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坚叔
“别问了,她对一切都厌倦了,再也不想见到你。”
叶承欢冷着脸点了点头,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一片香风飘过,楚云轩一个呼吸间便到了他面前,几分戒备的斜睨着他,一字字道:“你要去哪儿!”
“我去杀了楚雄那个混蛋。”叶承欢没有开玩笑,这个时候什么叫理智,什么叫后果,全都滚他娘的去,他只知道是楚雄那个道貌岸然的家伙逼走了自己女儿,楚文轩为此放弃了大好前程,放弃了对自己的感情,一个女孩子家不得不背井离乡,以后都生死未卜。
他认识楚文轩以来,他一直把她当做一个好朋友,甚至好妹妹,可是自从知道她对自己的感情后,他对她总有种说不清的复杂感觉,他自己都说不清楚那是喜欢还是同情,只是他们之间隔着身份、地位、以及家庭种种因素,让他们之间的那种感情渐行渐远。
可是现在他明白了,一切都是自己的臆想,楚文轩对自己的感情从来就没淡薄过,反而越来越深。
她在面前的时候,叶承欢不觉得怎么样,可是现在她忽然出走,他的心一下子空荡荡的。
想起昨晚楚文轩深深的眼神,复杂的表情,他的心就乱糟糟一片。
这一刻,他俨然把她当成自己的所有,任何伤害过她的人,都要遭到雷霆般的惩罚!
听了这话,楚云轩顿时杏眼圆睁,水灵灵的小脸上浮起一层黑气:“只要你敢动我爸一下,我一定杀了你!”
叶承欢冷煞的一笑:“你不是说我是你的男人么,对你男人都下得了毒手?”
“没错,我说了你是我男人,永远都是。但不等于我不会杀你,我先杀了你,然后自杀,给你殉葬。”
叶承欢倒吸口凉气,没想到这妞性子这么烈,不过这点小威胁他只当是哄孩子玩的,一把托起女人的双臂,往后一甩,然后看也不看,大步来到电梯前。
手指刚碰上电梯,就感觉背后一片风声飒然,裹挟着无数细碎的破空声,深沉的表情马上拼成两个字:危险!
听声响绝不是一件两件,而是根本分不清个数。
那股子腥风,裹挟着一大片死亡气息,仿佛一股暗潮般,一瞬间便霸占了整个空间!
叶承欢一刹那的感知告诉他,那股气息甚至比曼陀罗的杀手之王四十七还要恐怖。
叶承欢可不想死,尤其不想在自己女人手里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
就算再精钢的武器,他也能用两根手指夹住,可是这次他却做不到,无论是声音还是味道,都证明了这绝不是一般的暗器,它有超越想象力的速度,更可怕的是,还有超越想象力的毒性!
怪不得她年纪轻轻就名列十二生肖守护神,单凭这一手,叶承欢就知道,她已得唐门精传!
唐门,在蜀中。
是一个家族式的江湖门派,饮誉武林的暗器家族,以暗器和毒药雄踞蜀中,行走江湖达数百年之久。
唐门人善于设计、发明和使用各种暗器与毒药,威力惊人。
蜀中唐门弟子很少在江湖上走动,而且唐家堡四周机关重重,布满暗器,进入十分困难,所以唐门虽然名声远播,但是始终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唐门弟子行事诡秘,行为飘忽,给人一种亦正亦邪、琢磨不透的感觉。
武林正道、民族大义,对唐门中人均无意义,他们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既不愿与名门正派结交,也不屑与邪魔歪道为伍。
但江湖中许多武林人士畏惧唐门天下无双的暗器和毒药,又苦于无法窥视蜀中唐门的真实面目之一二,所以武林人士大多以为唐门是江湖邪派,敬而远之。
唐门弟子也丝毫不计较世人的评论,依旧独来独往,行走江湖。
唐门始祖有《毒经》传世,遗训“统率百毒,以解民厄”,规定唐门掌门必须由唐姓直系子弟担任,经、袍、珠、杖这唐门四宝由掌门人保管,以免贻害武林,折损唐门声誉。
唐门世代居于唐家堡,考唐家堡约在蜀都城外,下设十大部门,各司毒药配方与提炼、暗器设计与制造、解药制作与保管,以及警卫防护、训练子弟、分配任务、巡逻出击等工作。
这十大部分分别由唐家嫡系中的十大长老掌管。
据说唐门暗器共七种,江湖上常可见到的是毒针、毒蒺藜和断魂砂,其上均淬有剧毒,非唐家的独门解药而不能解。
唐家使用暗器的最高超手法称“暴雨梨花”,练至登峰造极时,一双手可同时打出六十四个部位,防不胜防。
在神州那些神秘的古武法则里,唐门无疑是个中奇葩。
唐门武功是不传之秘,但为什么楚云轩能得到真传,其中秘密无法猜解。
唐门的人都是隐世者,叶承欢没见识过唐门高手,也没和十二生肖守护神交过手,今天他算见识到了,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楚云轩的一手暴雨梨花已臻化境。
这种事他一次也不想见识,不过现在不是他感叹的时候,背后无数道见血封喉的锋芒不许他感叹。
就算他的手指能夹住一根,也夹不住十根,何况还有成百上千根。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他这次都死定了。
电光火石间,他两脚在电梯门一蹬,整个人箭一般飞射出去,一直飘到走廊另外一头,才面前站稳,可叶承欢的额角已经冒汗,手心也开始发潮,心脏好似随时会蹦出来似的。
与此同时,无数黑色的钢针全都打在电梯门上,叮叮作响,那些毒针比绣花针大不了多少,居然全都打进金属夹板里,把亮闪闪的电梯门打成一片模糊,隐隐构成一道诡异的圆!
好厉害的女人!好狠毒的暴雨梨花!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谁又能想到那个清纯似邻家小妹的女人,却有如此一副蛇蝎心肠呢?
楚云轩的脸色没那么明媚了,冷冷的斜睨着他:“要是你原力完整的话,说不定能打过我,可是你的原力被封印控制,根本不是我对手。除非你向我保证不伤害我爸爸,我就放过你!”
叶承欢满面阴翳,其实刚才只是一时冲动,不是他杀不了楚雄,而是杀了之后的麻烦是他承受不起的,或者说,他真要那么做了,就意味着要和现在的生活说拜拜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楚云轩真的会对自己痛下杀手,暗器可不长眼,要不是他反应奇速,恐怕以后就再也不能站着撒尿了。
“你当我是吓大的,有多少绝招,全使出来吧!”叶承欢不屑的勾了勾手。
楚云轩咬着牙关:“叶承欢,你以为我真不敢杀你么!”
叶承欢一挥手:“那还等什么,来吧,宝贝。”
楚云轩摇摇唇瓣,心说叶承欢,这可是你找死,不过我既然做了你的女人,这辈子我都是,你死了,我一定会陪你的。
叶承欢不是吓大的,楚云轩更不是。
她放着良好的家庭环境不要,一个人跑去蜀中唐门,就凭这一点,她就是万中无一的女人!
她做事向来不喜欢拖泥带水,只要决定了的事,就算千难万险,她也一定要做到,否则,她也不会成为唐门数百年来第一个外姓子弟。
此时,阳光晴好,将有些昏暗的走廊照的一片通明。
楚云轩手里已经多了一枚漂亮的毒蒺藜,这枚毒蒺藜竟是用精钢打造成莲花的模样,每一个细节都极其逼真,在阳光下通体泛着闪亮的光芒,流光闪动,美到极处,也危险到了极处,隐隐有种妖异的魅力!
这枚暗器是她出师时,唐二先生亲手赠送的,据说为了锻造这样一枚毒蒺藜,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精工细造,才最终得到一枚独一无二的杀人利器。
此时的楚云轩再也不是那个清纯可爱的邻家女孩,她的嘴角挂着冷酷残忍的笑意,慢慢地戴上了一只形制古怪的鹿皮手套。
陈旧的皮革,温暖而柔软,这是只小鹿的皮。
她十四岁到蜀中时,亲手捕杀了这只小鹿,一个辫子上总喜欢扎着个红蝴蝶的小姑娘,亲手为自己缝成了这只手套。
每当她戴起这只手套时,心里就会泛起种异样的感觉,总会想起那些难忘的事,想起那辫子上扎红蝴蝶的小姑娘,在灯下缝手套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之下,她本没有杀人的心情。可是每当他戴起这只手套时,总是非杀人不可!
如果人生是个选择题,那么此时,在面对对手的时候,她已经将其他所有的选项屏蔽掉,唯一剩下的选项就是杀戮!
铮!
一声古怪的破空声,那枚铁蒺藜御风而至,它的速度并不快,但在空中,却发出无数点璀璨的光芒,令人眼花缭乱,根本没法分辨。
叶承欢要挡开并不难,但他也知道上面喂有剧毒,只要碰上了见血封侯,概不赊欠。
他想用手指夹住,可铁蒺藜来到半路,忽然加速,上面的叶片高速旋转,发出点点亮光。
他只要敢冒险,两根手指就算再坚硬,也势必被铁蒺藜削断。
更可怕的是,铁蒺藜的方位,角度都好似用尺子精心量过似的,逼着他退到墙角,挡无可挡,避无可避!
这一下,叶承欢有点犯难了,看来他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实力,可生死一线间,低估就意味着破绽,破绽就意味着死亡。
铁蒺藜转瞬及至,最后一刻,叶承欢猛地翻出一个跟头,那个跟头也好像事先计算过的,姿势和角度拿捏的分毫不差,事实上,只要差一点点,他的命就不是自己的。
铁蒺藜擦着他的后背斜斜飞过,叶承欢一个跟头翻过,刚刚喘口气,脑后金凤飒然,铁蒺藜划起道弧光,在空中稍作盘旋,以更绝佳的速度冲向他。
叶承欢又是一个跟头,堪堪避过铁蒺藜,那道弧光并没停止,在空中稍作停留,在他翻身没起的时候,犹如闪电般倏然而至!
叶承欢冷着脸点了点头,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一片香风飘过,楚云轩一个呼吸间便到了他面前,几分戒备的斜睨着他,一字字道:“你要去哪儿!”
“我去杀了楚雄那个混蛋。”叶承欢没有开玩笑,这个时候什么叫理智,什么叫后果,全都滚他娘的去,他只知道是楚雄那个道貌岸然的家伙逼走了自己女儿,楚文轩为此放弃了大好前程,放弃了对自己的感情,一个女孩子家不得不背井离乡,以后都生死未卜。
他认识楚文轩以来,他一直把她当做一个好朋友,甚至好妹妹,可是自从知道她对自己的感情后,他对她总有种说不清的复杂感觉,他自己都说不清楚那是喜欢还是同情,只是他们之间隔着身份、地位、以及家庭种种因素,让他们之间的那种感情渐行渐远。
可是现在他明白了,一切都是自己的臆想,楚文轩对自己的感情从来就没淡薄过,反而越来越深。
她在面前的时候,叶承欢不觉得怎么样,可是现在她忽然出走,他的心一下子空荡荡的。
想起昨晚楚文轩深深的眼神,复杂的表情,他的心就乱糟糟一片。
这一刻,他俨然把她当成自己的所有,任何伤害过她的人,都要遭到雷霆般的惩罚!
听了这话,楚云轩顿时杏眼圆睁,水灵灵的小脸上浮起一层黑气:“只要你敢动我爸一下,我一定杀了你!”
叶承欢冷煞的一笑:“你不是说我是你的男人么,对你男人都下得了毒手?”
“没错,我说了你是我男人,永远都是。但不等于我不会杀你,我先杀了你,然后自杀,给你殉葬。”
叶承欢倒吸口凉气,没想到这妞性子这么烈,不过这点小威胁他只当是哄孩子玩的,一把托起女人的双臂,往后一甩,然后看也不看,大步来到电梯前。
手指刚碰上电梯,就感觉背后一片风声飒然,裹挟着无数细碎的破空声,深沉的表情马上拼成两个字:危险!
听声响绝不是一件两件,而是根本分不清个数。
那股子腥风,裹挟着一大片死亡气息,仿佛一股暗潮般,一瞬间便霸占了整个空间!
叶承欢一刹那的感知告诉他,那股气息甚至比曼陀罗的杀手之王四十七还要恐怖。
叶承欢可不想死,尤其不想在自己女人手里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
就算再精钢的武器,他也能用两根手指夹住,可是这次他却做不到,无论是声音还是味道,都证明了这绝不是一般的暗器,它有超越想象力的速度,更可怕的是,还有超越想象力的毒性!
怪不得她年纪轻轻就名列十二生肖守护神,单凭这一手,叶承欢就知道,她已得唐门精传!
唐门,在蜀中。
是一个家族式的江湖门派,饮誉武林的暗器家族,以暗器和毒药雄踞蜀中,行走江湖达数百年之久。
唐门人善于设计、发明和使用各种暗器与毒药,威力惊人。
蜀中唐门弟子很少在江湖上走动,而且唐家堡四周机关重重,布满暗器,进入十分困难,所以唐门虽然名声远播,但是始终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唐门弟子行事诡秘,行为飘忽,给人一种亦正亦邪、琢磨不透的感觉。
武林正道、民族大义,对唐门中人均无意义,他们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既不愿与名门正派结交,也不屑与邪魔歪道为伍。
但江湖中许多武林人士畏惧唐门天下无双的暗器和毒药,又苦于无法窥视蜀中唐门的真实面目之一二,所以武林人士大多以为唐门是江湖邪派,敬而远之。
唐门弟子也丝毫不计较世人的评论,依旧独来独往,行走江湖。
唐门始祖有《毒经》传世,遗训“统率百毒,以解民厄”,规定唐门掌门必须由唐姓直系子弟担任,经、袍、珠、杖这唐门四宝由掌门人保管,以免贻害武林,折损唐门声誉。
唐门世代居于唐家堡,考唐家堡约在蜀都城外,下设十大部门,各司毒药配方与提炼、暗器设计与制造、解药制作与保管,以及警卫防护、训练子弟、分配任务、巡逻出击等工作。
这十大部分分别由唐家嫡系中的十大长老掌管。
据说唐门暗器共七种,江湖上常可见到的是毒针、毒蒺藜和断魂砂,其上均淬有剧毒,非唐家的独门解药而不能解。
唐家使用暗器的最高超手法称“暴雨梨花”,练至登峰造极时,一双手可同时打出六十四个部位,防不胜防。
在神州那些神秘的古武法则里,唐门无疑是个中奇葩。
唐门武功是不传之秘,但为什么楚云轩能得到真传,其中秘密无法猜解。
唐门的人都是隐世者,叶承欢没见识过唐门高手,也没和十二生肖守护神交过手,今天他算见识到了,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楚云轩的一手暴雨梨花已臻化境。
这种事他一次也不想见识,不过现在不是他感叹的时候,背后无数道见血封喉的锋芒不许他感叹。
就算他的手指能夹住一根,也夹不住十根,何况还有成百上千根。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他这次都死定了。
电光火石间,他两脚在电梯门一蹬,整个人箭一般飞射出去,一直飘到走廊另外一头,才面前站稳,可叶承欢的额角已经冒汗,手心也开始发潮,心脏好似随时会蹦出来似的。
与此同时,无数黑色的钢针全都打在电梯门上,叮叮作响,那些毒针比绣花针大不了多少,居然全都打进金属夹板里,把亮闪闪的电梯门打成一片模糊,隐隐构成一道诡异的圆!
好厉害的女人!好狠毒的暴雨梨花!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谁又能想到那个清纯似邻家小妹的女人,却有如此一副蛇蝎心肠呢?
楚云轩的脸色没那么明媚了,冷冷的斜睨着他:“要是你原力完整的话,说不定能打过我,可是你的原力被封印控制,根本不是我对手。除非你向我保证不伤害我爸爸,我就放过你!”
叶承欢满面阴翳,其实刚才只是一时冲动,不是他杀不了楚雄,而是杀了之后的麻烦是他承受不起的,或者说,他真要那么做了,就意味着要和现在的生活说拜拜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楚云轩真的会对自己痛下杀手,暗器可不长眼,要不是他反应奇速,恐怕以后就再也不能站着撒尿了。
“你当我是吓大的,有多少绝招,全使出来吧!”叶承欢不屑的勾了勾手。
楚云轩咬着牙关:“叶承欢,你以为我真不敢杀你么!”
叶承欢一挥手:“那还等什么,来吧,宝贝。”
楚云轩摇摇唇瓣,心说叶承欢,这可是你找死,不过我既然做了你的女人,这辈子我都是,你死了,我一定会陪你的。
叶承欢不是吓大的,楚云轩更不是。
她放着良好的家庭环境不要,一个人跑去蜀中唐门,就凭这一点,她就是万中无一的女人!
她做事向来不喜欢拖泥带水,只要决定了的事,就算千难万险,她也一定要做到,否则,她也不会成为唐门数百年来第一个外姓子弟。
此时,阳光晴好,将有些昏暗的走廊照的一片通明。
楚云轩手里已经多了一枚漂亮的毒蒺藜,这枚毒蒺藜竟是用精钢打造成莲花的模样,每一个细节都极其逼真,在阳光下通体泛着闪亮的光芒,流光闪动,美到极处,也危险到了极处,隐隐有种妖异的魅力!
这枚暗器是她出师时,唐二先生亲手赠送的,据说为了锻造这样一枚毒蒺藜,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精工细造,才最终得到一枚独一无二的杀人利器。
此时的楚云轩再也不是那个清纯可爱的邻家女孩,她的嘴角挂着冷酷残忍的笑意,慢慢地戴上了一只形制古怪的鹿皮手套。
陈旧的皮革,温暖而柔软,这是只小鹿的皮。
她十四岁到蜀中时,亲手捕杀了这只小鹿,一个辫子上总喜欢扎着个红蝴蝶的小姑娘,亲手为自己缝成了这只手套。
每当她戴起这只手套时,心里就会泛起种异样的感觉,总会想起那些难忘的事,想起那辫子上扎红蝴蝶的小姑娘,在灯下缝手套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之下,她本没有杀人的心情。可是每当他戴起这只手套时,总是非杀人不可!
如果人生是个选择题,那么此时,在面对对手的时候,她已经将其他所有的选项屏蔽掉,唯一剩下的选项就是杀戮!
铮!
一声古怪的破空声,那枚铁蒺藜御风而至,它的速度并不快,但在空中,却发出无数点璀璨的光芒,令人眼花缭乱,根本没法分辨。
叶承欢要挡开并不难,但他也知道上面喂有剧毒,只要碰上了见血封侯,概不赊欠。
他想用手指夹住,可铁蒺藜来到半路,忽然加速,上面的叶片高速旋转,发出点点亮光。
他只要敢冒险,两根手指就算再坚硬,也势必被铁蒺藜削断。
更可怕的是,铁蒺藜的方位,角度都好似用尺子精心量过似的,逼着他退到墙角,挡无可挡,避无可避!
这一下,叶承欢有点犯难了,看来他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实力,可生死一线间,低估就意味着破绽,破绽就意味着死亡。
铁蒺藜转瞬及至,最后一刻,叶承欢猛地翻出一个跟头,那个跟头也好像事先计算过的,姿势和角度拿捏的分毫不差,事实上,只要差一点点,他的命就不是自己的。
铁蒺藜擦着他的后背斜斜飞过,叶承欢一个跟头翻过,刚刚喘口气,脑后金凤飒然,铁蒺藜划起道弧光,在空中稍作盘旋,以更绝佳的速度冲向他。
叶承欢又是一个跟头,堪堪避过铁蒺藜,那道弧光并没停止,在空中稍作停留,在他翻身没起的时候,犹如闪电般倏然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