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盛世之下,村中一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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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郎君,小郎君,慢些走,小心前面的车——”

    周显很亢奋,迈着双腿狂奔,一个多月的时间,快把他憋疯了,难得出来一趟,怎么能不到处撒欢呢。

    不过拐角处冲出一辆牛车,吓得他急忙闪避,也吓得跟在身后的符叔面色苍白。

    “吁!”驾车的车夫连忙拽紧绳子,惊出一身冷汗。

    “小郎君——”惊魂未定间,周显被一把抱住,粗糙的大手力气有些大,几乎要锁断他的肋骨。

    “符叔,我没事。”他看了眼牛车,车夫是个三十来岁的壮汉,身边还坐着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没来得及细看,只知道眼睛贼亮。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们回去,回去。”符叔不管不顾,抱着他就走。

    周显想要挣扎下地,奈何人小力弱,只能任由被抱着。

    回到村东头的家,是一个二进的宅院,在这小小的龙田村里,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刚跨进院门,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从里间走了出来,慈眉善目的样子。

    “黯奴回来了。”见到被符叔抱在怀里的周显,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娘。”周显有些不自然地叫了句,虽说已经一个多月了,但还是觉得拗口。

    “乖,娘托你溪狗叔买了饴糖,今天我们吃饴糖饼。”年轻妇人走到他面前,拿出一块手绢,给他擦额头上的汗水。

    “娘,我十三岁了,不吃糖了,吃糖容易坏牙。”周显摇了摇头,他又不是没吃过多少糖的小屁孩。

    “坏牙?你听谁说的?”年轻妇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似乎这个说法很新奇。

    “书里看到的。”周显赶忙找了个借口。

    年轻妇人欣慰地笑了笑:“黯奴懂事了,会看书了,饴糖饼,真的不吃吗?”

    “不吃了。”周显肯定地点头。

    “好,那娘就留起来,等什么时候想吃了,就告诉娘。”年轻妇人揉了揉他的脑袋,以为孩子想一出是一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嘴馋了。

    周显暗中撇了撇嘴,这是把他当成小孩哄了,作为一个穿越人士,什么糖没吃过,早就腻了,更不用说,这里的饴糖黑糊糊的一坨,跟浆糊似的,而且味道还不甜,夹杂着一股怪味,恐怕只有从没吃过甜食的人,才会把它当宝。

    “娘,爹呢?”

    “你爹又去田里了,这几个月干旱,也不知道老天爷什么时候下场雨。”年轻妇人抬头望了望天,高高悬挂在天上的烈日让她不由自主地拿起手遮挡眼睛,不过可能是不想孩子操心这个,她又转开了话题,“黯奴,娘去六鲛婶家里借点碎布,给你纳一双新鞋,你就可以体面地去舅舅家了。”

    “嗯。”周显重重地点头,父母的关爱之情他是无法拒绝的,在这个单纯的小村庄里,邻里之间借东西是很寻常的,从针头线尾,到碎布、油盐、鸡蛋什么的都可以,下次还上就行了。

    目送娘亲出了院子,周显回头看向符叔:“符叔,真的干旱几个月了吗?”

    “是的,小郎君,地里的庄稼都快枯死了,要不是还有一点溪水,怕是今年都过不下去嘞。”符叔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四十多岁,正当壮年,可岁月却已经在他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看起来就像五六十岁,但身体很健朗,每天早起都能健步如飞。

    “也浇灌不了多久了,听说上游的七星村已经开始筑坝截水了,唉,不知道到时候又要打成什么样哟。”符叔很是感慨了一句。

    周显眼珠子转了转,说:“符叔,我去读书了。”

    “好的,小郎君,有什么事你就叫我。”符叔在家里不但是管家,还兼职门房、佃户、帮佣,在周家这里做了几十年,兢兢业业。

    周显进了左侧的厢房,这里是一间书房,空间不大,东西也不多,靠东面竖着一个残旧的书架,上面零零散散摆放了几十本书。

    中间是一张残旧的桌子,椅子比较簇新,因为是新做不久,总体上,房间看起来有些旧,但是很干净,这都要多亏家里有个勤快的女主人。

    周显来到桌前,垫上常年练字的木板,用毛笔蘸上溪水,开始写字。

    虽说周家在龙田村里算是“大户人家”,但是纸和墨这些东西,除非是有必要,否则练字的话都是木板和溪水,能省一点是一点。

    而且笔迹干了,还可以接着用,都不需要换写字的“纸”。

    他在纸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周显,小名黯奴。

    黯就是黑的意思,连起来读的话,那就不好听了。

    这不能怪父母瞎取名字,其实古代人取小名都是以俚俗丑贱为主,上起贵胄王孙,下至贩夫走卒,莫不如此,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长辈对小儿钟爱怜惜之至,惟恐不能顺利健康成长,遂有意标示卑贱,用逆反方式掩饰亲昵的感情。

    他刚出生时很黑,像小猴子一样,就有了黯奴的小名。

    不过随着年龄渐长,却越来越白,到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唇红齿白的翩翩美少年。

    经过一个多月的“明察暗访”,他已经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这里是大周朝,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而是一个从没出现过的周朝。

    大周建国不足二十年,周太祖刚挂不久,继承大宝的也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主,登基不满一个月,就派遣名将,灭了周边一个时不时来打草谷的草原蛮族。

    如今天下承平十载,大周内外咸服,万邦来贺,周国国势蒸蒸日上,可以说是盛世之景。

    龙田村位于京畿之内,距离京城开阳三十里,属于万年县管辖。

    周显初来乍到,小心翼翼在家装病一个月,才敢露头。

    等了一会,木板上的字迹很快就干透了。

    他重新开始写,用的是瘦金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瘦金体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因笔画相对瘦硬,故笔法外露,尤其写大字时更见风姿绰约,是一种风格相当独特的字体。

    无论是瘦金体还是《三字经》,在这个世界上都没有出现过,是独属于他的东西。

    上辈子在酷爱书法的爷爷的熏陶下,临摹过《楷书千字文》《秾芳诗》《夏日诗贴》《神霄玉清万寿宫诏》《瘦金体草书千字文》等徽宗作品,三十多年笔耕不辍,不说已经集书法之大成,至少写出来能让人称一句“大师”。

    虽说眼下这个身体笔力不行,但写出来也似模似样,自成一派。

    在书房写了一会字,周显就出来了。尽管母亲话题转得很快,但他还是记下了干旱的问题。

    旱灾是可怕的,尤其对于农民来说,这关乎生死大事,一旦没了田里的收获,那就只能饿肚皮,严重点还要卖儿卖女。

    他家里不愁吃喝,勉强算是小富之家,但遇上旱灾,恐怕也撑不了多久,所以,要想个办法给家里开源节流才行。

    白糖、玻璃、酿酒、烧瓷,他统统都懂一点,但没什么用,不说材料的问题,光是摸索也要摸索一段时间,还不一定能行,家里可没有那么多东西供他糟蹋。

    所以想想,还是卖字最为实际。

    他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这一手瘦金体了,希望这个世界的古人,能有点眼光。

    周显出了书房,径自钻进了父母的房间,因为纸和墨的贵重,所以都被老爹收藏在了自己的卧房里,而书房里除了书,什么都没有。

    偷偷摸摸拿了一卷纸和一块墨锭,出门时,遇到了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路过的符叔:“小郎君,你拿纸墨……”

    “写字。”周显回答得很认真。

    “那是郎君的珍藏,希望小郎君能爱惜。”符叔看着他手中的纸墨,眼角跳了跳。

    “放心吧,符叔,我不会胡乱挥霍的。”周显说。

    “那我就不打扰小郎君用功了。”符叔虽然这样说,但仍一脸肉疼。

    没办法,古代的纸墨实在太珍贵,又因为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更加不可多得。一些穷人家里,可能连纸张都没见过。

    周显拿了纸墨回书房,先在砚台里倒了些溪水,然后用墨锭研磨。

    磨墨也是有技巧的,不能胡乱磨,要懂得轻重,快慢适中,用力过轻过重,太急太缓,墨汁皆必粗而不匀。

    周显对磨墨早就驾轻就熟,未几,就磨好了。

    他把白纸摊开,犹豫着写什么好,《三字经》肯定是不行的,里面有好多的典故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急切之间他又不能完善修改。

    《千字文》他也能默背下来,当初练字时差点练吐了,但也有和《三字经》相同的问题,所以放弃。

    倒是另一本启蒙读物可以用上一用,那就是跟《三字经》《千字文》合称三百千的《百家姓》。

    大周朝自古就是华夏后裔,姓氏与他所熟知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同,不过大周皇族姓吴,所以要把吴姓放在前面,只需把吴字和赵字对调一下,就变成了,吴钱孙李,周赵郑王。

    “冯陈褚卫,蒋沈韩杨。朱秦尤许,何吕施张……”

    周显下笔如有神助,一篇《百家姓》挥就而成,全文共五百六十八个字,不过他用了逗号和句号隔开。

    写完后,他又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错漏之处,这才吹干了墨迹,将纸卷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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