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革命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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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名字,恰如其分!”张满喝彩道。

    “1949年,美国举行全国鸡尾酒大赛。一位洛杉矶的酒吧调酒师JeanDurasa参赛。这款鸡尾酒正是他的冠军之作,名叫玛格丽特。之所以命名为玛格丽特,是想纪念他的已故恋人玛格丽特。1926年,JeanDurasa去墨西哥,与Margarita相恋,墨西哥成了他们的浪漫之地。然而,有一次当两人去野外打猎时,玛格丽特中了流弹,最后倒在恋人JeanDurasa的怀中,永远离开了。于是,JeanDurasa就用墨西哥的国酒龙舌兰为鸡尾酒的基酒,用柠檬汁的酸味代表心中的酸楚,用盐霜意喻怀念的泪水。一般调酒师喜欢用金酒、伏特加,很少有人喜欢用龙舌兰,因为那种酒比较烈,口味也很怪。可是如今,玛格丽特在世界酒吧流行的同时,也成为龙舌兰的代表鸡尾酒。这杯酒叫意乱情迷,我没有用盐霜,但用了柠檬,因为一杯好的鸡尾酒应该是浑然一体的,而不是靠配料取胜,一个好的调酒师应该会给鸡尾酒注入生命。调酒就像调情一样,要耐得住性子,要付得出感情,要玩得出技巧。听明白了么?”

    张满茫然的摇摇头。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多找几个妞泡泡就明白了。”

    说着,便被丁香小鸟依人的偎着走向酒吧深处……

    叶承欢推开没有上锁的房门,把大衣扔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走进卧室里。

    丁香已经把长裙脱了,只剩下一件贴身衣服,上身美妙的曲线毕露,她坐在梳妆台前那张没有靠背的椅子上,对着一面硕大的梳妆镜梳理着乌黑的秀发。

    叶承欢走到女人的身后,把她向前挤了一点,也跨坐在那把椅子上,从后面抱住她的腰身,脸颊埋进她雪白的脖颈间,陶醉的闻着,看着镜子里的美颜:“宝贝儿,你好美。”

    “老公……”丁香放下梳子,右手伸到后面抓着男人的头发,闭着眼睛,将脸蛋在他的头上磨擦,“我好想你。”

    “不管将来你遇到什么,我会用生命保护你的。”

    “我知道,老公。”

    叶承欢盯着镜子里的丁香。

    丁香睁开了朦胧的美眸,镜子里不光有自己,还有男人那双充满了贪婪的眼睛,虽然是镜子里的倒影,但还是能把人烧化,“老公……老公……”

    “你看多美啊。”叶承欢笑道,手不安分着。

    “坏老公,不许欺负我。”丁香稍稍把上身向后扭,右胳膊从后面搂住了男人的脖子。

    “喜欢吗?”

    “嗯,喜欢。”女人略带娇羞的道。

    他抬起头,看着面前举世无双的美色,咽了咽火烧般的喉咙,温柔的吻上了女人的唇……

    女人的美丽的脸庞上出现了满足的微笑,这一笑,连窗台上的昙花都失去了颜色。

    “老公。”丁香嘟着幸福的小嘴,手指在他脸上抚摸着。

    “喜欢吗?”

    “喜欢。”

    “怪不你说调酒就像调情,怪不得你的酒调的那么好。”丁香把一支烟塞进他嘴里,用打火机给他点上,自己也点了一支。

    “你觉得我的酒调的好,还是情调的好呢?”

    “都好。”

    “现在的局势怎么样了?”

    听了这话,丁香蹙起了秀眉,露出几分忧虑的样子。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么?”

    “沈家垮了,青红帮也倒了,江湖要重新洗牌,虽然目前烟雨堂势力最强,但这把牌并不好洗。”

    “为什么?”

    “因为我手里没有龙头杖。”

    叶承欢不明白:“龙头杖是什么东西?”

    “黑道的权力象征,有了它才是名正言顺的大佬。”

    “听着怎么像拍电影似的。”

    丁香一笑:“事实上电影里的很多东西都是真的,几百年过去了,龙头杖的来历已经没人知道了,可它的作用从来就没消失过,龙头杖就是办事人的信物,没有它谁也别想统治龙都黑道。”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们混黑的还信这套?”叶承欢表示不解。

    “混黑的都信关二哥,不也是流传到现在了么。”

    “龙头杖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我已经派人秘密去找了,但一直没有下落,我猜一定是事先被沈天成藏起来了。各个帮派或许还不知道龙头杖不在我手里,如果他们让我出示信物,我就没法做公司坐馆。”

    “那有什么,反正你现在势力最大,谁不服就杀谁!”

    “要是真有那么简单就好了,杀一个可以,杀两个也可以,可要是成百上千的人都不服,总不可能把他们都杀了。黑道的规矩流传了几百年,要是被我破了,我就成了众矢之的,就算勉强当上坐馆,也坐不稳的。”

    “没想到你们这行比我公司的规矩还多,反正现在的烟雨堂风生水起,坐馆什么的当不当有什么关系,好容易风平浪静了,咱就好好安生下去,别再争强斗狠了,这样下去,我真担心你以后还会有危险。”

    丁香沉默不语。

    “要是让你在我和黑道之间做一个选择,你会不会为了我放弃黑道?”叶承欢正色道。

    “同样的道理,要是让你在我和林佩珊之间做个选择,你会放弃她么?”

    叶承欢没词了,他过去也这么劝过林佩珊,答案几乎一样。

    “老公,我明白你的心意,你是为我好。可是你想过没有,一只老虎如果没有了爪牙,就等于变成其他猛兽的食物,就算一头狼都能把它咬死。我现在手握烟雨堂,别人都会怕我敬我,可如果有一天我退出黑道,就变成了没有爪牙的老虎,那些恨我的、妒忌我的人早晚要找我报复。”

    叶承欢想想,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黑道永远没有回头路可走,就想活着,哪怕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聂小青呢,你打算怎么处置她?”

    “只要她不来找我寻仇,我也不会动她。说实话,她挺可怜的,好在我有你,有我父亲,有一帮死心塌地的兄弟,可她现在一无所有,如果她愿意的话,我想把帮会的第二把交椅给她做,可是她那种人一定不会同意的。”

    叶承欢深有同感,试想两个月前的聂小青,坐拥龙都第一大帮派,那是多么威风,多么气派,可现在呢,青红帮没了,手下的兄弟死的死,逃的逃,还被自己最喜欢的沈东泽射杀,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连个落脚地都没有,还要躲避仇家的追杀,就像一条丧家狗。

    叶承欢想帮她,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帮,以聂小青那么刚烈的性子,现在帮她,她只会觉得是对她的羞辱。

    丁香明察秋毫的看着他的神色,抿嘴笑道:“老公,你是不是想她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几次三番救她,她几次三番要杀我,我又不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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