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迎接贞观的雪
姜云明迷迷糊糊的就和长孙冲几人完成了人生四大铁的又一项,早早醒来的他还尚未从宿醉的头疼中清醒过来,眼角的余光就瞟到了床上另外两条白花花的肉虫。胡乱的穿上衣服夺门而出,隔壁走出来的长孙冲看着姜云明狼狈的样子捧腹大笑。姜云明踹了其一脚,狼狈的出了这烟花之地。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长安城被一层薄薄的雪覆盖。今年的雪来的有些早,纷扬的雪花落在姜云明的脸上,转瞬即逝。雪中的长安城有些静谧,宛如一个披着轻纱的女子。姜云明抬头望天,飘落的雪花从不偏袒,落在她能落的任何地方。
长安已经下雪了,不知道北上的人们走到了哪里?将士们离开已经接近两个月了,想来应该已经到了白令海峡了,不知道这时候的北极熊会不会越过北极圈?
长孙冲几人从青楼中走了出来,呼了姜云明后脑勺儿一巴掌。“干啥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
几人笑闹着从平康坊出来,像极了那无所事事,留恋烟花之地的纨绔子弟。
姜云明没有回田家村,径直来到了李二新成立的火药署。火药太过于危险,李二在玄武门外划了一块地,建成了火药署。
玄武门自从李二以血洗过之后就少有人来,谁也不想触及李二的禁忌,似乎就成了建立火药署的好地方。
看着火药署里零散的几个人,姜云明有些后悔来了。都是些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据说是将作监里最出色的工匠。这初雪一下,骤起的寒风似乎都能将这些人掀个跟头,更别说火药爆炸的巨大声响怕不是会将这些人吓死。
姜云明失望的离开了火药署,转身去了将作监。相比之下将作监还好些,起码人多一点。曲辕犁的样板已经做完了,推广就不是将作监能做的了,需求量太大,最终李二听了姜云明的意见,下放给了坊间。
姜云明将水车的图纸画了出来,交给了将作监的众人。其实水车在三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或许是因为战乱,也或许是因为古人敝帚自珍的毛病,姜云明并没有在大唐见过。
交代了一下姜云明就离开了,一个水车而已,图纸都有了还做不出来的话,那么将作监的工匠怕不是要被骂死。
离开了将作监姜云明又奔着两仪殿而去,火药署的人都不行,他准备让李二给他再找一批人。自从封了爵位,他还没像现在这样忙过。
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仪殿,门口的小太监告诉他李二不在两仪殿,带着他朝着立政殿而去。
姜云明站在立政殿外,太监进去通报。立政殿是皇后的起居之地,他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进入。后世记载长孙是在立政殿死的,走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
没多久太监就出来带着姜云明进去了,李二正在和长孙陪着李丽质做功课。李丽质很擅长书法绘画,听说她一手飞白体写的连李二都觉得很好。再见李丽质的姜云明还是觉得有些惊艳,李二看着姜云明的表情对着长孙直使眼色,长孙看的捂嘴低笑。
待李丽质写完,李二招呼姜云明上前评价李丽质的功课。姜云明连连摆手,李丽质的小脸上有些失望。
“云明不会用这毛笔,也不识得这字。”
“你不认字?”李二有些不信。
“并不是不认字,而是不认得大唐的字。大唐所用文字和云明所学有些偏差,有些能看懂,有些却不行。”说着接过李丽质手中的毛笔,将其倒置,蘸墨以后世常用的正楷体写下了“长乐公主李丽质”七个字。
“这是你所学的文字?”李二有些好奇。他是个狂热的书法爱好者,据说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都给他殉了葬。李二看着这后世的正楷字,眼里透露出掩饰不住的喜爱。
“是的,云明所写乃是公主的封号及名讳。”姜云明朝着李丽质示意了一下。
李丽质呆了一下,随着拿着那张纸逃也似的走了。
李二叹息,有对正楷字的不舍得,也有对自家闺女露出的小女人姿态有些泛酸。
“说吧,你又来干嘛?”
“要人啊,陛下给火药署划的都是什么人啊,虽说都是大唐最好的工匠,但是我怕这火药一响把这些人都给吓死,他们那个年纪的人能行嘛。”
“将作监的工匠就那些,反正你现在也是将作监的监正了,自己去将作监安排吧。”
“那些人我安排他们做别的去了,我是想让陛下帮我找找那些炼丹的方士。”
“不是说火药么,怎么就说道炼丹了?你要炼丹?”李二有些奇怪,他感觉自己总是跟不上姜云明的思维。
“嗨!我炼那玩意儿干嘛?那玩意儿毒得很,找方士是因为火药的材料方士们炼丹基本都会用到,他们应该算是除了我之外,大唐最熟悉火药的人了。”
李二有些窒息,用火药的材料炼丹。他想到了火药的威力,脸色有些发青。
姜云明看着李二的脸色有些不对,随即想到了什么。小心翼翼的问道:“您不会是吃过那些丹药吧?”
李二没有说话。
“现在还在吃?”姜云明又小声发问。
李二的脸又青了几分。
姜云明倒吸一口凉气。额滴个乖乖,天可汗陛下,您还真是啥都敢吃啊!
“陛下你还是不要吃那玩意儿了。那东西炼制的时候会加入丹砂,而水银就是从丹砂里得来的,一小滴水银足以让一只老鼠在几息之内毙命。人的体型比老鼠大,见效慢一些,所以暂时察觉不出来。陛下日后还是不要吃了。”
“朕要砍了这群方士!”
“诶别呀!”姜云明连忙制止。“现在吃都吃过了,杀他们也是白杀,不如让他们去研究火药呢。”
李二赶走了姜云明,可能是要想想他以前到底吃了多少丹药。
雪还在下,已经没过了鞋底。姜云明看着雪,多下点吧,挺好。古人都说了瑞雪兆丰年,希望来年的小麦能长得好一点。
风雪中,姜云明独自朝着田家村走去。
雪越下越大,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积雪已经没过了小腿,大多数人家都选择在家里猫着。然而这大雪却挡不住宫中出来的金吾卫。
一夜之间,长安城内及其周边所有的方士都被带走,被安排在了火药署,有人日夜看守。
得知姜云明要进城,村长让田家村的人给姜云明清出了一条路,直达官道。姜云明坐着马车,来到了玄武门外的火药署。
看着火药署里的方士们,姜云明没有解释为什么要抓他们来。方士们对炼丹的狂热不是姜云明能扭转的,只是告诉他们,现在需要他们一起研究火药,做不好的话会有性命之虞。
方士们乖乖的照做了,这个时代皇权还是最高的,方士们炼丹除了追求长生,不还有更多的人想到李二身边,求取富贵么。姜云明没有告诉他们将火药之事做好有什么好处,他知道这些方士们不论是成功失败,基本是都要死的。
失败了就是一个谄媚皇帝,甚至是毒害皇帝的罪名;成功了怕是更走不了了,依着姜云明的发展方向,研究的是火炮和火铳,李二怕是更加不会放过他们。
后人只见大唐的繁盛,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谁又会记得这背后的血流成河。李二先伐突厥,被草原人民奉为天可汗;再退吐蕃大军,随后文成公主入藏,才开启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更是有着武则天血洗世家。
姜云明对火药的了解也仅限于初期,将自己知道的火炮和火铳留在了火药署。想来凭着这些方士怕是还不够,他们对火药了解一下,后期还是要找些年轻的工匠来,毕竟火器还是要发展下去的。
踏着曾经染血的玄武门前的路,姜云明离开了火药署。
姜云明本想再去将作监看看,却不曾想还未到承天门,一骑快马在朱雀大街奔腾而过,马背上的士兵头戴红翎,直直的奔入了承天门。
这个装扮的士兵姜云明只见过一次,那就是颉利南下之时的传令兵。
姜云明心头一惊:不对!颉利已经逃回了草原,火药的震慑力应该足够让颉利不在踏足大唐。历史上这个时期的大唐不会再有战事,但是头戴红翎的士兵必然是传递紧急军情的。
不可能的,松赞干布现在还没有即位,吐蕃不会威胁到大唐;高句丽的渊盖苏文现在不过二十,也不可能干得掉高句丽王。到底是什么?
姜云明呆立朱雀大街上,突然听到大街上传来欢呼声。
“突厥泾阳败退之后卫国公率军突袭草原,击杀突厥大将阿史德乌没啜,俘获突厥士兵千人之余!”
姜云明跌坐在冰冷的朱雀大街上,长舒了一口气,背后早已经被冷汗湿透。
承天门内驶出一辆马车,停在了姜云明身前,一个太监跳了下来。
“哎哟,泾阳伯,这大冷天儿的,您怎么就坐在地上,奴婢正要去找您呢。卫国公突袭草原大胜而归,陛下正召您入宫议事呢。”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长安城被一层薄薄的雪覆盖。今年的雪来的有些早,纷扬的雪花落在姜云明的脸上,转瞬即逝。雪中的长安城有些静谧,宛如一个披着轻纱的女子。姜云明抬头望天,飘落的雪花从不偏袒,落在她能落的任何地方。
长安已经下雪了,不知道北上的人们走到了哪里?将士们离开已经接近两个月了,想来应该已经到了白令海峡了,不知道这时候的北极熊会不会越过北极圈?
长孙冲几人从青楼中走了出来,呼了姜云明后脑勺儿一巴掌。“干啥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
几人笑闹着从平康坊出来,像极了那无所事事,留恋烟花之地的纨绔子弟。
姜云明没有回田家村,径直来到了李二新成立的火药署。火药太过于危险,李二在玄武门外划了一块地,建成了火药署。
玄武门自从李二以血洗过之后就少有人来,谁也不想触及李二的禁忌,似乎就成了建立火药署的好地方。
看着火药署里零散的几个人,姜云明有些后悔来了。都是些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据说是将作监里最出色的工匠。这初雪一下,骤起的寒风似乎都能将这些人掀个跟头,更别说火药爆炸的巨大声响怕不是会将这些人吓死。
姜云明失望的离开了火药署,转身去了将作监。相比之下将作监还好些,起码人多一点。曲辕犁的样板已经做完了,推广就不是将作监能做的了,需求量太大,最终李二听了姜云明的意见,下放给了坊间。
姜云明将水车的图纸画了出来,交给了将作监的众人。其实水车在三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或许是因为战乱,也或许是因为古人敝帚自珍的毛病,姜云明并没有在大唐见过。
交代了一下姜云明就离开了,一个水车而已,图纸都有了还做不出来的话,那么将作监的工匠怕不是要被骂死。
离开了将作监姜云明又奔着两仪殿而去,火药署的人都不行,他准备让李二给他再找一批人。自从封了爵位,他还没像现在这样忙过。
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仪殿,门口的小太监告诉他李二不在两仪殿,带着他朝着立政殿而去。
姜云明站在立政殿外,太监进去通报。立政殿是皇后的起居之地,他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进入。后世记载长孙是在立政殿死的,走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
没多久太监就出来带着姜云明进去了,李二正在和长孙陪着李丽质做功课。李丽质很擅长书法绘画,听说她一手飞白体写的连李二都觉得很好。再见李丽质的姜云明还是觉得有些惊艳,李二看着姜云明的表情对着长孙直使眼色,长孙看的捂嘴低笑。
待李丽质写完,李二招呼姜云明上前评价李丽质的功课。姜云明连连摆手,李丽质的小脸上有些失望。
“云明不会用这毛笔,也不识得这字。”
“你不认字?”李二有些不信。
“并不是不认字,而是不认得大唐的字。大唐所用文字和云明所学有些偏差,有些能看懂,有些却不行。”说着接过李丽质手中的毛笔,将其倒置,蘸墨以后世常用的正楷体写下了“长乐公主李丽质”七个字。
“这是你所学的文字?”李二有些好奇。他是个狂热的书法爱好者,据说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都给他殉了葬。李二看着这后世的正楷字,眼里透露出掩饰不住的喜爱。
“是的,云明所写乃是公主的封号及名讳。”姜云明朝着李丽质示意了一下。
李丽质呆了一下,随着拿着那张纸逃也似的走了。
李二叹息,有对正楷字的不舍得,也有对自家闺女露出的小女人姿态有些泛酸。
“说吧,你又来干嘛?”
“要人啊,陛下给火药署划的都是什么人啊,虽说都是大唐最好的工匠,但是我怕这火药一响把这些人都给吓死,他们那个年纪的人能行嘛。”
“将作监的工匠就那些,反正你现在也是将作监的监正了,自己去将作监安排吧。”
“那些人我安排他们做别的去了,我是想让陛下帮我找找那些炼丹的方士。”
“不是说火药么,怎么就说道炼丹了?你要炼丹?”李二有些奇怪,他感觉自己总是跟不上姜云明的思维。
“嗨!我炼那玩意儿干嘛?那玩意儿毒得很,找方士是因为火药的材料方士们炼丹基本都会用到,他们应该算是除了我之外,大唐最熟悉火药的人了。”
李二有些窒息,用火药的材料炼丹。他想到了火药的威力,脸色有些发青。
姜云明看着李二的脸色有些不对,随即想到了什么。小心翼翼的问道:“您不会是吃过那些丹药吧?”
李二没有说话。
“现在还在吃?”姜云明又小声发问。
李二的脸又青了几分。
姜云明倒吸一口凉气。额滴个乖乖,天可汗陛下,您还真是啥都敢吃啊!
“陛下你还是不要吃那玩意儿了。那东西炼制的时候会加入丹砂,而水银就是从丹砂里得来的,一小滴水银足以让一只老鼠在几息之内毙命。人的体型比老鼠大,见效慢一些,所以暂时察觉不出来。陛下日后还是不要吃了。”
“朕要砍了这群方士!”
“诶别呀!”姜云明连忙制止。“现在吃都吃过了,杀他们也是白杀,不如让他们去研究火药呢。”
李二赶走了姜云明,可能是要想想他以前到底吃了多少丹药。
雪还在下,已经没过了鞋底。姜云明看着雪,多下点吧,挺好。古人都说了瑞雪兆丰年,希望来年的小麦能长得好一点。
风雪中,姜云明独自朝着田家村走去。
雪越下越大,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积雪已经没过了小腿,大多数人家都选择在家里猫着。然而这大雪却挡不住宫中出来的金吾卫。
一夜之间,长安城内及其周边所有的方士都被带走,被安排在了火药署,有人日夜看守。
得知姜云明要进城,村长让田家村的人给姜云明清出了一条路,直达官道。姜云明坐着马车,来到了玄武门外的火药署。
看着火药署里的方士们,姜云明没有解释为什么要抓他们来。方士们对炼丹的狂热不是姜云明能扭转的,只是告诉他们,现在需要他们一起研究火药,做不好的话会有性命之虞。
方士们乖乖的照做了,这个时代皇权还是最高的,方士们炼丹除了追求长生,不还有更多的人想到李二身边,求取富贵么。姜云明没有告诉他们将火药之事做好有什么好处,他知道这些方士们不论是成功失败,基本是都要死的。
失败了就是一个谄媚皇帝,甚至是毒害皇帝的罪名;成功了怕是更走不了了,依着姜云明的发展方向,研究的是火炮和火铳,李二怕是更加不会放过他们。
后人只见大唐的繁盛,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谁又会记得这背后的血流成河。李二先伐突厥,被草原人民奉为天可汗;再退吐蕃大军,随后文成公主入藏,才开启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更是有着武则天血洗世家。
姜云明对火药的了解也仅限于初期,将自己知道的火炮和火铳留在了火药署。想来凭着这些方士怕是还不够,他们对火药了解一下,后期还是要找些年轻的工匠来,毕竟火器还是要发展下去的。
踏着曾经染血的玄武门前的路,姜云明离开了火药署。
姜云明本想再去将作监看看,却不曾想还未到承天门,一骑快马在朱雀大街奔腾而过,马背上的士兵头戴红翎,直直的奔入了承天门。
这个装扮的士兵姜云明只见过一次,那就是颉利南下之时的传令兵。
姜云明心头一惊:不对!颉利已经逃回了草原,火药的震慑力应该足够让颉利不在踏足大唐。历史上这个时期的大唐不会再有战事,但是头戴红翎的士兵必然是传递紧急军情的。
不可能的,松赞干布现在还没有即位,吐蕃不会威胁到大唐;高句丽的渊盖苏文现在不过二十,也不可能干得掉高句丽王。到底是什么?
姜云明呆立朱雀大街上,突然听到大街上传来欢呼声。
“突厥泾阳败退之后卫国公率军突袭草原,击杀突厥大将阿史德乌没啜,俘获突厥士兵千人之余!”
姜云明跌坐在冰冷的朱雀大街上,长舒了一口气,背后早已经被冷汗湿透。
承天门内驶出一辆马车,停在了姜云明身前,一个太监跳了下来。
“哎哟,泾阳伯,这大冷天儿的,您怎么就坐在地上,奴婢正要去找您呢。卫国公突袭草原大胜而归,陛下正召您入宫议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