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陈二嘎
~日期:~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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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二哥,你晚上要是有什么吩咐,随时都可以叫我的,呵呵。”李兴的脸上露出一种很爽朗的笑容。
男人点了点头,抱着被子走去了客厅,将被子铺在了客厅的一张临时的钢丝床上。
他躺在床上,躺了很久,却一直没有睡着。
灯已经熄灭了,万籁俱寂,他的眼睛依旧是睁着的,他睡不着。
他记得以前的时候,他最引以为傲的一件事就是: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该喝酒的时候就喝酒,该泡妞的时候就泡妞。但是现在……
他却一点睡意也没有。
人总是会变的,而他的变化却实在是太大了,大的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他经历过生与死的抉择,这种抉择不是每个人都会感受到的。
房间里面传来了李兴的鼾声,李兴的鼾声很大。
听到这种鼾声,男人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一个最好的朋友,而那个朋友却死在了他的面前,他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
他的头忽然疼了起来,他从床上爬起,靠着墙壁,将口袋里面的金属酒瓶掏了出来,对着嘴巴喝了两口酒。
这种低劣的酒,以前他连看都不会看的,他喝的都是那种陈年的美酒,都是经过几百道工艺,最后用钻石过滤而成的美酒。
可是现在……
现在他根本就不在乎了,如果一个人连生死都已经不放在心上了,还有什么值得他在乎的事情呢?
他将酒喝完,把金属酒瓶紧紧地握在手里,看着这个酒瓶,他的眼中就现出了怨毒的光芒,这个酒瓶是他仇人的东西,他之所以一直将它留在身上,就是为了最后将这个东西塞进仇人的心脏里面去。
“吱呀”一声,房间的门开了,是郑中华睡觉的那个寝室。
一抹灯光从门里射了出来,然后就有一个穿着睡衣的女人走进了客厅。
这个女人似乎很柔弱,走路走的很慢,她走到客厅里面,将灯打开,在桌子上倒了一杯水,缓缓地喝了下去。
男人看着她,没有说话。
等到她将水喝完了,才猛然发现有个男人睡在客厅里,手一抖,水杯掉在了地上,摔的粉碎。
她的人后退了两步,靠着墙壁,颤抖了起来。
就算是看到一个陌生人,也不该如此惧怕的,这个男人虽然全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但终究也只是个人而已,又不是鬼。
女人靠着墙慢慢地蹭下来,蜷缩在角落里,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了起来。
男人坐在床上,目光凝注在她的身上,却没有说话。
“你……”女人的话音也在颤抖:“你……你还没有死吗?”
男人从怀里掏出一根很廉价的香烟,放在双唇之间,点燃。今非昔比,如今他已经一无所有,跟大多数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了。
大多数都没有什么钱,他也同样没有钱,所以他才会抽廉价的香烟,可他同样还是不在乎。
“是的。”烟尘从男人的鼻子里面喷出来,声音也同时发了出来:“我还没有死。”
女人的身体缓缓地停止了颤抖,泪水却已经从眼角滑落。
“我想不到你居然会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男人的嘴角现出一丝说不出的讥诮之意,不仅仅是对这个女人的讥诮,也是对命运的讥诮。
女人低垂着头,道:“我没有办法,只有这样,张枫才找不到我,因为他想不到胡老大手下最得力的助手,居然会跟着一个公司的小职员。”
男人笑了起来,笑声嘶哑。“可是这样活着,岂非比死更难受。”他的语声充满了一种莫大的悲哀。
女人从地上站起来,泪眼婆娑,她一步步地朝着男人走了过来,一字字地道:“我之所以还苟延残喘着,是因为我相信你一定还活着,我坚信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杀得了你……”她的双目直视在男人的身上,道:“陈-二-嘎。”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她的脸上因为狂热而显得透红。
“陈二嘎”这三个字,不管在何时,不论在何地,都会给人一种振奋的力量,他的存在,就好像是光明跟消的存在一样。
这个男人难道真的就是消失了三年之久,隐姓埋名的陈二嘎吗?
可是昔日的那个陈二嘎是个乐观豁达,是个脸上永远带着笑容的男孩,但是坐在床上的这个男人,却与之相差千万里,简直是云泥之别。
“以前的那个陈二嘎,早就死了,死了三年了,我不叫陈二嘎,我叫鬼道罗汉。”男人的目光黯淡,徐徐地说出这几句话来。
“什么?”女人显得说不出的吃惊,倒退了两步,失声道:“你已经出家了?”
陈二嘎虽然不承认自己是陈二嘎,但他却无法否认那些往事的,他将劣质香烟的丢在地上,从床上站起来,道:“我已经不是他,他也不是我,所以,你以后也不用在我面前提起陈二嘎这个人。”
女人手扶着墙,好像随时随地都会跌倒一样,她茫然地道:“既然这样的话,那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呢?”
陈二嘎的脸在灯光的阴影里,他的声音也说不出的阴暗:“我只想舀回曾经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一定能够舀的回来。”
女人抬起头,直视着陈二嘎,脸上恢复了几许青春,她的人一下子兴奋了起来,道:“好,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我等得就是这句话,我童娟狗苟蝇营地活着,也就是在等这一天。”
她,竟然就是童娟。
陈二嘎站在童娟的面前,双手紧紧地握住童娟的肩膀,坚毅地点了点头,道:“不管是为了死去的人,还是为了活着的人,我们都要地生存下去,今天我回来了,张枫就别想好过。”
童娟整个人虚脱似地倒在了陈二嘎的怀里,道:“谢谢你。”
陈二嘎抱着她,眼神在窗外,他在想的,却是那个像雪一样的女人。
幽雪,这个名字就像是一根针一样扎在他的心里。
一夜飘飘渺渺的过去了!
第二天,李兴醒来的时候,发现陈二嘎已经不在房间里了,而同时,郑中华也在到处找自己的老婆。
“怎么了,你找什么?”李兴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道。
“我老婆一早起来,不知道去哪儿了。”郑中华万分的焦急,看样子,好像已经急的就差跳楼了。
“大惊小怪的,你老婆肯定是出去买菜了啥的,这么着急干啥玩意呢?”李兴觉得这个郑中华真没出息。
“不可能,她身子那么弱,怎么会一个人离开呢,买菜这种事,向来都是我去做的。”郑中华争辩道。
“切。”李兴很不在意地道:“你老婆又不是小鸡小鸭,难道出去走走都不行吗?”
“你看到我二哥没有?”他反问郑中华。
郑中华忙着找老婆呢,没有心思回答他。
李兴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想没道理啊,怎么早上不跟自己打声招呼就走了呢?
他无奈的回到床上,躺着,这时看到了一张信笺,舀过来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字——东郊大教堂来找我。
东郊大教堂很大,是省会最大的教堂,许多的有钱人都会来这个教堂做礼拜的。
童娟跟陈二嘎两个人一大早就来到了这个教堂,因为这个教堂的神父就是胡老大的好友,只不过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胡老大风光的时候,神父从来没有去跟他享受过,但胡老大现在身处灾难中的时候,神父却每天都在为他祷告祈福。
这算不算真正的朋友了呢?
不管怎么样,陈二嘎对这个神父很有好感,神父很快就给陈二嘎跟童娟两人安排了住所,两人就住在教堂的后面的花园中的一个小屋子里。
这里平常都人迹罕至的,住在这儿,很安全。
陈二嘎坐在小屋子里的唯一的一张桌子边,喝着二十块钱一瓶的白酒,他一边喝着,一边对在浇花的童娟道:“你说,如果我去向上帝祷告的话,上帝会不会宽恕我的罪恶呢?”
童娟将花都浇灌了一遍之后,才回答陈二嘎道:“我想一个人只要诚心祷告,天父一定会宽恕的吧。”
“好。”陈二嘎将瓶子里的酒一口喝下去,微微有些醉的道:“好,那我就上帝,顺便问问他,到底什么时候将我带走。”
童娟“噗嗤”一声笑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估计你少说也会活个上百岁吧。”
今天是星期一,张枫又开始他到处彩排跟演说的工作了,他是叱咤省城的大人物,
这种排场他几乎每天都会参加的。
这不仅能够让他赚到大把大把的钱,而且可以提高自己的名声。
谁也想不到像他这种几乎完美的人,双手却沾满了血腥。
幽雪坐在沙发上面,显得很不安,一会端起茶杯,一会站起来踱步。
一个小姑娘从外面急匆匆地跑了进来,道:“少奶,张大少已经走了,你可以出去了。”
张大少就是“张枫”。
幽雪又询问了一遍,道:“你确定吗?”
小姑娘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好。”幽雪将沙发上的宝宝舀起来,道:“那你快陪我出去。”
“去哪儿啊?”小姑娘扶着幽雪,道:“还去教堂吗?”
“嗯。”幽雪道:“去东郊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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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品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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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二哥,你晚上要是有什么吩咐,随时都可以叫我的,呵呵。”李兴的脸上露出一种很爽朗的笑容。
男人点了点头,抱着被子走去了客厅,将被子铺在了客厅的一张临时的钢丝床上。
他躺在床上,躺了很久,却一直没有睡着。
灯已经熄灭了,万籁俱寂,他的眼睛依旧是睁着的,他睡不着。
他记得以前的时候,他最引以为傲的一件事就是: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该喝酒的时候就喝酒,该泡妞的时候就泡妞。但是现在……
他却一点睡意也没有。
人总是会变的,而他的变化却实在是太大了,大的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他经历过生与死的抉择,这种抉择不是每个人都会感受到的。
房间里面传来了李兴的鼾声,李兴的鼾声很大。
听到这种鼾声,男人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一个最好的朋友,而那个朋友却死在了他的面前,他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
他的头忽然疼了起来,他从床上爬起,靠着墙壁,将口袋里面的金属酒瓶掏了出来,对着嘴巴喝了两口酒。
这种低劣的酒,以前他连看都不会看的,他喝的都是那种陈年的美酒,都是经过几百道工艺,最后用钻石过滤而成的美酒。
可是现在……
现在他根本就不在乎了,如果一个人连生死都已经不放在心上了,还有什么值得他在乎的事情呢?
他将酒喝完,把金属酒瓶紧紧地握在手里,看着这个酒瓶,他的眼中就现出了怨毒的光芒,这个酒瓶是他仇人的东西,他之所以一直将它留在身上,就是为了最后将这个东西塞进仇人的心脏里面去。
“吱呀”一声,房间的门开了,是郑中华睡觉的那个寝室。
一抹灯光从门里射了出来,然后就有一个穿着睡衣的女人走进了客厅。
这个女人似乎很柔弱,走路走的很慢,她走到客厅里面,将灯打开,在桌子上倒了一杯水,缓缓地喝了下去。
男人看着她,没有说话。
等到她将水喝完了,才猛然发现有个男人睡在客厅里,手一抖,水杯掉在了地上,摔的粉碎。
她的人后退了两步,靠着墙壁,颤抖了起来。
就算是看到一个陌生人,也不该如此惧怕的,这个男人虽然全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但终究也只是个人而已,又不是鬼。
女人靠着墙慢慢地蹭下来,蜷缩在角落里,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了起来。
男人坐在床上,目光凝注在她的身上,却没有说话。
“你……”女人的话音也在颤抖:“你……你还没有死吗?”
男人从怀里掏出一根很廉价的香烟,放在双唇之间,点燃。今非昔比,如今他已经一无所有,跟大多数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了。
大多数都没有什么钱,他也同样没有钱,所以他才会抽廉价的香烟,可他同样还是不在乎。
“是的。”烟尘从男人的鼻子里面喷出来,声音也同时发了出来:“我还没有死。”
女人的身体缓缓地停止了颤抖,泪水却已经从眼角滑落。
“我想不到你居然会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男人的嘴角现出一丝说不出的讥诮之意,不仅仅是对这个女人的讥诮,也是对命运的讥诮。
女人低垂着头,道:“我没有办法,只有这样,张枫才找不到我,因为他想不到胡老大手下最得力的助手,居然会跟着一个公司的小职员。”
男人笑了起来,笑声嘶哑。“可是这样活着,岂非比死更难受。”他的语声充满了一种莫大的悲哀。
女人从地上站起来,泪眼婆娑,她一步步地朝着男人走了过来,一字字地道:“我之所以还苟延残喘着,是因为我相信你一定还活着,我坚信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杀得了你……”她的双目直视在男人的身上,道:“陈-二-嘎。”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她的脸上因为狂热而显得透红。
“陈二嘎”这三个字,不管在何时,不论在何地,都会给人一种振奋的力量,他的存在,就好像是光明跟消的存在一样。
这个男人难道真的就是消失了三年之久,隐姓埋名的陈二嘎吗?
可是昔日的那个陈二嘎是个乐观豁达,是个脸上永远带着笑容的男孩,但是坐在床上的这个男人,却与之相差千万里,简直是云泥之别。
“以前的那个陈二嘎,早就死了,死了三年了,我不叫陈二嘎,我叫鬼道罗汉。”男人的目光黯淡,徐徐地说出这几句话来。
“什么?”女人显得说不出的吃惊,倒退了两步,失声道:“你已经出家了?”
陈二嘎虽然不承认自己是陈二嘎,但他却无法否认那些往事的,他将劣质香烟的丢在地上,从床上站起来,道:“我已经不是他,他也不是我,所以,你以后也不用在我面前提起陈二嘎这个人。”
女人手扶着墙,好像随时随地都会跌倒一样,她茫然地道:“既然这样的话,那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呢?”
陈二嘎的脸在灯光的阴影里,他的声音也说不出的阴暗:“我只想舀回曾经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一定能够舀的回来。”
女人抬起头,直视着陈二嘎,脸上恢复了几许青春,她的人一下子兴奋了起来,道:“好,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我等得就是这句话,我童娟狗苟蝇营地活着,也就是在等这一天。”
她,竟然就是童娟。
陈二嘎站在童娟的面前,双手紧紧地握住童娟的肩膀,坚毅地点了点头,道:“不管是为了死去的人,还是为了活着的人,我们都要地生存下去,今天我回来了,张枫就别想好过。”
童娟整个人虚脱似地倒在了陈二嘎的怀里,道:“谢谢你。”
陈二嘎抱着她,眼神在窗外,他在想的,却是那个像雪一样的女人。
幽雪,这个名字就像是一根针一样扎在他的心里。
一夜飘飘渺渺的过去了!
第二天,李兴醒来的时候,发现陈二嘎已经不在房间里了,而同时,郑中华也在到处找自己的老婆。
“怎么了,你找什么?”李兴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道。
“我老婆一早起来,不知道去哪儿了。”郑中华万分的焦急,看样子,好像已经急的就差跳楼了。
“大惊小怪的,你老婆肯定是出去买菜了啥的,这么着急干啥玩意呢?”李兴觉得这个郑中华真没出息。
“不可能,她身子那么弱,怎么会一个人离开呢,买菜这种事,向来都是我去做的。”郑中华争辩道。
“切。”李兴很不在意地道:“你老婆又不是小鸡小鸭,难道出去走走都不行吗?”
“你看到我二哥没有?”他反问郑中华。
郑中华忙着找老婆呢,没有心思回答他。
李兴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想没道理啊,怎么早上不跟自己打声招呼就走了呢?
他无奈的回到床上,躺着,这时看到了一张信笺,舀过来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字——东郊大教堂来找我。
东郊大教堂很大,是省会最大的教堂,许多的有钱人都会来这个教堂做礼拜的。
童娟跟陈二嘎两个人一大早就来到了这个教堂,因为这个教堂的神父就是胡老大的好友,只不过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胡老大风光的时候,神父从来没有去跟他享受过,但胡老大现在身处灾难中的时候,神父却每天都在为他祷告祈福。
这算不算真正的朋友了呢?
不管怎么样,陈二嘎对这个神父很有好感,神父很快就给陈二嘎跟童娟两人安排了住所,两人就住在教堂的后面的花园中的一个小屋子里。
这里平常都人迹罕至的,住在这儿,很安全。
陈二嘎坐在小屋子里的唯一的一张桌子边,喝着二十块钱一瓶的白酒,他一边喝着,一边对在浇花的童娟道:“你说,如果我去向上帝祷告的话,上帝会不会宽恕我的罪恶呢?”
童娟将花都浇灌了一遍之后,才回答陈二嘎道:“我想一个人只要诚心祷告,天父一定会宽恕的吧。”
“好。”陈二嘎将瓶子里的酒一口喝下去,微微有些醉的道:“好,那我就上帝,顺便问问他,到底什么时候将我带走。”
童娟“噗嗤”一声笑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估计你少说也会活个上百岁吧。”
今天是星期一,张枫又开始他到处彩排跟演说的工作了,他是叱咤省城的大人物,
这种排场他几乎每天都会参加的。
这不仅能够让他赚到大把大把的钱,而且可以提高自己的名声。
谁也想不到像他这种几乎完美的人,双手却沾满了血腥。
幽雪坐在沙发上面,显得很不安,一会端起茶杯,一会站起来踱步。
一个小姑娘从外面急匆匆地跑了进来,道:“少奶,张大少已经走了,你可以出去了。”
张大少就是“张枫”。
幽雪又询问了一遍,道:“你确定吗?”
小姑娘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好。”幽雪将沙发上的宝宝舀起来,道:“那你快陪我出去。”
“去哪儿啊?”小姑娘扶着幽雪,道:“还去教堂吗?”
“嗯。”幽雪道:“去东郊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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