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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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粑粑,你去不去公园?”泠泠问这个正在收拾东西的爸爸。

    “爸爸要给你收拾东西搬家,你跟干妈妈去吧,等爸爸收拾好东西后,再去陪你玩,好不好。”林燚君笑笑地对这个欢呼雀跃的宝贝女儿说。

    然后又是微微地点头对这个穿着V型低领口,露出半个美丽圣山的大美女说:“都注意安全,有什么事情,打电话给我。”

    “嗯,嗯……”陈紫灵笑容满面点头称是。

    明明面前这个小帅哥比她小一二岁,但从他脸上即看不到一点应有年轻感,相反即是一个稳重,沉重气质,让人感到无比安全那一种。

    就这样子,紫灵一只手挽住泠泠专用的书包,另一只手抱着泠泠到公园玩去,只留下林燚君和雨玲在收东西。

    说到收拾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收拾,旧的东西基本是不要了,只是收拾泠泠平时喜欢的东西罢了。

    至于这出租屋嘛,他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时间,这里是他回忆的一部分,他不想被租出去。

    “小林,我没有听错吧?你要买下这出租屋子?”房东听到林燚君的话,不禁吃惊一下。

    要知道,林燚君已二个月没有交租了,房东看着他一个男人,还带着一个小女娃,生活不容易,才没有追他交租。

    现在即听到他说要买下这一套不到三十平方出租屋子,能不吃惊吗?

    “包租婆,这些年里,承蒙你照顾了。”林燚君对这个通情达理的房东说:“这房子,我给你一百万元,怎么样。”

    这房东很好人,平时里,偶尔还给他照顾一下泠泠,这一份恩情,林燚君又岂能忘记呢。

    本来林燚君想给她太多物质帮助,但又担心影响她现在的生活心态,许多时候,生活普通一点也是福气。

    “小子,你哪里来这么多钱?中大奖了?”这个约四十多岁的包租婆问,心里在想:“这个家伙,不会是什么少爷仔吧?”

    “呵呵,就这样说定,以后有什么事,打我电话,手续什么,就不用办了。”林燚君没有和她解释太多,直接把一百万元转到她平时给的交租银行帐号里去。

    “怎么几天不见你,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好啊,好啊,阿姨就不和你矫情了,那天回来,带泠泠回来看看,我也喜欢这个小孩子。”房东笑呵呵地和他客气一番。

    “嗯,嗯,如果有什么事情,打电话给我。”林燚君很感激她这几年的照,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也只能这样道别了。

    接下来,林燚君开始搬家了,搬到郊区外面临山背山湿地公园大别墅区里去。

    在别墅两边还有几套已入住的别墅,并非仅仅只他一套别墅。

    一千多平方米大别墅,实用平积只是占用三百多平方米大,只是外面花园大,还有泳池,车库等。

    精装修好的别墅,里面家私都齐全了,用雨玲的话来说,只要拎包入住就可以了。

    “一亿五千万元别墅,没有白买。”林燚君看着背后山林湿地公园,前面又是一条一百多米宽的大江,让他十分喜欢这里地说。

    “住这里地方,也只有你们这些土豪了。”雨玲把一些东西搬进别墅里说。

    “同学,你就休息一下,这些粗重的东西,由我来做就可以了。”林燚君笑呵呵地对这个老同学说。

    “我现在想,要不要把这一份工作辞职掉,给你当保姆呢。”雨玲说。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佣得起你呢,不过你有生意项目的话,我可以投资给你。”林燚君对这个有交情的老同学说。

    “真的?地产怎么样?”她一直只是做售楼服务员,对这个行业十分了解,也是非常暴利。

    “地产?我不懂,如果你懂的,需要多少资金,我给你投资,你放手去做就去了。”林燚君不想插手太世俗的事情,现在他什么都不缺,只是想给自己家人和孩子一份温暖。

    “这可是你说的哦,今晚我回去,给你做一份报告,明天我拿过来给你看。”雨玲眼里满是对未来憧憬说。

    “成,没问题。”

    把东西搬进别墅后,林燚君开始布置起这别墅了。

    第一个是聚灵阵,让方圆百里的灵气,都聚到别墅这里来,然后再在小院子里,种上一些从诸神万界带回来奇花异草,让别墅处于淡淡的花香之味。

    “没有想到,当年在某些禁地里挖掘回来的东西,还真用得上,呵呵,这些年没有白活。”林燚君从空间里掏出一个木桶,里面盛满灵液,种上一株如雪般白大雪莲花。

    这一株已不知盛开多少年的大雪莲花,散发淡淡的莲花香味,驱散空气中毒素粒尘,净化空气……

    如果诸神万界的大能在此的话,一定会认得出这一株盛开的莲花,它的名叫:万古青天圣莲!

    传说中的万古青天圣莲,现在即被林燚君拿出来净化空气和驱空气毒素,要是那些大能看到,一定吐血三升了。

    除了这个之外,他还种上一些从诸神万界带回来的驱蚊虫植物,这些东西一种到地面,方圆一里内都没有蚊虫,十分奇神。

    雨玲在别墅里,收拾一些罩在家私上面的防尘布,透过窗台,闻到阵阵的荷花香味说:“好香的荷花香味。”

    当林燚君把这个小小园林,布置完成之后,他在四周打量一下,确定没有在附近人后。

    他大手一挥,一个小小黑洞出现在他面前,从黑洞里面走出一只不属于这个世界生物。

    一只全身金毛,没有一根杂毛巨兽,比狮子要大得多,头顶长有一只触角,而且还能口吐人语:“主人!”

    “你变小一点,变这么小,对,对,就这样么小。”林燚君用手量做一个大小动作,对这一只巨兽说。

    一只比狮大还要大的生物,瞬间变成一只小小贵宾犬,或是它的样子,就是一只贵宾犬吧,只是被林燚君养了三万年,吃了无数珍宝,才进化为一只长有触角的神兽级别贵宾犬。

    “你给我听好,如果不想被我煮了吃掉,一会儿我女儿回来,你要好好哄她开心,她开心,你也能快乐地活着。”林燚君对这个不到金毛贵宾犬说。

    这个已跟了林燚君三万年神兽,看到林燚君脸上多了一分慈爱,这个忠主的贵宾犬十分激动地说:

    “明白,主人,你放心吧,我一定会逗少主人开心,也好好保护她的安全。”

    它知道自己能活到现在,能变得这么强大,那是因为它是主人女儿的宠物,似乎每一天都在和它谈着泠泠的故事,把它当成一个知已似的。

    可以说,在世界里,除了林燚君之外,也唯有这一只小狗狗最了解泠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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