讯全部赶来,个个拔出横刀,虎视眈眈的盯着南八。

    姜承枭睁开眼,缓缓站起身,脱掉披在外面的长袍,露出里面的武服,下榻走到姜义成身边,看着他,说道:“终于等来你了。”

    他绞尽脑汁想了无数个办法,发现没有一个好办法能让他从历城逃出去,只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挟持姜义成!

    是的,只有这个蠢办法。

    他没得选,汉王已经谋反,他随时都可能会被杀掉,时不我待,他只能拼一拼。

    拼还有机会活下去,不拼就是死路一条。

    是故,在被彻底软禁之后,他每天都喝酒喝的大醉,每天都嚷着要女人,为的就是等待今天这一刻。

    因为姜义成此前一直避见,他没机会,今天终于等来了机会。

    姜义成脸色一变,事到如今他也不是白痴,当即明白了这家伙行的是勾践之事。

    “放了我,否则你走不出汉王府。”

    “放了你我才走不出汉王府。”姜承枭嗤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姜义成捆住,随后转身看着汉王府家将,目光森然,“都滚下去,不然我杀了他。”

    汉王府家将自然不退,依旧站在原地对峙。

    见状,姜承枭看着姜义成,说道:“让他们退下去。”

    “哼,让他们退下去我就活不了。”姜义成大喝:“都不准退!”

    双方一触即发,各不退让。

    “哈哈。”

    姜承枭忽然大笑,随后从靴子中摸出一把匕首,转身走到姜义成身后。姜义成忽然心底涌现一丝不安,紧接着手指传来钻心剧痛,他“啊!”的一声大叫,那声音仿佛是从嗓子眼中拔出来的一样。

    在汉王府家将不明所以的时候,一个血乎乎的东西忽然被姜承枭扔了出去掉在地上。

    众人一看,登时大惊,那是一截血肉模糊的手指!

    姜义成头冒冷汗,被切掉手指的剧痛让他神情恍惚,“我要杀了你!”

    姜义成大怒,像条疯狗一样乱吼。

    姜承枭不为所动,又掰开他的一根手指,匕首放在他的手指上,慢慢的锯着。

    一股无法形容的痛让姜义成险些晕过去,不过南八不会让他晕过去,在他即将晕的前一刻,一巴掌打在他脸上,迫使他保持清醒。

    扑哧!

    又一根手指被姜承枭锯下,他的手沾满了殷红的血。姜承枭两根手指拎着姜义成断指的指甲,整个断指在姜义成眼前晃荡。

    “我真的会杀了你,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反正我原本就是你们的阶下囚,现在杀了你,我赚了。”姜承枭阴测测的说着。

    姜义成喉结动了动,整个脸上布满了疼痛的汗水,畏惧的看着姜承枭,他信了,这个疯子真的能干出来这种事情。

    人的求生本能就是这样,纵然姜承枭此前一只鸡也没有杀过,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为了活命,为了抓着唯一活下去的稻草,他可以毫不眨眼的锯掉姜义成手指。

    血腥又如何,只要能活下去,不管什么他都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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