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凡人的悲哀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在飞火他们到达饭厅的时候,千寒和冰岚也回来了。
这时,饭菜还未做好端来,趁着还未吃饭,千寒就打算先将收集到的情报说一下。
“狐狸,你们速度还挺快的啊,这么快就回来了。”飞火戏谑道,说完,还很好心地给他们各倒了一杯茶。
千寒端起茶杯就是猛灌一大口,像是还不觉得解渴般,自己又给满上了一杯,喝完后这才觉得舒服了点。
他的表情是有些微妙的,关于他所查到的资料来看,接下来要发展的事有点不简单啊。
“你们查到了什么?”司徒尘抱着小幸,同样很好奇他们查到的结果。
千寒放下手中茶杯,这才道:“我和冰岚是兵分两路去查的,我去了昆山下一个叫桐儿村的地方,冰岚则是负责调查那女人在王城这边的所有事宜。”
其实就算司徒尘不问,他也会先开口提这件事的,只是……千寒停住了嘴,看着司徒尘怀中的小幸,眉头皱起。
小幸现在的确是还小,可他也是会有自己的想法的,有时候大人不小心说的话,就有可能被孩子铭记一生,现在当着小幸的面提起他生母的事,好像不太好吧。
千寒给飞火递了个眼色,示意她小幸还在这里,他不太好说话啊。
同样的,冰岚也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她也不想当着小幸的面说这事儿。
哦,这个问题啊,其实很好办的啊。
飞火很是从容淡定地掏出了一张黄符来,又该是到了汤圆的符箓出场的时候了!
“你哪来的符啊?”千寒还真是觉得有点郁闷了,他怎么还不知道飞火会画符了?
飞火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这张符,动作乍一看还有那么点像模像样,她晃了晃手中符纸,道:“这是隔音符,从汤圆那里抢来的,我现在还没有学会画,若是想画,倒也不难。”
“汤圆?能吃吗?”冰岚不是很明白飞火说的话,一颗汤圆还能画符?这颗汤圆怕不是成精了吧?!
汤圆?司徒尘咋觉得这个称呼有点耳熟呢,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一看,就晓得他们没能想起来,飞火没好气地补充道:“唐志远。”
“哦!”×3。
两妖一人恍然大悟,要说这唐志远嘛,他们就晓得了。
唐志远,不就是他们从暮烟城回来的路上遇到的那个碰瓷儿的道士嘛,相处了一段日子,还算熟。
唐志远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丞相府这群人和妖的心目中,就只是个碰瓷儿的,要是知道了,他肯定是要提着大刀冲过来砍了!
飞火激发隔音符,将小幸隔开来,虽然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太厚道,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小幸好,也只能这样做了。
好了,问题解决了,该说什么就大胆说出来吧!
“那就从我这边说起吧。”千寒端正了一下坐姿,表情似乎有些严肃,道:“小幸生母叫做苗莺,生父叫程荣,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祖辈生活在昆山下一个叫做桐儿村的小村子里,家中有一位老母亲。”
千寒对这个老母亲并没有什么好感,眉头紧皱,很是嫌弃道:“苗莺这个婆婆,一心想要个孙子,苗莺第一胎生下了个女儿,老太婆便是对苗莺各种尖酸刻薄,第二胎依旧是女儿,便将这才刚出生的孩子溺毙了,到了第三胎,苗莺这才生下了一个儿子,可惜啊,儿子天生双腿残疾,根本无力医治,再加上程荣嗜酒好赌,家中是越来越穷了,孩子无力抚养,小儿子被丢弃野外,苗莺和大女儿也被卖到了王城的一户人家当下人。”
听到这里,飞火和司徒尘内心的感情有点复杂,一个女人的命运竟是如此可悲,没有一点儿自由,派不上用场了,就要被淘汰,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该活着的样子,这完全只是一个工具罢了!
飞火很是心疼地抬手摸了摸小幸的小脸儿,小幸无疑是幸运的,好歹比起他那个被溺毙的姐姐,是幸运的!纵使被丢弃野外,但最后遇到了他们啊!
别人不要这个可爱乖巧的孩子,他们要啊!他们给予他一个温暖的家,更是给予了他一双健康的腿,让他可以无忧无虑地成长。
飞火想起了苗莺那张没有一点肉的脸,这个女人也是活得相当艰难吧。
女人是不应该为难女人的,但是,是苗莺没有能力护住自己的子女,这样又怎么有资格再让小幸认她做娘?!
飞火心中很是坚决,苗莺没有能力护住小幸,但她有啊!她现在就是小幸的娘!唯一的娘!现在是,以后也一直会是!
小幸表情茫然地看着飞火,娘亲这是怎么了?
司徒尘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傻儿子啊,还不知道这仨只妖为了他的抚养权操碎了心呐。
听了千寒说的,冰岚却只感到生气,“苗莺的夫君和婆婆都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固然有错,但苗莺其实也有错!人自助而天助之,可这个苗莺却没有一点反抗夫家的不公,一味地忍让,最终酿成这样的祸端!”
闻言,一人二妖都诧异地看着冰岚,这个小妮子居然说得这般大义凛然?或者说是,冰岚是真的长大了,看待问题的心态也不同了。
不可否认的是,冰岚说得很对,但归根结底,让苗莺这般忍让的,是当代的男尊女卑思想,以及底层老百姓的愚昧无知。
凡人与妖,终究是不同的,凡人被太多条条框框困住了,根本无法做到真正的自由,这就是凡人的悲哀。
“冰岚,你这边又查到了什么?”飞火收回了自己的手,问道。
冰岚调整了一下自己状态,情绪平稳下来后,这才回答飞火的问题,道:“苗莺带着大女儿在一家大户人家当下人,苗莺或许是因为身子骨的原因,被分配到了厨房,做一下打杂跑腿的事儿,女儿欢欢今年五岁,恰巧主人家有一个同龄的女娃娃,就让欢欢给那人家的小姐当了贴身小婢女,日子过得虽然紧凑,但比起在桐儿村时要好过得多了。”
这时,饭菜还未做好端来,趁着还未吃饭,千寒就打算先将收集到的情报说一下。
“狐狸,你们速度还挺快的啊,这么快就回来了。”飞火戏谑道,说完,还很好心地给他们各倒了一杯茶。
千寒端起茶杯就是猛灌一大口,像是还不觉得解渴般,自己又给满上了一杯,喝完后这才觉得舒服了点。
他的表情是有些微妙的,关于他所查到的资料来看,接下来要发展的事有点不简单啊。
“你们查到了什么?”司徒尘抱着小幸,同样很好奇他们查到的结果。
千寒放下手中茶杯,这才道:“我和冰岚是兵分两路去查的,我去了昆山下一个叫桐儿村的地方,冰岚则是负责调查那女人在王城这边的所有事宜。”
其实就算司徒尘不问,他也会先开口提这件事的,只是……千寒停住了嘴,看着司徒尘怀中的小幸,眉头皱起。
小幸现在的确是还小,可他也是会有自己的想法的,有时候大人不小心说的话,就有可能被孩子铭记一生,现在当着小幸的面提起他生母的事,好像不太好吧。
千寒给飞火递了个眼色,示意她小幸还在这里,他不太好说话啊。
同样的,冰岚也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她也不想当着小幸的面说这事儿。
哦,这个问题啊,其实很好办的啊。
飞火很是从容淡定地掏出了一张黄符来,又该是到了汤圆的符箓出场的时候了!
“你哪来的符啊?”千寒还真是觉得有点郁闷了,他怎么还不知道飞火会画符了?
飞火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这张符,动作乍一看还有那么点像模像样,她晃了晃手中符纸,道:“这是隔音符,从汤圆那里抢来的,我现在还没有学会画,若是想画,倒也不难。”
“汤圆?能吃吗?”冰岚不是很明白飞火说的话,一颗汤圆还能画符?这颗汤圆怕不是成精了吧?!
汤圆?司徒尘咋觉得这个称呼有点耳熟呢,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一看,就晓得他们没能想起来,飞火没好气地补充道:“唐志远。”
“哦!”×3。
两妖一人恍然大悟,要说这唐志远嘛,他们就晓得了。
唐志远,不就是他们从暮烟城回来的路上遇到的那个碰瓷儿的道士嘛,相处了一段日子,还算熟。
唐志远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丞相府这群人和妖的心目中,就只是个碰瓷儿的,要是知道了,他肯定是要提着大刀冲过来砍了!
飞火激发隔音符,将小幸隔开来,虽然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太厚道,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小幸好,也只能这样做了。
好了,问题解决了,该说什么就大胆说出来吧!
“那就从我这边说起吧。”千寒端正了一下坐姿,表情似乎有些严肃,道:“小幸生母叫做苗莺,生父叫程荣,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祖辈生活在昆山下一个叫做桐儿村的小村子里,家中有一位老母亲。”
千寒对这个老母亲并没有什么好感,眉头紧皱,很是嫌弃道:“苗莺这个婆婆,一心想要个孙子,苗莺第一胎生下了个女儿,老太婆便是对苗莺各种尖酸刻薄,第二胎依旧是女儿,便将这才刚出生的孩子溺毙了,到了第三胎,苗莺这才生下了一个儿子,可惜啊,儿子天生双腿残疾,根本无力医治,再加上程荣嗜酒好赌,家中是越来越穷了,孩子无力抚养,小儿子被丢弃野外,苗莺和大女儿也被卖到了王城的一户人家当下人。”
听到这里,飞火和司徒尘内心的感情有点复杂,一个女人的命运竟是如此可悲,没有一点儿自由,派不上用场了,就要被淘汰,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该活着的样子,这完全只是一个工具罢了!
飞火很是心疼地抬手摸了摸小幸的小脸儿,小幸无疑是幸运的,好歹比起他那个被溺毙的姐姐,是幸运的!纵使被丢弃野外,但最后遇到了他们啊!
别人不要这个可爱乖巧的孩子,他们要啊!他们给予他一个温暖的家,更是给予了他一双健康的腿,让他可以无忧无虑地成长。
飞火想起了苗莺那张没有一点肉的脸,这个女人也是活得相当艰难吧。
女人是不应该为难女人的,但是,是苗莺没有能力护住自己的子女,这样又怎么有资格再让小幸认她做娘?!
飞火心中很是坚决,苗莺没有能力护住小幸,但她有啊!她现在就是小幸的娘!唯一的娘!现在是,以后也一直会是!
小幸表情茫然地看着飞火,娘亲这是怎么了?
司徒尘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傻儿子啊,还不知道这仨只妖为了他的抚养权操碎了心呐。
听了千寒说的,冰岚却只感到生气,“苗莺的夫君和婆婆都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固然有错,但苗莺其实也有错!人自助而天助之,可这个苗莺却没有一点反抗夫家的不公,一味地忍让,最终酿成这样的祸端!”
闻言,一人二妖都诧异地看着冰岚,这个小妮子居然说得这般大义凛然?或者说是,冰岚是真的长大了,看待问题的心态也不同了。
不可否认的是,冰岚说得很对,但归根结底,让苗莺这般忍让的,是当代的男尊女卑思想,以及底层老百姓的愚昧无知。
凡人与妖,终究是不同的,凡人被太多条条框框困住了,根本无法做到真正的自由,这就是凡人的悲哀。
“冰岚,你这边又查到了什么?”飞火收回了自己的手,问道。
冰岚调整了一下自己状态,情绪平稳下来后,这才回答飞火的问题,道:“苗莺带着大女儿在一家大户人家当下人,苗莺或许是因为身子骨的原因,被分配到了厨房,做一下打杂跑腿的事儿,女儿欢欢今年五岁,恰巧主人家有一个同龄的女娃娃,就让欢欢给那人家的小姐当了贴身小婢女,日子过得虽然紧凑,但比起在桐儿村时要好过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