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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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远的北方,寒冷贫瘠。哈梵正身处祖陵,为自己的女儿多狸进行洗礼仪式。身后,是卡萨与苏利耶两员大将。门外,是一众黑袍巫师,低声念诵着祝语。草原之上,神

    狸部落的数万铁骑,正整齐地望向祖陵之上,肃杀冰冷。对于大燕的攻击终于宣告结束。至少以神狸当前的体量,还不足以彻底战胜大燕,再打下去毫无意义。不过利刃出鞘不会这么容易收回,宝刀不能斩断大燕国祚,却足以

    令草原群雄折腰。

    等到洗礼完成,哈梵就会带着神狸的铁骑,横扫草原十四部落,让整个草原彻底一统。

    巫师们念诵着祝福咒文,将象征着新生与茁壮的种子洒在多狸的两侧,等到仪式结束,巫师们各退一步,哈梵立刻上前,心疼的抱起被放在冰冷地面上的多狸。多狸在哈梵的怀里,咯咯的笑,咿呀着向着巫师洒下的种子伸出手,随意的舞动着。忽然,那种子竟然破开了壳,露出了翠绿的尖芽。离得最近的巫师发觉异样,吓得尖

    叫起来。哈梵抬起头,赫然发现缠绕在祖陵古老墙壁上的藤蔓,竟然在缓缓生长蔓延。巫师们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多狸话还不会说,路也不会走,倒是先学会了催花生叶,这还能用天赋异禀这四个简单的字来形容吗?就连当今大巫哈梵和那百年难遇的天

    才荼盈,也是经过了无数磨炼和修行,才懂得如何驾驭自然能量。从不曾听说有人生下来就会使用巫术,这简直是神明手段。哈梵发着抖,惊喜的不能自己。因为他知道,还有一个人,和多狸一样,天生法体。而那个人,后来统一了草原诸部,带领大军,踏平了南曜,建立起了鸿蒙大陆有史以

    来最伟大的帝国。

    那个人,就是天命汗哈桑克。

    哈梵激动的抱着多狸,高举过头,胸中激昂已经难以付诸于言语。门外的苏利耶和卡萨推门而进,见到眼前景象,颇是震惊:“大巫,这是……”

    “神狸,必将统一草原,横扫天下!”哈梵回过头,豪迈的笑着,目光如炬,“我要将一个统一的草原,交给我的女儿,她才是天命所选!”

    片刻之后,哈梵在苏利耶与卡萨的护卫下走出了祖陵。面前是集合成阵的神狸士兵,旌旗招展刀枪如林。

    哈梵将手中的权杖高举,高声喝道:“五百年了!”

    “我们,曾是大陆的主人。我们,曾是天命所选的王者。”“但天命家族覆灭,已经过了整整五百年!这五百年,我们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苟延残喘,受尽屈辱!这五百年来,草原部落四分五裂,各自为战,星落雨散在这茫茫草

    原之上!更有向燕国摇尾乞怜的叛徒——”

    哈梵的权杖猛一点地,风声呼啸之中,这一声清脆的响声仍然传进了每一个神狸战士的耳中。

    “——将我族的夙愿弃之不顾,将我族的耻辱忘得一干二净!”

    台下将士怒声高呼,声浪迭起。“可如今,”哈梵上前一步,顿了一顿,“神狸已不再是那个与燕奴苟合的神狸。我等,才是天命家族留下的最后薪火!才是草原正统的主人,那些自诩天命后裔的残党,必

    须向我等俯首称臣

    卡萨和苏利耶站在哈梵的身后,对视一眼,都单膝跪地,向哈梵跪拜。哈梵张开双臂,此刻风声更甚。

    “当十四部归一,天命重现,这五百年来我们遭受的屈辱,遭受的压迫,将会千百倍,奉还给那群燕奴反贼!整个南曜,都将在神狸的怒火中,熊熊燃烧!”

    哈梵将权杖向南方一指:“神狸将士听命!”

    卡萨和苏利耶同时应答:“是!”

    “明日朝阳升起之时,虎卫熊卫兵分两路,一路向东,一路向西。让沿途部族皆臣服于神狸,待两军相会,天命重现,复我江山!”

    “遵命!”卡萨率先站起身,向着台下高呼,“天命重现,复我江山!”

    “天命重现,复我江山!天命重现!复我江山!”

    ………

    草原的洗礼日,也是天京的冬樱节。天京城的冬樱花,在晚冬的寒风中嫣然绽放,花香四溢。

    今年的冬樱,开的更艳。

    而人们为了忘却战争带来的悲伤,冬樱会上高挂的灯笼,也比往年多了几番。凛冬深夜,瑞雪初降,天京城浸染在一片朦胧的烛火中,花雪纷飞,美的惊艳。

    而在深巷暗处,流光溢彩中,几道不和谐的黑影一闪而过。只见两三名黑衣人行迹不定,踩着灯笼下殷红的光,顺着阴影,一路摸索,向远方恢弘的皇宫奔去。皇宫之中,赤忠正逗着手里的鹦鹉,穿着与平时不同的红色绫罗,数十名仆人站在两侧,毕恭毕敬。在皇上的面前,赤忠只是个忠心耿耿的奴才,可在他人的眼中,却是

    皇帝面前的大红人,至少,曾经是如此。赤忠百无聊赖地将鹦鹉递给一旁的仆人,仆人小心翼翼的接过鸟笼,其他下仆也立刻一拥而上,将鸟笼护在中间。这鹦鹉掉一根羽毛,他们之中也要跟着掉一颗脑袋。赤

    忠看着窗外月色,低声询问:“皇上冬樱节去太庙焚香,回来了吗?”

    “回禀公公,皇上还在太庙,祭奠先祖呢。”

    赤忠回过头,面露怒意:“那咱家派去查王景的人,可查出些什么了吗?”

    “这……”家仆们面面相觑,不知那个叫王景的太监走了什么运,本是个莫清江手下的小太监,却一跃成为了现在皇上最器重的宦臣之一。据说燕皇暗地里拜访王景的次数,比见皇

    后还多。

    其中理由,赤忠自然明白。因为那王景把皇上最心爱的刘宸瑞,送还给了皇上!眼看着王景仗着大功,又暗中照料着见不得光的小皇子,在皇上心中的地位早就超过了自己。许多朝臣虽然不明其中缘由,却也去奉承巴结,赤忠看在眼里,心里何尝不

    急!可要是轻举妄动,牵连到王景正照料着的三皇子,那皇上龙威震怒,谁都没有好果子吃。为此,只能等着王景在对待三皇子的事情上犯错,或者,让他犯错——

    就在此时,一名家仆凑到了赤忠身后,小声道:“禀公公,人到了。”

    赤忠立刻露出喜色,忙让下仆打开大门。几名黑衣人踏着风雪,跪在了赤忠的面前。赤忠急不可耐,连忙上前:“事儿办妥了吗?”

    “回禀公公,那王景未曾离开侯府半步。”

    “那,事儿是没办?”

    “回禀公公,是。”

    赤忠勃然大怒:“废物!都是废物!给我滚回去埋伏着,见机行事!”

    “在下不敢。”

    赤忠一愣,不敢?这些江湖杀手,竟敢对他赤忠说个“不敢”?赤忠气得浑身发抖,用手指着那人:“你们别不知好歹——”

    “公公息怒,在下也不愿如此,但这是皇上的意思。”

    皇上?赤忠顿时定在了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就看一名杀手抬起头,舔了一下嘴唇:“皇上说了,公公知道的太多,想得更多,这样不好。”

    赤忠只感到脖子一凉,看着那杀手的利刃,沾着些如冬樱般鲜红的液体。目光滑过,刀柄上,有一只长蛇吐信。

    “皇……上……”赤忠倒在血泊之中,仆人们尖叫着乱成一团。三名黑衣人缓缓起身,斗篷垂下,漆黑的锦衣上,绣着一只金边枭爪。他们面带微笑地拔出腰间的利刃,像是屠户看着一群

    待宰的牲畜:“王总管说了,杀光。”

    血肉横飞之中,那只鹦鹉趁乱冲出了鸟笼,向着窗外的月色飞去。几片羽毛缓缓飘落,浮在蔓延的血水之上。

    “哇——”

    王景拿着一匙牛奶,哄着哭闹的王佑。刘威扬坐在一旁,闭目养神。侯府门外,一行人步履如风,领头的人远远向侯府里一望,立刻回头示意。枭卫们心领神会,将刀尖尚未干涸的血液擦拭干净,边走边整顿仪表,跨过大门,便直接跪在

    了皇帝和王景的面前。

    听闻赤忠的死讯,刘威扬的脸上全无半点波动,却勾起了一丝不带情感的微笑,侧过头看向庭园之中,冬樱正盛。仿佛赤忠这个人,对于他刘威扬,从来就没存在过。

    知道宸瑞秘密的人,又少了一个。

    ……

    光阴似箭,岁月如刀。眨眼之间,十八年过去了。十八年时间,神狸的铁蹄踏遍了草原每一处角落。昔日的十四部已经不复存在,尽数归附于神狸麾下。所有试图抗拒者,都被无情屠杀,成为滋润草原的肥料。神狸不再

    是一个部落的名讳,而是君临整个草原的第二个天命。杨烈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而这十八年间,燕皇刘威扬恢复枭卫,并靠他们清洗朝堂。长蛇刀、夜枭服,百官谈之色变,噤若寒蝉。曾经于午门带头跪拜逼宫的六部尚书皆死于非命,学士陈逸峰更

    是在醉晴楼前暴毙,从此,醉晴楼的名号便从天京城中销声匿迹。那年,夏日炎炎。顾世维独处府上,六部尚书一个接一个的死于非命。他知道这“非命”,很快也会落在他的头上。顾世维遣散了大半家仆,独自一个人坐在顾府院内,和

    自己下棋。等了半响,却不见那传闻中的夜枭服,只看到心爱的花草发了蔫,顾世维便放下棋子,亲自去打水浇花。

    当他回到院中,却看见一身布衣的刘威扬,正坐在院内的石凳上,饶有兴致地琢磨着顾世维设的棋局。

    身后,是入境已经威震百官的枭卫大统领,王景。

    顾世维面色如常无悲无喜,默默地放下水壶,坐在燕皇的对面。刘威扬盯着棋盘,头也不抬:“顾丞相,许久没和朕对弈一盘了吧?”

    顾世维长叹一声:“陛下何出此言?你我君臣不是一直在下么?只不过现在才出结果。臣一着不慎,满盘皆错。”

    “这么说,顾丞相是有求和之意?”

    “臣不敢。”

    刘威扬冷笑一声,拂袖起身:“朕看,这盘棋,还是算和!”

    顾世维没有抬头,只听着二人的脚步渐行渐远。次日,顾世维告老还乡,天子三次挽留,最终只能同意。从此大燕朝堂之上再无人能对天子掣肘。刘威扬为荼盈留下的广袤猎场,也成为了新军神策的军营和练兵场。莫

    家父子借着皇上的名号,盘剥百姓垄断商道,大燕百业萧条民生凋敝。但莫家的银子,乃是神策军的饷源,于他们这种行为,刘威扬不闻不问,旁人也就奈何不得他们。南曜的历史翻过了新的一页,昔日婴儿终于变成了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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