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7 曹操夺取关中之战11
具体的原因大致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
金珏在汉中郡争夺战,以及接下来的巴蜀地区争夺战之中,表现实在是太过于耀眼了。
这样的战绩,别说是被誉为江东小霸王的孙策难以比拟,就算是西楚霸王重生,也未必能够在军事方面比金珏表现得更加出色。
至于现如今的大汉天下各方军阀当中,在军事方面比金珏更为出色的,也很难找到。
不只是马腾和马超父子有这个感觉,而是所有关左(关中三辅,凉州刺史部和雍州刺史部,这三个地方,在汉代都可以一同被称为关左之地)的大大小小的军阀都有这种感觉。
不是这些没有见过大阵仗的大大小小的军阀们对金珏太为过誉了,而是金珏起步的时候,比任何一个白手起家的军阀都要难。
别看外界将金珏是天师转世的身份宣扬出去之后,一个小小的略阳县从人口不满五千户,一下子跃升到了人口总数已经确定超过十万的程度,其中当过黄巾军士兵的更是有五万多人,但是,谁都知道,除了极少数精锐之外,剩余的大多数都是残兵败将。
不仅如此,不远千里从关外投奔金珏的来自各地的黄巾军余孽,其中有八成以上的,都是年过三十,且他们身上早就已经失去了年轻时候的锐气,而且,其中六七成更都是各种老弱病。
这样的黄巾军士兵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不是强,而是弱到了极点。
无论是过往曾经称雄于天下的项羽,还是江东小霸王孙策,他们各自起家的时候,身边都有已经成型且训练有素的部队,可金珏起兵的时候,就没有这些。
第二个原因,
因为马腾将手下异姓排名第一大将庞德安排在了函谷关,与此同时,为了遏制金珏进一步发展,在这个时空里,在荀彧的建议之下,居然是曹操一方主动派出的使者,与马腾和韩遂见面之后,很快就与二人结成了正式的同盟关系,那可是加盖了曹操司空印玺的同盟书。
不仅如此,在三方结盟之后,曹操还让汉献帝再次下旨,确认了二人正牌州牧的身份。
这种情况下,马超大意失武关,也是情有可原的。
长安城是被曹军的主力部队围困的,而这支部队的主将,甚至一直都是曹操,故而,马超在决定主动放弃长安城的时候,只来得及带走他手下那三千精锐骑兵。
在当时,曹操的手中只有两万步兵和一万多从京兆郡内部强行征募来,主要负责在长安城外修筑防御工事的民夫,因此,即便是曹操想要用他自己手中现有的兵力配置拦阻住马超和他手中的三千骑兵,无异于痴人说梦,甚至于,若是曹操强行出兵拦阻的话,还极有可能被马超逮住机会,彻底打一个翻盘之战。
骑兵想要在平原上战胜步兵,实在是太过于容易了。
马超之所以一直没有同曹操在正面战场上交手,那是因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武关的曹操,压根就就没有给过他任何在正面战场上与曹军进行鏖战的机会。
之前提到过,在马超反应过来之前,曹操并没有让夏侯渊立刻用他打仗时惯常使用的快速进兵的方法,立即攻打长安城,而是等到曹军三万大军全部通过武关之后,由曹操亲自率领所有军队,人衔枚,马扶蹄,连夜赶到了长安城,并利用曹军在兵力上的优势,联合合力用土石将长安城所有城门封堵了起来。
这样一来,短时间之内,曹操就可以用相对较少的兵力,堵住马超所部兵马出城的通道,而他则利用节省下来的兵力,到周边地区的乡里当中,四处抓壮丁,再利用这些壮丁在长安城外四个方向上修筑坚固的大营,以及壕沟和土墙所构成的防线。
等到马超想到办法,破解曹军封堵长安城城门的计谋之后,曹操又立即下令,让之前被派去封堵城门的士兵迅速后撤到已经修筑好的简易防线的后面。
这样一来,曹军便可以在长安城外的四个方向上,利用简易防线和四座坚固的大营,抵御住马超麾下那三千名精锐骑兵的进攻。
一见是这种情况,手中机动兵力有限的马超,也不愿意让他手下那三千名精锐骑兵冒险与有防御工事的曹军在长安城外进行决战。
于是,马超才会在之前,一直守在长安城里,一直没有出城与曹军作战。
并不是马超本人畏惧曹操,怯战什么的,而仅仅只是,马超一时之间还没有适应曹操在长安城外施展的这种有些流氓性质的战法。
而这也是曹操一直都没有能够成功地彻底断绝掉长安城内的马超与外界联系的根本原因所在。
并且,在想到破解这种流氓战法之前,马超就已经得到了他的三弟马铁在槐里县城外大败于曹军之手的消息。
这种情况下,马超便显示出了他绝情寡性的一面,他立即下令,全军骑兵跟着他一起出城与曹军作战,长安城内的一万多守军则继续留在城中替他守卫长安城。
结果,出城之后,马超便迅速带着他手下那三千精锐骑兵不管不顾地一路向西逃窜,不仅如此,他居然在出城之前,还在城中安排有心腹,在他和三千骑兵出征之前,就立刻一把火烧了长安城内府库历年来积存的金银珠宝和无数军事物资。
即便马超一得到三弟战败的消息,便想好了要逃跑,但是,他从未想过要向背信弃义的曹操举旗投降,故此,他才决定,长安城内一粒粮食也绝对不留给曹操。
执行马超这个决绝命令的人,是他的妻弟,在忠诚方面自然是无虞的,而且,以往,马超军中的军需物资,也是这个妻弟一直在替马超操持,他还真巴不得自己执行马超的这个命令,毕竟,一把大火烧完之后,灰烬之中就再也找不到任何有关于他过往贪污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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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原因,
金珏在汉中郡争夺战,以及接下来的巴蜀地区争夺战之中,表现实在是太过于耀眼了。
这样的战绩,别说是被誉为江东小霸王的孙策难以比拟,就算是西楚霸王重生,也未必能够在军事方面比金珏表现得更加出色。
至于现如今的大汉天下各方军阀当中,在军事方面比金珏更为出色的,也很难找到。
不只是马腾和马超父子有这个感觉,而是所有关左(关中三辅,凉州刺史部和雍州刺史部,这三个地方,在汉代都可以一同被称为关左之地)的大大小小的军阀都有这种感觉。
不是这些没有见过大阵仗的大大小小的军阀们对金珏太为过誉了,而是金珏起步的时候,比任何一个白手起家的军阀都要难。
别看外界将金珏是天师转世的身份宣扬出去之后,一个小小的略阳县从人口不满五千户,一下子跃升到了人口总数已经确定超过十万的程度,其中当过黄巾军士兵的更是有五万多人,但是,谁都知道,除了极少数精锐之外,剩余的大多数都是残兵败将。
不仅如此,不远千里从关外投奔金珏的来自各地的黄巾军余孽,其中有八成以上的,都是年过三十,且他们身上早就已经失去了年轻时候的锐气,而且,其中六七成更都是各种老弱病。
这样的黄巾军士兵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不是强,而是弱到了极点。
无论是过往曾经称雄于天下的项羽,还是江东小霸王孙策,他们各自起家的时候,身边都有已经成型且训练有素的部队,可金珏起兵的时候,就没有这些。
第二个原因,
因为马腾将手下异姓排名第一大将庞德安排在了函谷关,与此同时,为了遏制金珏进一步发展,在这个时空里,在荀彧的建议之下,居然是曹操一方主动派出的使者,与马腾和韩遂见面之后,很快就与二人结成了正式的同盟关系,那可是加盖了曹操司空印玺的同盟书。
不仅如此,在三方结盟之后,曹操还让汉献帝再次下旨,确认了二人正牌州牧的身份。
这种情况下,马超大意失武关,也是情有可原的。
长安城是被曹军的主力部队围困的,而这支部队的主将,甚至一直都是曹操,故而,马超在决定主动放弃长安城的时候,只来得及带走他手下那三千精锐骑兵。
在当时,曹操的手中只有两万步兵和一万多从京兆郡内部强行征募来,主要负责在长安城外修筑防御工事的民夫,因此,即便是曹操想要用他自己手中现有的兵力配置拦阻住马超和他手中的三千骑兵,无异于痴人说梦,甚至于,若是曹操强行出兵拦阻的话,还极有可能被马超逮住机会,彻底打一个翻盘之战。
骑兵想要在平原上战胜步兵,实在是太过于容易了。
马超之所以一直没有同曹操在正面战场上交手,那是因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武关的曹操,压根就就没有给过他任何在正面战场上与曹军进行鏖战的机会。
之前提到过,在马超反应过来之前,曹操并没有让夏侯渊立刻用他打仗时惯常使用的快速进兵的方法,立即攻打长安城,而是等到曹军三万大军全部通过武关之后,由曹操亲自率领所有军队,人衔枚,马扶蹄,连夜赶到了长安城,并利用曹军在兵力上的优势,联合合力用土石将长安城所有城门封堵了起来。
这样一来,短时间之内,曹操就可以用相对较少的兵力,堵住马超所部兵马出城的通道,而他则利用节省下来的兵力,到周边地区的乡里当中,四处抓壮丁,再利用这些壮丁在长安城外四个方向上修筑坚固的大营,以及壕沟和土墙所构成的防线。
等到马超想到办法,破解曹军封堵长安城城门的计谋之后,曹操又立即下令,让之前被派去封堵城门的士兵迅速后撤到已经修筑好的简易防线的后面。
这样一来,曹军便可以在长安城外的四个方向上,利用简易防线和四座坚固的大营,抵御住马超麾下那三千名精锐骑兵的进攻。
一见是这种情况,手中机动兵力有限的马超,也不愿意让他手下那三千名精锐骑兵冒险与有防御工事的曹军在长安城外进行决战。
于是,马超才会在之前,一直守在长安城里,一直没有出城与曹军作战。
并不是马超本人畏惧曹操,怯战什么的,而仅仅只是,马超一时之间还没有适应曹操在长安城外施展的这种有些流氓性质的战法。
而这也是曹操一直都没有能够成功地彻底断绝掉长安城内的马超与外界联系的根本原因所在。
并且,在想到破解这种流氓战法之前,马超就已经得到了他的三弟马铁在槐里县城外大败于曹军之手的消息。
这种情况下,马超便显示出了他绝情寡性的一面,他立即下令,全军骑兵跟着他一起出城与曹军作战,长安城内的一万多守军则继续留在城中替他守卫长安城。
结果,出城之后,马超便迅速带着他手下那三千精锐骑兵不管不顾地一路向西逃窜,不仅如此,他居然在出城之前,还在城中安排有心腹,在他和三千骑兵出征之前,就立刻一把火烧了长安城内府库历年来积存的金银珠宝和无数军事物资。
即便马超一得到三弟战败的消息,便想好了要逃跑,但是,他从未想过要向背信弃义的曹操举旗投降,故此,他才决定,长安城内一粒粮食也绝对不留给曹操。
执行马超这个决绝命令的人,是他的妻弟,在忠诚方面自然是无虞的,而且,以往,马超军中的军需物资,也是这个妻弟一直在替马超操持,他还真巴不得自己执行马超的这个命令,毕竟,一把大火烧完之后,灰烬之中就再也找不到任何有关于他过往贪污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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