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于梦竹
这几个月,陈煜一直都在忙着建工厂开分店。
卖了整座墓的古董,弄到了一百多万快大洋,相当于永鑫公司一个月的收入,可谓是一笔巨款,要是放到现代绝对妥妥的亿万富翁。
拿到钱后,他包了一个1000多平米的地皮,建了一座简易工厂,又找到机械厂定制了一批模具。
之后就开始招工,按照约定,从丐帮招来了几十名看着老实的工人。
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绝对不会招这些乞丐,他也不知道谁给这些乞丐的勇气,不仅懒,而且还特别的嚣张,真的很令人恶心。
为了防止这群家伙闹事,他只好调过来四个永鑫弟子来看场子。
以前他缺人,现在缺心腹。
除了老k、鲨鱼,他谁也信不过,就是齐林,他也不敢完全相信。
那小子虽然本性不坏,但是因为童年悲剧,心里有障碍,这种人如果遭到了连连打击,很可能走向极端化,从剧中就可以看出来,对他好的和得罪他的,到最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另外,陈煜又开了几家分店,管这片地界的张大头目这段时间也来拜访过他几次,目的就是想入股,陈煜见他还算客气,就把其中一家分店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卖给了他,算是交个朋友。
多条朋友多条路,仗义疏财,广交朋友,这就是陆昱晟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当上永鑫三大亨的主要原因。
“春申门前三千客,小陆城南五尺天。”
用这首诗形容陆昱晟,再正确不过了。
陈煜在卢湾区一共开了八家分店,不仅卖口红,还卖一些保湿美白的面膜,美白几乎是唬人的,保湿确实有点作用,过一段时间他就准备进军香水行业,这个时代国内的香水还都是花露水,气味一般般,他相信,他把他自己调制的香水拿出来卖,可能比口红卖得还要火爆。
“诶,老大,今个发生了一件大新闻您听说了吗?”余二走过来嬉皮笑脸道。
就是因为那次讨债这货没跑,陈煜对他还算是有点信任,西阳街,除了齐林之外,这家伙的权利算是最大的。
“大新闻?谁又死了?”
“……”
余二有点无语,他不知道自己这位老大到底咋回事,一听说新闻就先问谁死了?
“不是不是,这次是霍老板的妾室露夫人要和现在的上海第一名角梦楼春比试唱戏,我听人说叫什么双春会,现在各大报社都在报道这件事,报纸都被买空了。”
闻言,陈煜微微吃惊,在原著中是洪三挑起的这场争斗,现在洪三还在惇信路开赌场,并没有到霍公馆在露怜春身边做小跟班,没想到这件事还是发生了。
表面上看是两个戏子的争斗,实际上是英法租界两位大佬的一场戏。
梦楼春是沈青山的小妾,露怜春是霍天洪的小妾,并且两人都当过上海的第一名角,这场争斗的输赢,关乎着两位大佬的面子。
就胜算而言,自然是梦楼春赢的几率更大,露怜春已经养尊处优多年不登台了,嗓子早就大不如以前,在原剧中赢了戏,完全是靠的洪三给梦楼春下了毒,让其无法上台。
更何况她的实力本来就有水分,她是霍天洪一个门徒的养女,才七八岁时就被霍天洪这个老色批看上了,从十几岁开始,霍天洪就一直捧她,才让她当上了上海第一名角。
梦楼春是当上了第一名角之后,才嫁给的沈青山。
陈煜对她们不感兴趣,不过他记得,除林依依之外的另一位女主好像就是在双春会上第一次露的面,这个人,对陈煜有大用。
“余二,备车,去霍公馆,赶紧去求张票去,再晚就坐不上位儿喽。”
“好嘞”
………
三日之后,
英租界,
新世界白相夜总会。
劲爆的音乐在空气中荡漾,七彩的灯光晃来晃去,染着白发的洋妞穿着露背短裙在中间的舞池上跳着性感的舞蹈,扭动的肥臀、白皙的大长腿引得下面的绅士们眼睛发直。
陈煜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静静地观察着场上的人流。
今天是双春会的宣传会,英法租界和上海的大佬几乎来了一大半。
陈煜的模样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观,棱角分明,五官端正,看起来十分刚毅。即使他站在角落里,还是被一些眼睛雪亮的舞女以及几个大家小姐发现了,想邀请他跳支舞,不过都被陈煜给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
一、他不会跳,只会蹦迪。
二、他只对打pao儿感兴趣,不喜欢搞什么前戏。
“来了”
陈煜瞬间打起精神,看向夜总会门口刚进来的两人。
卖了整座墓的古董,弄到了一百多万快大洋,相当于永鑫公司一个月的收入,可谓是一笔巨款,要是放到现代绝对妥妥的亿万富翁。
拿到钱后,他包了一个1000多平米的地皮,建了一座简易工厂,又找到机械厂定制了一批模具。
之后就开始招工,按照约定,从丐帮招来了几十名看着老实的工人。
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绝对不会招这些乞丐,他也不知道谁给这些乞丐的勇气,不仅懒,而且还特别的嚣张,真的很令人恶心。
为了防止这群家伙闹事,他只好调过来四个永鑫弟子来看场子。
以前他缺人,现在缺心腹。
除了老k、鲨鱼,他谁也信不过,就是齐林,他也不敢完全相信。
那小子虽然本性不坏,但是因为童年悲剧,心里有障碍,这种人如果遭到了连连打击,很可能走向极端化,从剧中就可以看出来,对他好的和得罪他的,到最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另外,陈煜又开了几家分店,管这片地界的张大头目这段时间也来拜访过他几次,目的就是想入股,陈煜见他还算客气,就把其中一家分店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卖给了他,算是交个朋友。
多条朋友多条路,仗义疏财,广交朋友,这就是陆昱晟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当上永鑫三大亨的主要原因。
“春申门前三千客,小陆城南五尺天。”
用这首诗形容陆昱晟,再正确不过了。
陈煜在卢湾区一共开了八家分店,不仅卖口红,还卖一些保湿美白的面膜,美白几乎是唬人的,保湿确实有点作用,过一段时间他就准备进军香水行业,这个时代国内的香水还都是花露水,气味一般般,他相信,他把他自己调制的香水拿出来卖,可能比口红卖得还要火爆。
“诶,老大,今个发生了一件大新闻您听说了吗?”余二走过来嬉皮笑脸道。
就是因为那次讨债这货没跑,陈煜对他还算是有点信任,西阳街,除了齐林之外,这家伙的权利算是最大的。
“大新闻?谁又死了?”
“……”
余二有点无语,他不知道自己这位老大到底咋回事,一听说新闻就先问谁死了?
“不是不是,这次是霍老板的妾室露夫人要和现在的上海第一名角梦楼春比试唱戏,我听人说叫什么双春会,现在各大报社都在报道这件事,报纸都被买空了。”
闻言,陈煜微微吃惊,在原著中是洪三挑起的这场争斗,现在洪三还在惇信路开赌场,并没有到霍公馆在露怜春身边做小跟班,没想到这件事还是发生了。
表面上看是两个戏子的争斗,实际上是英法租界两位大佬的一场戏。
梦楼春是沈青山的小妾,露怜春是霍天洪的小妾,并且两人都当过上海的第一名角,这场争斗的输赢,关乎着两位大佬的面子。
就胜算而言,自然是梦楼春赢的几率更大,露怜春已经养尊处优多年不登台了,嗓子早就大不如以前,在原剧中赢了戏,完全是靠的洪三给梦楼春下了毒,让其无法上台。
更何况她的实力本来就有水分,她是霍天洪一个门徒的养女,才七八岁时就被霍天洪这个老色批看上了,从十几岁开始,霍天洪就一直捧她,才让她当上了上海第一名角。
梦楼春是当上了第一名角之后,才嫁给的沈青山。
陈煜对她们不感兴趣,不过他记得,除林依依之外的另一位女主好像就是在双春会上第一次露的面,这个人,对陈煜有大用。
“余二,备车,去霍公馆,赶紧去求张票去,再晚就坐不上位儿喽。”
“好嘞”
………
三日之后,
英租界,
新世界白相夜总会。
劲爆的音乐在空气中荡漾,七彩的灯光晃来晃去,染着白发的洋妞穿着露背短裙在中间的舞池上跳着性感的舞蹈,扭动的肥臀、白皙的大长腿引得下面的绅士们眼睛发直。
陈煜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静静地观察着场上的人流。
今天是双春会的宣传会,英法租界和上海的大佬几乎来了一大半。
陈煜的模样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观,棱角分明,五官端正,看起来十分刚毅。即使他站在角落里,还是被一些眼睛雪亮的舞女以及几个大家小姐发现了,想邀请他跳支舞,不过都被陈煜给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
一、他不会跳,只会蹦迪。
二、他只对打pao儿感兴趣,不喜欢搞什么前戏。
“来了”
陈煜瞬间打起精神,看向夜总会门口刚进来的两人。