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横躺一条街
第二十五章横躺一条街
在皓月星光的照耀下,这颗子弹闪烁着的寒光中,肉眼清晰可见上面干枯殷虹的血迹,她倒不认为步枫有着怎样的恶趣味,凝视着那道伤楚的脸颊,心中叹谓:难道,这就是他痛苦的根源吗?一颗有故事的子弹。《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兵王,难道步枫,曾经是军区的军人或者是政府的高级警官么?能够被评为兵王的男人,真是荒诞啊,我怎么可能和他同居?呸呸呸,是合租。
冷风,习习吹拂。
两个小时,步枫不言不语,夏千沫却受不了这种孤寂,她宁愿步枫这个家伙喋喋不休的吵闹个没完,这种安静实在太诡异了,鼓足勇气:“能…能不能告诉我,关于她的事情?”
“不能!”
步枫不假思索的直接拒绝,仰望着星空凝视了半晌,将那条项链死死地拽在手中,闭上了眼眸。
思绪,回到了三年半甚至是更久以前。
遥远的非洲大陆,这是一个充满石油、黄金、饥饿和贫穷的神秘天地,这里充斥着战争和水资源的残酷掠夺,为了生存,任何一个国家、部落、种族、民族的人民,都在斗争。
四年前那个萧索的冬天,这片大陆上突然涌现一个无名雇佣兵兵团,人数不多,仅仅只有九个人,其中,为首的一个人就是步枫,另外一个女孩就是蓝筱蝶。
对于任何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女孩来说,这个花一般的年龄,原本应该在大学校园里醉生梦死,或是在父母的庇护下享受现代都市人所必须经历的一切,但是步枫不同,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带着蓝筱蝶以及其他七个成员,在非洲大陆上浴血拼杀。
时间的推移,这个佣兵团因为任何一次执行任务的零失误率,而成为耀眼的明星,名声大噪,无名佣兵团也被赋予了一个神圣的名字“兵王”。
没错,就是兵王佣兵团,而步枫,正是当之无愧的兵王。
三年半以前,又是一个冬天,兵王佣兵团终于引来非洲大陆上最强势力的挑战——黑圆桌骑士团。
如日中天的兵王佣兵团原本势不可挡,就连黑圆桌骑士团都感到莫大的恐慌,被杀得节节败退,但是在那场最强碰撞的激战中,仅仅因为一个疏忽,改变了一切,那就是烟。
在与黑圆桌骑士团团长丛林搏杀的时候,那一天步枫带着蓝筱蝶,如同往常任务一样,开战之前都会点上一根香烟,尽管二人都知道,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这是致命的一个缺陷。
因为步枫的骄纵和孤傲,或许也是因为他太过自负,香烟所燃烧的星星之火,成为了蓝筱蝶的夺命钩,心性失常的步枫,在撒哈拉沙漠中狂追七天七夜,最终将黑圆桌骑士团团长狙杀,却也成为兵王佣兵团的最后一次战斗,心灰意冷的步枫将佣兵团解散潜回华夏,立下誓言从此不再出手,再不吸烟。
这是一种自我的惩戒,也是一种感情的追忆。
“如果…如果那天没有吸烟,筱蝶或许就不会死了吧?”
用凄美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笑容的确有些过分,但是夏千沫再也找不到比这个字眼更加适合的词汇,因为此时的步枫的深邃瞳孔,深邃、柔情、温暖而又伤感。
“想喝酒吗?”
突然,夏千沫说道,至少在她的认知当中,当一个男人痛苦到无法自拔的时候,好像只有酒精可以麻痹这种潜在的意志,如此沉沦的步枫,让她感到可怕。
“酒?好啊!”步枫凝视着手中的项链,轻轻一吻:“蝶儿也曾经这么说过,想喝酒吗?好熟悉的声音太残酷的记忆啊。夏千沫,你说你怎么会跳进我的世界里来,打乱我的一切?”
“你以为姑奶奶想么?”搬来一打啤酒的夏千沫正听到步枫的话,怒不可揭地喝道。
步枫沧然一愣,拾酒而饮,哈哈大笑,某位mm莫名其妙:这家伙难道伤心过了头,疯了?
“笑什么?傻乎乎的。”
夏千沫打开一罐啤酒,对视而饮,好奇地问道。
仿佛从悲伤中走出来的步枫笑着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为什么会有长得那么相像的人,如果说是筱蝶投胎转世的话,你这个年纪也未免太大了一点吧。”
“我真的和她长的很像么?”
“嘿,不说这个。已经好几年了,也是时候该忘记了。”
“忘得了么?”
“大醉三千场,一定能忘。”
“要是还忘不了呢?”
“那就别无选择,只有动绝招了,把你娶到我步家,做步家的媳妇。话说回来,这是我们相处的第二天吧?够久了,什么时候爬上我的床?小妹妹要是太羞涩的话,暗示我一下,让我爬上你的床也行。”
“大叔,你很大吗?”
“废话,不信你摸摸看。”
“……”
阳台喝酒,终究不是一件过瘾的事情,又是两个小时过去,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两人准备转换阵地。
蜀南港号称不夜港,通宵达旦的营业屡见不鲜,两人找了一个摊位,距离步氏风味并不远。
“小枫,怎么这个时候来吃宵夜?”
经营路边摊的是一位老大爷,饱经风霜,也是有故事的人,看见步枫和夏千沫前来,笑着吆喝道。
步枫说:“陶大爷,生意还好么?”
“还不错呢,全靠街坊邻居看得起。”
“嘿嘿,那就按照老规矩,来个两份。另外,再来点啤酒。”
“好!你小子有两天没来了,大爷给你打折。”
“陶大爷,你不能偏袒小步步,也要给你们打折,不然明天晚上我们不来了。”
“好好好,打折打折都打折。”
“……”
夏千沫看得目瞪口呆,惊异道:“房东大人,蜀南港的街坊都是这样的吗?”
“当然了。”步枫笑着说道:“蜀南港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错,灰色产业和红灯区并存也没有错,但是这里却养活了蜀南市三分之二的底层平民,这里的团结程度,超过你的想象,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其实这里就是一个蒙着一层灰的桃花源。”
“在这里,无论是小商小贩、坐台小姐或者是有着正职的公务员,哪怕是报刊亭的大婶大叔,都非常友好,无论哪家有事都会同时帮忙。”
“嗯。”
夏千沫缄默,尽管她不想承认,但是短短的两天时间,她已经见识到了这种‘团结’的强大,其他人或势力根本无法渗透进来,无论这其中有没有肥龙的震慑作用,至少这些朴实的民众,比起她在苏杭的时候所接触的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勾心斗角,实在好了太多太多,甚至…如果步枫不是那么恶趣味的话,她会选择爱上这个地方,至于长相对不起观众的步枫,直接从她的脑海中筛选过去了。
( 暧昧兵王 )
在皓月星光的照耀下,这颗子弹闪烁着的寒光中,肉眼清晰可见上面干枯殷虹的血迹,她倒不认为步枫有着怎样的恶趣味,凝视着那道伤楚的脸颊,心中叹谓:难道,这就是他痛苦的根源吗?一颗有故事的子弹。《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兵王,难道步枫,曾经是军区的军人或者是政府的高级警官么?能够被评为兵王的男人,真是荒诞啊,我怎么可能和他同居?呸呸呸,是合租。
冷风,习习吹拂。
两个小时,步枫不言不语,夏千沫却受不了这种孤寂,她宁愿步枫这个家伙喋喋不休的吵闹个没完,这种安静实在太诡异了,鼓足勇气:“能…能不能告诉我,关于她的事情?”
“不能!”
步枫不假思索的直接拒绝,仰望着星空凝视了半晌,将那条项链死死地拽在手中,闭上了眼眸。
思绪,回到了三年半甚至是更久以前。
遥远的非洲大陆,这是一个充满石油、黄金、饥饿和贫穷的神秘天地,这里充斥着战争和水资源的残酷掠夺,为了生存,任何一个国家、部落、种族、民族的人民,都在斗争。
四年前那个萧索的冬天,这片大陆上突然涌现一个无名雇佣兵兵团,人数不多,仅仅只有九个人,其中,为首的一个人就是步枫,另外一个女孩就是蓝筱蝶。
对于任何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女孩来说,这个花一般的年龄,原本应该在大学校园里醉生梦死,或是在父母的庇护下享受现代都市人所必须经历的一切,但是步枫不同,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带着蓝筱蝶以及其他七个成员,在非洲大陆上浴血拼杀。
时间的推移,这个佣兵团因为任何一次执行任务的零失误率,而成为耀眼的明星,名声大噪,无名佣兵团也被赋予了一个神圣的名字“兵王”。
没错,就是兵王佣兵团,而步枫,正是当之无愧的兵王。
三年半以前,又是一个冬天,兵王佣兵团终于引来非洲大陆上最强势力的挑战——黑圆桌骑士团。
如日中天的兵王佣兵团原本势不可挡,就连黑圆桌骑士团都感到莫大的恐慌,被杀得节节败退,但是在那场最强碰撞的激战中,仅仅因为一个疏忽,改变了一切,那就是烟。
在与黑圆桌骑士团团长丛林搏杀的时候,那一天步枫带着蓝筱蝶,如同往常任务一样,开战之前都会点上一根香烟,尽管二人都知道,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这是致命的一个缺陷。
因为步枫的骄纵和孤傲,或许也是因为他太过自负,香烟所燃烧的星星之火,成为了蓝筱蝶的夺命钩,心性失常的步枫,在撒哈拉沙漠中狂追七天七夜,最终将黑圆桌骑士团团长狙杀,却也成为兵王佣兵团的最后一次战斗,心灰意冷的步枫将佣兵团解散潜回华夏,立下誓言从此不再出手,再不吸烟。
这是一种自我的惩戒,也是一种感情的追忆。
“如果…如果那天没有吸烟,筱蝶或许就不会死了吧?”
用凄美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笑容的确有些过分,但是夏千沫再也找不到比这个字眼更加适合的词汇,因为此时的步枫的深邃瞳孔,深邃、柔情、温暖而又伤感。
“想喝酒吗?”
突然,夏千沫说道,至少在她的认知当中,当一个男人痛苦到无法自拔的时候,好像只有酒精可以麻痹这种潜在的意志,如此沉沦的步枫,让她感到可怕。
“酒?好啊!”步枫凝视着手中的项链,轻轻一吻:“蝶儿也曾经这么说过,想喝酒吗?好熟悉的声音太残酷的记忆啊。夏千沫,你说你怎么会跳进我的世界里来,打乱我的一切?”
“你以为姑奶奶想么?”搬来一打啤酒的夏千沫正听到步枫的话,怒不可揭地喝道。
步枫沧然一愣,拾酒而饮,哈哈大笑,某位mm莫名其妙:这家伙难道伤心过了头,疯了?
“笑什么?傻乎乎的。”
夏千沫打开一罐啤酒,对视而饮,好奇地问道。
仿佛从悲伤中走出来的步枫笑着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为什么会有长得那么相像的人,如果说是筱蝶投胎转世的话,你这个年纪也未免太大了一点吧。”
“我真的和她长的很像么?”
“嘿,不说这个。已经好几年了,也是时候该忘记了。”
“忘得了么?”
“大醉三千场,一定能忘。”
“要是还忘不了呢?”
“那就别无选择,只有动绝招了,把你娶到我步家,做步家的媳妇。话说回来,这是我们相处的第二天吧?够久了,什么时候爬上我的床?小妹妹要是太羞涩的话,暗示我一下,让我爬上你的床也行。”
“大叔,你很大吗?”
“废话,不信你摸摸看。”
“……”
阳台喝酒,终究不是一件过瘾的事情,又是两个小时过去,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两人准备转换阵地。
蜀南港号称不夜港,通宵达旦的营业屡见不鲜,两人找了一个摊位,距离步氏风味并不远。
“小枫,怎么这个时候来吃宵夜?”
经营路边摊的是一位老大爷,饱经风霜,也是有故事的人,看见步枫和夏千沫前来,笑着吆喝道。
步枫说:“陶大爷,生意还好么?”
“还不错呢,全靠街坊邻居看得起。”
“嘿嘿,那就按照老规矩,来个两份。另外,再来点啤酒。”
“好!你小子有两天没来了,大爷给你打折。”
“陶大爷,你不能偏袒小步步,也要给你们打折,不然明天晚上我们不来了。”
“好好好,打折打折都打折。”
“……”
夏千沫看得目瞪口呆,惊异道:“房东大人,蜀南港的街坊都是这样的吗?”
“当然了。”步枫笑着说道:“蜀南港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错,灰色产业和红灯区并存也没有错,但是这里却养活了蜀南市三分之二的底层平民,这里的团结程度,超过你的想象,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其实这里就是一个蒙着一层灰的桃花源。”
“在这里,无论是小商小贩、坐台小姐或者是有着正职的公务员,哪怕是报刊亭的大婶大叔,都非常友好,无论哪家有事都会同时帮忙。”
“嗯。”
夏千沫缄默,尽管她不想承认,但是短短的两天时间,她已经见识到了这种‘团结’的强大,其他人或势力根本无法渗透进来,无论这其中有没有肥龙的震慑作用,至少这些朴实的民众,比起她在苏杭的时候所接触的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勾心斗角,实在好了太多太多,甚至…如果步枫不是那么恶趣味的话,她会选择爱上这个地方,至于长相对不起观众的步枫,直接从她的脑海中筛选过去了。
( 暧昧兵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