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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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一下,马尔斯改成四年一次,上一次由沈阳军区代表cha参赛,向羽是上上一届。其实现实中的国际侦察兵大赛每年都有,但是我觉得四年更显得正式一点,八年又太久了。)

    “哦?”

    龙队脸上露出一丝诧异,用着奇奇怪怪的眼神看向陈煜:“你行啊,臭小子,这么快就和人家联系上了。

    不过我可告诉你,军队里不允许士兵谈恋爱,这是规矩,你要是真想谈哈,两年之后的马尔斯要是得奖提干了,成了军官,你想怎么样都没人管你,到时候在军队给你俩举办婚礼都行。”

    “你想多了,龙队,就吃个饭而已。”陈煜嘴角抽了抽,他主要是想出去搞点东西,要不是假条还在沈鸽手里,他直接就一个人出去了。

    “这有啥,人家沈参谋是军官,你也不差,名牌大学的在校生,只要能立两个三等功或一个二等功,绝对优先给你提干,而且,我听旅长说,就连夏副司令都挺看中你。”龙队语重心长道。

    陈煜脸皮一抽,得嘞,两人说的话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他赶紧接过手机,出去给沈鸽打电话。

    “喂,首长,是我,陈煜。

    假条不是批下来了吗,要不咱们今天就出去吧?

    明天……明天我有事,就今天晚上吧。

    哦,行,我在出入口等你。”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两人在军区的入口见面了。

    “那个……鲨鱼呢?”见只有陈煜一个人,沈鸽询问了一句。

    “他啊? 生病了? 去卫生所看病去了。”陈煜的话半真半假,最近卫生所来了四五个女护士? 那帮几个月没见过女人的牲口都疯了似的? 争着抢着去看病,估摸着现在队伍都从卫生所排到宿舍楼了? 鲨鱼也跑过去凑热闹去了。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以为陈煜是要泡妞? 就不想去当电灯泡。

    “哦……就咱们两个?”

    “额? 就两个。”

    两人聊天聊的很尬。

    坐上大巴,离开了军区驻地,去了附近的县城。

    一路上也都是你一句我一句的瞎聊,似乎没啥共同语言? 陈煜的聊天积极性也不高。

    下了车? 他们找了一家当地小有名气的火锅店。

    陈煜要了一锅68的虾,几碟羊肉片,还有一些素食小菜,比较正常的火锅料他倒是没点,也不喜欢吃。

    “嗯……听说你们前两天去野外实训了? 你还打赢了向羽他们。”两人选的是包间,房间空荡荡的? 沈鸽有点拘谨。

    “嗯”

    “真的啊?在兽营,我还没听过谁能打赢过向羽? 你还是第一个。”沈鸽眼中露出一丝惊讶,毕竟向羽在兽营的名气太大了? 第一开始听说她还有点不信。

    “我天生力气大? 再加上我爷爷是个老拳师? 从小就跟着他学拳,打架就挺厉害的,小时候经常欺负村里的小孩。”陈煜胡诌道。

    “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天生神力?”沈鸽有些好奇。

    “差不多吧”陈煜站起来,走到一旁的柜子前,单手一伸,居然一只手将整个长柜抬了起来。

    这下是把沈鸽震惊住了,要知道,这一个长柜恐怕要100多斤,普通人两只手抱都很难抱动,陈煜居然能一只手直接抓着提起来。

    柜子放下,陈煜继续剥虾。

    “这……确实厉害……”沈鸽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空气又尴尬的沉寂了片刻,

    “你是大工的?”

    “对”

    “现在985大学的学生待遇不是挺好吗,你为什么要来当兵啊?”

    “嗐,还不都是被那些脑残小说带偏了,什么花都兵王混都市、特种兵王在校园,脑袋一热就来了。”

    闻言,沈鸽“噗嗤”一下笑出了声,她还以为陈煜会说报效祖国之类的,结果回答这么逗。

    “那你有女朋友吗?”

    “没,我们学校本来就是理工科大学,我学的也是机械,班里本就没几个女的,来军队之后就更没希望了。你呐?”

    “我也没,平时工作忙,没时间找。”

    ……

    慢慢的,两人也算是能聊的上来了,吃完火锅,沈鸽付了钱,陈煜擦擦嘴,准备闪身走人。

    “你不回军队吗?”

    “假期不是一整天吗,好不容易出来一次,玩一天再走,你先回去吧。”

    “哦”

    两人挥挥手告别,这次吃饭,算是成为朋友了。

    “老板,你这的表纸是怎么卖的?”来到一家杂货铺,陈煜询问起要买的东西的价钱。

    “一块钱十张”有点邋遢的店铺老板躺在摇椅上,微微睁眼漫不经心道。

    “正宗吗?”

    “呵,表纸罢了,还谈什么正宗不正宗,难不成还有人在这纸上作假,又不值几个钱。”老板不屑的笑笑。

    “嗯…那我要二十块钱的,对了,老板,你这儿有朱砂还有狼毫笔吗?”

    “东角就有,自己拿,朱砂十八一盒,三十五两盒,狼毫没有,红木笔标的有价钱,自己看。”这个老板有点傲娇,屁股不离板凳。

    陈煜到东角去看,拿了四盒朱砂,看了一眼笔,确实都是最普通的红木笔,让他有点小失望,想退而求次找个鹤羽、羊毫,发现也没有,就在他准备拿上东西去柜台结账时,无意中的一瞥,在一个角落里,他看到了一只造型奇特的符笔,杆身很长,几乎是其他笔的两倍,上面还刻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符号,陈煜摸了一下笔尖,感觉很奇特,在港综世界时他收集了很多动物的毛发,竟然没摸出来这是取自什么动物的。

    “老板,这个笔怎么卖?”

    “嗯?”老板眼睛睁开了些,“收藏品,不卖。”

    “一千”

    “说了不卖”

    “三千”

    “不卖,别问了”

    “五千”

    “拿走吧,顺便再送你个盒子。”

    “……”

    陈煜掏出五千一百放在桌子上,“老板,这是什么毫?”

    “不是毫,黄鼠狼的颈毛,好像还是一只活了快二十年的老黄鼠狼。”

    “这支笔怎么来的?”

    “我老爸的,鬼知道他从哪弄的。”提起自家老爸,老板的脸上露出一丝反感。

    问到了自己想问的东西,陈煜离开店铺。

    用黄鼠狼毛做的毫倒是很少见,黄鼠狼这东西尤其是在东北农村,那可是传的神乎其神,甚至被人称作黄大仙,传闻得罪了就要全家倒霉,当然,这都是以讹传讹罢了,没那么邪乎,以这个世界的灵气程度,也不可能允许妖的出现。

    陈煜又去超市,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香炉、坛桌、红布、糯米、红豆、白酒、香等,又到夜总会门口逛了逛,看到想要捡尸的小混混,把他满嘴的牙都打掉,然后又到医院停尸房,偷了一具尸体,提炼了一点shi油,这些都是降头的祭品,在这个世界,自然不可能像前三个世界那样随随便便就杀人,降头这时候就有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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