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 西部的一百万种死法
大风起兮,沙飞扬。
这是一座1882年时期的美国西部村庄。
程璐站在广场中心,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看着那漫天飞舞的沙尘,让她想起一首熟悉的旋律。
北京欢迎你,为你开天辟地……
北京欢迎你,在太阳下分享呼吸,在黄土地刷新成绩……
“呸!”
吐出一口沙子,程璐并不满意自己现在的形象,不过好歹是个警长,有一定的特权身份,腰部还别着一把驳壳枪。
也许这位警长还有几个炮车兵手下,最好是听话的那种。
想到这,程璐露出知足的笑容。
对于一个有经验的召唤师,视野工作尤为重要,何况程璐出场比较晚,没有视野的话,很可能被突然出现的敌人暗算偷袭。
当下她打开峡谷地图,发现以村子为中心已经布置好了侦查守卫,心里为程锋和方觉点了个赞。
接着,程璐查看了自己的对线任务。
【剧情简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懦弱的农夫被人抢走了女朋友,而农夫面对的情敌则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而且这个坏蛋枪法一流,如何打败情敌挽回女友芳心,成为农夫生命中最大的难题。
“真狗血!”程璐鄙夷道,这种剧情她都可以猜到结局,无非就是农夫知耻而后勇,最终打败情敌,重新赢回美人的芳心。
【主线任务】帮助斯塔克成为勇敢的牛仔,即完成任务。
任务奖励:生命卡+天2000/天
怎么是这样的任务?
程璐最讨厌养成任务,你要把一个胆小鬼培养成英雄,还不能让他死,且不说剧情节奏相当慢,在这个过程中,敌方打野随时会传送过来支援。
不过有个好消息,从地图上侦查守卫覆盖的情况来看,敌方召唤师并不在村子里,这也给他们下路三人组留下了发育时间。
【支线任务】击杀‘敌方召唤师克里奇、马仔’,即完成任务。
任务奖励:电影副本(随机题材)
程璐喜欢这个支线任务,还有什么比直接击杀对方召唤师更痛快的吗?
“铛铛铛铛铛铛铛……”
就在这时,忽然前方街道上传来一阵震天响的敲锣声,把程璐吓了一跳,接着便看见周围的镇民们纷纷加快脚步向前跑去。
发生什么事了?
程璐还听到有几个人边走边谈,“快走吧,胆小鬼斯塔克要和约翰决斗。”
“他是全村最胆小的人,难道他吃错药了?”
“约翰是我们村出了名的神枪手,我赌约翰一枪打爆斯塔克的脑袋!”
“我赌斯塔克根本不敢来!”
……
程璐听在耳中,这斯塔克不就是任务主角吗?
她好奇心倒被勾了起来,便也随着人流向前走去,只见周围人流纷纷聚集,有几十人在一块木桩边上围了起来。
有个牛仔不耐烦地等在那,应该就是神枪手约翰了。
紧接着,在万众瞩目中,主角斯塔克出场了。
他一路小跑过来,半路还摔了个大跟头,看得程璐哀默大于心死。
若说起来,西部牛仔是一种短暂的历史现象,最初群体来源是美国中西部农场的小伙子,寻求冒险的英国人,东部想脱离父母独立的年轻人,以前叛变的士兵,少数原是奴隶的黑人,一些印第安人,还有自边境的墨西哥人。
在美国历史上,他们是开发西部的先锋,因此被美国人称为“马背上的英雄”,在这个时期内,任何事情都可以拔枪决斗来解决。
“拔枪吧!”约翰威风凛凛地说。
程璐本来还有点担心,主角可别一出场就被人射死了,但她的担心完全是多余。
这斯派克不仅是个胆小鬼,还特别能说废话,程璐足足听他背了半个小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相亲相爱,要和谐,反正就是不拔枪。
有那么一瞬间,程璐耳边仿佛又响起了熟悉的旋律。
北京欢迎你,像音乐感动你,天大地大都是朋友请不用客气……
但这两人为什么要决斗呢?
程璐也听出来了,原来是斯塔克家的羊吃了约翰家的土豆……
就这么大点事,还要决斗?
最后约翰表示,“不想决斗也可以,赔钱!”
就这样,斯塔克认怂了。
未了,约翰还不忘羞辱他,故意开了一枪,吓得斯派克躺在地上装死。
在一阵嘲笑和嘘声中,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
“你没死吧!”程璐走过去,踢了斯派克一脚。
“你好警长,我真的很感谢您插手此事,阻止了这场该死的争执发展下去,太好了!”斯派克开心地说,他还以为程璐救了自己一命,事实上对于他这样一个懦夫,约翰根本不屑于杀他。
程璐说,“我不是来调解的,我觉得一个男人应该为自己而战,你得活得有点尊严!”
“天呐,你可是警长,你怎么能教唆村上的人去决斗呢?”斯派克不可置信地说。
程璐真希望这个主角能有雪晏的骨气,便叹了口气,“你这么怂,早晚你的女人得跟人跑了!”
“这不是您应该担心的问题,再见,警长!”斯塔克说,他拍拍屁股上的土就走了。
这时方觉和程锋也凑过来,两人对斯塔克的表现也很失望。
“烂泥扶不上强!”方觉说,他穿越的角色是个娼妓女老板,走起路来波涛汹涌。
“剧情简介不是说了吗?他心爱的姑娘一定会被人抢走,我不信到了那时候,他还是这副德行!”程锋说,他穿越的角色则是一个修鞋匠,戴着一顶绅士小帽。
程璐说,“剧情太慢了,我们得加快节奏,让他未婚妻早点离开他,这样才能让他知耻而后勇!”
程锋忽然问,“姐,你怎么来这么晚?比我们整整迟了一天!”
说起这个,程璐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还不是因为和雪晏那小子怼了几句,气死我了!”
程锋皱眉道,“你们都说什么了?”
程璐想了想,好像雪晏大言不惭,要击杀敌方打野?
那我说了什么?
“你要真这么有本事,我给你当保姆,对,我说的,怎么了?别说当保姆了,我嫁给你这穷屌丝,行吗……”
程璐不敢再想下去了,脸上闪过无限苦恼的表情,不禁后悔起来,瞧瞧我都说了什么?
万一那穷小子真的carry起来,到时我怎么下台啊?
但程璐又自信地笑了,他又不是神,怎么可能吊打五白呢?
对,等他交出一血阵亡后,看我怎么数落他。
只要想一想雪晏丧气的样子,程璐便觉得扬眉吐气了,心里无比舒坦。
斯派克的未婚妻是个金发妹,名叫露易丝,一看就是嫌贫爱富的绿茶婊。
程璐三人找到露易丝之后,便开始对她说斯派克的坏话。
比如和老太太打牌偷大王、和小孩弹玻璃球耍赖、去厕所从来不洗手、没有责任感、真小人假太监等等……
为了让露易丝早点离开这个懦夫,程璐三人什么恶心说什么,使劲地埋汰主角。
但让三人没想到的是,要论说主角坏话,这妹子说得比谁都欢,把自己未婚夫说得连狗不如,而且越说越委屈,说到后面,终于下定决心要将主角给踹了。
夜幕降临后,程璐三人来到酒吧里,看到主角独自坐在门口喝闷酒,那真叫无比凄凉。
如果此时配上《二泉映月》这首二胡小奏,估计能感动一大片观众,太惨了。
为了让主角早日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程璐三人便邀请主角一起喝酒,进一步培养他变强的决心。
酒馆中布鲁斯小调轻快悠扬,客人们把酒言欢,好不热闹。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程锋幸灾乐祸地问。
斯派克痛苦地捂着脸说,“不知道,也许自杀吧!”
程璐劝他道,“斯派克,虽然你现在就像一条丧家之犬,但你得振作起来,只有你变得强大了,变得勇敢,才能留住美好的事物!”
“你不要安慰我了,1882年的美国边疆,哪有什么美好的事物!”
斯派克不以为然道,“让我来告诉你们,我们正生活在惨不忍睹的地方和年代,美国西部是一个恶心,糟糕、肮脏、危险的地方,不信你们看看身边,除了你们自己,身边任何一切都想杀死你们……”
方觉啤酒喝的有点多,便跟程璐打了声招呼,起身去找厕所了。
主角就像个愤青似的,几杯啤酒下肚后,便开始喋喋不休地吐槽,“在这里,亡命之徒,愤怒的醉汉,被鄙视的娼妓,饥饿的动物、传染病、印第安人、天气……你连蹲茅坑都可能被杀死!”
程璐不解道,“等等,为什么去茅坑也会死?”
主角煞有其事地说,“我冒着生命危险,每次去外面的茅坑上厕所,他妈的,草丛里到处都是响尾蛇,即使我命大不死,你们知道黑死病吗?就算我没有死于黑死病,也许我会被牧师杀死……”
说到激动处,主角拉着两人来到酒馆后面,指着不远处一具尸体说,“看到了吗?那就是我们镇长,他在那躺了三天,死了都没人知道,没有人在意,甚至没有找个人代替他当镇长,也没人动过他!”
话音刚落,几只野狼就将镇长尸体拖走了。
【First Blood】
副本突然出这声提示,程璐姐弟面面相觑,是谁这么可耻的交出了一血?
【响尾蛇击杀了召唤师‘方觉’】
程璐来不及多想,他们跑到厕所时,只见方觉倒在地上,浑身缠满了剧毒的响尾蛇,连净化和屏障都救不活。
这就是西部的一百万中死法之一!
荒诞吗?
扯淡吗?
不!
程璐姐弟已经意识到,主角并不是胡说八道,而事实上,在美国西部那段黑暗时期,远比他们想象的更加危险。
这是一座1882年时期的美国西部村庄。
程璐站在广场中心,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看着那漫天飞舞的沙尘,让她想起一首熟悉的旋律。
北京欢迎你,为你开天辟地……
北京欢迎你,在太阳下分享呼吸,在黄土地刷新成绩……
“呸!”
吐出一口沙子,程璐并不满意自己现在的形象,不过好歹是个警长,有一定的特权身份,腰部还别着一把驳壳枪。
也许这位警长还有几个炮车兵手下,最好是听话的那种。
想到这,程璐露出知足的笑容。
对于一个有经验的召唤师,视野工作尤为重要,何况程璐出场比较晚,没有视野的话,很可能被突然出现的敌人暗算偷袭。
当下她打开峡谷地图,发现以村子为中心已经布置好了侦查守卫,心里为程锋和方觉点了个赞。
接着,程璐查看了自己的对线任务。
【剧情简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懦弱的农夫被人抢走了女朋友,而农夫面对的情敌则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而且这个坏蛋枪法一流,如何打败情敌挽回女友芳心,成为农夫生命中最大的难题。
“真狗血!”程璐鄙夷道,这种剧情她都可以猜到结局,无非就是农夫知耻而后勇,最终打败情敌,重新赢回美人的芳心。
【主线任务】帮助斯塔克成为勇敢的牛仔,即完成任务。
任务奖励:生命卡+天2000/天
怎么是这样的任务?
程璐最讨厌养成任务,你要把一个胆小鬼培养成英雄,还不能让他死,且不说剧情节奏相当慢,在这个过程中,敌方打野随时会传送过来支援。
不过有个好消息,从地图上侦查守卫覆盖的情况来看,敌方召唤师并不在村子里,这也给他们下路三人组留下了发育时间。
【支线任务】击杀‘敌方召唤师克里奇、马仔’,即完成任务。
任务奖励:电影副本(随机题材)
程璐喜欢这个支线任务,还有什么比直接击杀对方召唤师更痛快的吗?
“铛铛铛铛铛铛铛……”
就在这时,忽然前方街道上传来一阵震天响的敲锣声,把程璐吓了一跳,接着便看见周围的镇民们纷纷加快脚步向前跑去。
发生什么事了?
程璐还听到有几个人边走边谈,“快走吧,胆小鬼斯塔克要和约翰决斗。”
“他是全村最胆小的人,难道他吃错药了?”
“约翰是我们村出了名的神枪手,我赌约翰一枪打爆斯塔克的脑袋!”
“我赌斯塔克根本不敢来!”
……
程璐听在耳中,这斯塔克不就是任务主角吗?
她好奇心倒被勾了起来,便也随着人流向前走去,只见周围人流纷纷聚集,有几十人在一块木桩边上围了起来。
有个牛仔不耐烦地等在那,应该就是神枪手约翰了。
紧接着,在万众瞩目中,主角斯塔克出场了。
他一路小跑过来,半路还摔了个大跟头,看得程璐哀默大于心死。
若说起来,西部牛仔是一种短暂的历史现象,最初群体来源是美国中西部农场的小伙子,寻求冒险的英国人,东部想脱离父母独立的年轻人,以前叛变的士兵,少数原是奴隶的黑人,一些印第安人,还有自边境的墨西哥人。
在美国历史上,他们是开发西部的先锋,因此被美国人称为“马背上的英雄”,在这个时期内,任何事情都可以拔枪决斗来解决。
“拔枪吧!”约翰威风凛凛地说。
程璐本来还有点担心,主角可别一出场就被人射死了,但她的担心完全是多余。
这斯派克不仅是个胆小鬼,还特别能说废话,程璐足足听他背了半个小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相亲相爱,要和谐,反正就是不拔枪。
有那么一瞬间,程璐耳边仿佛又响起了熟悉的旋律。
北京欢迎你,像音乐感动你,天大地大都是朋友请不用客气……
但这两人为什么要决斗呢?
程璐也听出来了,原来是斯塔克家的羊吃了约翰家的土豆……
就这么大点事,还要决斗?
最后约翰表示,“不想决斗也可以,赔钱!”
就这样,斯塔克认怂了。
未了,约翰还不忘羞辱他,故意开了一枪,吓得斯派克躺在地上装死。
在一阵嘲笑和嘘声中,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
“你没死吧!”程璐走过去,踢了斯派克一脚。
“你好警长,我真的很感谢您插手此事,阻止了这场该死的争执发展下去,太好了!”斯派克开心地说,他还以为程璐救了自己一命,事实上对于他这样一个懦夫,约翰根本不屑于杀他。
程璐说,“我不是来调解的,我觉得一个男人应该为自己而战,你得活得有点尊严!”
“天呐,你可是警长,你怎么能教唆村上的人去决斗呢?”斯派克不可置信地说。
程璐真希望这个主角能有雪晏的骨气,便叹了口气,“你这么怂,早晚你的女人得跟人跑了!”
“这不是您应该担心的问题,再见,警长!”斯塔克说,他拍拍屁股上的土就走了。
这时方觉和程锋也凑过来,两人对斯塔克的表现也很失望。
“烂泥扶不上强!”方觉说,他穿越的角色是个娼妓女老板,走起路来波涛汹涌。
“剧情简介不是说了吗?他心爱的姑娘一定会被人抢走,我不信到了那时候,他还是这副德行!”程锋说,他穿越的角色则是一个修鞋匠,戴着一顶绅士小帽。
程璐说,“剧情太慢了,我们得加快节奏,让他未婚妻早点离开他,这样才能让他知耻而后勇!”
程锋忽然问,“姐,你怎么来这么晚?比我们整整迟了一天!”
说起这个,程璐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还不是因为和雪晏那小子怼了几句,气死我了!”
程锋皱眉道,“你们都说什么了?”
程璐想了想,好像雪晏大言不惭,要击杀敌方打野?
那我说了什么?
“你要真这么有本事,我给你当保姆,对,我说的,怎么了?别说当保姆了,我嫁给你这穷屌丝,行吗……”
程璐不敢再想下去了,脸上闪过无限苦恼的表情,不禁后悔起来,瞧瞧我都说了什么?
万一那穷小子真的carry起来,到时我怎么下台啊?
但程璐又自信地笑了,他又不是神,怎么可能吊打五白呢?
对,等他交出一血阵亡后,看我怎么数落他。
只要想一想雪晏丧气的样子,程璐便觉得扬眉吐气了,心里无比舒坦。
斯派克的未婚妻是个金发妹,名叫露易丝,一看就是嫌贫爱富的绿茶婊。
程璐三人找到露易丝之后,便开始对她说斯派克的坏话。
比如和老太太打牌偷大王、和小孩弹玻璃球耍赖、去厕所从来不洗手、没有责任感、真小人假太监等等……
为了让露易丝早点离开这个懦夫,程璐三人什么恶心说什么,使劲地埋汰主角。
但让三人没想到的是,要论说主角坏话,这妹子说得比谁都欢,把自己未婚夫说得连狗不如,而且越说越委屈,说到后面,终于下定决心要将主角给踹了。
夜幕降临后,程璐三人来到酒吧里,看到主角独自坐在门口喝闷酒,那真叫无比凄凉。
如果此时配上《二泉映月》这首二胡小奏,估计能感动一大片观众,太惨了。
为了让主角早日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程璐三人便邀请主角一起喝酒,进一步培养他变强的决心。
酒馆中布鲁斯小调轻快悠扬,客人们把酒言欢,好不热闹。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程锋幸灾乐祸地问。
斯派克痛苦地捂着脸说,“不知道,也许自杀吧!”
程璐劝他道,“斯派克,虽然你现在就像一条丧家之犬,但你得振作起来,只有你变得强大了,变得勇敢,才能留住美好的事物!”
“你不要安慰我了,1882年的美国边疆,哪有什么美好的事物!”
斯派克不以为然道,“让我来告诉你们,我们正生活在惨不忍睹的地方和年代,美国西部是一个恶心,糟糕、肮脏、危险的地方,不信你们看看身边,除了你们自己,身边任何一切都想杀死你们……”
方觉啤酒喝的有点多,便跟程璐打了声招呼,起身去找厕所了。
主角就像个愤青似的,几杯啤酒下肚后,便开始喋喋不休地吐槽,“在这里,亡命之徒,愤怒的醉汉,被鄙视的娼妓,饥饿的动物、传染病、印第安人、天气……你连蹲茅坑都可能被杀死!”
程璐不解道,“等等,为什么去茅坑也会死?”
主角煞有其事地说,“我冒着生命危险,每次去外面的茅坑上厕所,他妈的,草丛里到处都是响尾蛇,即使我命大不死,你们知道黑死病吗?就算我没有死于黑死病,也许我会被牧师杀死……”
说到激动处,主角拉着两人来到酒馆后面,指着不远处一具尸体说,“看到了吗?那就是我们镇长,他在那躺了三天,死了都没人知道,没有人在意,甚至没有找个人代替他当镇长,也没人动过他!”
话音刚落,几只野狼就将镇长尸体拖走了。
【First Blood】
副本突然出这声提示,程璐姐弟面面相觑,是谁这么可耻的交出了一血?
【响尾蛇击杀了召唤师‘方觉’】
程璐来不及多想,他们跑到厕所时,只见方觉倒在地上,浑身缠满了剧毒的响尾蛇,连净化和屏障都救不活。
这就是西部的一百万中死法之一!
荒诞吗?
扯淡吗?
不!
程璐姐弟已经意识到,主角并不是胡说八道,而事实上,在美国西部那段黑暗时期,远比他们想象的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