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寻人
等到三只兔腿吃完,虿奴还想再吃的时候,周显终于劝阻了他。三四斤的野兔,剥皮去内脏之后,怎么也有一两斤,全吃下去,不说撑爆肚皮,让肚子难受那是一定的。
虿奴才一个八岁的小屁孩,许是此前素狠了,难得有大口吃肉的机会,所以一吃就停不下来。
“虿奴,这个你拿回去,要藏好了,不能被你娘发现,但是可以给阿姊知道,阿姊给你饭团吃,对你那么好,你也要给她肉吃,是不是?”周显谆谆善诱,就怕他一个人回去忍不住都吃了,撑坏肚子。
“嗯,嗯。”虿奴双眼冒光,流着哈喇子连连点头。
周显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记住了,不能一个人偷偷吃完,不然下次就不带你抓兔子烤肉吃。”
“嗯,给阿姊吃,不让娘知道。”虿奴小脸上满是认真,但油腻腻的嘴实在太显眼了。
周显用手帮他抹了抹,一手的油,暗感没有纸巾就是不方便,连拉屎都要用厕筹,一种竹制的小木片,简直能愁死人。
用干净的树叶,把剩下的烤兔肉包好,塞进虿奴的衣襟里,这才带着他一起走回村子。
不料村中却很热闹,一辆簇新的马车停在村老家门前,门口还有七八个打扮普通但不明觉厉的年轻汉子守在两侧,村民们聚在一边,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从一个个脸上的振奋神情看,似乎有什么好事发生。
周显瞄了一眼,心中顿时一喜,因为那七八个不明觉厉的家伙,赫然是好几天前见过的那位老伯的护卫。
护卫出现在这里,那位老伯可能也在,也许就在村老家中。
村老就相当于村长,基本上村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能说得上话,老伯既然来找他,用意不言自明。要不是选了龙头山脚下那块空地作为建房之所,也不会再来这里了。
那从开阳河中把水引过来就有了希望,龙田村也有救了。
“虿奴,你先回去,不要乱跑。”周显把双手紧紧捂住胸口的小屁孩打发回家,因为自己带了刀和瓦罐,不便久留,看了一会也悄悄回家了。
“娘,村里来了外人?”把东西放好,这才来到堂屋里,问着在纳鞋底的母亲。
“是啊,听说是一个富家翁,要买下龙头山那片荒地。”李氏头也没抬一下,专心地做着活计。
“买荒地做什么?”周显明知故问,难怪看到村民一个个那么兴奋,龙头山脚下那片空地是属于整个村子的,卖了的话,整个村子的人都能沾光,就算平分下来没有多少钱,但也足以令大家高兴了。
“这就不清楚了。”李氏摇头说道,抬头看了他一眼,“刚刚干什么去了?偷偷摸摸的。”
“嘻嘻。”周显随意糊弄过去,“娘,我去读书了。”
“嗯,黯奴乖,晚上娘给你蒸鸡腿吃。”李氏也没细究,孩子还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书房里,周显继续改编大业,这可都是钱啊,是钱啊,钱你要不要?当然要!
有钱不赚是王八蛋!
用了大半个时辰,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东拼西凑,结合大周之前的历史,终于把《三字经》给弄好了。
这样一来,三百千就全出炉了,只等什么时候再去县城找那位清风书斋的胡先生。
殊不知那位胡先生已经在满城的打听他了,可惜过去好几天,都没有打探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维之,那位小郎,还是没有消息吗?”万年县以东,有一个鳌头坊,本坊是整个县城最富贵之所,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就连县衙,也临近鳌头坊。
此时一处雕梁画栋的宅院内,书房里正有两个人在交谈,一个五十多岁颌下留着三缕长须,正是胡庸胡先生,字维之。
另一个也差不多的年纪,不过胡须只有短短一撮,修剪得体,气势威严。
“东翁,那小郎不是万年县人士,而万年县周边,最少有二三十个村里,要找一个人,就如大海捞针一般。”胡庸苦笑道,当时只顾着欣赏那《百家姓》了,反而忘了问最重要的事,那小郎叫什么名字,乡居何处。
威严老者也不是真的责怪他,拿起放在桌上的那张纸,又细细看了一遍,感慨连连:“这字是真好,瘦金体,至瘦而不失其肉,真如断金割玉一般,若不是维之你言之凿凿,我绝不信是一个十几岁的小郎写出来的。”
“东翁,起先我也不信,那小郎却当面写下了这几个字,比之《百家姓》上的字更具神韵。”胡庸指了指桌上的另一张纸,上面只有短短十二个字,“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想必这是小郎写的另一篇文章了,读来朗朗上口,可惜只有这几个字,真是让人心痒难耐。”
威严老者也看了一眼,颇觉可惜,继而目光转回手中的《百家姓》上:“吴钱孙李,周赵郑王……哼!”他忽然怒哼一声,眼里有些冒火,“我倒想问问那小郎,吴氏是皇族,排第一那是天经地义,但凭什么我孙氏在钱氏之下,钱氏上溯一千年,不过出了一个钱顼,我孙氏却几代圣人,还比不得一个钱顼吗?”
这个话题,胡庸就不好接口了,他很清楚,天下几大世家,谁都想压谁一头。
比朝中的人脉,比家中的珍藏,比子孙的出息,任何东西都要攀比一番,更不用说比名头了,《百家姓》一文意义重大,必能传扬天下。到时人人都说孙氏排在钱氏之下,出身孙氏的东翁肯定是不满意的。
“算了,那小郎毕竟年幼,我不与他计较,等找到他,让他改一改便是。”威严老者放下纸张,看着胡庸道,“马上就是万寿节了,陛下登基十载,御极宇内,维之,你说这次送什么贺礼为好?”
“唔……”胡庸想了想,忽然瞥见桌上的纸张,心中一动道,“东翁,你认为这个如何?”
“《百家姓》?”威严老者一怔。
“正是。”
“可那小郎还未找到,就这么送上去?还有这纸实在是……”他不好直说写字的纸质地太差,送给陛下未免有些不敬,“要不誊抄一份?”
“东翁,誊抄之后,这瘦金体就没了。”胡庸指了指纸上的那些字。
威严老者一想也是:“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先找到那个小郎,若真没办法,就只能遣人去县衙了……我那女婿,对我这个岳丈可不如对维之你那么恭敬,不如维之你代我去一趟?”
“我尽力一试。”胡庸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那位知县虽说是东翁的女婿,但同样出身世家,且眼下两家有些龃龉,往来不似之前那般亲密。
“那我就等维之你的好消息了,发动县衙的人找,总比我这下野之人要容易得多。”威严老者有些自嘲地说道。
胡庸不好接口,两人又说了会话,他便从书房辞别而出,带上了《百家姓》和那写有十二字的纸。
虿奴才一个八岁的小屁孩,许是此前素狠了,难得有大口吃肉的机会,所以一吃就停不下来。
“虿奴,这个你拿回去,要藏好了,不能被你娘发现,但是可以给阿姊知道,阿姊给你饭团吃,对你那么好,你也要给她肉吃,是不是?”周显谆谆善诱,就怕他一个人回去忍不住都吃了,撑坏肚子。
“嗯,嗯。”虿奴双眼冒光,流着哈喇子连连点头。
周显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记住了,不能一个人偷偷吃完,不然下次就不带你抓兔子烤肉吃。”
“嗯,给阿姊吃,不让娘知道。”虿奴小脸上满是认真,但油腻腻的嘴实在太显眼了。
周显用手帮他抹了抹,一手的油,暗感没有纸巾就是不方便,连拉屎都要用厕筹,一种竹制的小木片,简直能愁死人。
用干净的树叶,把剩下的烤兔肉包好,塞进虿奴的衣襟里,这才带着他一起走回村子。
不料村中却很热闹,一辆簇新的马车停在村老家门前,门口还有七八个打扮普通但不明觉厉的年轻汉子守在两侧,村民们聚在一边,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从一个个脸上的振奋神情看,似乎有什么好事发生。
周显瞄了一眼,心中顿时一喜,因为那七八个不明觉厉的家伙,赫然是好几天前见过的那位老伯的护卫。
护卫出现在这里,那位老伯可能也在,也许就在村老家中。
村老就相当于村长,基本上村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能说得上话,老伯既然来找他,用意不言自明。要不是选了龙头山脚下那块空地作为建房之所,也不会再来这里了。
那从开阳河中把水引过来就有了希望,龙田村也有救了。
“虿奴,你先回去,不要乱跑。”周显把双手紧紧捂住胸口的小屁孩打发回家,因为自己带了刀和瓦罐,不便久留,看了一会也悄悄回家了。
“娘,村里来了外人?”把东西放好,这才来到堂屋里,问着在纳鞋底的母亲。
“是啊,听说是一个富家翁,要买下龙头山那片荒地。”李氏头也没抬一下,专心地做着活计。
“买荒地做什么?”周显明知故问,难怪看到村民一个个那么兴奋,龙头山脚下那片空地是属于整个村子的,卖了的话,整个村子的人都能沾光,就算平分下来没有多少钱,但也足以令大家高兴了。
“这就不清楚了。”李氏摇头说道,抬头看了他一眼,“刚刚干什么去了?偷偷摸摸的。”
“嘻嘻。”周显随意糊弄过去,“娘,我去读书了。”
“嗯,黯奴乖,晚上娘给你蒸鸡腿吃。”李氏也没细究,孩子还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书房里,周显继续改编大业,这可都是钱啊,是钱啊,钱你要不要?当然要!
有钱不赚是王八蛋!
用了大半个时辰,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东拼西凑,结合大周之前的历史,终于把《三字经》给弄好了。
这样一来,三百千就全出炉了,只等什么时候再去县城找那位清风书斋的胡先生。
殊不知那位胡先生已经在满城的打听他了,可惜过去好几天,都没有打探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维之,那位小郎,还是没有消息吗?”万年县以东,有一个鳌头坊,本坊是整个县城最富贵之所,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就连县衙,也临近鳌头坊。
此时一处雕梁画栋的宅院内,书房里正有两个人在交谈,一个五十多岁颌下留着三缕长须,正是胡庸胡先生,字维之。
另一个也差不多的年纪,不过胡须只有短短一撮,修剪得体,气势威严。
“东翁,那小郎不是万年县人士,而万年县周边,最少有二三十个村里,要找一个人,就如大海捞针一般。”胡庸苦笑道,当时只顾着欣赏那《百家姓》了,反而忘了问最重要的事,那小郎叫什么名字,乡居何处。
威严老者也不是真的责怪他,拿起放在桌上的那张纸,又细细看了一遍,感慨连连:“这字是真好,瘦金体,至瘦而不失其肉,真如断金割玉一般,若不是维之你言之凿凿,我绝不信是一个十几岁的小郎写出来的。”
“东翁,起先我也不信,那小郎却当面写下了这几个字,比之《百家姓》上的字更具神韵。”胡庸指了指桌上的另一张纸,上面只有短短十二个字,“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想必这是小郎写的另一篇文章了,读来朗朗上口,可惜只有这几个字,真是让人心痒难耐。”
威严老者也看了一眼,颇觉可惜,继而目光转回手中的《百家姓》上:“吴钱孙李,周赵郑王……哼!”他忽然怒哼一声,眼里有些冒火,“我倒想问问那小郎,吴氏是皇族,排第一那是天经地义,但凭什么我孙氏在钱氏之下,钱氏上溯一千年,不过出了一个钱顼,我孙氏却几代圣人,还比不得一个钱顼吗?”
这个话题,胡庸就不好接口了,他很清楚,天下几大世家,谁都想压谁一头。
比朝中的人脉,比家中的珍藏,比子孙的出息,任何东西都要攀比一番,更不用说比名头了,《百家姓》一文意义重大,必能传扬天下。到时人人都说孙氏排在钱氏之下,出身孙氏的东翁肯定是不满意的。
“算了,那小郎毕竟年幼,我不与他计较,等找到他,让他改一改便是。”威严老者放下纸张,看着胡庸道,“马上就是万寿节了,陛下登基十载,御极宇内,维之,你说这次送什么贺礼为好?”
“唔……”胡庸想了想,忽然瞥见桌上的纸张,心中一动道,“东翁,你认为这个如何?”
“《百家姓》?”威严老者一怔。
“正是。”
“可那小郎还未找到,就这么送上去?还有这纸实在是……”他不好直说写字的纸质地太差,送给陛下未免有些不敬,“要不誊抄一份?”
“东翁,誊抄之后,这瘦金体就没了。”胡庸指了指纸上的那些字。
威严老者一想也是:“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先找到那个小郎,若真没办法,就只能遣人去县衙了……我那女婿,对我这个岳丈可不如对维之你那么恭敬,不如维之你代我去一趟?”
“我尽力一试。”胡庸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那位知县虽说是东翁的女婿,但同样出身世家,且眼下两家有些龃龉,往来不似之前那般亲密。
“那我就等维之你的好消息了,发动县衙的人找,总比我这下野之人要容易得多。”威严老者有些自嘲地说道。
胡庸不好接口,两人又说了会话,他便从书房辞别而出,带上了《百家姓》和那写有十二字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