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走自己的路,让自己无路可走
泡在其中等身体适应过来,林耀便感觉昏昏欲睡,正准备在里面小憩一会,缓解一下疲乏的身体,外面忽然传来管家的声音:“少爷,老爷请你过去。”
林耀纳闷,不知这时候林义找他何事,但还是起身,在下人的服侍下用温水冲去身上的药汤,穿衣离开。
来到大堂,林耀看到除了林义之外还有两人,一个中年男子以及一个小女孩。
林义热情介绍道“臭小子,这是张世叔,还不过来拜见。”
“见过张世叔。”
林耀乖乖给他行了个礼,站在旁边。
“他来此是听说你醒转过来,特地带孙媛与你一见。”
林耀看看他旁边坐着的小女孩,是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小丫头,粉雕玉琢很是漂亮。
见他看过来,小丫头娇羞的低下头,拧着手帕,不敢抬头。
林耀一时摸不着头脑,不知对方带她来是什么意思?
翻了下以前林耀的记忆,脸色顿时古怪起来,这小丫头竟然是他的未婚妻。
他还是个八岁的孩子,小林耀还是跟小铅笔,就有了未婚妻?玩呢?
不过林耀看看小丫头,粉雕玉琢很是漂亮,虽还没有长成,但看她现在的样子,长大了也是个美女,他自然没有反对的意见。
感觉这次重活一世也不错,还没长大呢,家业有了,老婆有了,还是个美女,妥妥的人生赢家。
还是躺赢,赢在了起跑线上。
却听林义接着道“而且你孙世叔愿意教你家传武学追风腿……”
临山县、追风腿,林耀心中一震,看了下他这孙世叔,忽然想到一个不可思议的事情。
“孙世叔是不是孙鸿昌?是不是有个失踪的老祖叫孙华?家中字辈是不是鸿新世绪,敬迪前光,传家孝义,诗书启秀?”
“你怎么知道?”
“没什么。”
此时林耀心中已然涌起轩然大波,他第二世就叫孙华,有个长子叫孙鸿昌。
“鸿新世绪,敬迪前光,传家孝义,诗书启秀”是他给孙家定下的字辈。
重生到了前世的家族旁,你说他见到孙鸿昌该怎么喊?
按照孙鸿昌现在的身份,算是自己的世叔,问题是他是自己的儿子,亲儿子,自己上一世的种。
去喊他世叔,怎么可能!
脸皮再厚,也不能这个喊法。
想到刚才好像就喊了孙鸿昌世叔,林耀都不知该如何形容。
那这小丫头……
林耀忽然反应过来,那要是按照前世的辈分来推断,这小丫头不是自己的孙女,亲孙女。
也不对,辈分最主要的是依照血缘关系,而现在他跟孙媛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再说自己比她还小,怎么可能有个比自己还大的孙女。
可按照思想意识来说,那的确就是自己的孙女,到底该怎么算?该如何应对?
头疼的揉揉脑袋,林耀不再想这个问题,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他既然重生成为林耀,便是林耀,上一世种种,又与现在的自己有多大关系?
人生在世,自当与世同移,随机应变。
这问题若是引申下去,就是一个矛盾的哲学问题,他又不是哲学家,管这个干什么。
凭本心做事便好。
林义笑着解释道“我儿保证是听到你的大名,感到震惊。能娶到令爱这是我们林家的福气。”
“不行,我不能娶她。”
林耀急忙反对,开玩笑,他不知道也到罢了,既然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孙女,他又怎么可能娶她,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行。
世上美女多了,只要有本事,想要什么样的找不到,他吃饱了撑的非得找孙媛。
“为什么?”
这个……
张勤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对,他总不能告诉对方,这是自己的孙女吧,那这两个家伙必然以为他失心疯,必然将他严加看管,想办法治病。
到时各种药方、偏方、巫蛊、迷信,给他来个遍,不被折磨死才怪。
“我认为我们不合适。”
“你个小屁孩有什么认为的,再说你们是指腹为婚,换了生辰八字的,岂有反悔的道理。”
我去,林耀都不知该如何办,还指腹为婚,你们关系够铁啊。
一咬牙说“今生我矢志以武通神,追寻武道最高境界,决定终身不娶。”
林义大怒,起身就要打人,看到孙鸿昌在旁边只能强压怒火,赔笑道“小小年纪胡说八道,让孙兄见笑,日后我一定严加管教。”
孙鸿昌摆摆手,毫不在意:“没事,有梦想是好的,再说小小年纪哪里懂得什么是婚姻,什么是女人?过两年等大了,你不急,他也着急。”
“对对对。”
林耀无力吐槽,对你个毛啊,不要在小孩面前开车好不好。
出了这事,本来说是要介绍两人相见,也没了兴致,孙鸿昌聊了两句,随即告辞离开,显然表面说没事,心里也是有气。
林义笑着将他送出门,等两人离开,脸上顿时冷若冰霜,道“谁告诉你练武就要终身不娶?”
“反正我不同意。”
林耀将头一耿,说什么也不同意。
气得他浑身发抖,道“好好好,你想终身不娶没问题,月例你也别要了。”
说完,一甩袖气哼哼离开。
林耀不以为意,不要就不要,多大点事,身为一个穿越者,难道还没有挣钱的手段?
就那每月十两的月例,他还不看在眼里。
比如说白糖,古代是没有白糖的,只有红糖以及糖霜。
糖霜是红糖熬制冷却后,表面凝出的薄薄一层霜,然后用特制的竹篾轻轻刮下来,一千斤红糖才能出一两。
物以稀为贵,加上那种洁白如霜的高贵感,达官贵人们用来彰显富贵,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造就了糖霜昂贵的价格——一两白银一两霜。
而红糖是一两银子五斤红糖。
以一斤十六两计算,足足差了八十倍。
而制作白糖其实很简单的,只要用黄泥脱色便可,这样高的利润,还会怕手里没钱。
想到美好处,林耀要就准备去实验一下,忽然想起一事,停住脚步,脸上露出苦笑。
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发现了这个商机,直接用黄泥脱色法,从红糖中提取白糖,获得了第一桶金。
现在,哪还有这样的好事,白糖早已是孙家的支柱产业,畅销全国,为孙家带来无尽的财富。
只能说走自己的路,让自己无路可走。
如果他上一世没有拿出黄泥脱色法提取白糖,那现在就可以拿出来,增加自己的底蕴。
哪怕不能独占利益,作为黄泥脱色法的发明者,也能有足够好处,林义想要封锁他的财路,让他屈服,根本不可能。
可惜已经不可能。
罢罢罢,他还是个孩子,要月例干什么,且一心练武,等武功练成,出去闯荡江湖,劫富济贫,还怕没钱。
打定主意,林耀投身到武功的练习中,准备练成这名为青莲功,实为白莲神功的绝世神功。
林耀纳闷,不知这时候林义找他何事,但还是起身,在下人的服侍下用温水冲去身上的药汤,穿衣离开。
来到大堂,林耀看到除了林义之外还有两人,一个中年男子以及一个小女孩。
林义热情介绍道“臭小子,这是张世叔,还不过来拜见。”
“见过张世叔。”
林耀乖乖给他行了个礼,站在旁边。
“他来此是听说你醒转过来,特地带孙媛与你一见。”
林耀看看他旁边坐着的小女孩,是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小丫头,粉雕玉琢很是漂亮。
见他看过来,小丫头娇羞的低下头,拧着手帕,不敢抬头。
林耀一时摸不着头脑,不知对方带她来是什么意思?
翻了下以前林耀的记忆,脸色顿时古怪起来,这小丫头竟然是他的未婚妻。
他还是个八岁的孩子,小林耀还是跟小铅笔,就有了未婚妻?玩呢?
不过林耀看看小丫头,粉雕玉琢很是漂亮,虽还没有长成,但看她现在的样子,长大了也是个美女,他自然没有反对的意见。
感觉这次重活一世也不错,还没长大呢,家业有了,老婆有了,还是个美女,妥妥的人生赢家。
还是躺赢,赢在了起跑线上。
却听林义接着道“而且你孙世叔愿意教你家传武学追风腿……”
临山县、追风腿,林耀心中一震,看了下他这孙世叔,忽然想到一个不可思议的事情。
“孙世叔是不是孙鸿昌?是不是有个失踪的老祖叫孙华?家中字辈是不是鸿新世绪,敬迪前光,传家孝义,诗书启秀?”
“你怎么知道?”
“没什么。”
此时林耀心中已然涌起轩然大波,他第二世就叫孙华,有个长子叫孙鸿昌。
“鸿新世绪,敬迪前光,传家孝义,诗书启秀”是他给孙家定下的字辈。
重生到了前世的家族旁,你说他见到孙鸿昌该怎么喊?
按照孙鸿昌现在的身份,算是自己的世叔,问题是他是自己的儿子,亲儿子,自己上一世的种。
去喊他世叔,怎么可能!
脸皮再厚,也不能这个喊法。
想到刚才好像就喊了孙鸿昌世叔,林耀都不知该如何形容。
那这小丫头……
林耀忽然反应过来,那要是按照前世的辈分来推断,这小丫头不是自己的孙女,亲孙女。
也不对,辈分最主要的是依照血缘关系,而现在他跟孙媛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再说自己比她还小,怎么可能有个比自己还大的孙女。
可按照思想意识来说,那的确就是自己的孙女,到底该怎么算?该如何应对?
头疼的揉揉脑袋,林耀不再想这个问题,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他既然重生成为林耀,便是林耀,上一世种种,又与现在的自己有多大关系?
人生在世,自当与世同移,随机应变。
这问题若是引申下去,就是一个矛盾的哲学问题,他又不是哲学家,管这个干什么。
凭本心做事便好。
林义笑着解释道“我儿保证是听到你的大名,感到震惊。能娶到令爱这是我们林家的福气。”
“不行,我不能娶她。”
林耀急忙反对,开玩笑,他不知道也到罢了,既然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孙女,他又怎么可能娶她,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行。
世上美女多了,只要有本事,想要什么样的找不到,他吃饱了撑的非得找孙媛。
“为什么?”
这个……
张勤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对,他总不能告诉对方,这是自己的孙女吧,那这两个家伙必然以为他失心疯,必然将他严加看管,想办法治病。
到时各种药方、偏方、巫蛊、迷信,给他来个遍,不被折磨死才怪。
“我认为我们不合适。”
“你个小屁孩有什么认为的,再说你们是指腹为婚,换了生辰八字的,岂有反悔的道理。”
我去,林耀都不知该如何办,还指腹为婚,你们关系够铁啊。
一咬牙说“今生我矢志以武通神,追寻武道最高境界,决定终身不娶。”
林义大怒,起身就要打人,看到孙鸿昌在旁边只能强压怒火,赔笑道“小小年纪胡说八道,让孙兄见笑,日后我一定严加管教。”
孙鸿昌摆摆手,毫不在意:“没事,有梦想是好的,再说小小年纪哪里懂得什么是婚姻,什么是女人?过两年等大了,你不急,他也着急。”
“对对对。”
林耀无力吐槽,对你个毛啊,不要在小孩面前开车好不好。
出了这事,本来说是要介绍两人相见,也没了兴致,孙鸿昌聊了两句,随即告辞离开,显然表面说没事,心里也是有气。
林义笑着将他送出门,等两人离开,脸上顿时冷若冰霜,道“谁告诉你练武就要终身不娶?”
“反正我不同意。”
林耀将头一耿,说什么也不同意。
气得他浑身发抖,道“好好好,你想终身不娶没问题,月例你也别要了。”
说完,一甩袖气哼哼离开。
林耀不以为意,不要就不要,多大点事,身为一个穿越者,难道还没有挣钱的手段?
就那每月十两的月例,他还不看在眼里。
比如说白糖,古代是没有白糖的,只有红糖以及糖霜。
糖霜是红糖熬制冷却后,表面凝出的薄薄一层霜,然后用特制的竹篾轻轻刮下来,一千斤红糖才能出一两。
物以稀为贵,加上那种洁白如霜的高贵感,达官贵人们用来彰显富贵,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造就了糖霜昂贵的价格——一两白银一两霜。
而红糖是一两银子五斤红糖。
以一斤十六两计算,足足差了八十倍。
而制作白糖其实很简单的,只要用黄泥脱色便可,这样高的利润,还会怕手里没钱。
想到美好处,林耀要就准备去实验一下,忽然想起一事,停住脚步,脸上露出苦笑。
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发现了这个商机,直接用黄泥脱色法,从红糖中提取白糖,获得了第一桶金。
现在,哪还有这样的好事,白糖早已是孙家的支柱产业,畅销全国,为孙家带来无尽的财富。
只能说走自己的路,让自己无路可走。
如果他上一世没有拿出黄泥脱色法提取白糖,那现在就可以拿出来,增加自己的底蕴。
哪怕不能独占利益,作为黄泥脱色法的发明者,也能有足够好处,林义想要封锁他的财路,让他屈服,根本不可能。
可惜已经不可能。
罢罢罢,他还是个孩子,要月例干什么,且一心练武,等武功练成,出去闯荡江湖,劫富济贫,还怕没钱。
打定主意,林耀投身到武功的练习中,准备练成这名为青莲功,实为白莲神功的绝世神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