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练字 巡察
午后的阳光,爬上窗棂。
那斑驳的斜影,映在了屋中的角落。
此时正是睡觉的好时辰,圆滚滚和小鸡趴在柔弱的兽皮毛中,任那透入窗台的斜影照在身上,一动不动。
公良却显得十分勤快,拿着一卷兽皮,用自制的炭笔,依着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排列顺序,将学到的关于a部分口音的东土文字记录下来,并写上荒文对应,还在旁边用荒文解释了一下意思。如果荒文不够用,他还会加入一些前世的简体字。这一下,搞得这荒文和东土文字对照的记录只有他能看得懂了,别人想看估计只能连猜带蒙。
米谷没什么事做,好无聊的说。
现在她对旁边一直拍马屁的独角仙角角一点兴趣也没有,忽然看到在睡觉的圆滚滚,顿时飞过去抓起它的小短尾巴,拉着玩了起来。
圆滚滚被她吵醒,抬头看了一下,发现是米谷小屁孩,就把小尾巴缩到屁股底下,继续睡着。
它睡着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耳朵总会一下一下的动着,看起来非常可爱。
米谷又开始对它那毛绒绒的耳朵产生了兴趣,就飞过去抓着它的耳朵,拉扯起来。
圆滚滚不想理她,可禁不住她老是拉自己耳朵,顿时恼怒的嗷嗷叫道:“米谷,你再动我耳朵,小心我咬你喔。”
“偶不怕。”米谷站在它肥嘟嘟的身子上,神气的叉腰说道:“你要是敢咬偶,偶就吐你水水。”
这下,圆滚滚威胁的话立即偃旗息鼓,打又打不过,烦又烦得要命,就跑去告状,“公良,米谷老是拉我耳朵,不让我睡觉。”
“吵什么吵?”正在记东西的公良被烦得恼道:“整天就知道睡,你就不能做点什么吗?一边去。”
不过米谷这小家伙也是精力太过旺盛,想了下,他就拿出一张兽皮摊开,又拿了一根新买的小毛笔,说道:“米谷过来,爸爸教你写字。”
米谷好奇的飞了过去。
“爸爸教你写荒文,要不然你什么都不会可不行。”公良就在纸上写下一个文字,让小家伙对着写。
荒文相较于东土文字要原始一点,还属于象形文字范畴。有时看着文字,不需要去读,就能理解上面的意思。但也比较复杂,写字就像画画一样,不过却很对小家伙的胃口,估计小家伙是当成画画在写字了。毛笔太软,小家伙有点不适应,趴在桌上很久,才完整的写出了粑粑教的字。
一写好,小家伙就高兴的叫道:“粑粑,你看偶写的字好不好?”
公良瞄了一眼她那如同鬼画符般的荒文,一时无语。但小孩子要鼓励,不能训斥,要不然会让她失去学习的动力,就夸奖道:“我们家米谷真棒。”
“粑粑,偶好厉害的。”小家伙傲娇的说道:“滚滚不会写,小鸡不会写,角角也不会写,多吉也不会写,它们都不会写,只有偶会写,偶是最厉害的。”
一想到自己比它们都厉害,小家伙就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
正想趴回去睡觉的圆滚滚听到她的话,心里不乐意了。走过来看了一下荒文,感觉没什么难度,就嗷嗷叫道:“公良,我也要写字。”
“嗯”
公良看着圆滚滚,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心中忖道:你一小屁熊猫学这些干什么?
不过它既然这么虚心好学,他也没拒绝的理由,就去拿一张兽皮铺开,给了它一支毛笔。圆滚滚就挪着小肥臀坐在椅子上,用笔尖戳了下墨水,抓着在纸上写了起来。
不一会儿,公良看得眼睛都凸出来了。他本以为以这家伙乱七八糟的抓笔姿势,写出来的字肯定不好看。
没想写的竟然比他还好,真是熊猫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旁边米谷看到圆滚滚写的竟然比自己好,顿时不乐意了,就又在兽皮上写了起来。两个家伙好像在比拼一样,你写我也写。只是米谷写字是越写越糟糕,而圆滚滚却是越写越好。渐渐地,当它举起毛笔那一刻,公良好像看到一名温婉娴静、体态丰满、姿态绰约的女子,伸着如玉皓腕在桌上写下一段染墨文字。
但当它从椅上下来,瞬间回归事实。憨货还是那个憨货,哪是什么温婉女子,不过是个错觉而已。
米谷看着自己写的一纸字,再看看滚滚的,发现自己写的好丑,顿时瘪着小嘴,眼巴巴的看着粑粑,要哭了。
公良连忙安慰道:“不哭不哭,我们继续练,一定会写的比它好。”
“嗯,”米谷重重点了下头,她一定要写的比滚滚还好。
可惜想法是好,事实却非常残酷。虽然接下来她有进步,但圆滚滚的进步却明显,还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字体看起来是那般的温婉柔美,不看脸的话,根本看不出是一头熊猫写的。
公良不由感慨道:这家伙真是可惜了,这辈子错投在一个熊猫胎,要是投到人族中去,虽不一定是名门贵女,但混个才女的名头总是可以的!
此后,他就白天早上去请教夫子,下午将学到的字写在兽皮卷上,后来买到纸,就又誊抄到纸张上,封订成册。空闲时,还顺便教米谷和圆滚滚写写字,日子过的倒也是清闲。
米谷小家伙天生是个好动的性子,没人陪,怎么也无法静心写东西。
尚好有圆滚滚在旁边当榜样激励,小家伙才算沉稳许多。
圆滚滚别看它平时懒,做事却一点也不含糊,连写字也一样,比公良懒散的性格好了不知多少。
闲散时间终究有限,过得几日,就到了他们上街巡察的日子。首领思茂带着他们来到库房领取巡察用的武器铠甲盾牌,然后将一名部落精英介绍给他们,“这是上届精英刀罕,你们新来神庙,有许多不懂之处,就先让他带带你们和那些石部人,再以后,就得靠你们自己了。”
“喏,”众人齐声应道。
穿上铠甲,带着长矛,他们一行人就走出部落驻地,来到北街口与石部精英汇合。
那石部精英公良也有认识的人,就是上次去部落的石猛,还有一些上次去过大焱的石部人,但不熟。
两部队伍汇合,就开始在北街上巡察。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街上走来走去,看看有没人闹事。
若有人闹事就直接抓起来,丢进神庙铁牢之中,关个十天八天再放出来。
不过,畏于神庙威严,一般没人敢在里面闹事,所以巡察这事非常轻松。
:昨天写错了,不是以aoe、iuu等字母排序,而是用英文abcde等字母排序才对,在此改过。
那斑驳的斜影,映在了屋中的角落。
此时正是睡觉的好时辰,圆滚滚和小鸡趴在柔弱的兽皮毛中,任那透入窗台的斜影照在身上,一动不动。
公良却显得十分勤快,拿着一卷兽皮,用自制的炭笔,依着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排列顺序,将学到的关于a部分口音的东土文字记录下来,并写上荒文对应,还在旁边用荒文解释了一下意思。如果荒文不够用,他还会加入一些前世的简体字。这一下,搞得这荒文和东土文字对照的记录只有他能看得懂了,别人想看估计只能连猜带蒙。
米谷没什么事做,好无聊的说。
现在她对旁边一直拍马屁的独角仙角角一点兴趣也没有,忽然看到在睡觉的圆滚滚,顿时飞过去抓起它的小短尾巴,拉着玩了起来。
圆滚滚被她吵醒,抬头看了一下,发现是米谷小屁孩,就把小尾巴缩到屁股底下,继续睡着。
它睡着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耳朵总会一下一下的动着,看起来非常可爱。
米谷又开始对它那毛绒绒的耳朵产生了兴趣,就飞过去抓着它的耳朵,拉扯起来。
圆滚滚不想理她,可禁不住她老是拉自己耳朵,顿时恼怒的嗷嗷叫道:“米谷,你再动我耳朵,小心我咬你喔。”
“偶不怕。”米谷站在它肥嘟嘟的身子上,神气的叉腰说道:“你要是敢咬偶,偶就吐你水水。”
这下,圆滚滚威胁的话立即偃旗息鼓,打又打不过,烦又烦得要命,就跑去告状,“公良,米谷老是拉我耳朵,不让我睡觉。”
“吵什么吵?”正在记东西的公良被烦得恼道:“整天就知道睡,你就不能做点什么吗?一边去。”
不过米谷这小家伙也是精力太过旺盛,想了下,他就拿出一张兽皮摊开,又拿了一根新买的小毛笔,说道:“米谷过来,爸爸教你写字。”
米谷好奇的飞了过去。
“爸爸教你写荒文,要不然你什么都不会可不行。”公良就在纸上写下一个文字,让小家伙对着写。
荒文相较于东土文字要原始一点,还属于象形文字范畴。有时看着文字,不需要去读,就能理解上面的意思。但也比较复杂,写字就像画画一样,不过却很对小家伙的胃口,估计小家伙是当成画画在写字了。毛笔太软,小家伙有点不适应,趴在桌上很久,才完整的写出了粑粑教的字。
一写好,小家伙就高兴的叫道:“粑粑,你看偶写的字好不好?”
公良瞄了一眼她那如同鬼画符般的荒文,一时无语。但小孩子要鼓励,不能训斥,要不然会让她失去学习的动力,就夸奖道:“我们家米谷真棒。”
“粑粑,偶好厉害的。”小家伙傲娇的说道:“滚滚不会写,小鸡不会写,角角也不会写,多吉也不会写,它们都不会写,只有偶会写,偶是最厉害的。”
一想到自己比它们都厉害,小家伙就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
正想趴回去睡觉的圆滚滚听到她的话,心里不乐意了。走过来看了一下荒文,感觉没什么难度,就嗷嗷叫道:“公良,我也要写字。”
“嗯”
公良看着圆滚滚,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心中忖道:你一小屁熊猫学这些干什么?
不过它既然这么虚心好学,他也没拒绝的理由,就去拿一张兽皮铺开,给了它一支毛笔。圆滚滚就挪着小肥臀坐在椅子上,用笔尖戳了下墨水,抓着在纸上写了起来。
不一会儿,公良看得眼睛都凸出来了。他本以为以这家伙乱七八糟的抓笔姿势,写出来的字肯定不好看。
没想写的竟然比他还好,真是熊猫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旁边米谷看到圆滚滚写的竟然比自己好,顿时不乐意了,就又在兽皮上写了起来。两个家伙好像在比拼一样,你写我也写。只是米谷写字是越写越糟糕,而圆滚滚却是越写越好。渐渐地,当它举起毛笔那一刻,公良好像看到一名温婉娴静、体态丰满、姿态绰约的女子,伸着如玉皓腕在桌上写下一段染墨文字。
但当它从椅上下来,瞬间回归事实。憨货还是那个憨货,哪是什么温婉女子,不过是个错觉而已。
米谷看着自己写的一纸字,再看看滚滚的,发现自己写的好丑,顿时瘪着小嘴,眼巴巴的看着粑粑,要哭了。
公良连忙安慰道:“不哭不哭,我们继续练,一定会写的比它好。”
“嗯,”米谷重重点了下头,她一定要写的比滚滚还好。
可惜想法是好,事实却非常残酷。虽然接下来她有进步,但圆滚滚的进步却明显,还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字体看起来是那般的温婉柔美,不看脸的话,根本看不出是一头熊猫写的。
公良不由感慨道:这家伙真是可惜了,这辈子错投在一个熊猫胎,要是投到人族中去,虽不一定是名门贵女,但混个才女的名头总是可以的!
此后,他就白天早上去请教夫子,下午将学到的字写在兽皮卷上,后来买到纸,就又誊抄到纸张上,封订成册。空闲时,还顺便教米谷和圆滚滚写写字,日子过的倒也是清闲。
米谷小家伙天生是个好动的性子,没人陪,怎么也无法静心写东西。
尚好有圆滚滚在旁边当榜样激励,小家伙才算沉稳许多。
圆滚滚别看它平时懒,做事却一点也不含糊,连写字也一样,比公良懒散的性格好了不知多少。
闲散时间终究有限,过得几日,就到了他们上街巡察的日子。首领思茂带着他们来到库房领取巡察用的武器铠甲盾牌,然后将一名部落精英介绍给他们,“这是上届精英刀罕,你们新来神庙,有许多不懂之处,就先让他带带你们和那些石部人,再以后,就得靠你们自己了。”
“喏,”众人齐声应道。
穿上铠甲,带着长矛,他们一行人就走出部落驻地,来到北街口与石部精英汇合。
那石部精英公良也有认识的人,就是上次去部落的石猛,还有一些上次去过大焱的石部人,但不熟。
两部队伍汇合,就开始在北街上巡察。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街上走来走去,看看有没人闹事。
若有人闹事就直接抓起来,丢进神庙铁牢之中,关个十天八天再放出来。
不过,畏于神庙威严,一般没人敢在里面闹事,所以巡察这事非常轻松。
:昨天写错了,不是以aoe、iuu等字母排序,而是用英文abcde等字母排序才对,在此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