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 汉中攻略战14定南郑
很快,天就亮了。
杨昂半信半疑地跟着傅彤,带着傅彤所部一千名士兵一起先去了衙门,召集城内的衙役,开始巡城,维持治安。
稳定一座城市的治安和秩序,在没有比衙役更适合的。
这一点,金珏比任何人都清楚。
在这方面,武艺更强的武将和士兵,能够派上用场的地方其实并不多。
傅彤带兵之所以带兵跟着,基本上就是起到宪兵的作用,捕捉金珏军中不同号令的败类。
而杨任从接到金珏的命令开始,不顾黑夜,开始调派人手,开始在全城收拢城中的散兵游勇,尽快将城中的守军全都召集起来。
杨任很清楚金珏给他布置的命令的意图所在,一个汉中郡并不是这位小公子此次出兵的终极目标,在还未拿下汉中郡之前,他就已经盯上了整个益州。
作为益州人,杨任自然知道,汉中通往益州的通道,名面上有二。
第一条通道就是金牛道,这是汉中郡通往蜀郡的道路。
第二条通道就是米仓道,这是汉中郡通往巴郡的道路。
金牛道一直被刘璋所掌控。
即便刘璋再如何暗弱,这条通道关系着成都的安危,自然不会拱手让给张鲁。
而米仓道被张鲁所控制,故此,张鲁才能够一直侵扰巴郡,并在巴郡屡次战败刘璋军。
黄权后来曾对刘备说过一句话,若失汉中,则三巴不振,此为割蜀之股臂。
金珏一向都认为,黄权这句话当中,有一个地方说错了,汉中郡是整个益州的大脑,若失去了汉中,甄儿益州就如同一具被砍掉了脑袋的肥羊一般,随时都有可能被任何人收割。
张鲁只是能力不足,在占据汉中郡的情况下,只是影响了巴郡,若是换成其他有能力的军阀占据汉中郡的话,益州早就换主人了。
不过,从黄权的话中,足见汉中郡对于巴郡的影响力有多大。
杨任越早和魏延带兵进入巴郡,并扼守住米仓道的南端出口,就会为金珏军以后出兵巴蜀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而这个时候,已经和魏延换防完毕的李关尉派出手下一半的士兵,前往东城将金珏接到了府库这边。
很幸运,由于此次偷袭作战极为成功,敌人未曾反应过来之前,魏延就成功占据了府库,使得金珏军全取了南郑县城内的所有军资和粮食。
在临出发之前,魏延居然还有空闲为他的部下全都换了一身新的军服,这一点让成廉很是气恼。要知道,他才是此次偷袭作战的首功之臣,按说,瓜分战利品的时候,应该由他所部士兵先行挑选才是。可是,谁让魏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更何况,比起成廉所部,魏延所部士兵先行换装,对之后的战局有利。
原因很简单,这之后,成廉所部基本上都会在汉中郡内部作战,不管他们穿什么样的军服,基本上都无法迷惑汉中郡其他各县的守军。而魏延所部则不然,他们穿着张鲁军的军服到巴郡去,就会迷惑刘璋军,可以让他们一时之间搞不清楚情况。
至于武器方面,无论是魏延还是成廉,都看不上军械库中张鲁军打制的兵器。汉中郡的士兵以弓弩兵居多,可是,他们使用的弓弩与金珏发明的金臂弩的威力相差实在是太远。故此,这倒让李关尉所部士兵捡了个大漏子。
马腾军占据三辅和汉阳郡的时间太短,远不及张鲁经营汉中郡日久,李关尉手下那两千名守关的士兵,其中五分之三手中用的兵器全都是长戈。
与此同时,申耽和成廉分别率领所部立即到南郑县和沔中县之间交通要道埋伏了起来。
到了下午申时,傅彤带着一脸心悦诚服之色的杨昂一起来见金珏。
原来,在白天里,两人带着衙役和士兵巡城的时候,不但杀了不少趁夜捣乱城中秩序,甚至到百姓家中入室抢劫的盗匪,而且,傅彤还真得杀了一什成廉手下的士兵。
这什的什长是个惯犯,昨晚成廉都在拼命,他却带着自己的什中的士兵到城中的百姓家中胡来,后来有人举报,被傅彤逮了个现行。
这也就是成廉早就走了,不然的话,若是让他知道,非得亲手剐了这个什长不可。
行刑的时候,南郑县中的百姓们自然不敢来观刑,傅彤可不管这些,他当着自己部下以及南郑城中所有衙役的面,将这一什犯了金珏军军纪的士兵全都斩首示众。
“公子,幸不辱命,属下和杨昂已经暂时稳定住了城中的局势了。”傅彤行完礼之后,回复道。
“嗯,这就好!”金珏闻言,高兴地点了点头,接着吩咐道“两位还得辛苦一些,今夜你们还得继续带兵巡城,防止宵小之徒彻夜袭击百姓,饶乱城中的秩序。”
“公子尽管放心!”傅彤闻言立即回复道。
“公子,阎圃该如何处置呢?”阎圃虽然一直有派人监视杨昂,但是,杨昂知道,阎圃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奉了张鲁的命令而已,其实,阎圃与他们兄弟私下里的关系并不错,他听说金珏军已经生擒活拿了阎圃,故此,他才大着胆子问道。
杨昂这是想探探金珏的口风,看他如何打算处置阎圃,若是有可能,他当然愿意向金珏求情,救下这位好友。
“你不必担心,我想以目前的情况,在张鲁未被擒获或者诛杀之前,阎圃是不肯轻易投降于我的,故此,暂时先将他关进大牢里冷静一下。杨昂,既然你问到了,你就找妥当的人在牢中照顾并监视他,毕竟,他是地里鬼,万一有人在暗中救了他。
若是以后再被我军擒获的话,你们兄弟就算是再如何请求,我也不会绕过他和他的家人的。杨昂,这一点,你一定要向阎圃和负责看守他的人说清楚。”金知蝉一听这话,立即看出了杨昂的心思,便吩咐道。
“诺!”杨昂闻言,急忙高兴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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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昂半信半疑地跟着傅彤,带着傅彤所部一千名士兵一起先去了衙门,召集城内的衙役,开始巡城,维持治安。
稳定一座城市的治安和秩序,在没有比衙役更适合的。
这一点,金珏比任何人都清楚。
在这方面,武艺更强的武将和士兵,能够派上用场的地方其实并不多。
傅彤带兵之所以带兵跟着,基本上就是起到宪兵的作用,捕捉金珏军中不同号令的败类。
而杨任从接到金珏的命令开始,不顾黑夜,开始调派人手,开始在全城收拢城中的散兵游勇,尽快将城中的守军全都召集起来。
杨任很清楚金珏给他布置的命令的意图所在,一个汉中郡并不是这位小公子此次出兵的终极目标,在还未拿下汉中郡之前,他就已经盯上了整个益州。
作为益州人,杨任自然知道,汉中通往益州的通道,名面上有二。
第一条通道就是金牛道,这是汉中郡通往蜀郡的道路。
第二条通道就是米仓道,这是汉中郡通往巴郡的道路。
金牛道一直被刘璋所掌控。
即便刘璋再如何暗弱,这条通道关系着成都的安危,自然不会拱手让给张鲁。
而米仓道被张鲁所控制,故此,张鲁才能够一直侵扰巴郡,并在巴郡屡次战败刘璋军。
黄权后来曾对刘备说过一句话,若失汉中,则三巴不振,此为割蜀之股臂。
金珏一向都认为,黄权这句话当中,有一个地方说错了,汉中郡是整个益州的大脑,若失去了汉中,甄儿益州就如同一具被砍掉了脑袋的肥羊一般,随时都有可能被任何人收割。
张鲁只是能力不足,在占据汉中郡的情况下,只是影响了巴郡,若是换成其他有能力的军阀占据汉中郡的话,益州早就换主人了。
不过,从黄权的话中,足见汉中郡对于巴郡的影响力有多大。
杨任越早和魏延带兵进入巴郡,并扼守住米仓道的南端出口,就会为金珏军以后出兵巴蜀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而这个时候,已经和魏延换防完毕的李关尉派出手下一半的士兵,前往东城将金珏接到了府库这边。
很幸运,由于此次偷袭作战极为成功,敌人未曾反应过来之前,魏延就成功占据了府库,使得金珏军全取了南郑县城内的所有军资和粮食。
在临出发之前,魏延居然还有空闲为他的部下全都换了一身新的军服,这一点让成廉很是气恼。要知道,他才是此次偷袭作战的首功之臣,按说,瓜分战利品的时候,应该由他所部士兵先行挑选才是。可是,谁让魏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更何况,比起成廉所部,魏延所部士兵先行换装,对之后的战局有利。
原因很简单,这之后,成廉所部基本上都会在汉中郡内部作战,不管他们穿什么样的军服,基本上都无法迷惑汉中郡其他各县的守军。而魏延所部则不然,他们穿着张鲁军的军服到巴郡去,就会迷惑刘璋军,可以让他们一时之间搞不清楚情况。
至于武器方面,无论是魏延还是成廉,都看不上军械库中张鲁军打制的兵器。汉中郡的士兵以弓弩兵居多,可是,他们使用的弓弩与金珏发明的金臂弩的威力相差实在是太远。故此,这倒让李关尉所部士兵捡了个大漏子。
马腾军占据三辅和汉阳郡的时间太短,远不及张鲁经营汉中郡日久,李关尉手下那两千名守关的士兵,其中五分之三手中用的兵器全都是长戈。
与此同时,申耽和成廉分别率领所部立即到南郑县和沔中县之间交通要道埋伏了起来。
到了下午申时,傅彤带着一脸心悦诚服之色的杨昂一起来见金珏。
原来,在白天里,两人带着衙役和士兵巡城的时候,不但杀了不少趁夜捣乱城中秩序,甚至到百姓家中入室抢劫的盗匪,而且,傅彤还真得杀了一什成廉手下的士兵。
这什的什长是个惯犯,昨晚成廉都在拼命,他却带着自己的什中的士兵到城中的百姓家中胡来,后来有人举报,被傅彤逮了个现行。
这也就是成廉早就走了,不然的话,若是让他知道,非得亲手剐了这个什长不可。
行刑的时候,南郑县中的百姓们自然不敢来观刑,傅彤可不管这些,他当着自己部下以及南郑城中所有衙役的面,将这一什犯了金珏军军纪的士兵全都斩首示众。
“公子,幸不辱命,属下和杨昂已经暂时稳定住了城中的局势了。”傅彤行完礼之后,回复道。
“嗯,这就好!”金珏闻言,高兴地点了点头,接着吩咐道“两位还得辛苦一些,今夜你们还得继续带兵巡城,防止宵小之徒彻夜袭击百姓,饶乱城中的秩序。”
“公子尽管放心!”傅彤闻言立即回复道。
“公子,阎圃该如何处置呢?”阎圃虽然一直有派人监视杨昂,但是,杨昂知道,阎圃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奉了张鲁的命令而已,其实,阎圃与他们兄弟私下里的关系并不错,他听说金珏军已经生擒活拿了阎圃,故此,他才大着胆子问道。
杨昂这是想探探金珏的口风,看他如何打算处置阎圃,若是有可能,他当然愿意向金珏求情,救下这位好友。
“你不必担心,我想以目前的情况,在张鲁未被擒获或者诛杀之前,阎圃是不肯轻易投降于我的,故此,暂时先将他关进大牢里冷静一下。杨昂,既然你问到了,你就找妥当的人在牢中照顾并监视他,毕竟,他是地里鬼,万一有人在暗中救了他。
若是以后再被我军擒获的话,你们兄弟就算是再如何请求,我也不会绕过他和他的家人的。杨昂,这一点,你一定要向阎圃和负责看守他的人说清楚。”金知蝉一听这话,立即看出了杨昂的心思,便吩咐道。
“诺!”杨昂闻言,急忙高兴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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