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4章 风之子
扑面而来的是一片绚丽的奢华色彩,展现在面前的是一座富丽堂皇的金色大厅,大片金色渲染的古典主义浮雕,考究的胡桃木家具,以及各种名贵的水晶和银制餐具,给人的视网膜神经带来无与伦比的冲击和震撼。
悠扬的弦乐声中,一个个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身着缤纷夺目的各式礼服,捏着水晶酒杯侃侃而谈,这样的场面很容易让人忘掉刚才经历的凶险,俨然是一场带着浓郁欧洲古典主义奢华气质的名流派对。
叶承欢经过一座香槟塔时,随手从最下面拿起一杯香槟,刚走出不远,香槟塔便哗啦一声倒了下去,酒水和碎玻璃撒了一地,引得人们纷纷侧目。
肇事者倒没事人似的,一边走一边向着一张张陌生面孔频频举杯,还不忘叮嘱身边的女人:“宝贝儿,别那么严肃,到了这里应该放松点儿。”
林佩珊本就不怎么爱笑,此刻满腹心事,也不知道周围有多少明枪暗箭,让她怎么放松。
“赌徒图雷根!”叶承欢远远的便看到图雷根那标志性的秃脑门子,也不顾场合喊了一声。
图雷根正扯着大嗓门站在一群人里云山雾罩的胡喷,等看到叶承欢便裂开大嘴哈哈笑起来,撇下那帮人向着叶承欢张开怀抱。
两人见面拥抱,图雷根又亲吻了林佩珊的手背后,放开嗓门叫道:“我都等你很久了,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刚才去赌场试了试手气。”
一听到赌场,图雷根的眼珠子立马瞪圆了,“怎么样,输了还是赢了?”
“小赢了一点儿。”
“玩的什么?”
“赌大小。”
图雷根解馋似的舔舔嘴唇:“哈哈,再没什么比那更有趣的了,可惜我一到了船上就被几个讨厌的侍者围住,直接就带到了这里。没办法,这里好多朋友,怎么也要应酬一下,如果不是讨厌的应酬,我早就冲进赌场去了。”
这家伙的确不适合应酬,光是他那身不合身的礼服就可以印证这点,这个来自恶棍小镇的粗鲁镇长,实在跟礼服这种东西不怎么配套。
要是不提到赌还好点儿,现在被叶承欢勾起了馋虫,又不好马上离开,他不免烦躁起来,也不管这是什么场合,扯脖子大声大气的骂娘:“该死的,我讨厌这场聚会,讨厌这身礼服,讨厌这帮道貌岸然的混蛋们……对了,还有这个曲子,这是什么该死的曲子这么难听……”
他直接冲到乐队里面,冲着指挥一通嚷嚷:“你们奏的是什么东西,简直糟糕透了,把这里的气氛搞得死气沉沉的!激情,朋友们,我喜欢激情。我要的是这样的曲子。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
乐队跟着他的节奏演奏起来。
“没错,就是这个曲子,哈哈哈哈,这才够激情,大家跳起来,跳起来!”这家伙挥舞着充满煽动性的手势,鼓动着嘉宾们跟他一起嗨起来,嘉宾们也受到感染,气氛陡然变得热烈。
放眼望去,唯一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的是,坐在一张长长的餐桌后面的一个大胖子。
那家伙长着一头黑色卷发,穿着特别定制的黑色礼服,那一摊肥肉几乎占了四个人的位置,胸前戴着的白色餐巾差不多有一面国旗那么大,拿着刀叉正对着一桌子美味大快朵颐。
只不过他吃东西的时候必须把肚子放在桌子下面,否则根本够不到桌上的食物。
那家伙只是闷头吃东西,不管场上的气氛如何变幻也不能转移他对食物的关注。
不过,他背后那几个黑衣墨镜的保镖绝不是吃素的,也由此证明那家伙的身份绝不一般。
“那家伙是谁?”叶承欢问了声。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西西里黑手党大佬:风之子唐·阿尔贝托!”
叶承欢有点儿不可思议的皱了皱眉,只是那个意大利胖子怎么看都跟风之子这个名字扯不上关系,“看样子来头不小。”
图雷根嘿嘿一笑:“那是当然,事实上,在十年前他是最英俊的黑手党党魁,而且是个出了名的狠角色。”
叶承欢好笑:“我怎么一点儿没看出来。”
“当年如果你在大街上碰见阿尔贝托,你一定想象不出外表文质彬彬的他竟然会是意大利警方梦寐以求、被称为黑手党党内头号人气偶像的风云人物。
当初,杀人如麻的阿尔贝托外表英俊、衣着时髦,喜欢戴雷朋太阳眼镜、身穿名贵的阿玛尼西装,这令他获得了无数少女的青睐,连意大利警方也不得不形容他是一个身材瘦削、傲慢无礼、但却又魅力无穷的家伙。
他身边至少有几十个女友,手下的死忠几乎将他当作神一样的崇拜。
不仅如此,年轻时的他还喜欢飙车,在他的车库中有数辆法拉利跑车,专供他在不同场合不同地形上与其它黑帮老大进行飞车比赛。
一份著名杂志曾将戴着墨镜的阿尔贝托肖像搬上了封面,这令他举国闻名,媒体纷纷感概,想不到黑手党高层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年轻的帅哥!
这家伙是西西里岛西部特西帕尼市的人,那个城市应该不陌生吧,一个生产恶棍的地方。
事实上,他就出生在一个黑手党世家,他的父亲弗朗西斯科原是著名黑手党家族阿里家的一个得力保镖,后来因对黑手党有功而成为当地的负责人。
也许是遗传了父亲勇猛好斗的基因,阿尔贝托从小就喜欢有关于杀手的一切。
那时,被称为‘特西帕尼小王子’的阿尔贝托在14岁的时候就学会了用枪,在他18岁的成年仪式上宣誓效忠黑手党,并在数天后顺利的完成了他在黑手党内的第一个刺杀任务。
一位业已被捕的黑手党资深杀手在狱中这样评价他说:‘从阿尔贝托成年的那天开始,西西里岛上就多了一个煞神。’”
图雷根摸了摸下巴,继续说道:“虽然根据意大利警方的资料,他迄今为止至少亲手杀害了50人,而他自己也曾夸口说:‘死在我手下的人足可以填满一个墓地。’但真正让他在黑手党内闯出名堂的‘战役’则是他孤身一人谋杀了当时在西西里岛拥有小教父之称的米拉佐。当时的阿尔贝托血气方刚又拥有出众的能力,这使得他获得了来自黑手党高层的青睐,有意让他接替米拉佐的位置。老奸巨猾的米拉佐获悉后,一边不动声色的敷衍高层,另一边开始策划除掉他。但米拉佐的计划尚未实施,已经等不及高层任命的阿尔贝托先发制人,他在公路上袭击了米拉佐的轿车,将这个竞争对手勒死在车内。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连米拉佐身边已有3个月身孕的女友也不放过,同样将这个孕妇亲手扼死。在除掉竞争对手后,无情杀手阿尔贝托声名鹊起,黑手党内几乎无人不知。”
图雷根点了点头,加重语气:“嗯,就是这样的。”
“在他成名后,黑手党大佬普罗文扎诺和他是非常亲密的工作伙伴,两人经常在书信中交流黑手党内部事务。
阿尔贝托对老教父也很是尊敬,而普罗文扎诺也很看好年轻的阿尔贝托,并且有意让他坐自己的继承人。
不过,在普罗文扎诺被捕后,资历尚浅的阿尔贝托在领袖宝座的争夺中输给了普罗文扎诺的老臣子、61岁的皮科洛,自此退出了黑手党核心团体的竞争,过上了一段自暴自弃的日子,长期的暴饮暴食让他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但是,他的好运还是来了,不久后,那位还没来得及坐上教父宝座的候任老大便在巴勒莫落网。
至于遭通缉长达25年之久的皮科洛为何会如此轻易的落入警方手中,黑手党党内也有声音称是阿尔贝托的手笔,他透过某些渠道泄露了皮科洛的行踪。
但无论如何,在皮科洛锒铛入狱后,阿尔贝托已经成为那个组织的教父,西西里岛少有的几个实权派之一。
在意大利和西班牙,一般人们尊称一个人会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唐’字,所以这就是唐·阿尔贝托的由来。”
说到最后,图雷根还不忘叮嘱一句:“大人,听我一句话,别惹他,那家伙不是好惹的。”
“我可不想惹麻烦,但前提是别人别惹我。”
“黑手党当然比不上你的武装力量,但他们最难缠不过,而且势力遍布世界,一旦被缠上就很麻烦。”
叶承欢知道他担心自己捅马蜂窝的脾气,也是一番好意,于是捏捏图雷根的脸蛋:“我的朋友,我发现你越来越鸡婆了,你看我像是爱惹事的人吗?”
图雷根嘴上没说,心里却在嘀咕,还好意思表白自己,你摊上的事还少么?
正说着,人群里一阵骚动,人们纷纷鼓掌欢呼起来,众星捧月般的迎来一个人。
叶承欢放眼看去,就见来的那人也穿着一身礼服,身材高高瘦瘦,走起路来有些弓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发,一张弯刀脸往里凹,大麻子套着中麻子,中麻子套着小麻子,高耸的颧骨上面一对大眼珠子努力的凸出来,一双鹰爪子似的手伸出来,每个指头都套了枚金光灿灿的宝石戒指,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闪亮的大金牙。
看到这人,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俗气,满身都是金钱的铜臭味。
第二个感觉是:阴厉,那家伙就连笑的时候都让人不明觉厉,哪怕他对你笑得再客气,你都会觉得他随时会给你一刀。
“那家伙是谁?”叶承欢问道。
悠扬的弦乐声中,一个个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身着缤纷夺目的各式礼服,捏着水晶酒杯侃侃而谈,这样的场面很容易让人忘掉刚才经历的凶险,俨然是一场带着浓郁欧洲古典主义奢华气质的名流派对。
叶承欢经过一座香槟塔时,随手从最下面拿起一杯香槟,刚走出不远,香槟塔便哗啦一声倒了下去,酒水和碎玻璃撒了一地,引得人们纷纷侧目。
肇事者倒没事人似的,一边走一边向着一张张陌生面孔频频举杯,还不忘叮嘱身边的女人:“宝贝儿,别那么严肃,到了这里应该放松点儿。”
林佩珊本就不怎么爱笑,此刻满腹心事,也不知道周围有多少明枪暗箭,让她怎么放松。
“赌徒图雷根!”叶承欢远远的便看到图雷根那标志性的秃脑门子,也不顾场合喊了一声。
图雷根正扯着大嗓门站在一群人里云山雾罩的胡喷,等看到叶承欢便裂开大嘴哈哈笑起来,撇下那帮人向着叶承欢张开怀抱。
两人见面拥抱,图雷根又亲吻了林佩珊的手背后,放开嗓门叫道:“我都等你很久了,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刚才去赌场试了试手气。”
一听到赌场,图雷根的眼珠子立马瞪圆了,“怎么样,输了还是赢了?”
“小赢了一点儿。”
“玩的什么?”
“赌大小。”
图雷根解馋似的舔舔嘴唇:“哈哈,再没什么比那更有趣的了,可惜我一到了船上就被几个讨厌的侍者围住,直接就带到了这里。没办法,这里好多朋友,怎么也要应酬一下,如果不是讨厌的应酬,我早就冲进赌场去了。”
这家伙的确不适合应酬,光是他那身不合身的礼服就可以印证这点,这个来自恶棍小镇的粗鲁镇长,实在跟礼服这种东西不怎么配套。
要是不提到赌还好点儿,现在被叶承欢勾起了馋虫,又不好马上离开,他不免烦躁起来,也不管这是什么场合,扯脖子大声大气的骂娘:“该死的,我讨厌这场聚会,讨厌这身礼服,讨厌这帮道貌岸然的混蛋们……对了,还有这个曲子,这是什么该死的曲子这么难听……”
他直接冲到乐队里面,冲着指挥一通嚷嚷:“你们奏的是什么东西,简直糟糕透了,把这里的气氛搞得死气沉沉的!激情,朋友们,我喜欢激情。我要的是这样的曲子。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
乐队跟着他的节奏演奏起来。
“没错,就是这个曲子,哈哈哈哈,这才够激情,大家跳起来,跳起来!”这家伙挥舞着充满煽动性的手势,鼓动着嘉宾们跟他一起嗨起来,嘉宾们也受到感染,气氛陡然变得热烈。
放眼望去,唯一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的是,坐在一张长长的餐桌后面的一个大胖子。
那家伙长着一头黑色卷发,穿着特别定制的黑色礼服,那一摊肥肉几乎占了四个人的位置,胸前戴着的白色餐巾差不多有一面国旗那么大,拿着刀叉正对着一桌子美味大快朵颐。
只不过他吃东西的时候必须把肚子放在桌子下面,否则根本够不到桌上的食物。
那家伙只是闷头吃东西,不管场上的气氛如何变幻也不能转移他对食物的关注。
不过,他背后那几个黑衣墨镜的保镖绝不是吃素的,也由此证明那家伙的身份绝不一般。
“那家伙是谁?”叶承欢问了声。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西西里黑手党大佬:风之子唐·阿尔贝托!”
叶承欢有点儿不可思议的皱了皱眉,只是那个意大利胖子怎么看都跟风之子这个名字扯不上关系,“看样子来头不小。”
图雷根嘿嘿一笑:“那是当然,事实上,在十年前他是最英俊的黑手党党魁,而且是个出了名的狠角色。”
叶承欢好笑:“我怎么一点儿没看出来。”
“当年如果你在大街上碰见阿尔贝托,你一定想象不出外表文质彬彬的他竟然会是意大利警方梦寐以求、被称为黑手党党内头号人气偶像的风云人物。
当初,杀人如麻的阿尔贝托外表英俊、衣着时髦,喜欢戴雷朋太阳眼镜、身穿名贵的阿玛尼西装,这令他获得了无数少女的青睐,连意大利警方也不得不形容他是一个身材瘦削、傲慢无礼、但却又魅力无穷的家伙。
他身边至少有几十个女友,手下的死忠几乎将他当作神一样的崇拜。
不仅如此,年轻时的他还喜欢飙车,在他的车库中有数辆法拉利跑车,专供他在不同场合不同地形上与其它黑帮老大进行飞车比赛。
一份著名杂志曾将戴着墨镜的阿尔贝托肖像搬上了封面,这令他举国闻名,媒体纷纷感概,想不到黑手党高层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年轻的帅哥!
这家伙是西西里岛西部特西帕尼市的人,那个城市应该不陌生吧,一个生产恶棍的地方。
事实上,他就出生在一个黑手党世家,他的父亲弗朗西斯科原是著名黑手党家族阿里家的一个得力保镖,后来因对黑手党有功而成为当地的负责人。
也许是遗传了父亲勇猛好斗的基因,阿尔贝托从小就喜欢有关于杀手的一切。
那时,被称为‘特西帕尼小王子’的阿尔贝托在14岁的时候就学会了用枪,在他18岁的成年仪式上宣誓效忠黑手党,并在数天后顺利的完成了他在黑手党内的第一个刺杀任务。
一位业已被捕的黑手党资深杀手在狱中这样评价他说:‘从阿尔贝托成年的那天开始,西西里岛上就多了一个煞神。’”
图雷根摸了摸下巴,继续说道:“虽然根据意大利警方的资料,他迄今为止至少亲手杀害了50人,而他自己也曾夸口说:‘死在我手下的人足可以填满一个墓地。’但真正让他在黑手党内闯出名堂的‘战役’则是他孤身一人谋杀了当时在西西里岛拥有小教父之称的米拉佐。当时的阿尔贝托血气方刚又拥有出众的能力,这使得他获得了来自黑手党高层的青睐,有意让他接替米拉佐的位置。老奸巨猾的米拉佐获悉后,一边不动声色的敷衍高层,另一边开始策划除掉他。但米拉佐的计划尚未实施,已经等不及高层任命的阿尔贝托先发制人,他在公路上袭击了米拉佐的轿车,将这个竞争对手勒死在车内。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连米拉佐身边已有3个月身孕的女友也不放过,同样将这个孕妇亲手扼死。在除掉竞争对手后,无情杀手阿尔贝托声名鹊起,黑手党内几乎无人不知。”
图雷根点了点头,加重语气:“嗯,就是这样的。”
“在他成名后,黑手党大佬普罗文扎诺和他是非常亲密的工作伙伴,两人经常在书信中交流黑手党内部事务。
阿尔贝托对老教父也很是尊敬,而普罗文扎诺也很看好年轻的阿尔贝托,并且有意让他坐自己的继承人。
不过,在普罗文扎诺被捕后,资历尚浅的阿尔贝托在领袖宝座的争夺中输给了普罗文扎诺的老臣子、61岁的皮科洛,自此退出了黑手党核心团体的竞争,过上了一段自暴自弃的日子,长期的暴饮暴食让他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但是,他的好运还是来了,不久后,那位还没来得及坐上教父宝座的候任老大便在巴勒莫落网。
至于遭通缉长达25年之久的皮科洛为何会如此轻易的落入警方手中,黑手党党内也有声音称是阿尔贝托的手笔,他透过某些渠道泄露了皮科洛的行踪。
但无论如何,在皮科洛锒铛入狱后,阿尔贝托已经成为那个组织的教父,西西里岛少有的几个实权派之一。
在意大利和西班牙,一般人们尊称一个人会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唐’字,所以这就是唐·阿尔贝托的由来。”
说到最后,图雷根还不忘叮嘱一句:“大人,听我一句话,别惹他,那家伙不是好惹的。”
“我可不想惹麻烦,但前提是别人别惹我。”
“黑手党当然比不上你的武装力量,但他们最难缠不过,而且势力遍布世界,一旦被缠上就很麻烦。”
叶承欢知道他担心自己捅马蜂窝的脾气,也是一番好意,于是捏捏图雷根的脸蛋:“我的朋友,我发现你越来越鸡婆了,你看我像是爱惹事的人吗?”
图雷根嘴上没说,心里却在嘀咕,还好意思表白自己,你摊上的事还少么?
正说着,人群里一阵骚动,人们纷纷鼓掌欢呼起来,众星捧月般的迎来一个人。
叶承欢放眼看去,就见来的那人也穿着一身礼服,身材高高瘦瘦,走起路来有些弓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发,一张弯刀脸往里凹,大麻子套着中麻子,中麻子套着小麻子,高耸的颧骨上面一对大眼珠子努力的凸出来,一双鹰爪子似的手伸出来,每个指头都套了枚金光灿灿的宝石戒指,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闪亮的大金牙。
看到这人,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俗气,满身都是金钱的铜臭味。
第二个感觉是:阴厉,那家伙就连笑的时候都让人不明觉厉,哪怕他对你笑得再客气,你都会觉得他随时会给你一刀。
“那家伙是谁?”叶承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