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刺刀和凤凰
第一百二十七章刺刀和凤凰
凌晨两点看,阴风怒号,狂沙肆虐。《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饱尝饥饿和孤独煎熬的文公瑜,风吹日晒足足四天,饶是如此也未曾说过任何一句求饶的话,从众星拱月的蜀南中学校草,顶着天才、市委副书记孙子、南城区公安分局局长之子的头衔,到如今军分区下跪,被人视为一文不值的蝼蚁这个身份的过度,足以将很多的少年意志摧残,而文公瑜,会不会是下一个?
“沙沙…”
轻缓的脚步声在这孤寂的夜晚格外清晰,受到刺激的文公瑜耳朵动了动,竭力睁开那眼眸,便是看见刺客冷酷如霜的身形,已经伫足在他身前。
“是…你…”
刺客答非所问:“最后一次机会。”
“我悟…领悟到了,放下尊严和…可笑的自尊。”文公瑜撕心裂肺地爆吼道:“就像那两百军人一样,被人击败了却要爬起来,尊严和自尊,只有强者才能够拥有。蝼蚁,就要趴在地上被人践踏,要想改变自己的不被人嘲讽,不被人瞧不起,就要学着所有蝼蚁一样,放弃尊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噗通…”
话音落下,文公瑜的最后一丝力气也是用尽,轰然倒地,彻底晕死过去。
刺客凝视着那道身影,嘴角微微动了动:“放弃尊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难!”
随后,刺客便是如同拧着小鸡一样,将文公瑜抗在肩头,头也不回,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文公瑜跪了足足四天四夜的地方,步伐坚定,神色冷漠依旧,就像一个天神勇士,正在做着一件决定命运的事情。
画面,就此定格。
“……”
紫邬居。
一处严密的房间中,体香肆意。
穿着若隐若现睡衣的夏千沫何等销魂,不过此时步枫倒没有上下其手,而是任由夏千沫在他受伤的头顶一个劲儿的捣腾,嘴角勾勒着淡淡笑容道:“沫沫,你是说刺客将人文公瑜那孩子带走了?”
“没错呀!”夏千沫涂抹着药膏,动作轻缓无比,生怕令得步枫生疼,颦眉微皱:“但是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刺客这么做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很简单。”步枫说道:“刺客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想让文公瑜懂得,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骨气和尊严这种东西固然重要,但是对于生命来说,如果死亡的话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之所以将战斗的地点挑选在校场,令得特训营的那群家伙心服口服,倒不是想逞能耍威风,而是想通过这件事情告诉他,学会气度这种东西。”
“公瑜那孩子,和当时年少轻狂的我何等相似?只有十五六岁的我,在蜀南港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也是从那个时候街坊邻居都认识我,当然不是像现在这样喜欢,而是深恶痛疾,就像很多大人厌恶公瑜一样。”
将步枫伤口重新抱扎好的夏千沫,躺下娇躯,好奇地问道:“但是枫哥哥现在很受街坊邻居的喜爱啊,这中间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没错。”步枫调整了一下姿态,将夏千沫抱在怀中,深邃的目光仿若回到了过去,叹道:“那个时候,我和公瑜那孩子一样,总觉得老子就是天下第一,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情难得到我。加上我无依无靠,心性顽劣,一个人吃够全家管饱,所以显得比他更加无法无天,最后我便做出一个决定,要闯荡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正好当时有一个混子哥们儿的叔父要偷渡到非洲,所以我就去求那人将我带上,那人倒也爽快,知道我很能打。说出来你不相信,偷渡所承受的风险无疑像是在阎罗殿走上一遭,在途中的时候,我们乘坐的船先后遭到数十次抢劫以及各国海军的追赶。正值钱尽粮绝,已经熬不下去的时候,更大的厄运发生,海啸袭击,我们所乘坐的船根本就抵御不了那等风暴,爆碎在海里。”
“啊?”夏千沫揪心道:“那样的情况下,要存活下来的几率很低呀,枫哥哥你当时为了活命,一定拼命的挣扎了很久吧?”
“是啊!”步枫道:“幸得我身手还算不错,在船解体的时候,牢牢抓住甲板上的一块木板,足足在海里飘了一个月,当时就只有唯一的一点食物和淡水,总之过程有点扯淡,就不说了。反正后来天无绝人之路,我莫名其妙的就漂到海岸线,被一户渔民所救。”
“但是我实在太低估非洲大陆上的野蛮,我才在那个语言不同的村落恢复了一些伤势,便是遭到一伙雇佣兵的袭击,整个村子除了我逃出去以外,全部死亡。”
“随后流浪的日子,便是三天两头遭遇到不同的雇佣兵组织,已经各个部落和军队的军队。在那连年战火中不怕你笑话,我向人下过跪,就为了一小捧水,磕过头,就为了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口食物,也像狗一样被人踩着脑袋践踏过,在头顶上撒过尿,被人嘲笑过,殴打过,甚至因为漫山遍野的尸体吓得腿软过…”
“枫哥哥…”夏千沫多愁善感,声音有些呜咽,便是想要落泪。
步枫笑了笑,紧握着夏千沫的柔荑道:“傻丫头,这有什么好哭的?只要是一个男人,经历这些磨砺都算是真正得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总之,那流浪的三个月中,我的雄心和自信、骄傲,完全被残酷的现实磨得干干净净,让我不得不正视自己当时身处的世界,也从而坚定了我要征服那片大陆的野心,不断的超越不断的变强,直到缔造出属于兵王佣兵团的辉煌。”
“我也不是为了炫耀,也没有什么好值得炫耀。只是想告诉你,刺客那么做就是想让他懂得生存的意义,更何况,刺客之道最要命的尊严,自尊越强的人死的越快,这是刺客的信条,所以,公瑜如果无法真正领悟到这一点,就算是在校场活活饿死,刺客也不会为他收尸。”
夏千沫心有余悸的吐出一口香气:“枫哥哥,没想到你的人生…”
“我的人生,很好很强大,不是么?”步枫眯着眼眸道:“既然文家兄妹鱼鹰和刺客已经接手,那便送给他们一个代号吧。公瑜就叫刺刀,雨燕就叫凤凰,我要让这一对奇葩兄妹,绽放出不一样璀璨的绚烂,抒写我曾经不曾踏过的辉煌。”
( 暧昧兵王 )
凌晨两点看,阴风怒号,狂沙肆虐。《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饱尝饥饿和孤独煎熬的文公瑜,风吹日晒足足四天,饶是如此也未曾说过任何一句求饶的话,从众星拱月的蜀南中学校草,顶着天才、市委副书记孙子、南城区公安分局局长之子的头衔,到如今军分区下跪,被人视为一文不值的蝼蚁这个身份的过度,足以将很多的少年意志摧残,而文公瑜,会不会是下一个?
“沙沙…”
轻缓的脚步声在这孤寂的夜晚格外清晰,受到刺激的文公瑜耳朵动了动,竭力睁开那眼眸,便是看见刺客冷酷如霜的身形,已经伫足在他身前。
“是…你…”
刺客答非所问:“最后一次机会。”
“我悟…领悟到了,放下尊严和…可笑的自尊。”文公瑜撕心裂肺地爆吼道:“就像那两百军人一样,被人击败了却要爬起来,尊严和自尊,只有强者才能够拥有。蝼蚁,就要趴在地上被人践踏,要想改变自己的不被人嘲讽,不被人瞧不起,就要学着所有蝼蚁一样,放弃尊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噗通…”
话音落下,文公瑜的最后一丝力气也是用尽,轰然倒地,彻底晕死过去。
刺客凝视着那道身影,嘴角微微动了动:“放弃尊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难!”
随后,刺客便是如同拧着小鸡一样,将文公瑜抗在肩头,头也不回,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文公瑜跪了足足四天四夜的地方,步伐坚定,神色冷漠依旧,就像一个天神勇士,正在做着一件决定命运的事情。
画面,就此定格。
“……”
紫邬居。
一处严密的房间中,体香肆意。
穿着若隐若现睡衣的夏千沫何等销魂,不过此时步枫倒没有上下其手,而是任由夏千沫在他受伤的头顶一个劲儿的捣腾,嘴角勾勒着淡淡笑容道:“沫沫,你是说刺客将人文公瑜那孩子带走了?”
“没错呀!”夏千沫涂抹着药膏,动作轻缓无比,生怕令得步枫生疼,颦眉微皱:“但是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刺客这么做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很简单。”步枫说道:“刺客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想让文公瑜懂得,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骨气和尊严这种东西固然重要,但是对于生命来说,如果死亡的话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之所以将战斗的地点挑选在校场,令得特训营的那群家伙心服口服,倒不是想逞能耍威风,而是想通过这件事情告诉他,学会气度这种东西。”
“公瑜那孩子,和当时年少轻狂的我何等相似?只有十五六岁的我,在蜀南港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也是从那个时候街坊邻居都认识我,当然不是像现在这样喜欢,而是深恶痛疾,就像很多大人厌恶公瑜一样。”
将步枫伤口重新抱扎好的夏千沫,躺下娇躯,好奇地问道:“但是枫哥哥现在很受街坊邻居的喜爱啊,这中间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没错。”步枫调整了一下姿态,将夏千沫抱在怀中,深邃的目光仿若回到了过去,叹道:“那个时候,我和公瑜那孩子一样,总觉得老子就是天下第一,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情难得到我。加上我无依无靠,心性顽劣,一个人吃够全家管饱,所以显得比他更加无法无天,最后我便做出一个决定,要闯荡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正好当时有一个混子哥们儿的叔父要偷渡到非洲,所以我就去求那人将我带上,那人倒也爽快,知道我很能打。说出来你不相信,偷渡所承受的风险无疑像是在阎罗殿走上一遭,在途中的时候,我们乘坐的船先后遭到数十次抢劫以及各国海军的追赶。正值钱尽粮绝,已经熬不下去的时候,更大的厄运发生,海啸袭击,我们所乘坐的船根本就抵御不了那等风暴,爆碎在海里。”
“啊?”夏千沫揪心道:“那样的情况下,要存活下来的几率很低呀,枫哥哥你当时为了活命,一定拼命的挣扎了很久吧?”
“是啊!”步枫道:“幸得我身手还算不错,在船解体的时候,牢牢抓住甲板上的一块木板,足足在海里飘了一个月,当时就只有唯一的一点食物和淡水,总之过程有点扯淡,就不说了。反正后来天无绝人之路,我莫名其妙的就漂到海岸线,被一户渔民所救。”
“但是我实在太低估非洲大陆上的野蛮,我才在那个语言不同的村落恢复了一些伤势,便是遭到一伙雇佣兵的袭击,整个村子除了我逃出去以外,全部死亡。”
“随后流浪的日子,便是三天两头遭遇到不同的雇佣兵组织,已经各个部落和军队的军队。在那连年战火中不怕你笑话,我向人下过跪,就为了一小捧水,磕过头,就为了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口食物,也像狗一样被人踩着脑袋践踏过,在头顶上撒过尿,被人嘲笑过,殴打过,甚至因为漫山遍野的尸体吓得腿软过…”
“枫哥哥…”夏千沫多愁善感,声音有些呜咽,便是想要落泪。
步枫笑了笑,紧握着夏千沫的柔荑道:“傻丫头,这有什么好哭的?只要是一个男人,经历这些磨砺都算是真正得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总之,那流浪的三个月中,我的雄心和自信、骄傲,完全被残酷的现实磨得干干净净,让我不得不正视自己当时身处的世界,也从而坚定了我要征服那片大陆的野心,不断的超越不断的变强,直到缔造出属于兵王佣兵团的辉煌。”
“我也不是为了炫耀,也没有什么好值得炫耀。只是想告诉你,刺客那么做就是想让他懂得生存的意义,更何况,刺客之道最要命的尊严,自尊越强的人死的越快,这是刺客的信条,所以,公瑜如果无法真正领悟到这一点,就算是在校场活活饿死,刺客也不会为他收尸。”
夏千沫心有余悸的吐出一口香气:“枫哥哥,没想到你的人生…”
“我的人生,很好很强大,不是么?”步枫眯着眼眸道:“既然文家兄妹鱼鹰和刺客已经接手,那便送给他们一个代号吧。公瑜就叫刺刀,雨燕就叫凤凰,我要让这一对奇葩兄妹,绽放出不一样璀璨的绚烂,抒写我曾经不曾踏过的辉煌。”
( 暧昧兵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